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河道保洁(河道保洁存在哪些问题)
1. 河道保洁存在哪些问题
河湖五乱指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
河湖环境整治,需要对全域河流“五乱”问题排查清楚,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尽责,开展“走河式”排查,特别是借助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智慧水务监控系统等方式,对河湖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应改尽改。对于典型案件,通过“河湖曝光台”进行曝光,第一时间调度责任单位予以处置,进一步形成了闭环管理,切实提高了监管效能。
2. 关于河道保洁的文章
河道清理工程需要这样起步
1. 机械准备:浮船,长臂挖掘机一台,普通挖掘机两台。首先将浮船分块放入河道中,连接为整体后将其固定在河岸边沿。河道岸墙破除后修顺直坡道至浮船,长臂挖掘机、普通挖掘机各一台沿坡道上浮船。挖掘机上浮船,需用吊车或挖掘机辅助保证浮船平稳,避免浮船一侧受力导致倾覆。
2. 河道清淤按照自上游至下游、先中央后两侧的顺序施工。
3. 浮船清淤施工时,两台挖掘机停放在浮船两端,普通挖掘机用于清淤施工时固定浮船及辅助浮船移动、行走,长臂挖掘机进行清淤施工。
4. 首先进行河道中央的淤泥挖掘。施工时挖掘机不能一次将河道中央的淤泥挖至河堤上,故河道中央的淤泥需经过2~3次倒运才能到河道两侧,然后浮船再移动至河道边沿,直接将淤泥挖至河岸上。
5. 由于采用水中清淤,淤泥含水量大,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道路及周边环境污染,因此淤泥挖至河岸后需经过晾晒方可外运。
6. 清淤过程中由于河堤标高无法清楚的检测到,故需准备小船及探杆一套,在一定区域内清淤完成后,检测人员立即用探杆检测清淤深度,避免出现漏挖或开挖深度不够的区域。
7. 淤泥运输,选择性能良好、车厢封闭较好、证件齐全的车辆,严格按照指定的线路行驶。做到运输车辆不超载,车厢上部全部用篷布覆盖,避免运输过程中渣土散落污染市区道路及周边环境。
8. 运输车辆从施工场地到弃土场,为了配合土场管理,安排一台普通挖掘机在弃土场,协助运输车倒土、平整土场等。弃土高度严格按照规划高度,禁止超区域、超高度弃土
3. 河道保洁市场化管理
是事业单位,一般来说是水利局下属的事业单位,而且大多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是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河道管理的法规;依法查处河道违法水事案件; 制定整治河道的总体规划与年度岁修计划依法负责河道建设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以及维修等工作;监督、指导、协调辖区流域内砂资源开采、运销管理、征收各项税费等综合管理工作。
4. 河道保洁属于生活服务
丨河道清理河道清理归属当地水务部门,水务部门管理,对河道定期的实行清理对河道里的非法建筑或者是其它设施给予依法强制拆除,确保汛区内河道的洪水畅通无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所以,水务。部门要负全部责任
5. 河道保洁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
针对河道两岸水草疯长问题,统筹安排工作时间,增加人次船次,全力清理杂草;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购置新型机械割草船,确保河面质量;对河岸边难以清割的水草,安排人工打捞,确保水草清理效果;对水草群集中地方进行突击清理,运用科学方法,“苦干”更要“巧干”,做到当日作业当日清运。
6. 河道保洁存在哪些问题及建议
就是打捞河内水面垃圾
7. 河道保洁工作要求
1、 工艺流程
(1)米设
置一高程控制点,利用RTK测量技术放出河岸线,每隔50米用彩旗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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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做好标记,并根据总体规划,对各个工作面进行范围框定、高程标志、轴线定位,同时对各测量点进行保护。
(2)测量测站点的高程精度,不低于三等水准测量的精度要求。放样点位误差不应超过以下值:
开挖边线:水下?5cm,岸边?3cm; 河道中心线:?2cm。
(3)开挖前应在河道设计中心线、开口线、开挖起、迄点、弯道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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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设立清晰标志,包括标杆、浮标或灯标等。平直河段每隔50~100m设一横向标志,弯道处加密至10~20m。
3、 围堰修筑
(1)排泥区堆土区域为:一、新城路西侧护塘堤备土;二、芙蓉河北侧、紫薇河南侧、襄城路东侧、新城路西侧区域;三、新城路东侧、凤凰路西侧、紫薇河南侧、杭州湾大道北侧区块,除填筑现有虾塘外,多余土方可作备用土源堆放。
(2)施工以及维护陆上排泥场的围堰、隔埂、排水渠及截水沟、泄水口及其防护设施。
(3)在施工中不允许造成水下弃泥区附近区域的河槽、航道、码头、水工建筑物等设施的淤积。排泥场布置必须满足挖泥机械的性能要求,其容积应与挖方量相适应。
(4)根据环境保护要求对排泥去排泥程序进行合理安排,将污染严重的土排在底层,污染较轻的土排在上层,再在其上覆盖无污染的土。
