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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育儿假何时实施? 2021育儿假湖北怎么规定的?

2024-03-25 22:53:50     来源:www.dxfbab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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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一、湖北育儿假何时实施?自2021年11月26日(含当日)起施行。  根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问题解答》,《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

一、湖北育儿假何时实施?

自2021年11月26日(含当日)起施行。

  根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问题解答》,《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配偶护理假、育儿假、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护理时间的规定,自2021年11月26日(含当日)起施行。适用人群为当年内准备休假或正在休假的符合条件的对象。相关假期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

  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计算。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育儿假的期限按照当年内夫妻实有3周岁以下婴幼儿子女情形确定,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育儿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二、2021育儿假湖北怎么规定的?

答:湖北将对女性增加60天产假,男性有15天护理假。除了这两个假期,在孩子3岁前,父母双方每年都能享受到10天的育儿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可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的基础上,依条例规定再增加60天,产假将达158天。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三、2021年育儿假有多少天湖北?

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依据:2021年11月26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完善配套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等内容作出规定,其中规定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

四、10天育儿假怎么算湖北省?

湖北省卫健委印发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通知规定,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计算。育儿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

五、广东育儿假?

很荣幸能够为你作答,因为本人刚刚经历一胎,广东的一胎二胎假期为176天,这个是女方的假期,男方的陪产假期为15天,在假期其间是拿基本工资的。不过要享受这假期,要买够一年社保以上,生产小孩之前不能离职,社保不能断交,才能享受这个假期

六、育儿假是带薪假?

父母育儿假指有孩子的职工不分性别均可享受的假期,可以由劳动者较为灵活地使用,满足在职职工照顾年幼子女的需求,已经在国际上被广泛使用。2018年,36个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中有24个有带薪父母假,大部分国家这一制度由劳动部门主导,将其视为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的一部分,也有部分国家由负责家庭和社会事务部门主导,将其视为家庭支持政策的一部分,但无论政策如何设计,其目标都是保障劳动者能够更好兼顾工作和家庭照料。

七、育儿假是什么?

育儿假,是欧洲一些国家实行的一项福利政策。一般来说,享受这项福利的必须是工作已满一年以上的育龄夫妇,假期在一年左右,与产假衔接,直到孩子满周岁假期结束。休育儿假的不只是准妈妈,也包括准爸爸,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德国三分之一的父亲选择在孩子出生一年内休"育儿假",而且趋势大幅增加。

2019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希望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八、广西育儿假政策?

①最长可休178天

女方分娩后,男方享受护理假25天,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98天)以外,一孩增加产假60天,二孩增加产假70天,三孩增加产假80天。

②增加育儿假。

夫妻双方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分别累计享受育儿假10天。

③增加男方产前检查陪护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5天。

④哺乳假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休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其工资、津贴、补贴按照总额的80%核发;享受哺乳假的职工,不影响晋级、工资调整和工龄计算。

原规定哺乳假为“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享受六个月至十二个月的哺乳假”,设立哺乳假制度的初衷在于方便女性照顾婴幼儿,缓解育儿压力。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假期较长,用人单位考虑用工成本等原因,一般很难落实。为了提升哺乳假制度的可操作性,取消了哺乳假假期下限,由职工根据自身情况来灵活确定休假期限,可以休1个月,也可以休半年、8个月等,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九、大连育儿假规定?

照顾60岁以上的父母住院可休15天照料假,看护3岁以下的孩子可休10天育儿假……修改后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正式公布施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我市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12月20日,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育儿假、照料假等市民关注的规定条款进行了解读。

《条例》规定: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居住在本省的以及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应当遵守《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因此,我市各类企业和劳动者执行该《条例》。

婚假——市人社局介绍,《条例》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日。因此,我市各类企业劳动者如符合上述情形享受婚假10天(国家规定婚假3日+辽宁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增加婚假7日)。

产假——《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因此,大连市各类企业女性劳动者如符合上述情形享受产假158天(国家规定产假98天+辽宁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增加产假60天)。

护理假——《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享有护理假二十日。因此,我市各类企业男性劳动者如符合上述情形享有护理假20天。

育儿假——《条例》规定: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日的育儿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因此,我市各类企业劳动者如符合上述情形,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累计10日。

照料假——《条例》规定: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的,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照料陪护,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照料假。照料假期间,可以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因此,我市各类企业劳动者如符合上述情形,每年可以享受照料假15日。

企业不执行怎么办?劳动者请收好这些维权电话

市人社局提醒,如企业不执行上述关于育儿假和照料假等规定,或执行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就育儿假和照料假等事项发生争议,劳动者可以到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以此维护自己和合法权益。

十、育儿假怎么算?

1.天数:条例中规定了育儿假,育儿假是那些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假期。育儿假可以连续享受,也可以分次享受。天数则是按照3岁以下子女数量累加,比如夫妻有两个3岁以下子女的,夫妻每人每年就可以各享受10个工作日育儿假;夫妻有三个3岁以下子女的,夫妻每人每年可以享受到15个工作日育儿假。

2.计算方式:育儿假是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不是按照自然年计算。如何计算满周岁,根据《民法典》的原则,我们通常理解是从孩子出生之后每年的生日就是满周岁的时间。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个周岁以内,夫妻每人每年都有5个工作日育儿假。育儿假当年未休的,一般不再延续至下一年。如子女2021年6月1日出生,夫妻在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每人享受5个工作日育儿假,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每人享受5个工作日育儿假,在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每人享受5个工作日育儿假。

3.待遇:育儿假休假期间视同出勤,待遇由单位按本人出勤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