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保洁(农村公路保洁制度)
1. 农村公路保洁制度
一、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基层单位,由乡(镇)卫生院设点、乡村医生或有执业医师(助理)资格的个人承办。接受当地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依法服从特区卫生局和当地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
二、村卫生室主要职能是:
(一)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为群众健康服务的方向。
(二)村卫生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医疗操作管理制度,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服务,不准超出卫生局许可的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不准违反诊疗操作常规和其它有关规定。
(三)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宣传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卫生和防病治病知识,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开展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管理等预防保健服务工作,宣传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四)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公共卫生信息、疫情、出生及死亡的收集、统计并上报。
(五)完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 执业规则
(一)村卫生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机构职责。
(二)村卫生室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的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三)村卫生室开展静脉输液必须获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有独立的静脉输液观察室及观察床。
(四)村卫生室应当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服务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用药规定,必须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
(五)村卫生室应运用中、西医药两种诊疗技术为农民服务。提供巡诊和上门服务,开展农村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村卫生室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用药目录,药品由卫生院统一采购,不得将村卫生室作为企业药品零售点、不得销售精、毒、麻药品。购进的药品必须有购进记录。
(七)村卫生室严格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处置与管理。实施安全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八)村卫生室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医疗废弃物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深埋并做好登记。
四、监督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村卫生室的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工作考核等进行监督管理。
(二)乡村医生应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进行的规范化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接受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执业注册与再注册的依据之一。
(三)村卫生室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必须建立医疗文书书写制度、医疗安全制度、安全注射制度、消毒隔离制度、药品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计划免疫工作制度、妇幼工作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四) 村卫生室负责保管和使用政府投入的资产。对承担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劳务补助。
(五)村卫生室负责保管和使用政府配置的国有资产。
2. 农村公路保洁制度内容
1.员工自查。
每个员工都要根据操作规范和要求,对自己所负责的区域、项目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管理员巡查。
管理员应把巡回检查作为自己的.主要工作,每天对自己管 区内所有部位、项目进行巡回检查,不得少于四次。
3.部门主管抽查。
由部门主管或组织有关人员联合检查,每日抽查不得少于两次
3. 公路保洁管理制度
一、设施设备配置标准
1.村垃圾收集点(池)建设:每个自然村建设1个以上垃圾收集点(池),有明显的垃圾标志。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以不超过0.8公里。
