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环境工生(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
1. 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
《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第六十四条,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五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六条,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第六十七条,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发现有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六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一)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
(二)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
(三)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
(四)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
(五)违反本法规定,查封、扣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设施、设备的;
(六)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七)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的;
(八)将征收的排污费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59条当中是针对处罚的相关规定,按照环保法处罚标准的规定当中,国家对于污染环境的一些企业事业单位,如果说构成犯罪的话,是需要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的。如果情节较轻的话会对直接责任人处十天以上15天以下的拘留,另外还要进行罚款的,并且对于这种污染环境的行为会予以公告。
2. 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有哪些
环境工程专业毕业之后,可以参加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环境保护工程师考试。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 、和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5]56号)。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成立环保工程专业专家委员会 , 该委员会负责拟定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试题 , 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题库 , 组织评阅卷工作 , 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人事部组织专家审定考试大纲、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和人事部共同负责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适用于从事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和环境保护验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是由国家环保总局与人事部共同组织的考试,该考试包括如下四个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3. 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证书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4. 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证书查询
2021全国环保知识竞赛含金量非常高,2021年第五届全国大学生环保知识竞赛,由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四川省生态文明促进会主办,我爱竞赛网、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大学生发展工作委员会(简称绿大、绿大工委)承办,青年推动世界可持续发展论坛、全国1000 余家高校团委/社团协办。
5. 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环保工程师在环境保护各种领域中担任顾问,他们在有关生产过程的环境技术的改善发展方面作出了贡献。另外,他们还努力将不同生产领域的企业设施带来的影响减低到最低限度,努力保持环境生态平衡,从环境角度提出改变商品生产方式的建议同属于他们的使命。他们检查企业和机构是否遵守了环境相关规定和义务,并且总结和发表环境技术方面的意见。他们主要就职于各行各业的企业之中,这些行业都有特殊的与环境有关的意义。
6. 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方案
三支一扶”考试的具体报考条件,各省市区的规定不尽一致,但都有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以具有本省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应届毕业生为主,以具有本省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前两年的往届毕业生为辅。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具有敬业奉献精神,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如期毕业。
(1)从事支教工作的须是师范类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2)从事支农工作的须是农业类、林业类、畜牧养殖类等相关涉农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从事支医工作的须是医学类、药学类、公共卫生类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须符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要求;
(4)从事扶贫工作的须是公共管理类、社会政治类、中文文秘类、艺术类、法律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财务财会类、环境保护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计算机(大类)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从事水利工作的须是水利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7. 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证书样本
三体系审核员是指从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M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等认证审核活动的人员。
