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费怎么算?
现代社会,尤其是在城市里买房卖房找中介已经是人们的共识。中介可以更专业地操作买卖流程,节约时间和精力;中介可以更全面地搜集供求信息,提高交易效率,保障供求的时效性;中介还可以在原本陌生的上下家之间作为中间人对双方信息进行初步核查,一定程度上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但是,随着房价的增长,中介费的支出越来越高,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有些情况,中介费已经超过了税款的支出,成为房屋交易成本的一项大额支出。
其实,中介服务也是普通的商品,它的定价也是有一定标准的。当然也可以还价,但是还价要有理有据,不要强词夺理,更不能无理取闹。毕竟中介也是做了大量工作,他们的劳动同样需要尊重。
1、中介费标准明显偏高的情况:
在上海通常是按照成交价,上下家各1%;或者打包价的情况下按照成交价2%收取中介费。如果高于这个价格,可以认为是高标准的,那么高标准的收费就需要高标准的服务物有所值才对。那请问,中介有没有在交易过程中让你有超值的回报,比如讨价还价?如果没有,你可以理直气壮地跟他们讲:我觉得这收费标准太高了,我们接受不了,我需要一个合理的价格。一般情况下,中介也会考虑到实际情况酌情优惠。
2、交易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情况:
现实中不能排除有时中介工作不到位,或者工作出现失误,对买卖双方造成损失。一旦出现这种情况,难逃其责,可以要求中介费打折,但也要顾及一下中介方的实际情况,毕竟他们也是有运营成本的。这种情况下要把握一个度,不要得理不饶人。
3、比较明智的购房者有自己的做法:
在熟悉市场行情且目标明确的前提下,可以事前和中介约定好中介费支付条件。看中一套房,在讨价还价之前给中介一个心里价格。如果以心里价格成交,可以按标准支付中介费;如果超出预期获得实惠,可以比标准高一些支付中介费;如果达不到心里价格,但是认可接受就要中介费打折扣。如果您确实是懂行情的,中介一般也会接受条件。注意:前提是确实了解行情,而不是漫天要价,还要保证谈妥价格兑现承诺。
另外,中介行业内有超收现象存在。即通过虚报价格要卖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挂牌,或把房子以较高价格卖出,受益方给予一定的回报。对另一方而言这是一种欺骗,也可以理解为吃差价,是非法的。如果交易过程中出现这种情况,作为消费者可以固定证据,进行举报和维权。
目前,国内中介基本上做的都是居间服务,即通过上下家之间斡旋,达成合意,促成交易。所以,中介费理应上下家各付,同时要对双方负责,保障交易公开透明。
个别客户通过中介了解到信息,然后为了省下中介费私下成交。这是不道德的,也是违背陈实守信原则的,还是非法的。一旦把戏被揭穿,赔了夫人又折兵,法院都不会支持你。在这里,作为一名房产从业者,我也要谴责这种跳中介的行为。奉劝自重!
近些年来,中介行业竞争激烈,运营成本较高,经纪人压力也较大。与他们交流也要保持理解,平等相待。相信他们的本意也是顺利促成交易,凭自己的能力获得报酬。所以,切记:讨价还价是正常的,但不要过于苛刻,要给他们留下获利空间,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只有三方各取所需才能获得优质的交易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