3.专用垃圾收集车配置:以人力三轮车为主,示范村可配电动三轮车。每辆三轮车服务半径约2公里,人口为500人左右。
4.垃圾转运车配置:垃圾转运车用于村庄垃圾转运专用运输工具,每辆车服务人口为3000人左右,服务半径20公里以内,吨位以5吨左右为宜。
二、保洁人员配备标准
农村保洁员配备:原则上按50户以下的自然村配备1名保洁员,50户以上的自然村按每300人配备1个保洁员的标准配备。
4. 乡镇道路清扫保洁制度
干湿分离,用不同的分装袋放不同的垃圾。
5. 农村清扫保洁制度
2021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
1、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2、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科学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3、加强宅基地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
4、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研究制定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具体办法。
6. 农村道路保洁实施方案
为切实搞好农村河道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工作,彻底改变河道脏、乱、差现象,确保河道清洁畅通,充分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有效改善农村水环境,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为保证整治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宣传发动阶段
镇、村及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河道整治工作的必要性、迫切性、重要性及长期性,努力营造河道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镇广电站要在有线电视上进行宣传,各村要召开广播会、张贴宣传标语。通过宣传,动员全社会各行各业、各家各户形成合力、整体联动。镇建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以宣传、水利、农经、财政、农技、环卫、广电、城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河道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各村要相应建立河道整治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本村范围内的河道整治任务。
二、全面清理整治阶段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当前农闲和水草停止生长的有利时机,在元月28日前集中力量,统筹安排,突击整治。
1、整治任务
(1)县、乡河道分两块实施,河面水生植物的清理由镇统一组织,河坡及以上部分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负责清理。
(2)村级河道(塘)由各村组织实施。
(3)村与村界河由镇按照相关长度划分建议性清理段,各村要相互协商,共同协调。
2、整治标准
河面清洁做到“三无”,即无漂浮物、无工业污染、无畜禽粪便直排;
河坡整治做到“三无”,即无生产生活垃圾、无建筑废弃物、无杂物乱堆乱放;
河道畅通做到“三无”,即无乱占河面、无乱填乱挖、无障碍物。
3、制定整治方案
各村要认真制定方案,明确清理和处置的方法。可以采取统一组织专业队伍突击,也可以采取包干到单位到户到人,还可以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义务劳动等形式,在规定期限内统一进行清理整治。
7. 农村保洁制度与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将村供水、管水、用水纳入法制轨道,充分发挥村供水在村民生活、生产建设和村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本村用水户必须遵守本办法。村委是负责供水的专业管理,具有管理和服务性质,应认真贯彻为人民生活、生产建设服务的宗旨,不断改善设施条件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为本村发展供好用水、管好水。
第二章 水 源
第三条 水源是村发展的重要资源,必须科学规划,合理安排(与北池村合用,共同开发合理利用,优势互补)。
第四条 水源卫生防护应按照国家水源保护及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供水管理
第五条 自来水的供水范围,主要是本村住家户。灌溉及工业用水自行解决供水。
第六条 村委在正常情况下保证水质、水量、水压符合国家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供水技术要求,连续、安全供水。如因工程施工、检修造成部分地段临时停水,应及时通知用户。如属无法避免的突然情况例外。
第七条 用户申请接用村自来水(包括新旧管网改造)应向村委提出申请,经审校批准后,按规定办理接水手续。
第八条 基建工程施工用水,必须经村委办理临时用水许可证,方可供水。
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有上下水设施的住宅、车间及其它建筑,必须按照节约用水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经批准接水的户(室)外管道部分安装任务必须由村委统一承担,如果安装不能满足工期要求时,村委可委托符合技术标准等级的单位承建。竣工后,由村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供水。
第十条 用户变更用水性质、更名过户和停止用水时,应向村委提交书面申请、结清水费后,再行变更、过户和拆表销户,严禁擅自转供水。
