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杀保姆(杀害保姆案)
1. 杀害保姆案
《玫瑰之战》里的保姆是被她的男朋友吴蒙杀害的。
姚静是一名在校大学生,顾念和警方去了她的学校做调查,真凶居然主动送上门来。
一个叫吴蒙的男生主动跟顾念打招呼,并说自己跟姚静比较熟,知道姚静给人做保姆,肯定是被男主人搞怀孕的,由于怕被老婆发现,才杀人灭口的,愿意出庭作证。他这样纯粹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警察发现吴蒙的笔记本少了一个角,而在案发现场刚好发现的那个角和笔记本少的这个是吻合的。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吴蒙用笔记本敲死了姚静,因为他怀疑女友的孩子不是他的。
2. 8天保姆杀害雇主一案
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保姆是从家政服务类公司请的,则保姆跟家政公司签有合同的,里面应该有相应的责任条款,可以让保姆家人凭合同与家政公司交涉。
当然,如果雇主有责任,家政公司也会找你雇主的,因为你跟家政公司也有协议的。
如果是私下请的,只是口头协议,那就由你跟保姆家属协商了。书面协议的,按协议执行即可。
3. 杀妻案保姆
首先,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大男子主义。现在有很多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去其糟粕的男人,还保留着清朝封建时期的思想,认为女人就应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在家相夫教子传宗接代,也不允许妻子有其他的异性朋友。这样的男人在结婚前装模作样,在结婚后原形毕露,经常对妻子颐指气使,把妻子当成免费保姆和奴隶一样对待。这样的男性不尊重女性,经常扭曲误解妻子和异性的一些正常交往,就会由于嫉妒心和固执对妻子动了杀心。
其次,这些男人通常都有家暴倾向。一般情况下,大男子主义的男人通常都有家暴倾向,经常对妻子大打出手、拳打脚踢。这样的男人在作案之前就会表现出暴力倾向,在生活中遇到矛盾和问题经常使用武力去解决,和妻子有矛盾之后也会用拳头发泄自己的不满。长期这种暴力下,就可能会有情绪特别激动的时候,丈夫下手过重或者冲动杀人,就杀害了自己的妻子。
另外我发现,杀妻案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妻子比丈夫有钱。在案件中,通常都是丈夫吃软饭,在婚前伪装的非常爱自己的妻子,女方就会被这种温柔打动,认为自己找到了真命天子。而在结婚后,男方因为吃软饭感觉自己的自尊受到了侵犯,长期的精神压力导致无法面对妻子,于是就因为财产或者情感的原因对妻子起了杀心。
4. 女保姆被杀
初一害任青青流产,估计会被林峰赶出家门的。
初一嫉妒任青青怀上孩子,在房间里面穿上任青青的衣服,任青青外出归来,凑巧看到初一在房间穿衣,初一身为下人偷穿主人的衣服,任青青勃然大怒,拉着初一离开房间,打算让林峰惩罚初一。
在下楼过程中,任青青立足不稳顺着楼梯摔到转角处,初一看着任青青倒在楼梯转角昏迷的模样,脸上露出幸灾乐祸的表情,装摸作样向闻讯而至的林峰讲述任青青摔倒过程。
林峰请来医生为任青青治伤,任青青肚中的孩子已经流产,林峰送走了医生,怒不可遏教训初一。虽然他与任青青逢场作戏,但他是任青青肚中孩子的父亲,初一间接杀害了林家的孩子,已为林峰所不容。
5. 17年保姆凶杀案
其实如果在看之前仅仅告诉我,这是一个记者破案,人质爱上绑匪,还夹杂着一点主角和漂亮模特儿的爱情——这样的一个故事,我是没有兴趣的。
一半是在哪儿听说过鬼马星这个人,一半是被当当的三折图书诱惑(很不好意思,我被诱惑后总是上网找网络版……),最终我还是在完全不知情的状况下看了。本人看书没什么鉴赏力,对于侦探推理,脑袋里那点容量除了福尔摩斯就是名侦探柯南,最多再加上几篇外国人写的不入流的中篇小说。所以我对于评价这样一本书是很自卑的,不知道哪一点会说的完全不上档次。从我的观点看,这本小说是不错的。我很少给什么东西五颗星,还是那句话,怕给太高了露怯。这本书最好的一点就是叙事简练。虽然情节挺曲折,我看到了一半才终于进入状态,扰乱推理视线的东西也挺多,弯弯绕绕的。不过,叙事嘛,没有那些累赘的叙述是最好的。最讨厌主人公不停地说自己怎样怎样,这本书里也有,但不罗嗦也不是特别有针对性,令人看过了一点没有厌烦的感觉。爱情的描写也还不错。现在么,要是一本书里没点言情的元素,没人看;太多了,喧宾夺主。作为作者,在这点上肯定不论性别,都难免有点难以做到不偏不颇。像这样和故事情节稍稍沾边儿又没太大关系的爱情,就更加不错。读起来挺轻松。最后一个,就是案件啦。我智商就是正常人的水平,但是在一些有脑筋的地方,好像又可能低于普遍高度,所以我仅说说自己的感受。说实话,刚开始看的时候挺乱的,一会儿是收藏家,一会儿是女朋友的朋友,一会儿是保姆,一会儿是老师,弄得我云山雾罩,有时候还把名字都搞混了。不过一开始看的时候不聪明也好,到后来就能清晰地看到几发事件都归于一线,不仅能自己看清脉络,还能跟着一起猜凶手是谁。(哈哈,这个就太简单了,是吧。是个人都能猜出来现在的侦探小说喜欢什么样的凶手,至于我那个和评论一点关系都没有的标题所阐述的事实也是司空见惯了……) 另外再加上一个,刚刚看最热评论里写着,写尽人间百态。我阅历比较少,虽然稍微有点这样的感慨,不过还不敢贸然这样说。不过这倒让我想起来看这本书最受触动的地方,就是凶手说他可以反驳“我母亲记性不好”的时候,主角说: “你错了,你每次什么时候回家,什么时候走,她都记录。” (我敢保证原文不是这么写,不过就是这意思。) 其实这样的例子还少吗?人情是写手们最喜欢涉及的东西,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的也太多。不孝子,孤独在家等候的老母亲,破碎的家庭,凶手在那一刹那的动情。太多了。尽管太多,我们(至少是自诩不爱动感情的我)还是很容易心里一动,感到切实的悲哀。这本书整体也是这样,有很多看起来很经常的东西,可是总能够带给人心灵的触动。人的贪婪,疑心,对异性不经意流露出的关怀,渴望被爱的心情,等等。(凶手有些地方是很可以理解的心理,然而剩下的么……) 这种触动足以掩盖言语上的苍白和逻辑上的夸张。(虽然我说了很多的好话,但就我目前的阅读来说,还没有看到过一个推理故事叙事非常优美。不过这也是理所应当,像我最开始说的,如果推理小说太注意叙事上为了美感而不是悬疑而耍的花招,那就太让人难以看下去了。)所以现在什么都讲究人情味不是没有道理的,不光故事有人有情,音乐美术里面都要有人情,连法律不是都讲究人情法么。说到底了,人之所以为人,就算他是杀人犯也好强奸犯也罢,都离不了“情”字。6. 保姆杀妻案赔偿
雇员在履行雇佣活动过程中因自身疾病伤残或者死亡的,应当适用无过错原则,由雇主给予雇员适当的经济补偿。
2.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