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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机具配置(保洁设备使用及保养)

2022-12-17 03:00:30     来源:www.dxfbab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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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1. 保洁机具配置保洁是指使用保洁养护专用工具从事什么?街道广场,大型室内集会场所等等废弃物清除垃圾清理,河道设施养护以及城市环境保护的工作人员。保洁结婚为商业服务人员,

1. 保洁机具配置

保洁是指使用保洁养护专用工具从事什么?街道广场,大型室内集会场所等等废弃物清除垃圾清理,河道设施养护以及城市环境保护的工作人员。

保洁结婚为商业服务人员,社会服务和居民生活服务人员,环境卫生人员。包含工种~公共区域保洁员,道路清扫工,公厕保洁员。

虫子的工作主要1使用机具或手工对道路,建筑物内等公共区域进行清扫保洁。

2对公共区域内的公用设施进行清洁,保养。

2. 保洁设备使用及保养

高压清洗机内加67#机油。

  1、机油,即发动机润滑油,被誉为汽车的“血液”,能对发动机起到润滑、清洁、冷却、密封、减磨、防锈、防蚀等作用。

  2、发动机是汽车的心脏,发动机内有许多相互摩擦运动的金属表面,这些部件运动速度快、环境差,工作温度可达400°C至600°C。在这样恶劣的工况下面,只有合格的润滑油才可降低发动机零件的磨损,延长使用寿命。

3. 保洁机器设备

“保洁”一词源字英文“House Keeping”。英文简称“HK”。保洁服务已经越来越被大家接受和需要,并已经进入了千家万户的生活中。是人们提升现代生活质量的一个里程碑。它使人们的居住环境的质量不断提高。

常识:

保洁即现今社会意义上的清洁工作,它既包含一般清洁卫生工作的内容,又区别于一般的清洁卫生工作。通常保洁是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专门的清洁机器,清洁工具和清洁剂,按照科学的统筹方法,正确的技术规范操作,对服务现场的各种材质进行有针对性的清洗和护理,以求保持其应有的表面光泽和高洁净度的一项专业化的工作。

保洁工作决不是一块抹布一把扫帚那么简单,各种不同的建筑材料需要使用各种不同的清洁剂,各种现代化清洁设备(多功能洗地机、吸水吸尘器、高压射流机、高温蒸气机、烘干机等)的操作使用,使现代化清洁工作有了相当程度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家中的新旧家具经历了时间的考验,问题也随之而来,脏污、划痕、开裂、甚至变形,会让人看了很不舒服。大问题有厂家保修,小问题自己就能搞定。

4. 保洁工具配置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参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基本原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常规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

第三条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应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第四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医疗机构制剂进行质量监督,并发布质量公告。

第五条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制剂配制的全过程。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六条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应在药剂部门设制剂室、药检室和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与岗位人员的职责应明确,并配备具有相应素质及相应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 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本《规范》的实施及制剂质量负责。

第八条 制剂室和药检室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学历,具有相应管理的实践经验,有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作出正确判断和处理的能力。

制剂室和药检室的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九条 从事制剂配制操作及药检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凡有特殊要求的制剂配制操作和药检人员还应经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

第十条 凡从事制剂配制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熟悉本规范,并应通过本规范的培训与考核。

第三章 房屋与设施

第十一条 为保证制剂质量,制剂室要远离各种污染源。周围的地面、路面、植被等不应对制剂配制过程造成污染。

第十二条 制剂室应有防止污染、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有效设施。

第十三条 制剂室的房屋和面积必须与所配制的制剂剂型和规模相适应。应设工作人员更衣室。

第十四条 各工作间应按制剂工序和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布局。一般区和洁净区分开;配制、分装与贴签、包装分开;内服制剂与外用制剂分开;无菌制剂与其它制剂分开。

第十五条 各种制剂应根据剂型的需要,工序合理衔接,设置不同的操作间,按工序划分操作岗位。

第十六条 制剂室应具有与所配制剂相适应的物料、成品等库房,并有通风、防潮等设施。

第十七条 中药材的前处理、提取、浓缩等必须与其后续工序严格分开,并应有有效的除尘、排风设施。

第十八条 制剂室在设计和施工时,应考虑使用时便于进行清洁工作。洁净室的内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墙壁与地面等交界处宜成弧形或采取其它措施,以减少积尘和便于清洁。

