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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儿童告状行为的研究
这个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或者对哪方面有自己的见解来写。比如:浅析幼儿的告状问题,对幼儿教师职业认同感的研究等等
学前幼儿告状行为研究
1. 家长的态度要端正
当孩子们向你告状时,此时你在他们心目中就是公正无私的大法官,任何随意的敷衍或者不理睬都是对孩子们的不尊重。此时,你应该站在孩子们的角度,耐心倾听,但无需太过在意他们告状的内容,而应趁机引导他们自己解决问题。
2. 对症下药很重要
应对不同的告状内容,家长们也需要有针对性的处理:
· 告状之揭发检举
这种行为的告状不值得鼓励,同时家长也不能当着告状孩子的面批评另一个孩子。可以在私底下引导告状孩子:知道另一个小朋友犯错误了,这很好,那么,我们应该用什么方法去帮助他呢?这样做可以引发孩子思考,而不是让他有检举揭发的成就感。
· 告状之求助
有些孩子经常会告这样的状:xxx不让我玩玩具,xxx打我,xxx把我的东西弄坏了……对于这样的告状,家长们最好不要过多干涉,要引导孩子们自己去协商解决问题。
· 告状之为自己辩解
当遇到有孩子说:是xxx弄坏的,不管我的事;是xxx叫我做的……孩子这样做其实就是在自我辩解。家长们必须要分清责任,进行适当的教育。同时,不能让告状的孩子觉得自己没事,要让他们知道把责任推给别人是不对的。
3. 培养幼儿独立处事的能力和良好的品质
孩子喜欢告状一方面是不自信的表现,另一方面也是太过于自我的表现。家长们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多对孩子进行独立处事的能力训练,减少他们的告状行为。
比如陪着孩子多看看儿童动画或者故事书,有目的的带领孩子评价其中人物的正确行为,来潜移默化的影响孩子。同时,还可以和孩子拿一些具体的告状示例来讨论,让孩子想解决办法,从而能提高他们判断是非的能力。在这个过程中,还可以教会他们学会谦让、协商合作等一些处事的策略。
学前幼儿告状行为的研究与应对策略
1)自我中心阶段(2-5岁):这一阶段儿童处于前运算思维阶段。其特点是单向、不可逆的自我中心主义,片面强调个人存在及个人的意见和要求。
(2)权威阶段(5-8岁)思维正由前运算思维向具体运算思维过渡,以表象思维为主,但仍不具备可逆性和守恒性。因此,这一时期儿童的道德判断是以他律的、绝对的规则及对权威的绝对服从和崇拜为特征。他们了解规则对行为的作用,但不了解其意义。他们常以表面的、实际的结果来判断行为的好坏。认为服从成人就是最好的道德观念,服从成人的意志就是公正。如果违背成人的法则,不管动机如何都应该受抵罪的惩罚,而且惩罚越厉害越公平。
学前儿童告状行为的特点及原因探析
幼儿时期,随着幼儿言语和认识过程的发展,他们对社会性的需要和情感也发展起来,而根据幼儿的社会性需要是否得到满足会产生高级情感——道德感。道德感是幼儿评价自己或别人的行为是否符合社会道德行为标准时产生的内心体验,它是在掌握道德标准的基础上产生的。热爱父母、老师,憎恨坏人,遵守纪律等否属于道德感的范畴。不同年龄段的幼儿道德感会有不同的水平,所以会表现出不同的行为,如抢玩具,告状,帮助等行为。
3岁前只有某些道德感的萌芽,3岁后,随着儿童交往的发展,成人不断对儿童的行为提出要求,使他们逐渐掌握了各种行为规范,道德感也逐渐发展起来。
幼儿初期儿童的道德感很肤浅、易变,主要指向个别的外部行为,往往是由成人的评价而引起。例比:孩子拿了桌子上面的玩具,收到了老师的责备,这时候孩子就会很难过,受到老师的夸奖就高兴,而不会去想为什么。
幼儿中期儿童已掌握了一些概括化的道德标准,会因为自己在行动中遵守了老师的要求而产生快感,而且开始就是由道德感而激发的;不仅关注自己的行为,还会去关心别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标准。中班儿童常向老师“告状”,在之前材料中提到的“小明”就是典型的爱告状行为。还比如,喜欢和对小朋友友好谦让的幼儿做游戏,佩服、羡慕学习认真、会唱歌、会画画的同伴,谴责、批评说难听话,抢霸玩具的幼儿,对淘气捣乱、不遵守纪律的小朋友表示生气和愤怒,并且会向老师告状,请老师出面解决。
