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护工法律风险分析(护工行业法律法规)
1. 护工行业法律法规
护工聘用协议书
甲方(聘方):
乙方(应聘方): 身份证编号:
甲方应寄养人员的要求,代寄养人员聘用乙方为护理员,从事护理工作。现经过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三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止。期满乙方如能胜任该项工作,且寄养人员同意,可续签。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安排并监督乙方的工作,对乙方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2.因乙方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和声誉造成重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追究乙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3.因乙方健康状况不能胜任护理工作时,甲方有权终止聘用关系。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时获得甲方规定从事护理级别相应的工资待遇。
2.乙方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做到厉行节约,爱护甲方的公共设施,无故损坏甲方财产应照价赔偿。
4.乙方在聘用期内,由于自身问题发生意外或出现疾病,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5.乙方不得索取、收受被护理者及其亲属的财物。
6.乙方在聘用期间要解除协议时,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必要的手续后方可离任。乙方有事必须请假,经甲方批准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7、护工在工作期间不准吸烟、喝酒,如因喝酒之后导致老人出现危险情况应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2. 护工行业法律法规冷却液不足继续开会怎样
一、土工布作用主要有:
1.强力高,由于使用塑料扁丝,在干湿状态下都能保持充分的强力和伸长。
2、耐腐蚀,在不同的酸碱度的泥土及水中能长久地耐腐蚀。
3、透水性好在扁丝间有空隙,故有良好的渗水性能。
4、抗微生物性好对微生物、虫蛀均不受损害。
5、施工方便,由于材质轻、柔,故运送、铺设、施工方便。
6、规格齐全:幅宽可达6米。是目前国内最宽产品。
二、土工布的铺设与搭接
1、土工布最好采用机械搭设,也可采用人工铺设。铺设时,应注意让烧毛粗糙的一面朝上,然后将一端用固定器固定,用机械或人力拉紧,平直地紧贴路面向前铺设。
2、土工布横向搭接约4~5cm,根据摊铺方向,将后一端压在前一端之下,并用热沥青或乳化沥青胶结好,用固定器固定纵向搭接同样约为4~5cm,可以直接用粘结油枯结。搭接过宽,搭接处夹层变厚,面层与基层结合力减弱,容易导致面层起鼓、脱离、位移等不良影响。所以,搭接过宽的部位应裁剪掉。
3、土工布应尽可能铺成一条直线。当需要转弯的时候,将织物弯曲处剪开,重叠铺设并喷涂粘层油胶结。应尽量避免织物打皱,如果铺设中产生了折皱折皱高度2cm时,应该切开这部分的折皱,然后在铺设方向上再搭接起来,并用粘层油交接。
4、当土工布铺设完毕,喷洒完第二遍沥青粘层油并冷却约2小时后,应及时抛洒适量的细黄砂,以防止车辆经过土工布上时,由于车轮粘油将布带起或破坏,细砂用量约1~2kg/m2。
三、施工注意事项:
1、应尽量避免车辆在土工布上转弯或急刹车,特别是在摊铺沥青面层时,任何急转弯或杀车滑行都可能将士工布带起或破坏。
2、下雨、潮湿或寒冷的气候条件下施工会影响涂层的粘结强度和罩面效果。
3、铺设过程中必须封闭交通。除施工车辆外,其他车辆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允许从土工布上通过。
4、如果在摊铺热拌沥青混合料时出现摊铺机打滑现象,可在粘层油表面撒少量石屑。
3. 护士的相关法律法规
1、遵守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
2、发现病情危机,立即通知医生,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可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
3、护士发现医师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应当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指出。必要时报告科室负责人。
4、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注意隐私的保护。
5、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4. 护工管理规定
医院陪护能不能中间换人要看医院规定。疫情期间由于防疫要求,病房实行封闭管理,一般都只能留一个陪护,病区家属不能探望。如果要换陪护,要和医院打招呼,经允许才能换。陪护需要四十八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且进入病区后不能外出,只能在病区内活动。
5. 护士执业相关法律法规
叙述错误的是: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职业资格考试之日起一年。
有关护士执业注册需具备的条件叙述是: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完成相关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证书;
3.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职业资格考试;
4.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6. 护工行业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就业年龄
我国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严禁使用童工,对违反规定招用了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由劳动部门责令其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用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
二、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
(1) 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期间及社会活动期间也应当有权利取得工资。
(3)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日工作不应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应超过44小时。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劳动者协商,每天最长不超过3小时。
(4)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7)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8)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三、劳动者应履行的义务
(1) 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2)遵守劳动纪律,维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安全。
(3)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四、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未成年工指已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及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不得少于90天。对哺乳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和重体力劳动强度劳动,以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须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五、确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参考因素
(1) 劳动生产率和就业状况。
(2)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3)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4)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六、对延长工作时间而支付工资报酬标准的规定
