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工休年假领导有权不批吗?
一、事业单位职工休年假领导有权不批吗?
职工休年假是<劳动法>规定的职工福利,有利于职工的身心健康,也有利于职工更好,更高效的工作。单位领导没有权利不给年假,单位必须按劳动法办事。但什么时候休假需经领导批准,因为领导要进行综合考虑,对你休假后的工作要妥善安排,做到既不影响工作又不影响你休假。
二、公司有权不批长期事假吗?
公司有权利不批准员工的长期事假。站在员工的角度来说,虽然员工有权利因为某些原因请事假,但站在公司的角度,事假也不是无限制的,可以随意的想请多久就请多久,一般的公司都有规定员工一年所请事假的上限,很多公司都是15天,也就是说员工最多只能请这么多,超过了就不行。
三、辞职流程领导拖着不批?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想辞职走人,只需要主动与单位协商一致即可,但一般主动辞职的话就不能享受法定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不同意劳动者辞职,劳动者坚持要辞职,则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通知完经过30天劳动者就可以自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的辞职权。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育儿假包含周末吗?
是的,育儿假期是包含周末的。育儿假从开始休息的第一天算起,一直到结束的最后一天,包含着中间的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所以说育儿家最好是剔除大的小长假,比如五天七天的小长假,剔除掉再开始修,这样比较合适,否则包含周末和法定的节假日在内,时间上就比较吃亏。
五、云南有育儿假吗?
一、云南产假多少天新规定是什么?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六、分管领导可以批几天的假?
一般干部职工请假1天以内经股室负责人或大厅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请假1天以上(含)经分管领导审核,由局长批准。局长外出时,由在家主持工作领导批准。副局长、股室负责人和大厅负责人请假由局长批准。
审批后的请假条交办公室登记备查,假期结束后到办公室销假。如需续假,按相应审批权限报批。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不归的,按旷工论处。
病假3日以上(含3日)的须出示二级以上医院证明,请病假7天及以上的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备案,并按照《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管理条例》执行。对无病弄虚做假者,按其实际缺勤天数以旷工论处。
七、10天育儿假是带薪假吗?
是带薪
《条例修正案(草案)》新增加了“带薪”育儿假的内容,我省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或享10天的“带薪”育儿假。
为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子女负担和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明确了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假期和待遇;同时规定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妇女就业权益保障、住房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主要配套支持措施
八、哺乳假和育儿假有冲突吗?
育儿假和产假是不同的生育假,两者不冲突。
国家目前是鼓励各地推行育儿假,但是目前全国的育儿假并没有统一规定,劳动法方面对育儿假也没有详细规定。但是目前全国已有部分省份开始推行育儿假。
截至2021年11月10日,全国有14个省份开设了育儿假,这14个省份为安徽、江苏、宁夏、四川、海南、吉林、湖北、江西、湖南、山西、黑龙江、贵州、辽宁和陕西。另外还有16个省份开始公开向社会征求育儿假意见。因此育儿假的规定细则、怎么施行就要看当地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情况。
九、公司可以不批我的哺乳假吗?
不能。
哺乳假是指作为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母亲,所拥有的给孩子哺乳的时间。
它是每个妈妈都应该享有的权利。宝宝出生后的一年内,可以享受每天工作时间内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而且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十、辞工领导不批怎么办?
如果打了辞职报告领导不批怎么处理
递交辞职报告后,如果是提前30天书面提交,不需要领导批准就可以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者怎样才能正常辞职
1、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所以,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恶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滥罚款、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