第十九条 洁净室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公用设施在设计和安装时应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第二十条 根据制剂工艺要求,划分空气洁净度级别(见附件表Ⅰ、表Ⅱ)。洁净室(区)内空气的微生物数和尘粒数应符合规定,应定期检测并记录。

第二十一条 洁净室(区)应有足够照度,主要工作间的照度宜为300勒克斯。

第二十二条 洁净室的窗户、技术夹层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顶棚的连接部位均应密封。

第二十三条 洁净室(区)应维持一定的正压,并送入一定比例的新风。

第二十四条 洁净室(区)内安装的水池、地漏的位置应适宜,不得对制剂造成污染。100级洁净区内不得设地漏。

第二十五条 实验动物房应远离制剂室。

第四章 设备

第二十六条 设备的选型、安装应符合制剂配制要求,易于清洗、消毒或灭菌,便于操作、维修和保养,并能防止差错和减少污染。

第二十七条 纯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应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应无毒、耐腐蚀,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避免死角、盲管。

第二十八条 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应光洁、平整、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与药品发生化学变化和吸附药品。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对药品和容器造成污染。

第二十九条 制剂配制和检验应有与所配制制剂品种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与仪器。

第三十条 用于制剂配制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其适用范围和精密度应符合制剂配制和检验的要求,应定期校验,并有合格标志。校验记录应至少保存一年。

第三十一条 建立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标准操作规程。设备应由专人管理,定期维修、保养,并作好记录。

第五章 物料

第三十二条 制剂配制所用物料的购入、储存、发放与使用等应制定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制剂配制所用的物料应符合药用要求,不得对制剂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第三十四条 制剂配制所用的中药材应按质量标准购入,合理储存与保管。

第三十五条 各种物料要严格管理。合格物料、待验物料及不合格物料应分别存放,并有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不合格的物料,应及时处理。

第三十六条 各种物料应按其性能与用途合理存放。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物料,应按规定条件储存。挥发性物料的存放,应注意避免污染其它物料。各种物料不得露天存放。

第三十七条 物料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储存,储存期内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检验。

第三十八条 制剂的标签、使用说明书必须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式样、文字相一致,不得随意更改;应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不得流失。

第六章 卫生

第三十九条 制剂室应有防止污染的卫生措施和卫生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

第四十条 配制间不得存放与配制无关的物品。配制中的废弃物应及时处理。

第四十一条 更衣室、浴室及厕所的设置不得对洁净室(区)产生不良影响。

第四十二条 配制间和制剂设备、容器等应有清洁规程,内容包括:清洁方法、程序、间隔时间、使用清洁剂或消毒剂、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和存放地点等。

第四十三条 洁净室(区)应定期消毒。使用的消毒剂不得对设备、物料和成品产生污染。消毒剂品种应定期更换,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第四十四条 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方式应与配制操作和洁净度级别要求相适应。

洁净室工作服的质地应光滑、不产生静电、不脱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无菌工作服必须包盖全部头发、胡须及脚部,并能阻留人体脱落物并不得混穿。

不同洁净度级别房间使用的工作服应分别定期清洗、整理,必要时应消毒或灭菌。洗涤时不应带入附加的颗粒物质。

第四十五条 洁净室(区)仅限于在该室的配制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进入。

第四十六条 进入洁净室(区)的人员不得化妆和佩带饰物,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

第四十七条 配制人员应有健康档案,并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和体表有伤口者不得从事制剂配制工作。

第七章 文件

第四十八条 制剂室应有下列文件:

(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及申报文件、验收、整改记录;

(二)制剂品种申报及批准文件;

(三)制剂室年检、抽验及监督检查文件及记录。

第四十九条 医疗机构制剂室应有配制管理、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记录。

(一)制剂室操作间、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等制度和记录;

(二)物料的验收、配制操作、检验、发放、成品分发和使用部门及患者的反馈、投诉等制度和记录;

