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保姆制(党员保姆制度)
1. 党员保姆制度
一、以红色基因铸魂,打造“学习型”机关。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机关建设的首要位置,培植红色基因,以党建育“红根”、铸“党魂”,夯实模范创建的思想根基。以书记带头“领学”、创新方式“讲学”、营造氛围“比学”等方式,加强思想淬炼,引导党员干部把“源自内心的真诚服务”落实到争创一流政务服务中去,截至目前,已开展各类专题学习31次,书记讲党课3次,党性教学点现场学习1次,并分领域、分层次、分季度,培树“红旗窗口”“党员示范岗”“巾帼文明岗”等先进典型,进一步树立实干担当、争先创优的鲜明导向。
二、以流程再造提速,打造“创新型”机关。坚持把提速增效作为打造模范机关的着力点,实现群众办事“跑一次腿、进一扇门、交一次件”,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以“一件事一次办”为导向,加快推进涉企审批、为民服务两大领域流程再造工作,今年以来,新增30件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合计53件。推广新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零成本”。优化为民服务办事流程,简化手续,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构建了服务最优、成本最低、百姓满意的政务服务流程。
三、以精准施策创优,打造“服务型”机关。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以优质服务打通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扎实落实全天候即时应需服务制度,精准实施预约、延时、上门、午间错时、24小时自助、节假日服务,满足服务对象多样化需求。优化保姆式代办服务,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形成“全民都是监督员、全员都是帮代办”的思想共识,变坐等服务为主动介入、上门问需,第一时间响应服务需求,现场解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结合党群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中心)建立,通过徐家坪镇“镇街村居”联审联办试点的成功案例,梳理619项高频便民事项下放到17个镇街,在全省首推“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实现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事项扁平化管理“异地通办”,解决县域内群众“跨镇办”“跨村办”两头跑难题,指导建立《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帮办代办》等重要制度,落实资料免费复印等各项便民服务举措,此项工作模式,被汉中日报刊载,市委书记主要领导在报纸上作出批示:“值得总结推广。”
四、以机制创新破难,打造“落实型”机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新表现和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审批机制创新。主动对接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创新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服务,出台《略阳县重点项目容缺及联审联办制度》,对重点项目进行容缺受理、特事特办,压缩审批时限,以实际行动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助力项目建设早开工、早落地。
五、以坚守红线便民,打造“廉洁性”机关。按照县委、县纪委总体部署要求,聚焦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突出“廉洁审批、阳光服务”主题,坚守“廉洁、规范、优质、高效、便民”的服务宗旨,设立监督举报箱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不满意投诉办公室,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提升服务水平,并用上门“帮代办”的方式,打通群众办证服务“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实现“零费用”“零跑腿”办证,推动略阳县市场主体实现数量快速增长。
2. 保姆制度方案
1、女服务员年龄不重要。2、安全最重要。3、受教育程度也重要。4、新与老服务员各有优缺:5、判断要靠第一印象和老师推荐。
6、选择好的中介,选择口碑好的家政服务公司。7、对于口齿伶俐、能言善辩的保姆请三思后再请。8、对于一开始就在福利和薪金上诸多要求的保姆慎请。
注意事项:
一、保姆刚到家里时,客户不要太过于客气,要先严后松,尽可能的把应做的家务交待清楚,以免后期有误解;
二、保姆不可与家人同桌用餐,以免会使家人和保姆同感不适;
三、保姆尽量不好心执意等男客户回家后才共同用餐; 四、不要聘请自以为是、不听客户要求的保姆;
五、严重制止、杜绝保姆第一次顶撞客户;
六、客户千万不要给保姆脸色看,以免保姆心里产生阴影,造成不良后果;
七、尽量不要聘请频繁按手机的保姆;
八、尽量不要聘请无文化无常识的保姆,否则有时沟通太难、思想差距太大,太难交流;
九、不要聘请有不良爱好的保姆;
十、保姆做错事情,主人一定要及时与其沟通和批评,不可好心忍让而导致保姆不再愿意与主人沟通,更不能接受主人的批评;
十一、客户家人对保姆的各种奖励要放在明处,防止保姆私下与老人或其他人索要财物,同时避免造成家庭成员、客户与保姆、保姆与客户之间的矛盾;
十二、在管理保姆时,最好由家庭中一人出面承担,防止给保姆造成困惑及不知所措;
十三、每逢节假日或家庭来客人较多时,要给保姆一定的工资补偿,以表对她付出的鼓励;
十四、对保姆工作要有中长期的激励制度,半年后要给涨一次工资,一年后工作表现良好的要有另外鼓励;
十五、客户要注意观察保姆的情况,如有反常,需及时沟通。
3. 保姆工作制度
1、当保姆刚回到家时,主人不必过于礼貌,必须先严格而后宽松。尽可能多地讲述应该做的家务。
2、保姆不能与家人同桌一起吃饭,以免让家人和保姆感到不舒服,更重要的是,要好好避免保姆执意等待男主人回家吃饭。
3、如果只是做一般家务,就不能雇用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保姆,以防止自以为是,不听主人的要求。
4、严重停止,杜绝保姆第一次冲撞打击主人,并给主人“脸色”看。
5、不能请用保姆自带手机的保姆,提供保姆免费使用的手机,避免保姆每天因为电话会延误做家务,特别是放松对老人的照顾和后悔莫及的事件。
6、保姆做错了事,主人必须及时沟通和批评,不能好心忍受,让保姆不再愿意与主人沟通,更不能接受主人的批评。
7、家庭成员的各种保姆奖励应放在明确的,防止保姆私下与老人或其他人索要财产,同时避免家庭成员,业主和保姆,保姆和业主之间的冲突。
8、在管理保姆时,由家庭其中一人对此负责,以防止保姆造成困惑。
9、节假日,每当有更多的客人或家人来时,有必要给保姆一定的工资补偿,以表达她的鼓励。
10、必须有一个中长期的保姆工作激励制度。半年后,必须加薪。如果在一年后工作顺利,可以得到额外的鼓励,例如在年底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4. 安全保姆制度
养老院不能自带保姆的。因为养老院里面已配有护工,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里面的护工进行过专业培训,也经过健康体检合格后才被录用,养老院有一套严格的护工管理制度,不是普通保姆随便可以进出的地方。
进养老院想带保姆的老人,可以与养老院协商,能否让自己的保姆去应聘他们的护工,如果养老院同意,他们会对你带去的保姆进行系统性培训,合格的,问题就不大了。
5. 家政保姆规章制度
个人雇佣的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法》。若是个人与家政公司签订合同,家庭保姆是家政公司的职工,那么该家庭保姆跟家政公司之间的关系适用《劳动法》。
1.法律依据:1995年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2.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三节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了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保姆等家庭雇工法律调整问题,拟通过研究起草《家政服务机构劳动管理规定》等规章加以规范(未出)。
6. 保姆的休假制度
家庭保姆不受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休息问题可以与雇主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