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建筑(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2021)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2021
每个月在400-700左右,当然不包含餐费,这个叫保育费,另外再算餐费。一般餐费是每天15元,包含早上,中午,加餐,一共有三顿吧,这样算下来每个月在700-1000左右,相比私立幼儿园来说,还是比较便宜的费用了。公办的一般要提前一年报名才能去。
幼儿园设计规范2020
一、招生对象
2021年幼儿园秋季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招生入园基本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等途径发布《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幼儿园信息。招生幼儿园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报名咨询电话等。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各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幼儿园网站)、在幼儿园门口张贴、社区宣传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社会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包含报名时间和地点、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所需证件、招生办法等,并注明幼儿园性质类别、报名咨询电话等内容。新建幼儿园视筹备情况确定招生时间,并适时面向社会发布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1.报名录取时间。各幼儿园报名、录取原则上在6月15日(星期二)至6月25日(星期五)期间进行。具体时间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2.报名方式。家长根据所选幼儿园的招生条件、要求报名,并在幼儿园告知的具体时间内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儿童健康手册》、户口簿或居住证、房产证等到所申请的幼儿园进行审验。
3.录取方式。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抽签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各幼儿园不得以报名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封闭小区内的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小区内常住户籍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具体可根据户口与房产等相关情况分类录取。空余学位面向社会招生。
部队、企事业、高校、集体办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三)组织新生入园
1.做好幼儿入园体检。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级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
2.规范入园报到。体检合格者,由家长带领幼儿携带《儿童健康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等有效证件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园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以各幼儿园规定时间为准)。
确定入园幼儿后,幼儿园应组织家长填写《幼儿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发放入园须知。入园须知应包括入园和退园程序、一日活动作息时间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各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招生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保证招生入园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格招生纪律。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区招生政策,严禁以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生。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医务人员等子女入园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各幼儿园要通过各种途径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提醒家长为幼儿选择合法幼儿园。要公开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中心幼儿园招生监督电话和招生咨询电话,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2021解析
1、所有幼儿园均应严格按照《纲要》和《规程》的要求,遵循幼儿教育规律,注重个体差异,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教师观、课程观和活动观。保证幼儿的游戏时间和自由活动时间;培养幼儿的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能力、生活能力以及良好的行为习惯。
2、各幼儿园的课程开设在教育内容、教育计划、教育形式等方面必须科学合理,规范课程设置,并注意以下问题:
(1)要坚决防止“小学化”倾向,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合理组织好幼儿一日活动,游戏是幼儿的基本活动。
(2)各幼儿园不得使用任何学前班教材,不得开设拼音教学,杜绝一切为迎合部分家长的错误教育观念下的不合理要求而开设不符合幼儿发展规律的教育内容。
