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护工造假政策(济南护理假)
1. 济南护理假
根据《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孕期女职工给予保护:
(一)不安排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不能适应原安排的劳动的,根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三)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将其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四)怀孕不满3个月并且妊娠反应剧烈的,在劳动时间内安排其一定的休息时间;
(五)怀孕7个月以上的,不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每天在劳动时间内安排其休息不少于1小时。
2. 济南护理假2021年
合国家和山东省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女方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60天产假奖励。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 山东济南护理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因此,学院级别应该相当于副厅级单位。
目前,学院设有9个教学机构,开设14个专科层次专业和7个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专业建设项目:护理、助产。
4. 山东 护理假
山东规定的产假是158天。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六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奖励或者扶助:
(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其他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对农村年满六十周岁,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
(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已实施绝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四)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以及其他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特别扶助。
(五)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
第二十七条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光荣证,停止凭证享受的各种优待。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发展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事业,促进计划生育。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应政策,鼓励组织和个人多方筹集资金,兴办不同形式的老年福利机构,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体的老龄人口服务网络。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计划生育公益金由政府拨款、民间捐资、社会募捐、国际捐赠等资金组成,主要用于有关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的扶持和救助。
二、产假期间满足什么条件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事实上,绝大多数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产假都比98天长,山东省当地企业肯定要执行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如果产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应该自动顺延到产假结束之后。
5. 济南护理假国家规定2020
长期护理险是一项新的社会保险制度,也被称为社保第六险,在2016年就开始试点了。据了解,该保险主要就是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所需的费用,那么长期护理险是怎么收费的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长期护理险的支付范围和待遇标准吧。
据悉,目前长期护理险分为专护、院护和加护。
因疾病、伤残等原因长年卧床已达或预期达6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的参保人(享受工伤保险支付生活护理费待遇或享受残疾人保障、军人伤残抚恤、精神疾病防治等国家法律规定范围的护理项目和费用待遇或第三方已支付护理待遇的除外),可按相关规定申请专护、院护或家护服务。
专护收费标准
专护的支付范围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济南市职工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参保人与定点医护机构结算时,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用,不设起付线,个人负担比例为10%。定点医护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时,实行“定额包干”的结算办法,每床日总费用包干标准为:一级综合医疗机构、护理院、专科医院220元,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260元。定点医护机构统筹使用。
院护收费标准
院护的支付范围为《济南市职工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参保人与定点医护机构结算时,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用,不设起付线,个人负担比例为10%。定点医护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时,实行“定额包干”的结算办法,每床日总费用包干标准为70元。定点医护机构统筹使用。
家护收费标准
家护的支付范围为《济南市职工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参保人与定点医护机构结算时,实行按项目付费和按小时付费相结合的结算办法,日均支付限额为60元。按项目付费的项目内容及支付标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护机构协商谈判确定。按小时付费的结算标准为60元/小时,每天最高支付时长为4小时。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用,不设起付线,个人负担比例为10%。超出支付范围、服务时间、每小时结算标准或支付限额的费用护理保险资金不予支付。
以上就是长期护理险怎么收费的支付范围和待遇标准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6. 济南护理假顺延
济南公积金扣款遇到周末,会顺延至下周工作日扣款。
7. 济南护理假国家规定2022
法律规定山东省的陪产假是7天。 根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中第十三点: 将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二十五条,修改为:“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8. 济南护理假津贴
依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是必须发放工资的。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晚婚晚育的增加30天,并给与男方15天护理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证明,给与一定时间的产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全勤,工资奖金照发。有不满1周岁因而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次劳动时间内给与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次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夜班工作。
9. 济南护理假国家规定2021
护士是事业编制。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