(三)配制返工、不合格品管理、物料退库、报损、特殊情况处理等制度和记录;

(四)留样观察制度和记录;

(五)制剂室内外环境、设备、人员等卫生管理制度和记录;

(六)本规范和专业技术培训的制度和记录。

第五十条 制剂配制管理文件主要有:

(一)配制规程和标准操作规程

配制规程包括:制剂名称、剂型、处方、配制工艺的操作要求,原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及储存注意事项,成品容器、包装材料的要求等。

标准操作规程:配制过程中涉及的单元操作(如加热、搅拌、振摇、混合等)具体规定和应达到的要求。

(二)配制记录

配制记录(制剂单)应包括:编号、制剂名称、配制日期、制剂批号、有关设备名称与操作记录、原料用量、成品和半成品数量、配制过程的控制记录及特殊情况处理记录和各工序的操作者、复核者、清场者的签名等。

第五十一条 配制制剂的质量管理文件主要有:

(一)物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

(二)制剂质量稳定性考察记录;

(三)检验记录。

第五十二条 制剂配制管理文件和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

(一)制订文件应符合《药品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二)应建立文件的管理制度。使用的文件应为批准的现行文本,已撤销和过时的文件除留档备查外,不得在工作现场出现;

(三)文件的制订、审查和批准的责任应明确,并有责任人签名;

(四)有关配制记录和质量检验记录应完整归档,至少保存2年备查。

第八章 配制管理

第五十三条 配制规程和标准操作规程不得任意修改。如需修改时必须按制定时的程序办理修订、审批手续。

第五十四条 在同一配制周期中制备出来的一定数量常规配制的制剂为一批,一批制剂在规定限度内具有同一性质和质量。每批制剂均应编制制剂批号。

第五十五条 每批制剂均应按投入和产出的物料平衡进行检查,如有显著差异,必须查明原因,在得出合理解释,确认无潜在质量事故后,方可按正常程序处理。

第五十六条 为防止制剂被污染和混淆,配制操作应采取下述措施:

(一)每次配制后应清场,并填写清场记录。每次配制前应确认无上次遗留物;

(二)不同制剂(包括同一制剂的不同规格)的配制操作不得在同一操作间同时进行;

如确实无法避免时,必须在不同的操作台配制,并应采取防止污染和混淆的措施;

(三)在配制过程中应防止称量、过筛、粉碎等可能造成粉末飞散而引起的交叉污染;

(四)在配制过程中使用的容器须有标明物料名称、批号、状态及数量等的标志。

第五十七条 根据制剂配制规程选用工艺用水。工艺用水应符合质量标准并定期检验。根据验证结果,规定检验周期。

第五十八条 每批制剂均应有一份能反映配制各个环节的完整记录。操作人员应及时填写记录,填写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并由操作人、复核人及清场人签字。记录应保持整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需要更改时,更改人应在更改处签字,并需使被更改部分可以辨认。

第五十九条 新制剂的配制工艺及主要设备应按验证方案进行验证。当影响制剂质量的主要因素,如配制工艺或质量控制方法、主要原辅料、主要配制设备等发生改变时,以及配制一定周期后,应进行再验证。所有验证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九章 质量管理与自检

第六十条 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制剂配制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其主要职责:

(一)制定质量管理组织任务、职责;

(二)决定物料和中间品能否使用;

(三)研究处理制剂重大质量问题;

(四)制剂经检验合格后,由质量管理组织负责人审查配制全过程记录并决定是否发放使用;

(五)审核不合格品的处理程序及监督实施。

第六十一条 药检室负责制剂配制全过程的检验。其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修订物料、中间品和成品的内控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制定取样和留样制度;

(二)制定检验用设备、仪器、试剂、试液、标准品(或参考品)、滴定液与培养基及实验动物等管理办法;

(三)对物料、中间品和成品进行取样、检验、留样,并出具检验报告;

(四)监测洁净室(区)的微生物数和尘粒数;

(五)评价原料、中间品及成品的质量稳定性,为确定物料储存期和制剂有效期提供数据;

