厕所保洁员(公厕卫生间保洁员)
1. 公厕卫生间保洁员
公益性岗位与工勤人员是两回事,工勤人员是政府机关正式员工.,他们只是不同于公务员或技术人员,待遇差一些.公益性岗位是政府为了促进就业,在机关的一些打杂小事空岗上以每岗800元(各地金额不一样)买下来,安排给特殊困难的一些人群,此岗位一般只给安排3年/人,对个人来说不是长期的,绝对是临时的.
2. 环卫公厕管理保洁工
在所长和分管副所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城城区清扫作业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在本组起模范带头作用,安排好日常工作及组员工作安排,并协调组与组之间关系;
二、及时上传下达,安排好加班工作;
三、维护好本组生产工具;
四、做好本组的安全生产;
五、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 公厕卫生间保洁员工作职责
1. 尽职尽责按照操作规程及保洁标准所要求做好本责任区工作;
2. 因任何原因离开工作岗位事先征得主管同意,如对上级做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应先完成再进行讨论;
3. 对客人遗忘物品妥善保管经确认交还客人或在前台登记;
4. 根据客流量多少随时做好保洁工作,并定时巡视重点区域;
5. 爱护保洁设备,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延长使用寿命。
6. 积极参加卫生突击工作,如:会馆迎检、门前积雨、积雪的清扫突击工作。
7. 向客户宣传卫生常识,劝阻并制止不卫生,不文明的现象和行为。
8. 有义务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状况,在保洁过程中,如发现公共设施有损坏,应及时上报。
9. 清洁时,尽量回避客户,对客户提出的要求和建议尽量帮助解决或反馈主管领导。
4. 公厕清洁员
环卫局或环卫处。
清洁工一般属环卫局或环卫处管辖。
环卫局是政府下辖的机关单位,是各级政府市容环境卫生的职能部门,如果是地级市的话,其级别就为正处级单位。各市环卫局为行政单位(机关单位)其人员编制为公务员编制。其下属单位多为事业单位。
环卫处就是隶属于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公用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与管理。环卫处下设环卫所、清运队、监察队、收费办、综合修理所等部门。
具体到部门,一般来说清洁工人的直接管理单位是环卫所,也有归社区管理的,还有归保洁公司管理的。这个跟当地环境卫生市场化的程度有关。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环卫工人属于保洁公司管理的比例也越高。
环卫工人被人们赞誉为“城市黄玫瑰”、“马路天使”和“城市美容师”,主要负责街道卫生保洁工作,每年10月26日为环卫工人节。
扩展资料
环卫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卫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隶属于国家。
负责本区域范围各街、巷、路等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扫保洁和非法小广告的清除作业与管理;临邛镇区域范围的生活垃圾清运作业与管理;临邛镇区域范围直管公厕、垃圾桶、垃圾中转站(房)的运行维护作业与管理。
乡镇环卫所职责:
1、负责全镇(乡)各村环境建设等环境整治工作。
2、负责全镇(乡)各村,企事业单位的白色垃圾及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
3、负责镇(乡)村两级保洁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5. 公厕卫生间保洁员职责
工作:帮助无法自理的老人收拾收拾屋子。打扫打扫卫生。 宗旨:让老人找到在家的感觉(这也是职责所在)
6. 公厕保洁工作
这个谈不上违法,公司也可以说以前定岗定额不准确,因为公厕保洁这活不好量化,经过实际考察后,才做的调整。你说现在是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反过来也可以说以前是两个人干一个人的活。
只要公司没有违反一天八小时工作制,没有违反一周五天工作制和最低工资标准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就没办法投诉公司
7. 公厕保洁员上班时间
保洁服务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 保洁服务费用属于管理费用中的清洁卫生费,清洁卫生费包含公司清洁工作消耗的材料和外委清洁公司发生的费用支出。 管理费用的费用类别: 工资及附加费、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师资费、外委培训费、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折旧费、办公费、医疗保险费等。 管理费用的计算规则: 工资及附加费公司各部门发生的工资及福利费用。福利费用如实列支,不超过应付职工薪酬14%的准予扣除,超出部分进行税务调整。
8. 保洁员清理公共卫生间
公共厕所打扫的频繁程度一定程度上要看这个公共厕所的使用情况。一般在商圈附近使用比较频繁的公测,维护人员就会打扫得勤一些,基本上都是十分钟左右就要去清扫一次。而那种人流量比较少的公共厕所,一般再有人使用过后才去打扫。
9. 公厕卫生间保洁员工作内容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公厕管理,保证城市公厕清洁完好,方便社会公众使用,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厕(以下简称公厕),是指在公共场所独立设置或者附设于其他建筑物设置,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厕所。主要包括:
(一)环卫公厕,是指由城市管理部门投资建设和维护,或者由相关单位按照城市规划配套建设后移交城市管理部门维护的厕所;
(二)公共场所配套公厕,是指在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火车站、机场、文体旅游设施、医院、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商业设施、金融电信营业网点、加油站、旅游景点、机关单位对外开放区域等公共场所,由产权单位按照城市规划自行配套建设和维护的厕所;
(三)社会对外开放公厕,是指城市管理部门与有关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对外开放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厕所。
第四条 公厕的管理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建改并重、卫生适用、方便社会公众的原则。
第五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公厕管理的责任主体,其所属的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生态环境、水务、林业和园林、财政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公厕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环卫公厕建设、管理资金投入,足额拨付维护保洁费用。
第七条 任何人使用公厕,都应当自觉维护公厕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厕的设备、设施。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 公厕专项规划是城市环境卫生规划的组成部分。市、县(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居住人口密度、流动人口数量、公共场所分布状态等影响公厕需求的因素,编制公厕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下列区域和场所应当设置公厕:
(一)旅游景区、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等;
(二)大型商场、展览馆、影剧院、体育馆(场)、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