第十一条 任何个人都不得在生活、生产用水管道上擅自安装加压设施。确需安装加压设施的用户,可提出申请,由村委批准并监督安装加压设施。
第四章 供水设施管理
第十二条 村供水水厂、水井、泵房、加压站、输配水管道、闸阀、水表、消防栓、排气阀、测压表、供电、通讯线路及专用道路、公共水站等设施,属村集体财产,受法律保护。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启闭、改动、侵占和毁坏。
第十三条 供水管道及其附属建筑设施周围,严禁挖抗取土、堆放垃圾和建筑材料。
第十四条 用户需要移动或改造供水设施时,必须报村委审查办理有关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用户负担。
第十五条 为防止供水管网水被污染,用户的自备水源、储水池及工业管道,一律严禁与村配水管道连接。
第十六条 凡用户投资和村委合资敷设的户外水管,表前部分均村委管理维修,表后由用户负责管理维修,用户不得私自移改或拆除。在满足用户用水的前提下,村委可进行改装或发展其它用户用水,他人不得干涉。 第十七条 公共消防栓除火警外不准做其它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启闭。建筑物内无水表消防栓,由村委铅封管理。
第五章 水表及水费管理
第十八条 村委承担用户水表的校验、检定、修理,实行水表周期强检制度,并按规定收取校、修费用。用户若对水表计量产生疑义,由法定计量检定机关校验水表,按水表误差视其情况调整水费。
第十九条 单元装表用户,村委以单元水表进行计量,水费由单元户代表按期统一交付。
第二十条 用户负责表井及水表管理,表井内必须保持清洁,水表铅封由村委统一管理,用户不得人为损坏。用户水量超过水表额定流量或达不到水表的额定流量时,应及时送检或拆换。
第二十一条 用户水表实际用量长期(半年以上)小于额定流量时,按用户实际用水人口,依据我村设计用水量标准计算水量,并要求用户改小水表口径,用户不得拒绝,费用由用户负担。
第二十二条 水费收取由村委负责,用户须及时足额交纳。
第二十三条 用户接到水费收取通知单后,必须按通知限期交纳水费,逾期不交纳者,超期每天加收水费千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三月者,按自行销户处理。
第二十四条 水表失灵,不能正确计量时,根据用户的用水情况按下列其中一种方式计量收费。
1、按上三月平均用量征收。
2、暂时按用户最高月用水量计征,待换表后行度三月平均水量多退少补。
第二十五条 用户用水必须安装水表,对暂无水表的用户,按实有人口数和平均月用水量标准计征水费,并限期安装计量设备。
第二十六条 收取的水费,全部按期上交村委,由村未按有关规定,统一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免除用户水费。
第六章 计划用水
第二十七条 供用双方都必须贯彻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有关规定,努力提高节水意识,加强节水管理。
第二十八条 村委要加强巡回检查,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种浪费水的行为,坚决杜绝浪费水的现象发生。
第二十九条 工业、建筑用水应向村委申报一次用水计划,由村委核定用水计划指标,实行计划供水。
第三十条 新开户和新增用水指标,可持有申请资料向村委申请增容,并按规定缴交增容费。
第七章 违章处理
第三十一条 对违章用水的单位或个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通报、处以200——XX元罚款、赔偿损失(直接或间接损失)、没收设备、暂停供水等处理,以至追究法律责任。罚、赔款列入供水专项资金。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章用水。
1、拖欠水费者。
2、未经批准私自接用水者。
3、未经水表用水者。 4、采用不正常手段使水表停行、滞行、逆行或倒拨表针,破坏水表铅封者。
5、浪费水量者。
6、对爆管事故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修复者。
7、擅自动用自来水供水设施者。
8、私拆、私装属村委管理的管道者。
9、非因火警私自启用消防栓取水或拆除铅封者。
10、改变用水性质,未办理变更手续者。
11、私自架泵加压者。
12、自备水源与村公用管道混装者。
13、将两路进水管私自连通使用者。
14、未经批准,在供水管线上施工,危及供水安全者。
15、未经批准,在供水管线上修建建筑物或埋设地下管线,不符村规范规定者。
16、违反本办法其他情况。
第三十三条 违章用水户还必须按村委发出的违章用水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者,停止供水。重新报装时,按新开户有关规定办理,并交清所拖欠水费、罚款、赔偿、滞纳金和输送费。
第三十四条 对破坏和盗窃供水设施,严重危及供水安全和造成重大停水事故的责任人,报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 对拒绝、阻碍供水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第三十六条 村自来水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者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坚守工作岗位,工作失职,造成严重事故者;
2、违章操作,造成经济损失者;
3、擅自为单位或个人接水者;
4、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用户者;
5、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或敲诈勒索者;
6、违反村供水管理办法其它规定的行为。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村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XX年7月1日起执行。
8. 乡村道路保洁方案
1、将舒适送到您家的每个角落。
2、生活有晨光,清洁又健康。
3、把您的家交给好朋友打理!
4、保洁找晨光,清洁亮如光。
5、沐浴晨光,开始您一天崭新的生活!
6、给我一点时间,还你一片光明(干净)!