(1)在延长工作时间内的工资报酬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150%。
(2)在休息日工作了而又未获得补休的,应获得不低于平时工资的200%。
(3)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工资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300%。
七、有关职工伤亡和职业病的确定及处理规定处理原则:用人单位不管自己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有伤亡和职业病发生时,须由单位提供足以证明并非本身原因而造成的事故,否则即认定为单位责任,受害者不必一定要负举证责任。
(2)伤亡补偿等责任是法定责任,不能由劳动关系双方约定方式予以免除,患工伤或职业病的劳动者应享受的待遇:
a.经治疗伤愈后病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医疗结构应作出医疗终结结论,医疗期最长为18个月;
b.到指定医院治疗,包括旧伤复发或评残后继续治疗所需挂号费、医疗费、路费全额报销,经医院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外地治疗,其所需交通费、食宿费等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c.工资、奖金照发;
d.住院期间,按有关规定发给伙食补贴,经医院确定需护理的,按医院护工标准发给护理费;
e.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3)职工工伤或医疗期满后确定为致残的,享受以下保险待遇:
a.致残一级至十级的,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助金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分别为20、18、16、14、12、10、9、8、7、6个月本人负伤前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b.致残一级至四级的,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发给定期伤残抚恤金。以本人负伤前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含各类补贴)为计发基数,根据不同致残等级标准,分别为90%、85%、80%、75%。各类补贴全额发给,此外,根据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抚恤金作不定期的适当调整。
c.致残一级至三级的,按月发给护理费。其标准根据不同致残等级,分别为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40%、20%。
d.致残五级至十级的,原则由单位安置适当工作,如安排有困难,经劳动行政
部门批准,可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发给一次性就业安置费,其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本人负伤前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e.致残需安装假肢、镶牙和配置三轮车等补偿功能器具的,经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劳动鉴定委员会审核,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购置、安装、维修费按普及型标准发放。
八、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
(1)非因工负伤、患疾病。
(2)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
(3)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可享受津贴。
(4)失业保险。
(5)女职工生育保险。
(6)离退休、养老保险。
九、哪种情况下,劳动者加班加点不受劳动法规定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的,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安全、公共利益,需此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劳动试用期可以随意决定吗
不可以。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十一、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二、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且还要依法给予劳动者以经济补偿的。
(1) 用人单位面临破产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2)劳动者患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使原来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又不能达成新的劳动合同协议的。
十三、哪些情况下,辞退劳动者是非法的
(1)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2)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带病或负伤的。
(3)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怎样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1)职工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企业批准,并鉴订停薪留职协议书。如果作了停薪留职申请,却未经企业批准就擅自离职的,企业要按违反劳动纪律来作处理。
(2)停薪留职协议书的内容有:
在停薪留职期间,企业停发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停止享受劳保福利等待遇;职工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及其他费用;停薪留职期间按期缴纳费用的职工可计算连续工龄;职工在停薪留职期满前既未办理复工手续,又未办理辞职、调动手续的,企业待职工停薪留职期满后可按自行离职处理,并发给离职证明书;停薪留职期限,由企业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与职工具体商定。
十五、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遵守法律的原则。
(2)应采用书面形式鉴定劳动合同。
(3)了解劳动合同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期限、工作内容、性质、工作地点;工资报酬奖金、津贴等标准;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和奖惩规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约责任等。
十六、在哪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十七、劳动争议的类型
(1)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2)因开除、除名、辞退违纪职工而发生的争议。
(3)其它劳动争议,如关于招收、录用、工时、休假及劳动保护、职业培训而发生的争议等。
(4)争议职工一方人数在10人以上,并具共同理由的,为集体劳动争议。
十八、遇到劳动争议时该咋办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当事人一方不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之后既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 护工行业法律法规内容
我们现在执行的是三种工时制度,一个是标准工时工作制,就是朝九晚五,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第二个是综合计算工时,就是在一段时间内,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就可以了,然后每周保证他休息一天;
第三种情况是不定时,就你自己安排工作,自己安排休息。护理公司不管是执行什么样的工时制度,得保障护工有休息的时间。
8. 国家护工政策
我地来有份隔离期间是不可以申请护工的,因为疫情期间是隔离的,请护工是密切接触的,免除隔离是可以的,所以隔离期间是不可以请护工的。
9. 护工的法律法规
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护士与医院存在劳动关系的,医院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