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特殊教育,怎么选择适合的特殊教育方法
1、中国的特殊教育
中国特殊教育有着厚重的文化渊源,从《礼记》"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到孔子的有教无类与因材施教、从孟子的"恻隐之心"到《中庸》的勤能补拙无一
1、中国的特殊教育
中国特殊教育有着厚重的文化渊源,从《礼记》"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到孔子的有教无类与因材施教、从孟子的"恻隐之心"到《中庸》的勤能补拙无一不是中国发展特殊教育的理论基础。可是由于受刑罚制造残疾和佛教"报应"说的影响,中国文化传统观念中对残疾错误的认识又严重制约着特殊教育的发展,迄今为止的文献资料表明,漫长的封建统治年代没有发展特殊教育,一直到1874年苏格兰教会人士穆威廉(william murray)在北京建立"瞽叟通文馆"、1887年美国传教士梅尔斯夫妇(c.r & a.t. mills)在山东省登州(今蓬莱)建立"启喑学馆"、1921年江苏省立第三师范附小为弱智儿童开设的"特殊学级"等,他们分别揭开了中国特殊教育各个领域的新纪元。有史以来,特殊教育在中国这一特定矛盾的文化氛围、低经济水平和动荡的社会环境中历经坎坷,旧中国所留的家底是42所盲聋学校、2380在校生。
随着1951年周恩来总理《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的签署,特殊教育即已成为新中国国民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建国初一直到八十年代中期,特殊教育学校一直是我国大陆实施特殊教育的主要形式。随着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颁行,特别是1990年《残疾人保障法》和1994年《残疾人教育条例》的实施,推广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任务迫在眉睫,根据中国国情提出了以大量的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以一定数量的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新形式。在贯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原则,着重抓好初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发展基本方针指引下,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以教育部门为主,民政、卫生、残联和社会力量作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渠道,正在形成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教育体系。
中国大陆对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机构最早见于八十年代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的聋儿语言训练康复中心,目前我国大陆有各级聋儿康复机构近2000个,每年对近万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而视力残疾和智力残疾、自闭症、肢体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幼儿的教育正在起步;这与美国100%的0-6岁残疾幼儿都接受到来自政府提供的早期教育免费服务和我国大陆80%的普通幼儿能入园接受教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中国政府一贯非常重视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工作,各级法规都要求将之切实纳入普及义务教育工作的轨道,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把残疾少年儿童教育同当地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检查,将残疾少年儿童教育发展规划执行情况作为检查、验收普及初等教育的内容之一。到1999年我国大陆有盲校28所、聋校871所、盲聋合校163所、智力残疾儿童学校473所共1535所特殊教育学校,加上一万多个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和一些随班就读的学生,大陆地区接受特殊教育的在校生为358327人,加上大量未进入统计的各类随班就读学生,有关部门估计盲、聋、弱智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分别达到80%左右,这与我国大陆普通儿童98.7%的入学率和西方发达国家几乎100%的特殊儿童服务率相比尚有一段距离。
我国的台湾地区特殊儿童义务教育的主要形式是随班就读、辅导班和特殊教育学校,目前有16所特殊教育学校、近2000个特教班、共约4万人接受特殊教育;我国香港地区也有68所特殊教育学校近万名特殊儿童接受特殊教育服务;我国澳门地区虽然特殊教育机构不多,但354名特殊儿童也都接受着应有的特殊教育服务。