(六)制定药检室人员的职责。

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组织应定期组织自检。自检应按预定的程序,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以证实与本规范的一致性。

自检应有记录并写出自检报告,包括评价及改进措施等。

第十章 使用管理

第六十三条 医疗机构制剂应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原则并结合剂型特点、原料药的稳定性和制剂稳定性试验结果规定使用期限。

第六十四条 制剂配发必须有完整的记录或凭据。内容包括:领用部门、制剂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等。制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制剂质量管理组织应及时进行处理,出现质量问题的制剂应立即收回,并填写收回记录。收回记录应包括:制剂名称、批号、规格、数量、收回部门、收回原因、处理意见及日期等。

第六十五条 制剂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反应,应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记录,填表上报。保留病历和有关检验、检查报告单等原始记录至少一年备查。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规范所使用的术语:

标准操作规程:经批准用以指示操作的通用性文件或管理办法。

配制规程:为各个制剂制定,为配制该制剂的标准操作,包括投料、配制工艺、成品包装等内容。

物料: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

验证:证明任何程序、配制过程、设备、物料、活动或系统确实能达到预期结果的有文件证明的一系列行动。

洁净室(区):需要对尘粒及微生物数量进行控制的房间(区域)。其建筑结构、装备及其使用均具有减少该区域内污染源的介入、产生和滞留的功能。

一般区:是指洁净区之外,未规定有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的区域,应符合卫生要求。

工艺用水:制剂配制工艺中使用的水,包括: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

纯化水:为蒸馏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它适宜的方法制得供药用的水,不含任何附加剂。

质量管理组织:是指医疗机构为加强制剂质量管理而由药剂部门及制剂室、药检室负责人组成的小组。

第六十七条 本规范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八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 保洁专用设备

清洁设备有:吸尘器、吸尘吸水机、干风机、洗地机、洗地车、加重晶面机、沙发清洗设备、偏心干泡地毯机、抛光机、扫地机、扫地车、扬雪机、高压清洗机、电动尘推车、超高压清洗机、工业吸尘器等。清洁设备顾名思义就是为了清洁而设计的机械设备,清洁设备发挥着高效清洁的作用,它降低了清洁的人力成本的同时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清洁度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

6. 保洁常用设备

酒店清洁剂一般有清洁玻璃的清洁剂,一般为蓝色;然后有清洁地板的多功能清洁剂,可清洁油迹污垢等硬质表面;再有清洁厕所的洁厕灵,擦拭遥控器、电话的消毒酒精;而像桌椅,厕所洗漱台这些地方多使用消毒液进行清洁。酒店的洗涤剂种类繁多,大到底蜡、面蜡,小到洗手液、空气清新剂,要照顾到住户的方方面面。

7. 保洁机具有哪些

  客房清洁:吸尘器地毯清洁:吸尘器、洗地毯机+吸尘吸水机或者三合一地毯抽洗机地面清洗:单擦机+吸尘吸水机或者洗地吸干机石材:石材处理机。  酒店清洁用品一般可分为两大类产品,清洁剂和清洁工具。酒店清洁剂一般包括底蜡/面蜡/家私蜡、地毯清洁剂、洁厕剂、消毒剂、玻璃/外墙清洁剂、光亮剂、空气清新剂、除油剂、洗石水、洗手液、洗衣粉、除锈酸、厨房清洁剂等酒店清洁用品。  酒店清洁工具主要有干拖尘推、地拖/扫把、垃圾铲、清洁刷、推水刮、伸缩杆、清洁玻璃套装、喷瓶、安全绳、尘袋等。再来说下在做酒店清洁时,我们需要掌握的一些正确的方式。  首先,不同材质的物品应该采取相应的酒店清洁用品进行清洁保养。如,假如是玻璃饰品,就要选用玻璃清洁剂以及玻璃清洁工具;不锈钢饰物,选用不锈钢保养剂;木制家具、饰品应选用家私蜡等清洁用品等等。  再者,客房里面的卫生包括浴缸、马桶、面盆、杯具、床上品等等,这些直接与客人接触的用具和设施,都必须坚持每天在客人使用后,进行清洁、消毒、更换和保养,这样才会使客人用得更放心和更感受。

