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家政公司(成立家政公司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 成立家政公司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开家政所需手续证件必不可少
开一个家政公司当之无愧的就是需要合法化,没有营业执照就是非法经营。所有我们需要到工商局去办理家政公司的营业执照,目前开公司流程也比较简单,只需要带上你的钱和法人身份证即可去办理营业执照,当然有一些附加的条件。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工商局。
2、开家政需要一个营业场所
没有一个固定的经营场所是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所以我们需要一个营业场所。对于营业场所可大可小,但是必须要有一个才称得上是一个正规的家政公司。一是客户更加放心,二是来应聘的员工心里也更踏实,不会认为是什么骗子公司。
3、开家政需要家政员工
任何一家家政公司都是需要聘请一定数量的家政服务员,总不可能老板一个人亲自去为客户服务吧!就算亲自去服务但也赚不了多少钱,我们要清楚的知道家政行业员工和客户才是你的最大财富。
4、开家政需要流动资金
开家政公司难免会出现客户拖欠服务费用的情况,但对于该支出的费用我们还得照常支出,其中最大的就是家政服务人员的工资。如果没有流动资金那么会让你开的家政公司开起来举步维艰。
5、开家政需要客户
任何一家家政公司的成立目的就是获取更多客户,客户和家政员工的需求也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客户没有员工是不行的,同理,只有员工没有一个客户更是不行的。所以客户对于家政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6、开家政需要过硬的技术
一家专业的正规的家政公司如果服务质量总是很差,客户印象不好。那么你的家政公司是成立不长久的,对于技术方面我们可以请专业的大型家政培训机构来进行专业的培训。倘若你对行业一窍不通,那么选择一个靠谱的家政公司加盟才是正确的做法。
7、开家政需要营销宣传
家政公司离不开的就是广告策划和宣传,以获取更多的客户。对于营销宣传可多可少,前期资金比较紧张的一定要挤压出做广告宣传的费用,其他的有些我们都可以忽略。但是营销宣传是必须要做的。
2. 如何开一家家政公司 需要哪些手续
开一个家政公司当之无愧的就是需要合法化,没有营业执照就是非法经营。所有我们需要到工商局去办理家政公司的营业执照,目前开公司流程也比较简单,只需要带上你的钱和法人身份证即可去办理营业执照,当然有一些附加的条件。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工商局。
3. 怎样开办家政公司
注册公司:直接去工商局,工作人员会叫你先填一张公司名称查询表,以确认你公司名称可用,而后,是备齐相关资料,去工商局注册;包括:拟设立公司的办公地址。
二、凭营业执照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办税务登记证:工商执照办好后,到国税、地税局办理国税、地税登记证。
四、至此,就可以开始各项业务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4. 创办家政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如何开月嫂公司?上面就提到市场对月嫂的需求量很大,对月嫂的的专业性要求也越来越高,一般的月嫂或者成为家政人员已经达不到市场的要求了,因此投资者们看到无限的发展前景就成立了月嫂公司,对月嫂进行专业性培训,对市场输出专业性强的月嫂。专业性强就代表请月嫂的费用也会相应增加,那月嫂公司从中获取的利润也是相当可观的。强大的利益驱动让不少人都想进入到这个市场,但是很多人只是看到利润,没有经验辅助,对应的技术怎么可能生存下去,所以小编在这里提醒投资者们进入这个行业前一定要进行深入的了解,清楚开月嫂公司的流程,在这里呢,就给大家总结了一下。1、对行业进行分析:对当地的月嫂市场进行分析,计算盈利亏情况,挖掘区域内的潜在客户,考究月嫂的市场发展空间以及人群的消费能力。2、加盟品牌口碑:一个月嫂公司加盟口碑的好与坏,往往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选一个好口碑的月嫂公司加盟无疑可以给加盟商带来一本万利的局面。3、加盟条件:具备正确和良好的承担风险的态度以及投资理念4、加盟费用:根据加盟商自身的店面选址来决定费用5、加盟支持:一般月嫂公司加盟都是有运营,技术培训,宣传推广等的指导支持的。 根据小编了解到的一些情况来看,重庆月贝佳母婴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是各位加盟商可以参考的一个月嫂公司,他们有10几年的营业经验,在全国有100多家的直营店和加盟店,在全国范围内已经算的数一数二的了,并且各种的技术支持都是由总部判断协调解决,什么店面选址,广告宣传等,月贝佳都会为各位加盟商解决。所以,各位加盟商可以考虑一下加盟这个月嫂公司,过硬的口碑与技术,会成为各大加盟商强大的后盾。
5. 怎样成立家政公司
投资预算:办理流程,企业名称核准 (工商局),办私章,验资报告 (公安特行科、银行),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监督局),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开立银行基本帐户(银行),申领发票(税务局)一般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为3万元,但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股而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仅须一个股东即可。
注册费用按注册资本的0.08%(1000万以内),超过1000万元陪份按超过部份的0.04%收取。
6. 成立一个家政服务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要想开一家清洁公司,首先投资商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来办理所需要的手续,例如营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以保证合法经营。同时,投资商还要有一定的启动资金。
除此之外,投资商要租赁办公场地,面积不要太小,以方便与客户的洽谈。然后对办公场地进行装修。其次,投资商需要根据您所在地的市场大小来招聘几名专业技术人员,他们起码要能应付正常的家庭,单位,公司的清洁工作。
另外,也是基础条件,就是您要购买一些清洁的设施用品。这些设施小到家庭用的毛巾,钢丝球,玻璃喷水器,玻璃刮刀,伸缩杆,吸尘吸水机等,大到高空外墙清洗要用的保险带,水管,水泵,高压清洗机等。
当投资商完成以上的流程,一家保洁公司就开起来了。
保洁行业的市场前景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更多城市建筑的出现,建筑物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最为突出的是裸露的建筑物外墙和日益豪华的内部装修.建筑物外墙常年经受风吹日晒产生自然风化,大气中的各种尘埃附着在建筑物的外表,许多腐蚀性物质的直接作用也使建筑物外表遭到污染及破坏,失去了原有的风采,极大地影响了城市的美观和形象.随着建筑物内部装修向高档化,复杂化,人性化方向发展,大量昂贵的装饰材料和配套设施得以广泛应用,由于人为和自然的因素,也极易受到污染。
所以无论是建筑物外部的清洗还是内部的保洁,都是传统清洁方式所不能满足的,都需要专业的清洗保洁服务。
伴随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的加快以及人们对于高质量生活的追求,使得专业的清洗保洁服务日益受到关注与青睐. 爱国卫生,市容市貌活动以及国家卫生城市,优秀旅游城市的活动也刺激着专业清洗保洁市场的迅速发展,使得物业保洁市场呈现出令人振奋的买方市场.另据信息产业部统计,国内每年潜在着3000亿元人民币的专业保洁市场需求。
7. 成立家政公司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和证件
家政公司:1..工商局名称预核。2.银行存注册资本金,3万以上。 3.找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出报告书。 4.工商局带上房屋租赁证明,公司章程等文件办理执照。 5.凭执照回执刻公司印章,法人印章,合同印章,财务印章等。 6.凭执照到地税,国税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 7.到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机构代码证。 8.银行开立基本户。(直接给注册代理商办快而省事) 如个体工商户就不用这么多证件了,直接到工商局个体分局就可以了。
