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部市立护工(青岛市立医院护工)
1. 青岛市立医院护工
青岛中康颐养护理院由青岛市民政局于2016-5/18批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为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科(呼吸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外科(门诊);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黏膜病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肿瘤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
2.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护工
这要看男护工服务的对象是什么情况了,比如是那种男的年纪大的雇主,身体行动不便的,需要随时看护的,这个时候,如果找个女护工,一是不方便,男女有别嘛,二是没力气,找个男护工就可以很方便的照顾好老人,一个月最少八千起步,管吃管住
3. 青岛市立医院护工部
年青岛工伤赔偿计算方式:
一、医疗费
计算标准: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
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康复费
参照医疗费
三、伙食补助费
计算公式:伙食补助费=30元*X人*X天
四、交通食宿费
1、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与食宿费,计算公式为:
伙食补助费=X元*X人*X天
食宿费=X元*X人*X天
2、交通费(火车、动车组、客运汽车)费用凭据报销。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护理费
计算公式:
(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计算公式: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二)伤残津贴
计算公式: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青岛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五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6个月
六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青岛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五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2个月
六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8个月
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青岛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七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月
八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
九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青岛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七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九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备注: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一年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0青岛经济数据
1、上年度青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29元
2、上年度青岛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67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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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青岛市立医院护工收费标准
按照医生的指示去更换就可以了。一般如果家人在住院的话可以有一个家属陪同。这个并不需要什么手续只要跟医生护士说明就可以了。这个需要看是陪护的人员病情严重还是不严重。如果是ICU比较严重的病人最好就请专业的护工。而且家人照顾的话也没有护工这么专业。所以说一般陪护人员是不需要手续的。只需要跟医生和护士说明情况。
5. 青岛市立医院护士
带孩子去青岛市市立医院西院给孩子看过病的,虽然次数不多但是一直对这个医院印象很不错的,有次孩子需要住院,我才发现,这里的住院部的条件也很不错,非常干净整洁,工作人员对孩子照顾的很周到,护士很细心。技术很熟练,医生很和蔼。没发现收红包的现象,这里的保洁也很负责,所以医院才很干净,很舒适。在这里看过好多次病了,基本上没有一次会让我觉的不舒服或者和医生发生口角的事情。很有素质的一家好医院,告诉大家[详细]
6. 青岛市立医院护工申请
非常赞叹您有回报社会的想法,要成为福利院的义工,流程如下:
首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至50周岁的中国公民;富有社会责任感和爱心;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并能提供近三个月内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此外,提供儿童住院治疗陪护服务的,护士优先;提供中小学课业辅导服务的,须毕业于师范学校(院)儿童教育专业,或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在职教师优先;提供残疾儿童体能康复训练的,须具有康复训练从业资格证,在职人员优先;提供儿童生活护理服务的人员,须具备养育儿童经验的家长。
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员需向所在市的儿童福利院爱心办公室提供相关证明,并填写志愿服务申请表,提交本人2.5厘米免冠照片1张;所在单位的证明或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的证明;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的原件、复印件;近三个月内的医院的体检证明(血常规、尿常规、乙肝五项、结核)。
接下来,市儿童福利院还会对义工服务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院方会给义工发放“XX市儿童福利院义工证”,并根据义工本人意愿和福利院的需要,安排服务。义工服务期满时,福利院还会对义工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义工服务1000小时以下发放蓝色“爱心使者卡”;1000小时~5000小时发放红色“公益大使卡”;5000小时以上发放金色“慈善大使卡”。
7. 青岛市立医院护工招聘
一般3年,工资不高,自带护士服,面试有问必答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