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保洁照片(河道保洁工作要求)
1. 河道保洁照片
1、湖面垃圾清理实施方案:清理河道垃圾和污水,采用22kw台大流量污水泵,将湖面的污水抽走,在用人工将河道内的垃圾收集在一起,集中清理并用运输车辆运到指定的地点。
2、主要是针对湖面漂浮的“白色污染”以及水草进行清除,现场保洁人员开始打捞,多人同时放下打捞网,等网分布全河道,再一起收网。
3、可以新增多艘湖面漂浮垃圾清理船,这种船体较宽,船头分在两侧,中间装有滤网,船驶过的之处,湖水中漂浮垃圾就留在了滤网中。
4、清理船的使用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使海湖水越来越清澈。
2. 河道保洁工作要求
范围包括河道两岸常年洪水线以下至水面,二是非常洪水线(根据洪水频率计算而定)以下至水面。
第一个因高程低一些,所以范围就相对小些,第二个范围大一些(高程高一些)。在这两个范围内都属于河道的清理范围。清理对象是在这两个范围内的所有违章建筑、倾到垃圾、挖土取沙、取石以及其他涉河事件,其次是水面漂浮物清理等。
3. 河道保洁宣传资料
搞好河道清理,维护美好家园
4. 河道保洁照片大全
(一)保洁作业人员务必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二)保洁作业人员作业时务必穿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工号卡,穿戴手套、口罩等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在车行道路上作业人员务必穿着由交通部门统一规定的安全识别外套,并应随时注意来往车辆,主动避让。
(四)使用铁铲、锄头、竹扫帚等有长柄的工具作业时,应随时注意作业点四周是否有其它人员在场,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五)在向翻斗车装物时,务必有专人把持车把,以防翻车伤人。
(六)用手翻动垃圾务必戴好手套,防止玻璃等尖利物伤手。
(七)发现可能装有不明危险物品的玻璃与塑料容器、金属物件等,应报请警方处理,禁止自行拆卸。
(八)作业点在距地面2米及2米以上时,应按照登高作业规定,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应有专人在地面扶好梯。梯脚应有防滑措施。
(九)禁止在树下有人的树木上进行整枝作业。
(十)使用电动或其它动力机械,作业人员务必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应操作证。
5. 河道保洁证书
目前保洁行业在我国还是个新兴行业,除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培训机构组织的劳动技能上岗技术培训外,没有与国家职业资格方面的资质证书,目前北京市技术监督局正在对保洁行业执行标准进行立项,同时北京城市管理科技协会、北京市环境卫生协会、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公共卫生保洁工作委员会也在联手准备成立有关保洁从业资格认证方面的培训机构,相信不远的将来,从事保洁行业也要通过一定的考核,取得一定的资格证书才能上岗了。
6. 河道保洁记录表
岗位清场管理1.各工序在生产结束后、更换品种、规格、批号前应彻底清理作业场所,未取得清场合格证之前,不得进行下一个品种、规格的生产。
2.操作工负责本工序的清场,质监员负责监督。3.清场要求3.1.地面、门窗、照明灯、墙面、天棚、设备表面、开关箱外壳等清洁干净。
3.2.室内不得存放与生产无关的杂品及上批产品遗留物。
3.3.使用的工具、容器清洁无异物,无上批产品的遗留物。
3.4.设备内外无上批生产遗留的药品,无油垢。
3.5.非专用设备、管道、工具、容器应按规定拆洗或灭菌。
3.6.包装工序调换品种时,多余的标签及包装材料应全部按规定处理。
3.7.固体制剂干燥工序调换品种时一律调换布袋。
3.8.对含有砷、汞、铅等重金属药品、毒性药品的生产,难以彻底清洗的设备、容器、工具必须专用。
4.生产结束后不能及时清场时应先挂上“待清洁”状态标志。
5.质监员依据清场记录对现场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在清场记录上签名认可。
如不符合要求,清场人须重新清场,直至符合要求。
6.经检查,清场符合要求后,由质监员填写清场合格证一份,作为下一批产品接班生产的依据之一。
7.清场结束后,挂上“已清洁”状态标志,填写清场记录。
8.清场记录由工艺员汇入该批产品的批生产记录中。
9.包装工序清场记录一式两份,其复印件汇入下一批产品批生产记录中。
10.生产接班时,应检查清场合格证,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接班生产。
7. 河道保洁照片图片
河道管理处工人的工作是和单位的职责分不开的,这要看上级给予了什么职责和权限。我也是河道管理部门工作的(属公益事业)。一般是负责区域内河道的治理,绿化,堤防的维修工程,水位调节防洪和水利执法等日常工作。
8. 河道保洁照片真实
不合法。以清淤名义进行非法采砂活动的,水利部门会严肃查处。但如果河道淤积确实严重,影响行洪,可以按程序提出清淤申请,水利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规划,制定科学的清淤方案。
9. 河道保洁图片
一种方法是通过草鱼、鲫鱼、花白鲢等这些鱼的活动,可以破坏青苔的生长。
另一种方法是用草木灰进行泼洒,最好是用菜籽杆或豆杆草木灰,因为碱性大。
10. 河道保洁员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河湖管护巡查,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切实做到“四乱”问题,早发现、早制止。依法依规开展清理整治,加大检查核查力度,严防问题反弹及弄虚作假行为,持续巩固前期“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成果。通过河湖“清四乱”,确保河道畅通,提升河道行洪泄洪能力。
二、行动范围
此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涉及我镇辖区内各条河流,要以此次“清四乱”行动为契机,全面提升河道生态环境面貌。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1年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水管站,由水管站组织实施此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四、清理整治主要内容及标准
(一)主要内容
乱占主要包括:非法围垦河湖泊;未依法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乱挖鱼塘(池),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等。
乱采主要包括:河湖非法采砂石、取土,非法建立砂石料厂等。
乱堆主要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各种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土石、木料等;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等。
乱建主要包括:河湖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乱建库房民房等;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二)整治标准
此次清四乱行动由镇各河河长负责辖区监管,村级河长落实,镇河长办跟进督查。
各村建立工作台账,理清问题,列出清单,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各村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力量、迅速行动、集中时间进行“四乱”清理,巩固前期“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成果,杜绝“四乱”问题出现反弹。
五、进度安排
1、1年3月上旬之前为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利用“村电子屏”、村级宣传平台、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四乱”专项工作氛围,并公布群众举报电话。
2、1年3月下旬前为各河段自查自纠阶段,全覆盖、拉网式全面排查“四乱问题”,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得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全面组织各河段河长、河段长、巡河员、开展巡查,各小水电库区责任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清理整顿辖区内周边“四乱”、垃圾,各村要建立问题台账跟踪督办,并在4月25日前汇总问题台账报镇河长制办公室。
3、1年4月底前为集中整治阶段。镇河长办组织全镇河湖长进行一到二次集中整治,坚持“一督四制”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日常监督检查,治理任务实行交办责任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切实做到应改尽改、立行立改,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原则上4月底前要完成整改销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村、社区要按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实化河湖长职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村要将“清四乱”作为本年度河长制工作重要任务,镇村两级河长、巡河员、保洁员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跟踪督查,严格考核问责,共同推进,确保“清四乱”取得实效。做到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采取村级广播、入户宣传等方式积极宣传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形成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为便于掌握各村、社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按上级要求应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各村应安排专人负责“清四乱”专项行动相关表格填报工作,按以上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报送镇河长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