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外的员工有机会转为编制内的员工?一般要多久?
在苏联计划经济的编制管理体系下,编制外和编制内在不同的岗位上,基本上不可能转正,就算转正也是要参加人力社保局的考试。因为编制内的一般是管理岗,编制外的工作人员是以下岗位:
1.执法辅助类:在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包括:公安、司法、城管、城建、维稳、应急、农林水、安监、交通、文化、人力社保、民政、税务、环保、国土、市场监管等执法辅助岗位。
2.技术技能类:从事专业技术和岗位技能工作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技术技能支持和保障。包括:安全质量检验检测、计算机网络维护、教练、教师、卫技、速录员、护理保健、高配操作、电工、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厨师、理发师、公车驾驶等技术技能岗位。
技术技能类岗位可根据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高低细化分为三类,一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二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技师,三类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工及以下。
3.特殊工种类:从事苦、脏、累、险等特殊岗位。包括:艾滋病性病防治、B超放射、医疗废物处置、应急处突特勤、强制医疗辅助、特种设备检验维修、老年儿童残疾护理护工等特殊工种岗位。
4.窗口服务类:面向社会提供窗口公共服务。包括:公安(户籍、车辆、出入境和110接警话务等)、税务征缴、就业服务、社会保险、民政服务、住房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卫生、科技、文化、住房公积金、公共资源交易、热线接听、档案查阅等窗口服务岗位。
5.普通辅助类:协助开展业务工作、内部综合管理、事务办理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包括:档案材料整理、证书制作发放、收发、打字文印、价格调查、统计调查、教学辅助、生活指导、导医服务、收费、普法宣传、调解咨询、监控值班、大楼公寓宿舍管理、仓库保管、后勤服务等普通辅助岗位。
日本研修新政策
6月27日日本调整了接收技能实习生及入管的相关政策并逐步开始实施。一是技能实习生由原来的三年延长至五年,该项规定自2015年4月1日开始实施。二是技能实习生回国一年之内重新返日的可再工作两年,满一年以上的重新返日可再工作三年,该项规定自2015年4月1日实施。三是建筑工按照“特定活动在留资格”可在日本工作5年,不属于技能实习生,该项规定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至2020年12月31日为止。四是在特定区域放开护工(家政)的引进,该项政策正在制定过程中。五是修改《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部分法律条文:1、为了吸收高级外国人才,设立了新的在留资格种类《高级专门职业第1号》即《特定活动》在留资格。新制度规定:在享受优惠措施的同时,对已经有《高级专门职业第1号》在留资格的人员还可以申请《高级专门职业第2号》,取得该在留资格的人员在留时间没有期限;同时减少对高级人才活动的限制。2、外资企业申请「投资·经营」在留资格放开限制,鼓励外资企业在日从事经营管理活动。3、《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将两种在留资格合为一种。4、在留资格《留学》追加了小学、初中接收留学的申请。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