8. 保洁机具配置要求

第三章文明工地标准  3.1 主要内容  三清、六好、一保证。即现场清整、物料清楚、操作面清洁;职业道德好、工程质量好、降低消耗好、安全生产好、完成任务好、职工生活好;保证使用功能。  3.2 现场清整  3.2.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护设施。围护要安全、牢固、有效。高度一致。在风景区、繁华区和主要街道的施工现场围护不得有碍观瞻。临街的脚手架应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施工工地必须设置大门,并有明显五种标牌,即:工程概况牌(写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开竣工日期,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施工管理网络牌(写明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器材负责人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安全宣传牌(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生产及消防保卫制度);文明施工措施牌。凡在施工现场外公共场地临时存放的施工材料要码放整齐,并符合有关规定。散体、流体材料必须设置围挡,围挡高不得低于 0.5m,白灰必须加以苫盖,防止飞扬。  3.2.2 施工场地应平整清洁,工程废料及时清理,道路要坚实、平整、畅通。  3.2.3 临时给排水设施要符合使用要求,元跑、冒、滴、漏现象。施工污水应回收使用或按标准排放。不准污染现场。有危险的排水沟、排水井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并有夜间防护设施。  3.2.4 应有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鼓舞士气,保证工程质量,注意安全,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等标语口号。  3.3 物料清楚  3.3.1 施工材料堆放区、机械设备安置区、机具车辆停放区、构件加工区、生活办公区、仓库等要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分设清楚,并有区域标志和责任人。  3.3.2 砖瓦码放要成丁、成行。砌块等砌筑材料要成方、成垛。整碎分离,随用随清,不留料底。砂石等散体材料要成堆,不混杂;材料堆放场地要平整坚实,料底随时清用。  3.3.3 库存水泥须设垫板,库房不漏。露天存放须下垫上盖,无散包。散装水泥无飞灰,无受潮变质。  3.3.4 成品、半成品材料及构件的放置须符合要求,整齐。须防潮的应有防雨,防潮措施,不准有水浸现象。  3.3.5 大型工具要严格管理,分类码放。扣件、附件使用完毕及时清理,要入库存保管。  3.4 操作面清洁  3.4.1 施工操作区分明,保洁责任人明确。活完料净场地清,落地材料及时回收或清理,保持工作面清洁。  3.4.2 运输机具必须严密,运输时不撒、不漏,随时保持道路清洁。机具车辆保养良好,用后擦洗干净,定点存放。  3.4.3 搅拌站前必须设排水沟,并设置回水池或渗水井,要经常清理,保持畅通。后台无乱料,前后无淤浆。  3.4.4 搅拌机、砂浆机、卷扬机、发电机、空压机、电焊机必须搭设临建棚。其他电动机械亦应采取有效的防晒、.防雨措施,随时保持机电设备的清洁。  3.4.5 加工操作面应保持清整洁净,木屑、刨花、锯末、钢筋短头等废料及时清理。场地无废料、杂物,成品码放整齐。  3.5 职业道德好  3.5.1 施工单位要认真遵守国家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建设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信守合同,不准乱招乱雇。  3.5.2 项目管理人员团结协作、恪守职责、严格管理、公正廉洁,与建设单位密切配合,协调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民主作风好,有征求意见的记录资料。  3.5.3 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职工树立“四有 " 思想和为人民服务思想,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并有教育记录。  3.5.4 职工作风过硬,互相团结、互相协作。不野蛮施工。无打架、赌博、偷盗现象。  3.5.5 党、团员要发挥模范作用,树新风,比奉献,认真搞好文明施工。  3.5.6 制定施工不扰民、保护环境和保护文物等文明施工的措施。  3.6 工程质量好  3.6.1 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制订明确的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管理措施,认真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 " 制度,坚持样板引路,以样板指导施工。  3.6.2 严格按操作工艺和设计图纸施工,不偷工减料。各项试验资料准确、真实、齐全、满足设计要求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  3.6.3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成品、半成品及施工材料。  3.6.4 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时准确地评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并认真填写工程技术管理资料。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检查,分项工程合格率均达 100 %。  3.6.5 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质量管理小组课题选择准确,能正确运用在施工中并取得成效,为工程质量管理积累一定的经验。  