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保洁招标(成都市成华区环卫招标)
1. 成都市成华区环卫招标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术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包括建筑垃圾、工业废弃物和医疗废物。
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以下简称垃圾处理费),是指将生活垃圾从垃圾投放点运往垃圾处置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等五城区(含高新区,以下统称五城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垃圾处理费。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免缴垃圾处理费。
第四条(标准的制定)
本市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或者调整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应当举行听证。
第五条(管理职责)
市市容环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市物价、财政、税务、民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及五城区相关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垃圾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
第六条(收费主体)
城市居民(含暂住人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医院、学校、部队等单位的垃圾处理费,由市市容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区市容环境管理部门组织收取。自收自运单位的垃圾处理费由市市容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垃圾处置场收取。
第七条(计费方式)
垃圾处理费实行按量收费与定额收费相结合的收费原则,具体计费方式为:
(一)城市居民(含暂住人口)以户为单位按月定额收费;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人为单位定额收费;
(三)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医院、学校、部队等按生活垃圾产生量收费。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按量收费有困难的,可按经营面积计量收费。
2. 成都市成华区环卫招标网
很好,教学质量和环境卫生都不错。列五书池小学的前身是成都市水碾河小学,2010年7月成华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按照优质教育全覆盖战略部署,决定把成都市水碾河小学并入成都列五集团,成立成都列五书池学校。学校坐落在水碾河路北社区内,占地面积7000余平方米,整齐明亮的教学楼,功能完善的综合楼,优美别致的校园环境,整洁美观的塑胶运动场,办学条件一流。学校现有普通教学班20个,学生合计956名。学校教师师德良好、教风优良、质量过硬,在办学中先后获得“四川省小公民道德实践示范基地”、“成都市科技教育艺术教育先进集体”、“成都市文明单位”、“成都市科技基点校”、等各种荣誉称号。
3. 成都市成华区环卫招标信息
很好,教学质量和环境卫生都不错。成化区培华小学是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创办于1959年,原为国营宏明无线电器材总厂学校,2000年7月经省市教育局批准,国家教委备案,成都市培华小学正式成立。现有教职工80人,在校学生1600人。校园环境优美,专用教室功能齐备,师资队伍精良,结构合理,有多名学科带头人、省市优秀教师和一批骨干教师。
4. 成华区环卫招标文件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
(第91号)
《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2年4月2日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市长 ***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塑造现代、文明、清洁的城市形象,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市容市貌,是指由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园林绿地、户外广告及标志、夜景灯饰、施工工地、水域环境和环境卫生等所构成的城市景观。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五城区(含高新区,以下简称五城区)。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市容市貌的建设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市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市容市貌的日常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工商、公安、环保、市政公用、文化、卫生、房管、民政、交通、广播电视、电信、邮政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依法对市容市貌相关事项实施管理。
第六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负责市容市貌的执法工作;驻街道辖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行队伍负责辖区范围内市容市貌的执法工作。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市容市貌 义务和规劝、检举损害市容市貌行为的权利。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市容市貌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市容市貌管理标准
第九条 城市道路管理标准:
(一)道路平整、完好,无积水、无沉陷;
(二)排水沟(管)畅通,无溢水,无堵塞;窨井盖、水蓖子等无破损、移位或缺失,临街各类建筑物的落水管、污水管、空调排水管与地下排水管道接通,无污水溢流;
(三)道路铺装率为100%,重点街道、繁华区域街道和新建街道的人行道应用彩色地砖或其它新型材料铺设;
(四)交通标志、标线完整、清晰,交通隔离护栏、隔离礅、绿化带护栏保持完好、整洁;
(五)城区不得新设架空电话线、电缆线及其它管线,已架空的各类管线要逐步移入地下;
(六)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停车场(点),经批准设置的临时占道停车场(点),应规范设置标牌和标线,车辆停放有序;
(七)禁止在城区三环路以内新设各类占道
5. 成都环卫招标公告
成都高建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是1996-07-29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成都高新区天益街38号2栋。成都高建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5101006331050217,企业法人陈海宁,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成都高建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城市环境道路清扫、清运、维护、保洁等环卫配套服务;物业管理(凭相关资质许可证经营)。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成都高建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12处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