报考条件具体如下: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大专学历及相应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符合下列工作经历要求: ①实习审核员申请人无工作经历要求; ②本科以上学历审核员申请人应具有至少 4 年工作经历,大专学历申请人应具有至少 20 年工作经历; ③主任审核员申请人应具有至少20 年工作经历。 ④满足CCAA 注册要求的工作经历应在取得相应学历后,在负有判定责任的技术、专业或管理岗位获得。研究生学习经历可按50%计算工作经历。
3、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① 实习审核员申请人无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②本科以上学历审核员申请人应具有至少 2 年专业工作经历,大专学历申请人应具有至少15年; ③主任审核员申请人应具有至少15 年从事认证认可或相应领域专业工作的经历; ④该专业工作经历能够使申请人获得有效地进行相应领域管理体系审核所需的专业知识。
8. 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总结
一是要具备在群众中树立自身威信的能力。
影响力是一个党员干部个人魅力的集中体现。
一个党员干部自身素质高,形象好,就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力,能够带领干部做好各项工作。
特别是在社会矛盾的日益复杂,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威望逐渐弱化的情况下,做好群众工作,缓和干群矛盾,要求党员干部个人必须具备一定的个人魅力,在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首先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将传统观念来一个彻底转变。
在思想、人格、品德修养方面补充、积累、更新知识面,增长才干,提高技能,积累经验。
在创造业绩方面,努力学习,狠下功夫,多行修炼,不断增强个人魅力,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要求。
其次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以优秀的品德修养、过硬的工作作风、良好的公仆形象来感召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
最后要不断加强自我改造,要切实维护团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既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又广泛集中群众智慧,形成精诚团结,合力干事的工作氛围。
二是要具备在学习中提高实际工作方法的能力。
如何驾驭复杂局面,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会不会为群众办事,能不能做好群众工作,关键是掌握做群众工作的方法。
长期以来,党员干部在做群众工作时,基本上是通过干部自身进行摸索和领悟,凭老经验、老方法做群众工作。
缺乏对他们进行系统而有针对性的学习和培训,许多年轻干部更是缺少实际工作的经验,再加上面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局面、新问题,如果没有及时对以往所掌握的知识及时进行更新,不会灵活处置、不会举一反三、不会因人而宜、不会因户施策,往往导致党员干部在做群众工作时出现措施不到位、效果不理想的情况。
因此,必须要进行“系统而不是零碎地、实际而不是空洞地”学习,努力掌握学习的方法和技巧。
结合我镇实际及当前农村工作形势,来研究新形势下,特别是经济市场化和社会生活民主化不断发展的条件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学习中不断的总结和思考。
通过学习,不仅要对先进积累加以吸收,还要将学到的新知识运用到新工作中去,逐渐掌握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艺术和技巧。
三是要具备对事物的预见判断能力。
如何科学地对事情发展的趋势和变化进行预测与判断,及时把握发展的方向,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法,做到处理问题时有条不紊是做群众工作的难点。
有不少党员干部往往觉察不到事情的进展方向,缺乏对将要出现的情况的正确认识,也没有及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结果导致矛盾的更加激化。
因此党员干部必须提高审时度势的能力,必须全盘在胸,善于从全局上观察和处理问题,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不谋万事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
”要以宽广的眼界观察形势,科学地把握农村发展的新趋势,吃透镇情、村情、民情,善于在普遍联系中总揽形势发展的大局。
从政治上、政策上、战略上认识和思考重大问题,从事物的不断变化中掌握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从纷繁变幻的现象中看透本质。
最后要学会果断决策,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存在矛盾的有效方法和措施,要强调方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保证矛盾的及时化解。
四是要具备对上对下的沟通能力。
目前的基层党组织处在一个非常特殊的位置,既要直接面对群众,又承担着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政策的任务。
如何在工作中贯彻落实上级的相关政策,又要在实际工作中保证群众的利益不受到损失,关键在于党员干部要具备一个上下沟通的能力。
“对下”要畅通民意渠道,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特别是结合“三问三解三服务三促进”和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群众评议干部、问卷调查、个别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保证群众有说话的地方。
将合理的意见和集中反映的问题认真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对上沟通,党员干部要具备一定的胆略和勇气,同时也要掌握做参谋、提建议的技巧、方法。
将基层的情况、群众的想法及时向上级反映,为领导做好参谋,使上级在制订政策时更加切合实际,更加具有针对性。
一定要防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现象出现,不然会导致党的各项政策“热在上面,冷在下面”,群众不理解、不拥护、不支持,会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五是具备随机应变的决策决断能力。
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各种社会矛盾就越处于易发、多发、高发的态势。
这些矛盾产生的背景和激烈程度各不相同,若用老观念、老方法来做群众工作,凭老经验来处理新问题,往往事倍功半,不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反而会更加复杂化和扩大化。
因此党员干部必须学会随机应变,要根据矛盾的特殊性,结合实际,灵活处理。
首先要具备一定工作胆魄,特别是在处理突发性事件中,要沉得住气,保持清醒的头脑,方法运用要得当,处置要得体。
其次要运用一定工作策略,要放下架子,俯下身子,开动脑子,真心实意与群众做朋友,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
最后要掌握一定工作方法,特别是涉及到土地安置、征地拆迁和环境保护等目前的热点、难点问题时,不能简单的靠硬性规定来执行,通过宣传、教育群众善于摆事实、讲道理,努力做到深入浅出,以理服人,使群众听得明白、听得进去,赢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9. 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证书 培训费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免试部分科目条件: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