(5)围堰要严格按照设计断面修筑,参照碾压式土方工程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增加强度,减少围堤决口情况。围堰高度由放淤设备的输浆量、泥浆沉降后富余水深和围堤土质、沉降量等因素确定,参照《疏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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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技术规范》采用挖机进行围堰施工,堰顶宽选1.8,,临水坡1:2背水坡1:2超高0.5,,填塘压浸区内每间隔400-500,修筑隔堤,将填塘压浸区划分为若干个格区,成为长条形。隔堤高度同分期围堰高度齐平,内外边坡1:2,顶宽1.8,。
4、 清基
首先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淤区基础清理,机械采用挖掘机,具体技术要求为:
(1)挖机清淤时基础表层的淤泥、腐殖土、泥炭土等不合格土和草皮、杂填土等杂物一律清除。清基深度为80,100cm。根据测量放样标出的河岸线,各班组采用两台挖机,由河道北岸到南岸,由东向西逐步清淤。
(2)将河道范围内开挖线以下的树根、草根,芦苇,垃圾、以及及遗留的坑、槽、孔、穴全部清除,并按施工图纸和监理机构的指示回填密实。回填中做好排水工作,保持干场作业。
(3)开挖中清除的弃土、废物、废渣等,按指示运到指定场地堆放。
5、 输浆管敷设
(1) 输浆管主要采用泥浆泵专用软管,输浆管连接采用螺栓固定搬运采用人工与吊车同步进行。输浆管线敷设路线详见附件1
(2)选择顺直、平稳、合理的线路,尽量利用道旁边埂,控制管道占地不超过2m,减少压地。正确使用管子接头,安装严密,不冒不漏,一旦发现泄漏,及时更换。群泵成弧形布置,间距合理,集砂池距群泵50m。
6、 冲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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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 4PL,250泥浆泵和250ND加压泵相结合的组合泵淤形式。即4PL,250泥浆泵在距加压泵有效工作范围内布置;群泵抽泥浆送至集浆池;一级加压泵远距离输沙至二级加压泵;二级加压泵再经过 接力将泥沙输送至淤区。根据工程量及工期要求设1套组合泵组分别进行两级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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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输送。在设备选择上考虑本身的性能及相互结合配套的性能,使下一级能将上一级输送到的泥浆完全转送出去,保证集浆池不发生漫项现象。同时的容量要满足来泥浆量的要求,并及时通过加压泵输走。
(2)冲挖直接用高压清水泵从外河道中抽取水冲挖,每隔200米在河道中心线位置布设泥浆泵,采用高压水枪由河道中线向四周冲挖,首先先开挖出一个安置泥浆泵的泥浆池,泥浆池要求安置泥浆泵的四周形成一个缓坡,即形成以泥浆泵为中心最低点,向周围辐射扩散的斜坡面形式,便于开挖出来的泥浆逐步向泥浆泵靠拢。
(3)泥浆泵放置在泥浆池中进行局部调整,安置到位,施工人员持高压水枪采用顺掌式开挖方法,水流冲击方向与地面夹角角度控制在为45-65度范围内,由下而上进行开挖,随之冲挖出来的泥浆由四周顺坡面流向泥浆泵,泥浆泵抽送到集浆池当中,加压泵加压,利用输泥管道将泥浆输送到泥塘中
(4)由于冲挖深度较深,要求冲挖施工采用分层开挖,分层高度控制在2米范围内,泥浆泵施工过程中,要求各班组派专人清理流向泥浆泵的杂草等废弃物。
8. 河道保洁情况
范围包括河道两岸常年洪水线以下至水面,二是非常洪水线(根据洪水频率计算而定)以下至水面。
第一个因高程低一些,所以范围就相对小些,第二个范围大一些(高程高一些)。在这两个范围内都属于河道的清理范围。清理对象是在这两个范围内的所有违章建筑、倾到垃圾、挖土取沙、取石以及其他涉河事件,其次是水面漂浮物清理等。
9. 河道保洁工作汇报
一、工作情况概述、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二、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三、不足、努力方向
10. 河道保洁员注意的安全问题
各村委会: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的长效管理,确保河道(塘)清洁畅通,充分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根据《江苏省农村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广陵区内部河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镇行政区域内镇村级河道管理和村庄河塘(以下简称农村河道)的管护,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农村河道是农村生产生活的基础性设施,承担防洪排涝、农业灌溉、饮用水源和生活环境美化等重要公益性作用。
第四条 镇水利站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河道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农村河道管护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 镇河长办具体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督查工作,落实河长交办的各项河道管护工作,加大对河道督查考核力度。
第六条 农村河道管护标准:
(一)河面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水花生、浮萍),无漂浮物、渔网鱼簖、枯死树木,无污水超标集中排放。
(二)河坡整洁,无垃圾,无违章搭建、取土,无扒坡种植。
(三)河道畅通,无行水障碍物,无阻水高杆植物,无挡水圩堰、埂坝。