(3)要根据幼儿发展状况制定教育目标,选择贴近幼儿生活的、幼儿感兴趣的题材作为幼儿教育内容的基础。
3、在保证幼儿游戏时间和自由活动时间的前提下,大班末期,可适当延长集体活动时间,做好幼小衔接工作。帮助学前儿童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两个不同阶段教育的平稳过渡,让幼儿建立自信心,能健康、快乐地适应小学阶段的学习生活,保持身心的和谐发展。教育内容与形式应充分体现科学性、整合性和趣味性,并与幼儿园的课程实施有机结合。
2021年幼儿园设计规范
报名前准备
报名时段:幼儿园每学年有秋季和春季两个学期,秋季学期(9月初开始)为第一个学期。春季学期不统一招生,部分幼儿园可能会招收插班生。
公办幼儿园:
2021年报名时间为5月27日-7月9日;(具体以自己所在区安排为准)
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不晚于7月9日。
温馨提醒:各个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限不同,分为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报名时间,具体以公办幼儿园公示为主,建议家长先咨询相关幼儿园。
如何选择学校:家长可登陆深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查询全市各区幼儿园的办学信息公告及普惠性幼儿园名单,也可登陆所关注的幼儿园网站,了解相关幼儿园的办学情况。
建议家长选择位于家庭住地附近的幼儿园,优先考虑本小区内的幼儿园,方便日后接送孩子。
》》》深圳10区幼儿园全盘点(名单、办园等级、咨询电话、收费)
报名流程
第一步:查看相关幼儿园招生简章,了解相关幼儿园报名时间、招生条件、申请材料等。
第二步:报名、学位申请,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网上报名申请,二是幼儿园现场报名(具体以幼儿园找方案为准)
1、网上报名,登陆相关幼儿园网站在线报名,网上填写表格提交报名,按相关幼儿园要求报名。(注:网上报名指的是已经开通网站的幼儿园,并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举例:以深圳市教育幼儿园为例。
(1)【网上填写表格】:家长登陆深圳市教育幼儿园网站→【新闻中心】→ 2021年秋季招生网上申请【深云分部】→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填写申请表格→点击【提交】。
(2)【打印纸质表格】
提交后自行下载该申请表,核对并打印2份。(报名须知左上角有【报名结果查询】按钮,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后可以查询并下载。)
温馨提醒:有些幼儿园开通网站,有些幼儿园没有开通网站,建议家长报名前咨询好相关幼儿园,学位申请方式是哪种。
2、幼儿园现场报名申请学位,填写纸质表格,申请学位(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
举例:以深圳市第一幼儿园
学位申请:2021年5月27日-6月11日(往年时间安排,仅供参考)
在本园门卫室领取《招生报名表》或登陆本园网站下载打印《招生报名表》。
填好表后交回幼儿园门卫室,6月10日前交回,逾期不再接受学位申请。
第三步:现场报名及现场确认
家长申请幼儿园学位后,需提交和核实报名申请材料。家长根据幼儿园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幼儿带齐相关资料到相关幼儿园现场报名并验证。
公办幼儿园所需提交材料和表格
(一)持有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没有的话,户口本、通行证或护照等也行)、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二)持有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三)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持有家庭居住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深圳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或小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或小区)其他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实行教育优待政策,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深圳市委组织部等15个部门《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PS:幼儿园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原件会归还家长。
温馨提示:报名申请材料和网上报名表格及相关幼儿园要求所需表格要同时带齐。
举例:深圳市教育幼儿园现场报名和确认所需表格
以下1-8项材料验原件,交A4复印件,建议家长双面复印,按照下列顺序装订。
1、儿童身份证(或居住证、返乡证、通行证和护照等);
2、儿童出生证;
3、预防接种证明(所有接种的资料复印件、以及医院开具的接种证明原件);
4、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要有本年度计生部门查环查孕的盖章);
5、父母(或监护人)深圳市社保卡(或工商营业执照);
6、儿童全家户口薄(包括首页);
7、儿童所在家庭住所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居住情况证明)等资料;
8、独生子女证
9、打印好的《深圳市教育幼儿园学位申请表(深云分部)》2份。
第四步:幼儿园录取通知方式及时间
幼儿园将以电话联系或短信通知告知家长招生结果,以及录取相关注意事项,具体以相关学校通知为主。
第五步:录取后缴费
我市幼儿园收费执行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的规定,收费项目分为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三类,不得收取报名费、学位费(占位费)、赞助费等任何费用,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
(一)目前,公办不同类别幼儿园每月保教费收费标准为:
(深圳发改委2018年11月21日公开数据)广东省级一级一类幼儿园1008元/月,深圳市一级一类幼儿园966元/月,区一级一类幼儿园928元/月,未评级的幼儿园保教费840元/月。保教费的收取从入园当月起至办理退园手续当月止。未办理退园手续前,保教费按规定正常收取。
第六步:体检
新生入园前,应到被录取幼儿园指定的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第七步,入园准备
新生入园时,家长(或监护人)需填写《深圳市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办理入园手续。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2021版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
第一节 设置与规模
第八条 幼儿园设置布局,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及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服务半径、地理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确保安全。
第九条 新建幼儿园应独立设置,有独立的园舍、户外场地、围墙、大门、保安室(门卫及收发室)。
第十条 幼儿园规划建设应与居住人口相适应。按照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标准,每3000—5000人口设置一所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规模不足3000人口的居住区,规划部门应进行区域统筹,合理规划幼儿园配建项目。农村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建设幼儿园,服务半径原则不超过1.5公里。
第十一条 幼儿园规模应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办园规模不宜超过12个班。城镇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地区和农村人口稀少地区可单独设置或在小学附设1—2个班的幼儿园。
幼儿园每班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第二节 选址与规划
第十二条 新建幼儿园选址应符合下列原则:
(一)幼儿就近入园,家长方便接送。
(二)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场地平整、地势较高、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绿色植被丰富、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地带。
(三)必须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和洪水灾害的区域等不安全地带,避开输油、输气管道和高压供电走廊等。
(四)必须与铁路、高速公路、机场及飞机起降航线有足够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应避开主要交通干道、建筑的阴影区等。
(五)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垃圾中转站或处理厂、污水处理站等喧闹脏乱、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场所毗邻;不应与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等危及幼儿安全的场所毗邻;不应与通信发射塔(台)等有较强电磁波辐射的场所毗邻。
(六)幼儿园不得建在高层建筑内。3班及以下规模幼儿园可设在多层公共建筑内的一至三层,应有独立的院落和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应有防护设施。3班以上规模幼儿园不应设在多层公共建筑内。
(七)农村幼儿园宜设在乡镇政府、社区驻地或靠近中小学,应避开养殖场、屠宰场、垃圾填埋场及水面等不良环境。
(八)符合其它有关安全、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第十三条 幼儿园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和建筑设备等构成。场地由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两部分组成。园区总平面规划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管网综合设计等。应符合下列原则:
(一)园区总体规划应因地制宜,适合幼儿特点,有利于幼儿园建设发展和对幼儿的保育教育与安全管理。
(二)园区总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节约用地,方便管理,避免相互干扰,有利于人流疏散。
(三)幼儿园有良好的建筑朝向、日照和通风。幼儿活动室应保证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室外地面游戏场地应保证一半以上面积在冬至日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生活用房与幼儿活动室应保持适当的距离。园内建筑间距及与相邻园外建筑的间距,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规划、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四)幼儿园建筑组合应紧凑、集中、合理,建筑形式和建筑风格应力求体现儿童特点。主要建筑之间宜有廊联系。园区绿化、美化应结合使用功能、特点及建筑布置、空间组合、建筑景观等要求,与园舍建筑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充分体现儿童化、教育化、立体化、生态化的特点。
(五)园区主要道路应根据通行和消防要求建设。园区道路的布置应便捷通畅,宜人车分流,竖向设计应满足无障碍要求。道路的高差处宜设坡道。主要道路宽度及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辆通行要求。幼儿园主要出入口不应设在交通主干道或过境公路干道一侧,园门外侧必须留有缓冲地带,并有安全警示标志,应有利于交通疏散。机动车与供应区出入口宜合并独立设置。