8. 成立家政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8号
《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19日
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
(2019年12月19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家政服务活动,维护家政服务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家政服务活动,以及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和规范家政服务活动的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家政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保洁、烹饪、生活照护等各类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有偿服务活动。
第三条 家政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安全便民的原则。
家政服务业的管理应当遵循促进行业发展、监管和服务相结合、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家政服务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制定政策措施,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
本市建立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家政服务业重大政策制定,协调家政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市、区商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家政服务行业管理职责,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规范家政服务活动,指导家政服务行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
市、区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房屋管理、民政、教育、公安、统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家政服务管理和促进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协助做好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本市支持家政服务行业组织的发展,鼓励家政服务机构加入家政服务行业组织。
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发挥对本行业的指导、服务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业监管,引导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提升服务质量,维护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 本条例所称的家政服务机构,包括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中介机构。
家政服务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并在其经营场所公示相关证照,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等服务信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其网站或者应用软件等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相关证照信息,并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披露服务信息。
家政服务机构招用家政服务人员,或者为家政服务人员居间介绍的,应当查验其身份证、技能证明、健康证明等证件,了解其从业经历和服务意愿。
第九条 本市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依法与用户签订家政服务合同。
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依法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
家政服务人员与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服务协议的,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者城乡居民社会保险。
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定期开展服务技能、法律、职业道德、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培训,并建立服务质量跟踪制度,对家政服务人员的工作经历、服务评价等情况予以记录。
第十条 家政服务中介机构可以接受家政服务人员或者用户的委托,为双方提供居间服务。
家政服务中介机构应当充分了解用户需求和家政服务人员基本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家政服务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第十一条 用户通过家政服务机构聘请家政服务人员的,有权了解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的有关信息,查验相关证件;要求家政服务机构或者家政服务人员按照家政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关服务,并对其服务作出评价。
用户直接聘请家政服务人员的,有权了解家政服务人员的有关信息,查验相关证件;要求家政服务人员按照家政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关服务。
鼓励用户通过家政服务机构聘请家政服务人员。
第十二条 用户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尊重家政服务人员的人格,如实介绍与家政服务有关的家庭情况;用户及同住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具有其他可能危及家政服务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形,应当如实告知家政服务人员。
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谩骂、侮辱、虐待、殴打家政服务人员;
(二)强迫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家政服务;
(三)强迫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可能对其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家政服务;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行为。
第十三条 家政服务人员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家政服务人员有权拒绝可能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人员有休息的权利,具体休息时间或者补偿办法可以依法协商确定,并在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或者家政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
家政服务机构、用户不得扣押家政服务人员身份证、技能证明、健康证明等证件。
第十四条 家政服务人员应当如实向家政服务机构、用户披露本人的年龄、从业经历、服务技能、健康状况以及有无不良嗜好等情况。
家政服务人员应当按照家政服务合同和家政服务机构的要求提供服务,并遵守职业规范。