第七条 河道管理应注重发挥河道的生态效应,做到“三个结合”,即与水环境保护结合,与水土保持结合,与堤坡绿化美化结合。
第八条 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的义务,禁止向河道内的河坡上倾倒生活、建筑垃圾;禁止向河道内排放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和各类有毒有害物质;禁止在河道内擅自布网设簖、打坝养殖;禁止在河坡上堆放物料、扒翻种植、取土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第九条 在农村河道管护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打井、挖土、埋坟、放牧和损坏植被。
(二)倾倒垃圾、家禽粪便、农药、倾抛秸秆、排放油污、酸碱液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圈圩、筑坝、扒翻种植,以及设置行洪、排涝、引水的障碍物等。
(三)擅自取土、采砂、盖房、堆放物料、兴建其它建筑物和构筑物。
(四)从事其他影响农村河道清洁畅通的活动。
第十条 为确保河道清洁畅通,根据河道管理工作量,按照市场运作的方式聘用河道管理员。
第十一条 河道管理员的职责:
(一)负责管辖范围内河道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及时打捞和清除河道内的漂浮物和水生植物,保持水面清洁。
(二)对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予以制止,并责令当事人及时清除或恢复原状。
(三)接受区、镇水利部门及河长办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定期向镇村委会汇报管理情况,并提出建议。
(四)加强安全防护施工作业,同一工作面必须三人以上,河道除草施农药时注意安全。
第十二条 村委会及村级河长办职责
(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法,向村民宣传河道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二)负责管辖范围内河道(塘)长效管护,监督管理员做好日常管护工作,保持河面清洁、河坡整洁、河道畅通。对本村范围内的河道河塘管理做到全覆盖。
(三)坚决对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当事人及时清除或恢复原状,造成损害的要赔偿。
(四)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督查,定期每年不少于12次对本村河道河塘进行检查,河长必须每月一次对管辖区域内河道(塘)进行督查并完成交办三联单,对管护人员进行考核,并建立台帐,考评结果作为年终管护报酬的依据。
(五)教育管护人员做好安全作业,穿戴管护马甲,下水作业需穿救生衣,同一作业面不少于三人。同时每个管护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险。
第十三条 河道管理经费按下列原则筹集:
(一)镇级河道由省市区实行定额补助,镇政府配套。具体河道管护经费由市场运作方式决定;河道管理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所有收支凭证必须复印上交水利站。
(二)村组河道管理经费由上级补助镇政府和各村负责筹措解决,河道管护经费必须足额专款专用,所有收支凭证必须复印交水利站留存。
第十四条 为保证水质,改善环境,恢复提高河道引排能力,做到水系畅通,引得进、排得出,依据河道疏浚规划等相关要求,要依据实际情况对河道实行清淤工程,且实施轮番疏浚。
第十五条 河道疏浚按下列程序实施:
(一)河道疏浚工作一般在冬春季节组织实施(当年12月至次年5月)
(二)河道疏浚工程申报程序为:由水利站根据本区域河道淤积实际,拟制河道疏浚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区水利局,并根据逐年实施计划,报省、市水利部门,待省、市批复后组织实施。
(三)河道疏浚工程实施时,需按省、市河道验收考核标准严格执行。
(四)河道疏浚工程结束后,镇验收小组在组织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区水利局提出验收考核申请,待区水利局会同农工办、财政局等部门组织验收考核合格后,向省、市提出验收考核申请,并接受省、市考核。
(五)经省、市验收考核合格后,依据相关规定和标准,领取以奖代补河道疏浚资金。
第十六条 河道疏浚经费按下列原则筹集:
(一)镇级河道由省、市、区、镇四级负担,实行定额补助,不足部分由镇政府予以配套。
(二)村级河道由市、区、镇三级负担,实行定额补助,不足部分由镇政府和各村予以配套。
第十七条 河道管理实行河长制及合同制,与河道管理专业队签订管护协议和承包合同,明确管理范围和职责,保证河道管理落到实处。
第十八条 河道管理工作实行每月定期检查与考核每年不少于八至十二次(具体检查与考核细则另行制定),平常由镇政府授权水利站、财政所对管理工作进行每月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发简要进行通报。镇政府凭考核年终拨付补助经费;对管理不善的追究责任,问题严重的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并扣发或减发补助经费。
第十九条 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栏、宣传戗牌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河道管理的规定,宣传加强河道管理、保护农村水环境的重要意义,增强村民的管河护水意识,使维护农村河道清洁畅通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水利站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水利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