时间:2023-01-16
1. 家政服务等级家政服务业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由专业人员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或以固定场所集中提供对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的照护以及保洁、烹饪等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照料需求的服务行业。近年来,我国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但仍存在有效供给不足、行业发展不规范、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家政服务业作为新兴产业,对促进就业、精准脱贫、保障民生具有重要作用。为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现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采取综合支持措施,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 (一)支持院校增设一批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原则上每个省份至少有1所本科高校和若干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组织家政示范企业和职业院校共同编制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及大纲,开发职业培训教材和职业培训包,支持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家政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等负责) (二)市场导向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到2022年,全国培育100家以上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实现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地级市家政服务培训能力全覆盖。各地要以较低成本向家政企业提供闲置厂房、社区用房等作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共享职业院校、社区教室等培训资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商务部负责) (三)政府支持一批家政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将家政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打造一批校企合作示范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举办家政服务类职业院校,各省(区、市)要设立审批绿色通道,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推动30家以上家政示范企业、50所以上有关院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对符合条件的家政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优先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等支持家政培训的力度。将家政服务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范畴,并把灵活就业家政服务人员纳入培训补贴范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筹资力度,积极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支持家政服务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等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加大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工作力度。对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得到1次“回炉”培训。组织30所左右院校和企业引进国际先进课程设计和教学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确保到2020年底前累计培训超过500万人次。(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适应转型升级要求,着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 (六)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根据用工方式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大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是指直接与消费者(客户)签订服务合同,与家政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均认可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统一安排服务人员为消费者(客户)提供服务,直接支付或代发服务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并对服务人员进行持续培训管理的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应依法与招用的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家政服务人员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情形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应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家政服务人员可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自愿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保局、商务部负责) (七)灵活确定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工时。家政企业及用工家庭应当保障家政服务人员休息权利,具体休息或者补偿办法可结合实际协商确定,在劳动合同或家政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全国总工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八)对员工制家政企业实行企业稳岗返还和免费培训。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按规定返还失业保险费,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提供免费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九)重点城市率先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北京、上海等大中型以上城市要率先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加大社保补贴力度,利用城市现有设施改造作为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集体宿舍。各地支持有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提供职工集体宿舍,园区配建职工宿舍优先面向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三、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增加家政服务有效供给 (十)提高家政服务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比例。研究完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进一步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扩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的适用范围。