(六)室外给排水、供气、供热、供电、通信、网络等管线,应根据总平面设计合理布置,管线宜暗设。污水应纳入系统的污水排放管道,农村幼儿园污水排放不应影响园区和周边环境卫生与幼儿安全。应按照防火规范要求设置消防系统。用电负荷应适当留有余量。安全、防噪声、防火与疏散、给排水、采暖与通风等要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七)园区内应设置教职工自行车停车棚。有条件的幼儿园可设置独立的教职工机动车停放场地,与幼儿活动场地隔离,并设置专用的机动车道和出入口。
(八)幼儿园应设置旗杆、旗台。
第三章 建设用地
第十四条 幼儿园建设用地包括园舍建筑用地、室外游戏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
(一)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占地、园内道路及建筑物周围通道等用地。
(二)室外地面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少于4㎡。其中,共用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少于2㎡,分班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少于2㎡。分班游戏场地宜邻近活动室设置,其数量应至少能容纳n-2个班(n为全园班级数)同时游戏活动。共用游戏场地应设置游戏场地、活动器械场地、30m直跑道、沙池、戏水池等。其中游戏场地宜为草坪、沙土地、塑胶场地等软质地坪。
(三)幼儿园绿地率不宜低于30%,集中绿化用地包括专用绿地和自然生物园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2㎡,有条件的幼儿园应扩大绿化面积。绿地中严禁种植有毒、带刺、有飞絮、病虫害多、有刺激性的植物。
第十五条 建设用地面积按照园区内建筑总面积和相应的容积率测算,新建幼儿园用地应留有足够的发展空间。幼儿园容积率以0.55—0.65为宜。计算公式:
建设用地面积=建筑总面积/容积率
第四章 园舍建筑
第一节 园舍建筑组成
第十六条 幼儿园园舍建筑由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附属用房三部分组成。有条件的幼儿园应优先扩大幼儿游戏活动空间。
(一)幼儿活动用房包括以下用房:
1.幼儿班级活动用房。宜按单元设置,包括活动室、寝室、卫生间(含盥洗室、厕所)、衣帽及教具储藏室(可兼教师办公室)各1间。由中小学校舍或其他资源改建,暂不具备按单元设置条件的幼儿园,同一个班级的活动室、寝室应在同一楼层,并应与卫生间毗邻设置。
2.综合活动室。供幼儿分班或集体开展音乐、舞蹈、体育活动和大型游戏、会议、亲子活动、家长学校等活动用房。
3.公共游戏活动用房。有条件的幼儿园可设置公共游戏活动用房,供幼儿完成在班级活动单元内不易开展的游戏活动及设置录播室等。
(二)服务用房包括以下用房:
办公室、保健观察室、晨检接待室、洗涤消毒用房。办公室供幼儿园教师和管理人员办公、教研、会议、接待、阅览、储存资料使用,有条件的幼儿园可设置网管(监控)室。可根据需要设立卫生室,卫生室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要求配备室内设备与医师。
(三)附属用房包括以下用房:
厨房、配电室、保安室(门卫及收发室)、储藏室、教职工卫生间、教师值班室。厨房主要有主副食加工间、配餐间、餐具洗涤消毒间、食具存放间、烧火间、炊事员更衣休息室、库房等组成。有条件的幼儿园可设置教职工餐厅。
园舍建筑中未包括民防工程、采暖锅炉房和车库等用房。
(四)1—2个班的幼儿园,至少应设置幼儿班级活动室、卫生间和办公室,有条件的可增加活动室面积,便于幼儿就寝,可增设综合活动室、保健室、幼儿厨房等。其园舍面积应不低于3个班幼儿园的人均标准。
(五)招收轻度残疾幼儿5人以上的幼儿园,应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不足5人的,由所在区域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资源教室的布局,辐射片区所有随园保教幼儿,实现资源共享。
第二节 建筑面积
第十七条 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第十八条 幼儿园各类用房使用面积,应符合表3、表4、表5的规定
第三节 主要建筑标准及建筑设备
第十九条 幼儿园园舍建筑应坚持安全、适用、绿色、节能、环保、经济、美观的原则,营造功能完善、适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寓教于乐的教育环境。公办幼儿园不得建设豪华幼儿园。幼儿园宜为三层及三层以下的楼房和符合建筑标准的平房。
(一)幼儿园园舍设计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以及相关的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幼儿活动用房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设在三层及以下楼层,严禁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小班生活活动用房宜在一至二层,中班、大班生活活动用房宜在一至三层。
2.班级活动单元应满足幼儿活动、生活等功能需求。幼儿活动用房应有良好的天然采光、自然通风和空气对流条件。
3.班级活动单元内不得搭建阁楼或夹层作寝室。活动室与寝室可分开设置,也可合并设置。
4.应保证每个幼儿有一张床位,不宜设双层床,床位侧面不宜紧靠外墙布置。
(三)建筑防火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四)建筑结构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重点设防类。
(五)园舍主要用房的室内净高应符合以下规定:
1.班级活动单元不应低于3.00m。
2.综合活动室不应低于3.90m。
(六)幼儿园入口、道路、门厅走廊和厕所等,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规定设计。
(七)门厅、走廊应符合以下规定:
1.幼儿园晨检接待厅(门厅)应宽敞明亮,有利于人流集散通行和短暂停留。
2.单面走廊净宽不应小于1.80m,中内廊净宽不应小于2.40m。
3.外廊宜设封闭窗。厨房和幼儿就餐点不在同一幢建筑内时,宜设封闭连接廊。
4.幼儿出入的门厅和走廊不应设台阶,地面有高差时,应采用防滑坡道,其坡度不应大于1:12。疏散走道的墙面距地面2m以下不应设壁柱、管道、消火栓箱、灭火器、广告牌等突出物。
(八)楼梯应符合以下规定:
1.楼梯设置的数量和总宽度应按幼儿通行安全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确定。
2.楼梯间应有直接自然采光、通风和人工照明。
