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工护理日常工作(护工护理日常工作内容)
1. 护工护理日常工作内容
护工有时也被成为护理工,指在医院里,受雇担任病人生活护理的人员。 一般都是家属自己雇佣的。 (一)、协助维护病人卫生、仪表及仪容。 当病人因个人原因不能自己完成个人清洁卫生、整理自己时,护工帮其应完成,如洗脸、梳头、口腔清洁、假牙护理、擦身、更衣、协助入厕或使用便盆、便壶等。 (二)、协助病人满足营养需求如喂饭、水,协助进餐等。 (三)、维护病人安全:协助病人上下床,坐轮椅,摆放体位及在指导下活动关节。 (四)、协助病人舒适并缓解焦虑。 (五)、协助医护观察病情如:发现病人发热、病人在输液时,液体突然减慢,或局部肿胀。
2. 护工护理日常工作总结
全陪每一天要看是什么性质的陪护,如果是医护工作的陪护那就是要进行总结一下,看在一天中做了些什么事情,那些事情是可以做的更好,又有那些事情必须认真的完成,可以对以后在其陪护过程中做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可以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
3. 护士日常护理工作
护士工作又累又脏不假。并不是人们看到的那样只是打针,量体温,测血压这么简单几件事。护士的工作既繁琐又繁杂,三言两语道不清。首先作为一名护士基本的护理操作规程要清楚,责任心强,无菌观点要时刻牢记,勤巡视病房,勤记录,还有要熟练护理操作技能,比如吸痰,给氧,灌肠,心肺复苏,导尿术,洗胃,鼻饲,胃肠减压,各种注射穿刺技术,还有一些疾病的常规护理知识等等,另外护患沟通技巧也很重要。做一名护士要具备几点:
1 责任心强,不怕脏不怕累。
2 脾气要好,要有耐心和爱心。
3 要善于观察,要细心。
4 要做到脚勤手勤嘴勤。
4. 护工的护理
答:奥瑞姆将护理系统分为三类: (1)完全补偿系统,当病人的自理能力完全不能满足治疗性自理需求时,护理应采用完全补偿系统,给予全面的帮助。常用于以下情况:昏迷病人,高位截瘫病人以及医嘱限制其活动的病人,精神分裂症病人等。 (2)部分补偿系统,当病人的自理能力仅能完成部分治疗性自理需求,而需要护理提供帮助完成另一部分的自理需求时,应采用部分补偿系统。如下肢骨折卧床的病人,病人可以完成洗漱、穿衣、进食等自理活动,但需要别人帮助端水、端饭、提供便器等。同时也需要通过护理的教育和指导,提高病人的自理能力。如指导病人的功能锻炼,防止关节僵硬、肌肉萎缩等并发症。 (3)支持-教育系统,当病人有能力自己满足治疗性自理需求,但需要一些指导和支持时,应采用支持-教育系统。如糖尿病患者需要通过学习,掌握胰岛素自我注射的技术。 以上三种护理系统的采用应根据病人的自理能力选择合适的护理系统。原则是护士应在病人现有的自理能力基础上,补偿其自理的不足,同时帮助克服自理的局限性,从而提高病人的自理能力。护士不应无原则的包揽病人全部的自理活动,也不能借口自理把护理工作推给病人和家属去做。
5. 护理 工作
1.护士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是从业的最低标准,否则是无法从事护士职业的。学习护理专业的考生可以按照要求参加护士资格证的考试,获得护士资格证书。
2.恪尽职守,热爱自己的职业。护士职业是非常严苛的一个职业,在工作当中一定要遵守职业的道德,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热爱自己的工作,这样才能够更好的服务于每一个患者。
满足相应的报考条件后,自然就需要加油准备考试了,考试相关的真题、模拟题、历年重要考点等,都是重要的备考资料,一定要及时下载。
3.最基本的专业素养。护士要具备最基本的专业素养,要学会执行医嘱、打针以及发药等等。要配合主任医师完成相应的护理工作等等。
4.耐心对待每一位患者,学会和患者沟通。护士一定要对每一个患者有耐心。当出现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善于和患者沟通,要经常对患者说一些安慰性和鼓励性的话语,这样才能够改变病人的心理状态,让病人能够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对病人身体的康复也有一定的作用。
6. 护工的日常工作内容
1.负责院民的生活护理、心理护理、康复活动等各项工作。
2.熟悉了解康复科所有院民的生活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思想和健康情况,实施护理工作具备“无心”,提供周到细致的优质服务。
3.自觉严格遵守护理流程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按照生活分级护理内容或个案护理内容,规范服务。
4.定时巡视居室、严格观察院民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及时处理,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5.协助医生查房,主动报告病情,做好治疗护理等医疗常规工作,组织院民开展各项康复活动。
6.负责院民居室卫生整洁,个人卫生及公卫卫生。
7.负责责任区内院民的思想稳定管理等工作,解决院民日常生活中的困难。
7. 护理工作常规
医务人员标准防护措施
一、标准预防
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二、标准预防的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感染。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6.医务人员发生血源传播性疾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采取以下局部处理措施(在发生科室完成):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伤口向下,尽可能自然流出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