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育儿假何时实施? 四川育儿假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一、湖北育儿假何时实施?
自2021年11月26日(含当日)起施行。
根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问题解答》,《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配偶护理假、育儿假、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护理时间的规定,自2021年11月26日(含当日)起施行。适用人群为当年内准备休假或正在休假的符合条件的对象。相关假期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
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计算。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育儿假的期限按照当年内夫妻实有3周岁以下婴幼儿子女情形确定,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育儿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二、四川育儿假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2021年9月29日
2021年9月29日实施。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
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第96号公告,公告明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育儿假具体实施办法?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四、育儿假贵州最新规定?
根据《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贵州省女职工的产假和陪护假期如下:
1.产假:生育1个活婴,享受128天产假;生育2个及以上活婴,享受138天产假。
2.陪护假:夫妻一方可以在妻子产假期间申请陪护假,享受15天带薪假期。陪护人员应当与女职工在同一户口登记簿上。
此外,对于哺乳期女职工,可在产假期满后享受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直至婴儿1周岁。而且,对于有重大特殊情况的女职工,如因难产、早产等原因需要延长产假期限的,可以申请延长产假期不超过30天。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正式聘用的贵州省内女职工。在这些假期内,女职工可获得与标准工资相当的社会保险待遇;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受孕、分娩、哺乳等原因裁员或者辞退女职工。
五、2021育儿假什么时候实施?
1.2021山西育儿假新规定
符合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15天的育儿假。
2.2021江西、四川、贵州育儿假新规定
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各有10天育儿假。
3.2021吉林育儿假新规定
在计生条例修正案中明确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或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父母育儿假。
4.2021陕西育儿假新规定
3周岁以内的孩子父母双方每年各有不低于30天的育儿假。
5.2021安徽育儿假新规定
征求意见稿则将育儿假扩大至6周岁以下的孩子父母,双方每年各10天。
另外,辽宁、湖北、云南、海南、湖南、宁夏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拟设置育儿假,规定3周岁以内的孩子父母两人各自享受每年10天的育儿假。
总得来说,根据各地公布的育儿假规定来看,最少有10天的假期,而山西省责给予15天的育儿假。但具体执行时间,要看相关条例公布实施时间。
六、山东育儿假最新规定2022?
山东对育儿假作了强制性规定。单位不允许职工休育儿假的法律后果,按照条例规定。条例没有规定的地区,暂时属于真空地带,较难追究未落实育儿假的法律后果。
七、育儿假最新规定2022福建?
自2020年5月1日起,福建已经正式实施“共同育儿假”,夫妻双方每年各有10天假期陪伴孩子。
《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八、育儿假最新规定2022广东?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育儿假是带薪假?
父母育儿假指有孩子的职工不分性别均可享受的假期,可以由劳动者较为灵活地使用,满足在职职工照顾年幼子女的需求,已经在国际上被广泛使用。2018年,36个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中有24个有带薪父母假,大部分国家这一制度由劳动部门主导,将其视为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的一部分,也有部分国家由负责家庭和社会事务部门主导,将其视为家庭支持政策的一部分,但无论政策如何设计,其目标都是保障劳动者能够更好兼顾工作和家庭照料。
十、夫妻共同育儿假的最新规定?
夫妻共同育儿假于2019年5月9日由国务院发布,其内容是婴幼儿在3岁以下时,事业单位每年需要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的育儿假,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根据女职工的需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