3.供幼儿使用的楼梯踏步高度宜为0.13m、宽度宜为0.26m。
4.幼儿使用的楼梯,当楼梯井宽度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幼儿攀滑措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宜攀爬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严禁采用横向杆件或装饰物。
5.疏散楼梯严禁使用螺旋形或扇形踏步。
6.楼梯入口处应设置上下楼梯相互礼让、靠右行走等指示和警示标志。
7.宜设幼儿扶手和成人扶手。幼儿扶手高度宜为0.6m,底层及顶层扶手端部应纵向延伸1个踏步宽度。扶手端部和转弯部位不应有棱角。
8.招收残疾幼儿的幼儿园宜设置电梯。
9.不宜设置室外楼梯。
(九)幼儿园的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阳台、上人屋面、平台、看台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临空安全防护栏杆应采用坚固、耐久材料制作,防护栏杆水平承载能力应符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防护栏杆净高不应小于1.10m,必须采用防止幼儿攀登和穿过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严禁采用横向杆件或装饰物。
(十)楼地面应符合以下规定:
1.活动室、寝室和综合活动室等用房应采用柔性易清洁的楼地面。
2.门厅、走道、楼梯、衣帽储藏室、卫生间等应采用防滑、耐磨及易清洗地面,卫生间应有安全可靠的防水和排水设施。
(十一)门、窗应符合以下规定:
1.幼儿活动用房宜设双扇外推平开门,净宽度不应小于1.2m,禁止设置弹簧门、推拉门、旋转门、玻璃门,不宜设置金属门,不应设置门坎。宜在靠墙部位设置固定门扇的装置,固定门扇装置不应影响疏散,不应影响幼儿行走。
2.活动室、寝室、综合活动室的门均应向人员疏散方向开启,开启的门扇不应妨碍走道疏散通行。
3.班级活动单元内各项用房之间宜设门洞,不宜安装门扇。
4.幼儿经常出入的门在距地0.60—1.20m高度内应设观察窗,观察窗应采用安全玻璃,在距地面0.60m处宜设幼儿专用拉手。
5.直接采光窗不应采用彩色玻璃。
6.幼儿活动用房窗台距楼可踏面不宜高于0.60m,并应设安全护栏,防护栏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应低于0.90 m,1.30m以下严禁设开启窗扇,窗侧无外廊时须设栏杆。走廊和阳台开启窗距地面高度小于或等于1.80m的部分,不应设内平开窗或上悬内开窗。
(十二)幼儿卫生间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卫生间宜临近活动室或寝室,盥洗室与厕所宜分间或分隔设置,应有良好的视线贯通。
2.宜有直接的自然通风,无外窗的应设置防止回流的机械排气设施。
3.卫生间内不应设台阶。
4.卫生间的门不应直对活动室和寝室。
5.盥洗池高度为0.5—0.55m,宽度为0.4—0.45m,水龙头间距为0.35—0.4m。可单独增设一个稍矮的盥洗池,便于个子矮的幼儿洗手。大便器宜采用蹲式便器,大便器或小便槽均应设隔板,隔板处应加设幼儿扶手。厕位的平面尺寸不应小于0.70m×0.80m(宽×深),沟槽式的宽度宜为0.16m—0.18m,坐式便器的高度宜为0.25m—0.30m。每班卫生间至少设污水池1个、大便器6个(其中女厕大便器不应少于4个,男厕大便器不应少于2个)、小便器4个或小便槽2.5m、水龙头6个。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给水系统入户管的给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当水压大于0.35MPa时,应设置减压设施。由中小学改建的幼儿园,要确保有流水洗手设施。保教人员使用的厕所应就近集中设置。
6.农村幼儿园若需设置室外厕所,应设置水冲式厕所。若不具备设置水冲式厕所条件,应设置节水型环保厕所,其设施应确保幼儿安全。严禁在化粪池盖板上设置蹲位,化粪池应设于室外并密封,盖板上应设竖向排气管道,并具有较强的承载能力,出粪口应加盖并有防止幼儿移动和开启的措施。
(十三)厨房平面布置应符合食品安全规定,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厨房不得设在幼儿活动用房的下部。如使用罐装燃气,应设置有外门的钢瓶储存间,并在厨房内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加工间、备餐间和库房要通风,有采光。
(十四)晨检室及接待厅(门厅)、保健观察室(含隔离室)应符合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隔离室内宜设置厕所。6个班及以上规模幼儿园应设洗涤消毒间,6个班以下幼儿园应设洗涤消毒设备。
第二十条 建筑装修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建筑内装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规定。室内装饰装修应符合国家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相关标准。室内空气质量应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要求。
(二)建筑外装修材料应符合环保和建筑节能要求,外装修宜选用适合幼儿审美情趣和心理特征的色彩,并与园区环境协调。建筑外墙面应严防雨水渗漏。
(三)墙面应符合以下要求:
1.幼儿活动用房的内墙面、顶面粉刷应符合环保、适用、经济、耐久、美观的要求,宜选用适合幼儿审美情趣和心理特点的明亮柔和色彩。
2.所有内墙的阳角、方柱及窗台应做成小圆角。
3.外墙面1.3m以下不宜做质地粗糙墙面,外墙的阳角及方柱应做成小圆角。
4.幼儿活动用房、走廊内墙面,应具备展示教材、作品和布置环境的条件。
5.门厅、走廊、楼梯间宜做易清洗、不易污损的墙裙。
6.卫生间、厨房内墙面应做光滑易清洁磁砖护壁至天棚。
第二十一条 建筑设备主要包括给排水系统、建筑电气系统、采暖通风系统、电梯及弱电系统等。建筑设备应符合《托儿所、幼儿园设计规范》(JGJ39—2016)及其他相关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幼儿园应设置给排水系统,设备选型及系统配置应适合幼儿需要。用水量标准、系统选择和水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当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增加系统增压给水设备,并符合以下规定:
1.当设有二次供水设施时,供水设施不应对水质产生污染;
2.当设置水箱时,应设置消毒设备,并宜采用紫外线消毒方式;
3.加压水泵应选用低噪声节能型产品,加压泵组及泵房应采取减振防噪措施。
(二)幼儿活动用房宜设置集中采暖系统,散热器应暗装。采用电采暖,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得采用火炉采暖。应保证室内所需新风量,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幼儿活动用房应配备空调、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
(三)室内照明应采用带保护罩的节能灯具,不得采用裸灯,灯具应经过CCC认证。活动室、寝室、图书室、美工室等幼儿用房宜采用细管径直管形三基色荧光灯,配用电子镇流器,也可采用防频闪性能好、无蓝光危害的其他节能光源,不宜采用裸管荧光灯灯具;保健观察室、办公室等可采用细管径直管形三基色荧光灯,配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或采用其他节能光源。室内照明光源色温、桌面平均照度、统一眩光值、显色指数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根据需要配置电源插座。幼儿活动用房应采用安全型插座,插座距地面高度不应低于1.80m,照明开关距地面高度不应低于1.40m。动力电源与照明电源应分开敷设和控制,不得混用。
(四)幼儿活动用房、卫生保健用房、厨房备餐间宜安装紫外线杀菌灯,灯具距地面高度宜为2.50m。紫外线杀菌灯开关应单独设置,距地面高度不应低于1.80m,并应设置警示标识,采取防止误开误关措施。
(五)楼梯、走廊应安装应急照明灯。
(六)应按信息化管理的需要敷设网络、通信、有线电视、安保监控等线路,预留接口。
(七)园区附属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置安全、美观、通透的围墙,周界宜设置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
2.幼儿园大门、建筑物出入口、楼梯间、走廊等应设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厨房、重要机房宜设入侵报警系统。
3.根据消防要求,在园内和建筑内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
4.园区内严禁设置带有尖状突出物的围栏。
第五章 设施设备
第一节 一般要求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设施设备应坚持安全性、教育性、适宜性、操作性原则,兼顾设备的功能、特点、更新周期和利用效率等因素配备。
(一)玩教具应坚持确保安全环保卫生,满足幼儿游戏活动需要,适合幼儿发展水平,富有教育价值,经济适用、耐用的原则。提倡幼儿园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玩教具。幼儿园不接受生产企业的试用产品。
(二)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第二节 幼儿生活及教育活动设施设备
第二十三条 幼儿生活及教育活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教育教学设备、玩教具及游戏健身器材、图书、办公用品、生活设备等。配备标准见附录一《山东省幼儿园设施设备配备目录》。其中选配的玩教具和器材供有条件的幼儿园选用。
(一)室外设施设备。幼儿园室外大中型运动器械应固定安装在软质地面上,稳固支柱的基座不能凸出地面,下方底部及四周边缘向外延伸至少1.8m的防碰撞跌落区域。器械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少于3m。运动器械上的装饰物,不能遮挡教师和儿童的视线。禁止使用铸铁等金属材质的运动器械。禁止使用管道、管筒滑梯,禁止把秋千安装在大型组合运动器械中。沙池蓄沙深度为0.3—0.5m,戏水池蓄水深度不超过0.3m,沙池、水池宜相邻设置,面积大小与办园规模相适应,一般不宜低于50平方米,边缘应该有安全保障。室外活动场地中软质地坪面积应大于70%,应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室外应配备储物、收纳设备等。配备标准见附表2。
(二)室内设施设备。幼儿园应根据各类用房的功能,按需要配备教学、游戏、生活等设施设备。
1.幼儿活动室内应配备幼儿桌椅、信息化和多媒体设备、钢琴等通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见附表1。
儿童桌椅应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标准》GB/T3976,具体标准见附表3。
2.幼儿活动室游戏活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见附表1。
活动区设施设备。活动区设置应动静分开,每班根据需要设置角色游戏区、建构区、美工区、益智区、图书区、科学区、表演区等活动区,配备必要的开放式玩具柜(架)。
活动室应配备饮水、消毒设备。保温饮水设备应具备锁定装置。每生一杯,并有明显区分标志。
3.寝室设施设备。儿童寝室应分班使用。应配备儿童单层固定床,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叠放收藏的硬板床。儿童寝室应有避光窗帘。配备标准见附表4。
4.卫生间设施设备。卫生间包括盥洗室和厕所。盥洗室应配备梳洗镜、洗手盆等盥洗卫生用具。厕所应采用水冲式,设置适量的儿童座便器或有隔断的沟槽式便池。提倡男女分厕,蹲位间应有隔断遮挡。
严禁在盥洗室安装煤气、燃气热水器。
5.综合活动室设施设备。应具备供幼儿分班或者集体开展音乐、舞蹈、体育活动和大型游戏活动、亲子活动、会议、家长学校、观摩教学等综合性功能。配备标准见附表5。
6.公用游戏活动用房设施设备。可根据幼儿游戏活动实际需要选配。
(三)图书资料。应依据保教工作和幼儿阅读需要配备图书报刊。幼儿图书应适宜幼儿阅读,包括益智类、文学类、社会类、科学类及艺术类等各类图书,宜以绘本为主。配备标准见附表6。
(四)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装备。应综合考虑随园保教残疾幼儿的数量、残疾类型和残疾程度等因素,配备基本的必要的教育教学及基本康复所需的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满足保教和康复训练需求。有条件的可增配残疾幼儿个体学习、生活及康复辅助用品及用具。配备标准见附表10。