家政服务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谩骂、侮辱、虐待、殴打服务对象;
(二)偷盗、骗取或者故意损毁用户的财物;
(三)泄露在家政服务活动中知悉的用户的隐私;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家政服务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等不宜从事家政服务疾病的,在治愈前不得从事家政服务活动。
第十五条 鼓励家政服务人员参加政府部门、家政服务行业组织以及家政服务机构组织的各类技能培训活动,通过多种渠道提升家政服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章 规范和管理
第十六条 本市健全完善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强化家政服务标准实施与监督,推动提升家政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家政服务地方标准立项研究,制定家政服务地方标准,加强对家政服务地方标准的宣传和实施工作。
鼓励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家政服务机构参与标准化工作,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鼓励用户与家政服务机构或者家政服务人员订立书面家政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时间、事项、报酬等内容。
鼓励家政服务机构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将本机构制定的服务规范作为合同的附件。鼓励直接与用户建立家政服务关系的家政服务人员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由市商务部门会同市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本市建设全市统一的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国家以及本市有关促进、规范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行业动态、合同示范文本等信息;归集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服务和评价信息以及信用信息,并依法为公众提供查询等公共服务。
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应当与本市“一网通办”平台和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并按照国家规定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有关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
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保障信息安全,并对获取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予以保护。
家政服务管理平台由市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和运行维护。平台信息采集和查询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办法由市商务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 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将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经营场所、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向市商务部门备案。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向市商务部门备案。
对于能够通过本市“一网通办”平台实现数据共享的信息,市商务部门不得要求家政服务机构重复提供。
第二十条 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将其家政服务人员或者由其居间介绍的家政服务人员的信息,在家政服务管理平台上备案,并发放家政上门服务证。持有家政上门服务证的家政服务人员,开展家政服务活动时,应当出示上门服务证。
鼓励直接与用户建立家政服务关系的家政服务人员将个人基本信息、从业经历等在家政服务管理平台上备案。
家政服务管理平台信息备案和家政上门服务证的管理办法,由市商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 在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备案的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定期向平台传送家政服务合同、服务评价等家政服务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鼓励家政服务机构建立业务管理系统,并与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对接。
第二十二条 商务、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家政服务行业的监管,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及时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并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 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方便、快捷的家政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家政服务投诉。
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可以建立家政服务纠纷调解机制,对家政服务活动中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受理与家政服务活动有关的消费者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或者提出意见转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居(村)民委员会、相关调解组织可以对家政服务活动中的纠纷进行调解。
第四章 促进和发展
第二十四条 家政服务机构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水电等费用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按照居民价格计费。本市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或者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符合条件的可以减免租赁费用。
第二十五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将家政服务纳入职业培训计划。
家政服务人员参加职业培训的,按照本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给予培训费补贴。
支持家政服务机构开展员工职业培训。鼓励家政服务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大赛。鼓励职业院校、社区教室以及由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共实训基地向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开放。
第二十六条 市商务部门应当会同市卫生健康部门确定不同类别家政服务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
在家政服务管理平台上备案的家政服务人员参加体检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体检费用支持。
第二十七条 市教育等部门应当将家政服务纳入职业教育计划。
本市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培养家政服务专业人才。