3.7 降低消耗  3.7.1 建立健全工、料、机管理制度,有明确的降耗指标和保证措施,降耗指标能分解落实到工程部位和岗位,建立回收节约台账。  3.7.2 主要材料施工前有“两算 "( 设计预算与施工预算 ) 对比,执行限额领料,领退料手续齐全。  3.7.3 施工材料收发要量方量尺;账物相符。严格执行机械。大型工具进场检验制度,日记录齐全、准确。严禁使用模板垫道。  3.7.4 要核算到位,建立材料消耗、节超分析制度每完成部分工程或按季、月进行工、料、机消耗节超分析,找出总是制定有针对性和改正措施、工程竣工后及时反映出成本核算情况。  3.7.5 加强计量管理,做好材料收发、使用的计量工作。各类计量器具必须严格进行周期测定,并有测定合格标记。  3.7.6 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做到“四不超 "( 超高、超长、超厚、超强 ) 。  3.8 安全生产好  3.8.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控制指示。针对工程特点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交底,手续齐全。  3.8.2 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3.8.3 建立安全日检。周期检制度,整改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并做好记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3.8.4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班前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3.8.5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消防保卫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配备消防保卫人员,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  3.8.6 对进场职工经常进行消防保卫安全教育。消防保卫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 "( 懂得自己生产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安全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处理险肇事故 ) 。  3.8.7 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要专人、专库存保管,库存房符合要求,并有严格的领退料手续和审批制度。  3.8.8 现场监建房屋的搭设应符合防火规定。电气线路架设符合要求,宿舍照明一律采用低压线路。防火通道畅通,其宽度不得低于3.5米。  3.8.9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经常维护、保养,保证灵敏有效,且设置合理,禁烟区必须设置警示牌。  3.9 完成任务好  3.9.1 施工现场必须编制经过审批的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科学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3.9.2 建筑工程的保证资料、施工记录。试验记录 ( 报告 ) 隐检记录及质量评定,竣工图等各项管理资料填写详实,齐全,为工程验收和建筑物以后的改、扩律和维修提供准确依据。  3.9.3 按工期进度计划,定期分析进度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工程进度。  3.9.4 重点工程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要求相比不得低于 95 %,一般工程实际完成讲度与施工进度计划相比不得低于 90 %。  3.10 职工生活好  3.10.1 制定生活管理、卫生管理制度。防暑降温、防寒保温措施落实。  3.10.2 生活区临建宿舍整齐、清洁,挡风遮雨,防冻防寒,门窗齐全,夏季有防蚊蝇设施。  3.10.3 工地应配备食堂 ( 送饭设备 ) 、饮水设备、沐浴 ( 盥洗 ) 设施、体息室、更衣室 ( 箱 ) 、保健站 ( 箱 ) 、厕所等。有条件的可建自行车棚和俱乐部。  3.10.4 抓好防病,防疫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生活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清洁,生活垃圾及时清除,食堂清洁元鼠害,有防蚊蝇设施。  3.10.5 施工现场厕所遮挡严密,粪便及时消除。  3.11 保证使用功能  3.11.1 洁——清洁。工程废土,施工余料清除彻底,室内外打扫干净、粉刷装饰色泽光亮无污染。  3.11.2 完——完好。加强成品保护,做到建筑产品完好无损。  3.11.3 平——平整。地面、墙面坚实平整,不空鼓。踢脚板,墙裙高度,厚度一致,上线平直。  3.11.4 齐——齐全。洁具、设备、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  3.11.5 牢——牢固。所有安装物,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  3.11.6 严——门窗框周正,塞缝严密,门窗关闭,开启灵活,屋顶封盖严密。  3.11.7 “四通一亮”——上水通不跑水,下水通无渗漏,烟道通不串烟,垃圾道通元挂连,照明灯亮不漏电。  3.11.8 安全方便——楼梯扶手坚固安全,踏步高度一致,建筑产品保证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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