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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期间护工的护工费(工伤住院期间护工费谁出)

2022-12-11 20:40:06     来源:www.dxfbab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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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1. 工伤住院期间护工费谁出工伤职工的误工费即停工留薪工资。停工留薪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工伤发生前十二个月的本人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护工费按照护理人员实际减少的收入和工

1. 工伤住院期间护工费谁出

工伤职工的误工费即停工留薪工资。停工留薪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工伤发生前十二个月的本人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护工费按照护理人员实际减少的收入和工伤职工实际的住院天数计算,或者按照护理等级,参照当地护工市场的实际行情计算。

2. 工伤住院护工费谁给

报销的是你住院产生的费用。

护工费,你要和单位协商,正常有护工费的。

3. 工伤住院期间的护工费用由谁负责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一般来说,都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来操作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或者地区平均工资来计算。2.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4. 工伤后护工及费用由谁负责

工伤期间固定费用由单位缴纳,包括护工费用等。

5. 工伤住院期伙食费和护工费由谁出

工伤期间生活费由工伤保险处提供,可以自己垫付,费用报销时工伤保险处有这一项费用,工伤报销时费用包括住院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交通费,辅助器件费,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所有这些费用都是在工伤鉴定后报销,当然也可以提前报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费用。

6. 职工工伤住院期间护工费用

不能。请护工的费用应当属于第三人负担的范围之内,不属于保险报销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7. 工伤住院护工费由谁支付

  保险公司不赔护工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给予报销医疗费用,工伤100%由单位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保险公司的角色是这样的,单位买了保险之后,在员工出险后拿相关的单据可以找保险公司报销,有些不可以报销的,但是是在劳动法规定必须由单位承担的,单位也必须额外给付相关费用,护工费就是属于这个保险公司不可以报销的范畴的,但是可以找单位报销。

  工伤护理费的给付,在定残之前由单位按照实际支出承担责任,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即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工伤护理费在定残之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如果工伤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同时可以要求第三人赔偿护理费,具体标准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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