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工费啥意思(护工费一般是怎么赔偿的)
1. 护工费一般是怎么赔偿的
国家赔偿法护理费应当赔偿的金额为:具体数额为每日219.72元。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 赔偿护工费是以什么样的标准赔偿?
理赔是一个协商的过程,如果你觉得超出了你的预期,你可以拒绝赔付,如果对方向法院起诉,法院如果支持对方的诉求,那法院会判决由保险公司赔付,如果法院也不支持对方的诉求,那你更加有理由拒绝对方的额外赔付的要求了。
3. 护工费保险公司赔吗
护理费要医院开具护理时间证明,提供护理人员的户籍,然后按户籍的人均生活标准赔营养费按病例确定。公司报销的有:误工费(要伤者出具出险前三个月完税证明);伙食费每人每天50左右;交通费一天10左右;这些基本上都能正常赔。注:关键是医疗费方面:甲类要全赔;乙类药80%赔;CT核磁共振80%赔;材料费70%赔;如果伤者要求赔偿家人照顾的护理费,那么医院方面的护理人不赔;普通床费全赔;空调、采暖不赔。
4. 护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般来说是一百元一天左右,但具体要看伤残级别和人数
5. 护工费赔偿需要什么资料
1.申报。为顺利推进住院护理保险赔付工作,确定乡镇民政办为理赔申报单位。特困供养人员住院需要护理的,在入院的48小时以内,需由本人或亲属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向乡镇民政办申请,民政办工作人员在护理保险微信群报案或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待保险对象出院后由乡镇民政办收集所需材料并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
2.受理。保险公司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和建立微信群,随时接受报案。乡镇民政办收集材料后,由保险公司服务人员与乡镇民政办对接,每月乡镇民政办向保险公司服务人员提交理赔材料一次。材料提交时乡镇与保险公司须办理交接手续,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现场退回并说明原因。
3.赔付。保险公司在接到理赔申请后10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赔付款直接支付给护理人员。
6. 不请护工有护工费赔偿吗
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一)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就按护 理人员因误工所造成的实际工资损失计算。
(二)护理人员无收人的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三)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7. 护工费是什么
护工费是不一样的。根据病人情况而定。能够自理的病人,一天一百元左右,不能自理的人需要二百元左右。而且还是需要协商
8. 护工费由谁出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 三、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 其次,(一)关于护理费,如果认定为工伤,在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二)工伤不涉及营养费的问题。(三)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