对与消费者(客户)、服务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代发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对服务人员进行持续培训管理,并建立业务管理系统的家政企业提供的家政服务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开展家政服务“信易贷”试点。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在市场化和商业自愿的前提下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拓展发行专项债券等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鼓励地方运用投资、基金等组合工具,支持家政企业连锁发展和行业兼并重组。(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完善公共服务政策,改善家政服务人员从业环境 (十四)加强社保补贴等社会保障支持。对家政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予以社保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五)支持发展家政商业保险。进一步研究家政服务商业综合保险方案。鼓励家政企业参保雇主责任保险,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专门的家政服务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织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统一投保并进行补贴。(商务部、银保监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六)保障家政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把家政从业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探索适合家政从业人员特点的入会形式、建会方式和工作平台。完善家政从业人员维权服务机制,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实现体面劳动。(全国总工会负责) (十七)积极推动改善家政从业人员居住条件。各地应将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集中配租,家政从业人员通过市场租房居住的,政府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租赁补贴。支持各地采取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家政从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八)畅通家政从业人员职业发展路径。引导家政企业将员工学历、技能水平与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岗位晋升等挂钩。支持家政从业人员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专升本等多种渠道提升学历层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九)表彰激励优秀家政从业人员。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青年文明号等评选表彰要向家政从业人员倾斜,对获得上述奖励以及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国家高技能人才评定范围,并在积分落户等方面给予照顾。加大家政服务业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五、健全体检服务体系,提升家政服务人员健康水平 (二十)分类制定家政服务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家政服务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应实行更加严格的岗前健康体检,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应按所从事家政服务类别进行体检。(商务部会同卫生健康委负责) (二十一)更好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体检服务。从事体检的医院或体检机构要明示收费标准,做好体检记录,缩短体检报告制作时间。(卫生健康委、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六、推动家政进社区,促进居民就近享有便捷服务 (二十二)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有条件的地区可减免租赁费用。(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三)加大社区家庭服务税费减免力度。落实好支持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 (二十四)建立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系统。中央财政通过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量归集家政企业、从业人员、消费者的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及家政企业充分共享金融、税务、司法等可公开信用信息。探索建立全国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社会评价互动系统。(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优化家政服务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家政从业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开通家政从业人员职业背景信息验证核查渠道。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类应用程序(APP)等,按规定提供家政企业、从业人员的身份认证、信誉核查、信用报告等信息。(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基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联合奖惩系统,对在家政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的家政企业及从业人员实行联合惩戒。开展家政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提供融资、租赁、税收等便利服务。开展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专项行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家政供需对接,拓展贫困地区人员就业渠道 (二十七)建立家政服务城市与贫困县稳定对接机制。把家政服务作为劳动力输出地区各类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重要培训内容,在中西部人口大省重点打造一批家政服务人才培训基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建立健全特殊人群家政培养培训机制。对困难学生、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等人群从事家政服务提供支持。推进“雨露计划”。为去产能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家政服务培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九、推进服务标准化,提升家政服务规范化水平 (二十九)健全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开展家政服务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完善行业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家政电商、家政教育、家政培训等新业态服务标准和规范。推进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专项行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三十)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义务关系,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家政企业应与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协议,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清单和服务要求。