第二十四条 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配备应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办公设备包括办公桌椅、资料柜、储物柜、计算机、打印机、网络接口、电话、传真机等必要设备。有条件的可建立网络系统。配备标准见附表7。
(二)卫生保健设备包括必要的体检、简易外伤处理器械、常见外用药品和卫生消毒设备。配备标准见附表8。
(三)生活设施设备包括卫生用具、厨房设施设备等,应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要求。配备标准见附表9。
(四)安全防范设备应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中物防、技防要求配备。
第六章 师资配备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举办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财会人员、安保人员等各类工作人员,并及时补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为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公办幼儿园核定教职工编制,并公开招聘配备各类幼儿教师和工作人员。
对未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配齐教师。
民办幼儿园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
1—2个班的幼儿园,每班应配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增配1名保育员。
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幼儿园应配备资源教师。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教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教师资格。对已在岗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应当限期取得资格;限期内不能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应当辞退或者调整岗位。
第七章 经费保障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确保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和园舍设施安全,确保幼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费缴纳。
各级政府应按照省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经费。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
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政策实施收费,加强收费管理,依法实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落实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政策,逐步提高资助标准。对孤儿、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免收保教费。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经费应当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合理开支,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应保证保育和教育的需要,有一定比例用于幼儿园发展和教师培训。
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并接受财务和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2019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规定,幼儿园每班的标准人数为:
1、小班20~25人;
2、中班26~30人;
3、大班31~35人。
另外对不同规模的幼儿园班级数量也有不同规定: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
1、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2、中型:6个班至9个班;
3、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
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扩展资料: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于201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原《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废止。
随着时代的发展,保育要求不断提高,新规范相对于1987年12月1日实施的旧规范,在很多方面作出了较多的合理调整。
参考资料: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见附件)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下载
1、按《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相关规定,幼儿园班级规模规定为: 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2、参照《建筑设计资料集3》幼儿园设计部分所例 "居住区、托儿所、幼儿园千人指标" 得出: 幼儿园千人指标为12-15人。班数=户数 *3.2(人/ 户) / 1000 * (12-15) / (20-35)3.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中城市幼儿园舍建筑面积定额表,6班(180人) :1773㎡9班(270人) :2481㎡12班(360人):3182㎡规模小于6班时,可参考6班的面积定额适当增加。希望对你有用。
幼儿园设计规范2016
幼儿园不能超过几层?