7、服务到家,让家锦上添花。
9. 农村道路保洁考核细则
举例说明: 车间主任绩效考核办法 一目的:为加强车间管理,调动广大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责任心,稳定产品产量、提高产品质量与效益,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生产部所属各车间主任(含副主任)。 三考核方式: 1、车间主任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其中,基本工资占工资总额的80%,岗位工资占20%,岗位工资与考核挂勾。考核实行月考核月兑现。 2、 考核权重为100%,其中生产计划完成率占25%;安全文明生产占20%;生产质量占20%;成本管理占20%;内部管理占15%。 3、 工资计算方法: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考核系数)。如某车间主任工资总额为3000元,其基本工资为2400元,岗位工资为600元,当月考核系数为90%,其当月考核后工资总额=2400元+(600*90%)=2940元。 三 考核内容 1、生产计划完成率,占25%,以产品转入下车间或成品库为准。未完成计划,每低11%扣1分;延误交货期1天扣5分以上。超计划完成任务的,每超过1%加1分。此项考核由生产部调度进行汇总。 2、安全文明生产,占20%,以是否健全安全责任制,开展安全活动,是否有专人负责安全、安全教育、安全监督、安全事故发生率、车间清洁卫生、现场物料、半成品堆放是否符合要求进行考核,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人员伤亡),此项考核不得分,由生产部结合企管办综合评分。 3、生产质量,占20%。批次合格率100%为满分20分,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如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损失价值在1000元以上),此项不得分,由品控部评分。 4、成本管理,占20%,由财务部核定标准成本(包括单件物料加工成本、车间物耗标准)及工时定额,实际成本在标准成本-1%+1%以内,得15分;在允许范围内,每降低1%加1分;每超过1%,扣1分,扣完为止。如出现较大浪费(含人、材、物,且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上),此项不得分,由财务评分 内部管理,占15%,以培训落实、会议组织情况、报表规范与完善、规章制度执行、办公室规范、员工违纪次数频率等进行考核,由生产部结合人力资源部评分。
10. 农村公路保洁制度范本
1、实行“县级督导、乡镇落实、村组负责实施” 的管护模式。
由乡镇建管所具体抓,村干部和村组保洁员配合实施。 农村公厕使用坚持公益性、便民性、开放性和“谁建设、谁监管,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乡镇政府是农村公厕管护的监管主体,负责抓好本辖区公厕和户厕改造的建后管护;村委会是农村公厕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本村内公厕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2、健全管护制度。
农村公厕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配套设施及保洁用具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管理台账。健全农村公厕设施设备登记、保管、使用、维修、损坏赔偿等配套制度。
3、明确管护人员。
村组优先安排贫困人口作为公厕保洁员,由保洁员对所在村组公厕进行管护。保洁员上岗期间佩戴工作标志,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公厕保洁工作。
4、加强公厕管护。
农村公厕设置“公共厕所”标识、性别标识、保洁员公示牌、公厕管理制度和公厕指示牌。保洁员每天及时清理垃圾桶,保持大、小便池、洗手器皿等卫生整洁,公厕墙面、门窗、天花板干净卫生,公厕周边做到无垃圾、粪便、污水、杂物等。
5、配备抽粪车辆,提升管护效能。
镇村成立农村厕所服务站或专业公司,统筹做好粪渣粪液清运、无害化处理、配件供应、设施维修等工作,健全卫生厕所粪液、粪渣清运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厕所管护效能。每乡镇配备2-3辆抽粪车,对辖区内公厕和户厕的化粪池粪液、粪渣进行定期抽取、回收利用。鼓励现有化肥或堆肥企业接纳改厕后产生的粪渣,并进行资源化利用;鼓励种植园区、种植大户回收粪渣和粪液,作为绿色环保有机肥使用,杜绝厕所化粪池粪污满溢现象,确保厕所内外环境卫生。
6、加大资金投入,保障管护可持续。
全县建设公厕2545座,每座公厕按照每年1.02万元管护经费拨付至各乡镇,各乡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交由第三方进行全方位管理。
二户厕方面
改造后的户厕由农户家庭负责管护,各乡镇要成立厕具供应站和清掏队,做到厕具坏了有人修,粪污满了有人清掏。改厕后厕所类污要有出处,宜接入管网处理的,则接入管网集中处理,不能接入管网处理的,要与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和生态循环农业结合,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严禁直接外排。
三、加强监督考核,确保长效管护落到实处。
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分级管理,压实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每周对本村厕所管护情况进行1次检查;乡镇加强经常性督查,重点督查厕所化粪池粪污抽取和公厕保洁工作。县政府将农村厕所长效管护工作纳入乡镇创城及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实行周督查、周调度、月考核、月奖惩制度。县环境整治办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1. 农村公路保洁制度规范
保洁岗位交通安全培训要遵守交通规则,在清扭道路时要看清车辆,做到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