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楼上业主漏水,物业管吗
楼上漏水首先业主要在第一时间告知物业,物业公司在第一时间要通知楼上业主要求楼上停水,然后物业公司要去检查漏水原因,如果在开发商保修期内的要及时协调开发商给予维修,如果已过保修期的物业公司要及时协调楼上业主及时维修把损失降到最低点,但是责任不在于物业,物业公司只是负责协调帮业主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物业管理不合格怎么办
首先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以及与业主的合约提供合格的服务,业主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应当及时监督并要求物业公司整改。不过,这个时候首先不要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一旦物业管理费用降低,物业公司很有可能降低服务标准,就会出现楼主所描述的现状,管理混乱。这样就会是一个死循环,越乱业主就越不会交,越不交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就越下降,最终业主生活受到影响。
解决的办法就是,不要放弃缴纳物业管理费,同事及时进行监督并提醒物业管理公司对服务标准进行改正,执意不改正的,业主可以通过成立业主大会或者找社区工作站进行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对于物业公司提供不合格服务导致业主遭受损失的,业主也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补偿。
国务院出台最早的物业管理条例在该条例中,有关管理用房和经营用房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版《物业管理条例》 根据国务院第379号令,《物业管理条例》经2003年5月28日国务院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版《物业管理条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04号)修订,为的是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制定的法律条例。 由国务院于2007年8月26日发布,自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第三版《物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已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2016年3月1日施行。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删去《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范围
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其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旧城区、城中村等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建成居住区需要实施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后,确定物业管理区域。
在小区大门外摆摊要视具体情况,如果影响到物业管理的话自然的会有人来赶你走的,不过现在这样的现象是见而不怪的,城管来你可以走,城管走你又可以来,就怕物业公司会来赶,那些保安来了就摆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