1、幼儿园随着耐火等级的提高,对于楼层也有相应的规定,最好的耐火材料等级可以在三层、二层、一层,这也就变相的说明,幼儿园的楼层限制是不能超过三层。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超过三层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
3、一般幼儿园的楼国家只给批三层的全框架结构,层高一般在3.3到3.9之间合宜。
4、幼儿园设计时顶面设计处理应当根据幼儿园的经济情况及预算和空间的高低而定。幼儿园室内高度一般以3.2-4米为宜。太低会令幼儿产生压抑、紧张感;过高则让幼儿感到缺乏温馨、亲切的氛围。因此楼层的高低宜在幼儿园设计时给予充分考虑。
5、幼儿园阳台平台栏杆高度必须超过1.1米,间距小于11厘米,须用竖杆,中间不设横杆。周围不堆放可攀爬的物品。这一标准是根据0-6岁儿童身高和头围比例来确定的。因为如果儿童的头能伸出栏杆,那么身体也一定能够伸出去了。但是有的园所在装修时却忽略了这一点,用横杆不用竖杆,或在栏杆中间用了一些装饰,比如小花小动物等,这无疑为孩子的攀爬提供了帮助。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21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设计规范》的规定:幼儿园活动室最小使用面积应满足每班50平米左右。
(1)为了提供活动室的平面的使用效率,其平面形式通常以矩形为宜,且长宽比不宜大于2:1。应以矩形的长边作为采光面较为理想,以充分获得良好的日照、采光和通风。
(2)为了使活动室内部空间有一种活泼感,并在外部体形上产生幼儿园建筑的独特个性,也可以适当的打破矩形活动室的传统模式,应采用其他几何形如八边形、六边形
等或将矩形的某一边进行形式变化,从而增加平面形态的活泼感。
活动室由于宽、进深尺度都相对较小,因此采用砖混结构
的形式,造价经济、施工简便。但由于窗间墙较宽,限制了南向窗户的面宽尺寸,使室内光线不明亮,且幼儿望窗外的视野由于窗间墙的阻隔而显得空间局促。为了克服上述的缺陷,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量cia用半框架或全框架结构形式。这样,活动室南向窗户面积可以开足,大大提高了室内的亮度,而且视野很开阔,对于活跃室内气氛和促进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都大有益处。
幼儿园活动教室的面积尺寸为9-10米,而深度一般保证
5.6-6.6m为宜,所以幼儿园活动室面积尺寸建议为:9m*6m(使用面积为50.46平方),或9.9*5.6m(使用面积为51.78平方)。若采用方形面积为7.4*7.4(使用面积为51.84平方)的话,则要考虑的就是南北面都采光为好,最少也要保证一面能采到光,否则,这种方形的活动教室会因为深度过大而导致采光能力变弱,当然通风条件也会变得很差。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2021年
一、开幼儿园最基本的条件有以下几个: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证等等一系列办幼儿园的齐全证件。
2.寻找一个足够大的室内场所加上大的室外空间。如果你要招收60名幼儿,请保证室内总面积达150平方米,室外面积200平方米。如果刚开始只是招收一小部分的话,室内面积不改,室外面积也要150平方米为好。
3.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4.桌椅、玩具、餐具、水杯、大型床铺、书本、黑板及文具一应俱全。
5.良好素质的幼师,讲卫生的厨师。
6.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向家长展示你的幼儿园优势。
二、开幼儿园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拟办幼儿园(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二)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区教委。
申报材料包括: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层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①个人举办的提供身份证件、个人简历、资格证件;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举办的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社会团体登记证等),并提供拟任民办幼儿园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资格证件。 ③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3、民办幼儿园组织机构,拟任园长、主要行政负责人、专任教师、拟聘兼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
4、经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园开办费用验资报告、办园经费的来源渠道证明文件; 7、民办幼儿园发展规划;
5、办园场地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园舍使用有效证明文件,租赁园舍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且租期不少于5年。
(三)考察:区教委联同区卫生局和区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备、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四)发证:以审批同意举办的民办幼儿园,由区教委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
扩展资料:
幼儿园的任务为解除家庭在培养儿童时所受时间、空间、环境的制约,让幼儿身体、智力和心情得以健康发展。可以说幼儿园是小朋友的快乐天地,可以帮助孩子健康快乐地度过童年时光,不仅学到知识,而且可以从小接触集体生活。
幼儿园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体系基础的基础,是对儿童进行预备教育(性格完整健康、行为习惯良好、初步的自然与社会常识)。其教育课程没有明显的区分,大概由语言、科学、艺术、健康和社会等五个领域以及各种活动构成。各个领域相互融合,决定教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