(商务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负责) (三十一)加快建立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制度。政府通过多种方式,逐步实现统一为每一位合格的家政从业人员免费发放“居家上门服务证”,并在公共信息平台上实施诚信监管。鼓励各地参照上海等城市的先进经验,探索建立覆盖全域的家政持证上岗模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十二)开展家政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家政企业要开展优质服务承诺,公开服务质量信息。开展家政服务质量监测。建立家政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制度。对家政企业开展考核评价并进行动态监管。(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进一步畅通“12315”互联网平台等消费者诉求渠道,发挥家政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作用,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发挥规范示范作用,促进家政服务业可持续发展 (三十四)建立健全家政服务法律法规。加强家政服务业立法研究。充分发挥家政行业协会作用,制定完善行业规范。各地要制定或者修改完善家政服务领域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商务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十五)促进家政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家政电商、“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培育以专业设备、专用工具、智能产品研发制造为支撑的家政服务产业集群。(商务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十六)培育家政服务品牌和龙头企业。各地要培育一批具有区域引领和示范效应的龙头企业,形成家政服务业知名品牌。实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国务院建立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家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各地要把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列入重要工作议程,构建全社会协同推进的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2. 家政服务等级划分高级家政管理师的工作范围 1、根据家庭需求制定以营养健康为目标的菜谱,保证一家人的营养摄取; 2、从家庭情况出发,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日常食材采购; 3、根据家庭成员饮食习惯进行食品烹饪,剩余食材处理需获得同意; 4、对卧室厨房进行每日打扫,并开窗透气,保证居室的卫生整洁; 5、保证家庭生活质量,工作日接送孩子上下学 保姆的工作范围包括: 1、负责为雇主准备一日三餐,准备菜品时应尊重雇主意见,确保荤素搭配,营养均衡; 2、采购菜品及日常用品时应遵循物美价廉原则,收好单据及时记账; 3、负责雇主家庭日常清洁,发现脏污及时处理,保持雇主家庭卫生,每周进行1至2次大扫除;每日处理生活垃圾; 4、负责为雇主全家清洗衣物,清洗衣物时做到申请衣物分开洗涤,在洗衣物之前应注意衣物材质,选择合适的洗涤方式; 5、照顾雇主家庭特殊成员,例如老人、小孩等,按雇主需要陪同老人散步或接送小孩上学; 6、注意防火防盗,睡觉或出门前应关好家中门窗及时关闭燃气阀门及用电设备 3. 家政服务等级划分和评定低保分为两种,一种是农村低保,一种是城市低保,合称城乡低保。 农村低保一般分为四个类别(还有一种特殊情况为低收入家庭单人户纳入情况),城市低保分为两种保障方式:城市低保分全额和差额进行保障(还有一种特殊情况为单人施保) 一、农村低保的认定条件和具体区别: 认定条件:1.一、二类对象的认定:①是家庭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人均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②是家庭主要成员有妊娠、哺乳、照护重度残疾人或重病患者以及单亲抚养学前儿童等情形的;③是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但非主要成员因重度残疾、患重特大疾病等刚性支出较大,严重入不敷出的,对以上三种情形根据实际情况纳入一、二类低保范围。 2.三类对象认定(具有完全劳动能力家庭):因家庭成员残疾、常年患病或供养多个老人且供给大中专学生,造成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 3.四类对象认定(具有完全劳动能力家庭):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家庭。 4.低收入家庭单人户纳入情况:①重度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②重病患者。患有医保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和当年就医自负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再实施医疗救助后)超过上年度家庭总收入的患病人员。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又低于低保标准的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 二、城市低保的认定条件和具体区别: 1.全额保障:家庭主要成员重病、重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家庭主要成员被司法机关羁押或正在服刑,留守人员仅为老年人或未成年人的家庭。 2.差额保障:因病、因学、因残、因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家庭,按照家庭人均纯收入进行差额补助。 3.单人施保: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三、保障资金: 1.农村低保。2021年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8%,由年人均4428元提高到4788元;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年补助水平分别由4428元(月人均369元)、4200元(月人均350元)提高到4788元(月人均399元)、4536元(月人均378元),三、四类对象年补助水平分别保持1008元(月人均84元)、696元(月人均58元)不变。 2.城市低保。城市低保指导标准提高32%,由年人均5652元(月人均471元)提高到年人均7476元(月人均623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541元。 四、不予保障的有关规定: ①有5万元(购车价)以上消费型机动车或大型农机具(不包括已损坏废弃车辆和农机具);②有财政供养人员(仅限于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③有购买商品房(居住用房不超过1套,且名下再无其他商品房、商铺、车库、出租类不动产);④有经商办理市场主体(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查询到经商登记信息,但无经济实体、无收入,或者属于无雇员的小作坊、小卖铺,净收入不超过低保标准的,以及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参加当地合作社、集体所有制公司等经济组织的);⑤有3万元以上银行存款(不包括6个月内因病、因学等筹集的存款)。对以上“五有”情形的原则上不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据我了解,低保的类别划分和保障资金各地也明显不同,以上政策参考甘肃省定西市地区2021年城乡低保提拔工作方案。 4. 家政等级证目前并没有保姆证一说。市面上现行通用的就是家政员证书,目前共分五个层级。如果没有做过家政,可以先通过学习,考到初级家政员证书,然后通过不断的实践学习增强专业知识和技能。具体的培训机构各城市和地区都很多,另外各地的家政协会和妇联也组织有相应的培训。可以到相应的机构询问学习培训考试。 