鼓励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举办家政服务类职业院校,有关部门应当设立审批绿色通道,简化流程,优化服务。
第二十八条 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家政服务意外伤害保险、家政服务责任保险、家政服务第三者责任保险等保险产品。
鼓励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与用户购买家政服务相关保险产品。
在家政服务管理平台上备案的家政服务人员购买家政服务相关保险产品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补贴。
第二十九条 本市鼓励商业银行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
本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
第三十条 本市支持有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提供职工集体宿舍。鼓励将城市现有设施改造作为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员工集体宿舍,园区配建职工宿舍优先面向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员工。
本市将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支持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集体租赁公租房。
家政服务人员自行租赁房屋居住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第三十一条 家政服务人员可以按照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的有关规定,申请积分办理,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
符合本市落户政策规定的家政服务人员,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第三十二条 公安部门和公共信用信息归集部门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家政服务人员的信息查验工作。
第三十三条 家政服务人员有权加入工会组织。家政服务人员加入工会的,可以参加工会举办的互助保障计划。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维护家政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家政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法治、诚信教育,提升家政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职业素养,将家政服务人员纳入评选劳动模范、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的范畴。
第五章 行业建设
第三十四条 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可以依照章程开展下列工作:
(一)向相关部门提出立法或者政策制定建议,反映本行业相关事项;
(二)组织制定家政服务团体标准和行业规范,提出家政服务地方标准的制定建议;
(三)开展家政服务质量监测;
(四)组织家政服务机构开展家政服务人员体检、技能培训;
(五)其他促进行业发展的服务事项。
第三十五条 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可以在市标准化行政管理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家政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评定标准,由本行业组织内的家政服务机构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行业组织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家政服务人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指导经认定的家政服务行业组织等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可以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发布家政服务技能等级薪酬指导意见。
第三十六条 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可以依照章程对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开展社会评价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查询渠道。
对本行业组织内的家政服务机构的信用状况,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应当依照章程予以记录。
第三十七条 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对违反家政服务行业规范、行业组织章程,损害行业形象的家政服务机构,可以依照章程采取相应的行业惩戒措施;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向相关部门举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家政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商务部门应当及时开展核查,并将线索告知区市场监管部门。经查明属实的,由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未报送机构备案信息、未及时报送变更信息,或者报送虚假机构备案信息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未报送人员备案信息,或者报送虚假人员备案信息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报送家政服务信息,或者报送虚假家政服务信息的。
第四十条 家政服务活动中,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或者用户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家政服务活动中,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或者用户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家政服务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9. 创办一个家政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1.
注册公司:直接去工商局,先填一张公司名称查询表,以确认公司名称可用,而后,是备齐相关资料,去工商局注册;包括:拟设立公司的办公地址。
2.
凭营业执照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办税务登记证:工商执照办好后,到国税、地税局办理国税、地税登记证。
4.
至此,就可以开始各项业务了
10. 办个家政公司需要什么
第一点为家政公司选址 首先为自己的家公司选择一个营业地址是很重要的,如果我们想开一家中介型的家政公司,最好选择在写字楼租赁办公场所。如果是服务型的家政公司的话,我们最好在一些小区附近开设家政公司,这个方便客户找到自己的家政公司,而且自己也有个门帘好做宣传。第二点注册营业执照 注册好营业执照是我们开家政公司的第二步,也是很重要的一步,我们要带着自己家政公司的备选名字、法人代表身份证、股东身份证、租赁房产的证明、填好注册资金,就可以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了,一般来说,营业执照会在一个月之内颁发下来。第三点招聘家政职工 一切都准备好了之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招聘家政服务员工,一般在公司上班的职员在1-5名即可,可以根据自己公司情况而定。而招聘家政服务人员,我们至少也要保证10名以上的员工可以合作。当然在此基础上家政服务员工是越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