幼儿晚期儿童的道德感进一步发展和复杂化,他们对好与坏、行为的对与错,有了比较稳定的认识。比如:热爱老师,同情多病的幼儿,当小朋友不小心碰撞了他时能友善地谅解,敬佩英雄,憎恨坏蛋,将图书里的“好人”抹上红脸,“坏人”涂上黑脸或打上“×”,这些都是幼儿道德感的表现。
在道德判断方面,学前初期儿童的道德判断带有很大的具体性、情绪性和受暗示性。只要成人说是好的,或自己觉得有兴趣的,就认为是好的。反之,则是坏的。同时,他们在判断行为时,还不能把行为的动机和结果结合起来,常常只看到行为的结果,而注意行为的动机,仅根据结果来判断行为,学前晚期的儿童开始注重行为的动机、意图。
成人对儿童的道德教育要符合儿童的道德意识水平。比如,告诉儿童不要玩某个玩具,对一组儿童说比较抽象的道理“这个玩具很娇气,拿了很容易打破”。对一组儿童说,比如:“这个玩具是别的小朋友的。”结果得出:对3岁的儿童第一种(具体道理)比较有效,而对5岁童第二种(强调所有权)比较有效。
事实上,幼儿的道德感形成,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么早,通常当一个孩子在满三岁之前,都没办法确定他的道德感已形成。他对道德、规范这些事情的感知是非常模糊的,他可能有某些行为上的习惯,但这并不代表说他有道德感,所以他对于攻击别人,对于看到别人的痛苦,他还没有明确的我们大人所说的同情心,因而幼儿园中经常会出现打人,抢玩具等攻击性行为。
塔夫斯大学心理学家大卫·爱尔坎说:“把孩子培养成一个有道德感的人的方法就是自己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如果你诚实、正直、有修养、有爱心,你的孩子就会学着去做。”所以对于孩子道德感的养成,榜样作用是必不可少的。另外对于不同的孩子要采取不同的方法:
1.注意以身作则。如果承认在摔倒的时候随口说了一句脏话,那么想一想当孩子摔倒了之后会说社么呢?
2.给予表扬。儿科专家戴伦建议说:“不要批评一个蹒跚学步的孩子把屋子弄得乱糟糟的,而是要对屋子里整洁的角落给予表扬。切记:要审慎地使用‘不’”。记住好孩子是夸出来的
3.利用可教育的机会。父母可以给孩子讲著名的寓言《狼来了》,以此来说明道理,教育孩子。
4.看孩子们所看到的。“如果孩子们没有受到监督而去观看暴力或淫秽的电视节目,他们在如何对待他人方面很可能就会获得某些错误的观点。孩子们是易冲动的,需要别人的指点才能形成好习惯。”
5.允许孩子做选择。这种做法使他们了解到他们的说话权受到重视。允许孩子做选择──即使是有关午饭吃什么的小事──也会使他们在将来能做出合乎道德的选择。
6.帮助孩子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引导幼儿学会站在他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如:当他为了自己而抢了别人的玩具的时候,试着说“那个小朋友一定很难过,如果你的玩具被别人抢走了会怎么样?你会难过吗?”“如果哪个小朋友的玩具被还回去,他一定很高兴”。让孩子明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争取在父母或老师不在的情况下也能够做到。
学前儿童告状行为研究课题论证报告
幼儿解决问题能力观察的目的是要借助教师权威力量的影响,约束、改变、组织同伴的行为,通过课题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研究方法以及研究分析,揭示了幼儿告状行为的显著特征和发展趋势。
教师可根据幼儿告状行为的几种类型特点及本课题研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现实反思。
学前儿童告状行为研究论文
可能不会被查,但在特定条件下会被查。
1.自己主动撤稿如果在发表之前,则表明自己认识到错误了,主动坦白,抗拒从严。
2.自己主动撤稿如果发生在发表之后,那影响已经造成,所以如果有人告状,则无论撤稿与否,都会被主办方查证,以便洗清刊物的错误,客观公正地回答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