目前全国的中等残疾人职业学校还不到50所、盲人高中1所、聋人高中1所、专门招收残疾人的大专院校仅3所(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山东滨州医学院和天津聋人工学院),但全国设有的445个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九五"期间使百万残疾人得到了职业培训、报考大中专院校达到国家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录取率由不足50%提高到了92%,但如何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的职业技术教育、如何根据残疾人的特点拓宽职教路子使残疾人在下岗大潮中不被首当其冲的问题仍然还很棘手。
按1987年我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推算,我国大陆现有残疾人约6200万,0-18岁残疾儿童约1289万,6-14岁义务教育学龄阶段的残疾儿童约750万,其中视力残疾儿童15.1万,听力语言残疾儿童96.6万,智力残疾儿童513.6万,肢体残疾儿童57.8万,精神残疾儿童1.4万,综合残疾儿童65.9万。如果按照国际通行的"特殊需要的儿童"的定义将特殊教育广义化的化,中国约有学龄"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约有2000-4000万。
在人类尚无法根本控制残疾的当今社会里,总有10%的人或早或晚逃脱不了残疾的怪圈,天赋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之人权已成为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而教育则是残疾人通往享有平等人权社会的必由之路,残疾儿童同样是祖国的花朵,在受教育的机遇上不应该有先后之分、在教育程度上不应该有厚薄之别,倒是这一"弱势群体"需要更多的关爱与政策倾斜:特殊教育是衡量一个国家与社会的政治、教育、文化、经济、科技、卫生保健、社会保障、福利等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国家及其文明程度的窗口,而不是可有可无或施舍。
今后我国在加强特殊教育普法执法与管理、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及其教育质量、改革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内容、完善特殊教育教师任职资格体系、加强师资培训、拓宽特殊教育的服务范围面向更多的"特殊需要儿童"等方面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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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怎么选择适合的特殊教育方法
特殊教育法要求把异常儿童安排在最不受限制的环境中。这通常是指尽可能降低异常儿童与正常学生以及家庭、社区分离的程度。换言之,他们的生活应尽可能:正常",干预应与个人的需要相一致,除非绝对必要,否则不应影响他们的个人自由。例如,如果有专职辅导教师的服务就足够了,就不应把孩子安置在特殊班里;如果特殊班能充分满足需要,就不应让孩子上寄宿学校。
下面为大家介绍各种类型及特点等。
特殊教育的类型有9类:普通班、配有顾问的普通班、巡回教师、专职辅导教师、:诊断—开方"中心、医院或家庭辅导、特殊自容班、特殊走读学校、寄宿学校。
普通班
特点:普通教师可以满足异常学生的所有需要,异常学生不必经正式识别或分类,他们完全与正常学生融合。
接受服务的学生的典型状况:轻度学习障碍或情感紊乱,轻度弱智。
配有顾问的普通班
特点:只需顾问的偶尔帮助,普通教师便能满足异常学生的所有需要;异常学生不必经正式识别或分类;他们完全与正常学生融合。
接受服务的学生的典型状况:轻度学习障碍或情感紊乱;轻度弱智。
特殊教育教师的主要作用:进行示范和指导,根据需要向普通教师推荐其他专家。
巡回教师
特点:普通教师提供大部分或全部教育,特殊教师定期对异常学生进行辅导,向普通教师提出建议;除短时间辅导课外,异常学生与正常学生融合。
接受服务的学生的典型状况:视力受损或肢体残疾;言语失调。
特殊教育教师的主要作用:定期走访各校的普通班,确保提供适宜的辅导。器材和其他服务;提出建议,进行示范,向普通教师推荐其他专家,根据需要评价和辅导学生;使异常学生完全与正常学生融合。
专职辅导教师
特点:普通教师提供大部分教育;特殊教师每天部分时间进行辅导,并向普通教师提出建议;异常学生大部分时间与正常学生融合。
接受服务的学生的典型状况:轻度至中度情感紊乱。学习障碍或语育失调。
特殊教育教师的主要作用:评估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需求;按已定的教学方案在普通班或专门辅导班进行个别或分组辅导;对普通教师提出建议,进行示范,推荐其他机构的服务;使异常学生完全与正常学生融。
:诊断—开方"中心
特点:特殊教师在数天或若干周内提供大郁分或全部教育,并为继任教师制定教学方案或开出教育处方;在此期间,异常学生完全与正常学生分离,但根据:诊断"结果和开出的:处方",他们以后可部分或全部时间与正常学生融合。
接受服务的学生的典型状况:轻度残疾,未接受过特殊教育服务或所接受的服务不适宜。
