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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在疫情期间受重创的旅游住宿业有什么补贴政策吗?

2022-08-24 02:42:07     来源:www.dxfbab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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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疫情期间为了助力遭受重创的旅游住宿企业渡过难关,由国家文旅部和财政税务总局出台了如下扶持政策:
文旅部《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

疫情期间为了助力遭受重创的旅游住宿企业渡过难关,由国家文旅部和财政税务总局出台了如下扶持政策:

文旅部《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政策内容是全国所有己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晢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

《关于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做好中小微文化旅游企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政策内容是提出用好用足国家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货币政策工具,有效缓解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面临的资金困难。

《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导游队伍稳定相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政策内容是要求各地文旅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强化保护导游的劳动权益,为旅游业恢复发展蓄力储能。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内容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疫情自发生以来,一直牵动着各方的心,为了帮助中小企业度过疫情难关,从中央到各级政府,陆陆续续出台了一系列的利好政策,下面就让我梳理一下跟旅游住宿密切相关的政策,希望能帮助这方面的企业排忧解难。

五部门出台30条措拖施 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

1、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2、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

四川:出台13条措施应对疫情 缓解中小企业经营困难

1、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1至3个月房租。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综合性市场运营主体在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减免租金,各地可对减免租金的业主给予适度财政补贴。对在疫情期间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厂房租金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省财政按照不超过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补助,每个基地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今天,成都28家商业体宣布各自租金减免政策。

2、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按政策范围内最低标准执行。中小微企业存量贷款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办理续贷或展期,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新增贷款利率原则上按基准利率下浮10%。 3、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地相关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的标准,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

北京市:出台19项重磅措施 支持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1、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

2、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为相关企业做好续贷服务,努力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

3、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对于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

4、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各区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广东: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0条

1、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返岗,以及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购置问题。

2、疫情防控期间准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对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企业,依法延长不超过三个月的税款缴纳期限。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鼓励其他物业持有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租金。免租金两个月以上的企业,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困难减免。

重庆:出台20条扶持政策

1、对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给予不少于2个月的应纳税款减免。

2、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中小企业,依法准予延期申报; 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 3、减轻企业用电用气负担。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单位2020年2、3月份用电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 4、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减免1至3个月租金。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各区县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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