家政服务师资格认证分为三个层次:初级家政服务师(职业等级3级)、中级家政服务师(职业等级2级)和高级家政服务师(职业等级1级) 适用人群: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1、助理家政服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职业资格)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1年以上,经助理家政服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经助理家政服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2、家政服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职业资格) 取得助理家政服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1年以上,经家政服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1年以上,经家政服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经家政服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3、高级家政服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职业资格) 取得家政服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2年以上,经高级家政服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2年以上,经高级家政服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1年以上,经高级家政服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5. 家政服务资质什么等级家政公司:1..工商局名称预核。2.银行存注册资本金,3万以上。 3.找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出报告书。 4.工商局带上房屋租赁证明,公司章程等文件办理执照。 5.凭执照回执刻公司印章,法人印章,合同印章,财务印章等。 6.凭执照到地税,国税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 7.到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机构代码证。 8.银行开立基本户。(直接给注册代理商办快而省事) 如个体工商户就不用这么多证件了,直接到工商局个体分局就可以了。 6. 家政服务等级证书国家认可的证书中并没有这个证书,由国家制证中心文件的育婴方面证书,只颁发了3级(育婴师)、4级(高级育婴师)和5级(育婴员)。 劳动保障部门从未专门进行月嫂以及高级月嫂的职业资格认定,而是将其划入家政服务员行列。因此,从职业资格认定来讲,不存在有证的月嫂和高级月嫂的说法。(上海除外) 国家劳动部门职业资格认定共分5等,分别是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一些单位自封的“级别”,其权威性、可信性不高,消费者要注意识别。 真实事件:伪造“高级母婴护理师”月嫂证 2017年3月15日,3·15晚会曝光,北京母婴服务协会颁发伪造“高级母婴护理师”月嫂证。 母婴服务协会的薛老师说“家政公司,有好多好多都是我们的会员单位,你知道会员单位,是隶属于我们管的,明白吗,所以说我们的证书是全国实施的,都可以认证的”。这位薛老师介绍,只要交纳1380元,他们不仅可以办理高级母婴护理师证,还可以办理高级育儿证,另外附送一本装祯精美的推荐信。 劳动保障部门从未专门进行月嫂以及高级月嫂的职业资格认定,而是将其划入家政服务员行列。因此,从职业资格认定来讲,不存在有证的月嫂和高级月嫂的说法。(上海除外)。 扩展资料: 育婴师是指主要从事0~3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 育婴师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分别为: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 考核科目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7. 家政服务五级如家政服务员的工作范围是为所服务的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病人,共设五级 (初级)、四级 (中级)、三级 (高级)三个等级;母婴护理指的是从事为孕产妇在分娩前后及新生儿、婴儿提供生活护理服务的人员,是一种专项职业技能。 8. 家政服务分几个等级家政工作人员需要工作证 家政从业人员需要家政服职业资格证书,家政从业人员的职业名称为家政服务师或者保姆。家政服务师资格认证分为三个层次:初级家政服务师(职业等级3级)、中级家政服务师(职业等级2级)和高级家政服务师(职业等级1级)。 现代家政服务已不再是简单的传统意义上的保姆和佣人,而是一项复杂的、综合的、高技能的服务工作,所以对家政服务师的培训已成为家政服务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家政服务师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技能的必走之路。 随着城市居民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家政服务市场的前景将更加广阔,但同时不容忽视的是,作为朝阳产业的家政服务业,它的规模化、规范化也应尽早提上议事日程“保姆”一词,已被“家庭服务员”一词代替。 显示了在提高自身素质和职业技能后,社会地位的提高,和受到人们的普遍尊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提高,人们对家政服务的要求也日益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为了适应这种要求,对家政服务师的专业技能培训就成为必然。 扩展资料: 一、家政从业人员的申报条件: 1、助理家政服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职业资格):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1年以上,经助理家政服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经助理家政服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2、家政服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职业资格): (1)取得助理家政服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1年以上,经家政服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1年以上,经家政服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经家政服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3、高级家政服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职业资格): (1)取得家政服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2年以上,经高级家政服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2年以上,经高级家政服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1年以上,经高级家政服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二、家政从业人员职业守则: 1、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6周岁,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服务技能。 (2)受过初中或同等学历教育。 (3)有合法的身份证件。 (4)身体健康,持有县级(含)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 2、家政服务人员应当如实向经营者提供本人身份、学历、健康等资格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 3、家政服务人员要逐步做到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按照家政服务人员的服务技能水平,应划分出初、中、高不同等级,取得差别的劳动服务报酬。 4、家政服务人员有权要求经营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了解合同内容,享有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经营者和消费者变更家政服务内容应征得家政服务人员的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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