特殊教育教师的主要作用: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弱点进行全面评价;为继任教师开出有关教育和行为管理的:处方";为继任教师解释:处方"的内容,并根据需要评价和修改:处方"。
医院或家庭辅导
特点:在异常学生暂时住院或滞留在家期间,特殊教师提供全部教育,直到学生返校(在普通班或特殊班就读);在此期间,异常学生完全与正常学生分离。
接受服务的学生的典型状况:肢体残疾,正在接受治疗或医学测试。
特殊教育教师的主要作用:掌握学生在校的情况,与学生的教师(普通或特殊教师)保持联系,提供与学校教学方案相一致的教育;为学生重返学校环境(特殊的或普通的)作准备。
特殊自容班
特点:在专收某一类异常学生的特殊班中,特殊教师提供大部分或全部教育;普通教师可用部分时间在普通班进行辅导;异常学生大部分时间或完全与正常学生分离。
接受服务的学生的典型状况:中度至重度弱智或情感紊乱。
特殊教育教师的主要作用:管理和执教特殊班;提供大部分课程教育,使异常学生与普通班的正常学生融合。
特殊走读学校
特点:特殊教师在单独的学校中挺供教育;他们亦可与普通学校的普通教师或特殊教师合作;异常学生完全或大部分时间与正常学生分离。
接受服务的学生的典型状况:重度或深度肢体或智力残疾。
特殊教育教师的主要作用:对残疾学生遵行个别或分组管理和教育;使异常学生与普通学校的正常学生融合。
寄宿学校
特点:与特殊走读学校相同;特殊教师还与其他工作人员合作。提供一个完整的治疗环境;异常学生完全或大部分时间与正常学生分。
接受服务的学生的典型状况:重度或深度弱智或情感紊乱。
特殊教育教师的主要作用:与特殊走读学校相同,与学校的其他工作人员共同制定某种方案,使异常学生在校外活动中与正常学生适当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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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殊教育是如何发展起来的
特殊教育的最初倡导者主要是欧溯的一些医生。他们都是雄心勃勃的年轻人,敢于向当时的学术权威发出挑战。
其中之一便是法国医生让·马克·加斯帕德·伊塔德(jeanmarcgasparditard,1775-1838年)。他是一位治疗耳病和教育聋童的专家。19世纪初,这位年轻的医生开始对一个12岁左右的野孩子施教(这个孩子曾赤身露体地四处流浪,是被人从法国的森林里找到的)。伊塔德的导师菲利酱·皮纳尔(philippepinel,1745-1826年)是法国的一位名医,很早就提出要以人道主义的态度对待疯癫患者。但是他劝告伊塔德放弃努力,因为这个名叫维克托的孩子是个毫无希望的白痴。然而,伊塔德依旧坚持不懈。虽然他并没有使维克托完全恢复正常,但是他通过耐心,系统的教育,终于使这个野孩子的行为有了很大改变。
伊塔德的学生爱德华·塞古安(edouardseguin,1812-1880年)于1848年移居美国。在此之前,他就因教育弱智儿童而闻名,尽管当时的大多数思想家都认为这类儿童是不可教诲的。1861年,塞古安在纽约市立大学荣获医学博士学位。他的著作《白痴和治疗白痴的生理学方法》详细解释和论述了伊塔德使用过的方法。这本书还为玛丽亚·蒙台梭利(mariamontessori,1870-1952年)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蒙台梭利是第一位获得医学学位的意大利妇女,她之所以闻名于世,不仅因为她是教育弱智儿童的专家,而且因为她是正常儿童早期教育的倡导者。
伊塔德,塞古安及其后继者就教育提出了许多变革性的观念,这也就是所谓上个世纪令人振奋并且构成了当代特殊教育的基础的发现:
1)因人而异的教育。在这种教育中,采用何种教学方法应视孩子的特点而不能根据既定课程的内容而定。
2)循序渐进的教学安排。最初的工作应以孩子能够接受为前提,然后再逐渐引导他们学习比较复杂的内容。
3)强调刺激和唤醒孩子的感觉。目的是使孩子更好地理解教学工作所提供的刺激并对此作出反应。
4)精心安排孩子所处的环境。旨在使环境结构以及孩子在其中的经历能够引导他们自然地进行学习。
5)及时奖励孩子的正确行为。目的是巩固这种正确行为。
6)传授生活技能。目的是使孩子在日常生活中尽可能自理并具有劳动能力。
7)认为每个孩子都应最大限度地接受教育。相信每个孩子的情况都会有一定程度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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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智障儿童的特殊教育
很多人都智障儿童学习是一个很大的问题,那我们怎么开展这种智障儿童的学习呢?
弱智儿童由于智能发展先天不足,要指望通过教育或训练把他们培养成这样或那样的人才,一般是不现实的。然而即使这样,我们也不能认为弱智儿童是不可教,因为他们首先是儿童,其次才是智障儿童,所以我们应该坚信,作为儿童,他们同样有着发展的潜能,因而他们是可教育或是可训练的。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将每一个人发展到最佳状态。对弱智学生来说就是要通过教学和训练,提高其智能和社会适应能力,使其将来能更好地融入主流社会。因此,我们切不可因为短期内看不到效果,或者因为训练过程的漫长、艰辛而放弃对他们进行课堂行为的养成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