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育儿嫂多少钱(育儿嫂费用)
1. 育儿嫂费用
育儿嫂价格根据城市区域略有差异,一般价格在4000元-7000元之间,家政服务中心会根据月嫂经验划分为三个等级,包括初级、中级和高级,不同的级别,育儿嫂的价格也是不一样的。
月嫂的价格和级别挂钩,一般初级育儿嫂月工资在4000元左右,高级育儿嫂在6000元以上,影响育儿嫂价格有多个方面,包含是否住家、育儿嫂个人的级别、工作经验以及工作内容等。
育儿嫂还分住家育儿嫂和非住家育儿嫂,住家育儿嫂因为服务时间比较长,工作内容比较多,其收费价格是高于非住家育儿嫂的。
2. 育儿嫂费用一次交三个月
目前成都育儿嫂服务的收费在4000多到上万元不等,具体多少才算是合理的价格,应该了解这几点——
1、成都其他家政服务的收费情况,如果育儿嫂服务与同类型家政服务的收费存在巨大出入,那么收费就不能算得上合理;
2、提供服务的成都育儿嫂是否是该价位的护理员平均水平,如果请的8000元价位育儿嫂,从业年限、护理水平和5、6000元的其他育儿嫂差不多,那该育儿嫂价位也不算合理。
3. 育儿嫂费用属于子女实际需要吗
育婴师和育儿嫂都是照看孩子得,育婴师是专业照看孩子,并对孩子进行智力开发启蒙,育儿嫂除了照看孩子还可以收拾家务。
一、表面上的区别 育婴师和育儿嫂有的地区是同一类工作,只是方言不同,南方多称为育婴师,北方称为育儿嫂,都是以照顾孩子为主的工作,为孩子做做饭,陪孩子玩耍,为孩子做行为上的指导,纠正孩子一些不良行为,帮助孩子更好的成长。
二、深层次的工作 在深层次工作上,育婴师对于开发孩子各项潜能来说更为专业,如在对孩子智力开放方面,育婴师有着自己独特的开发方式,如通过游戏、通过交流、通过日常行为等,随时随地的对宝宝进行智力上的开发。 育儿嫂专业性就差点,近乎于保姆工作,看孩子做饭收拾家务都做,但是育儿嫂和保姆区别却很明显,育儿嫂对于照看孩子经验比较丰富。
4. 育儿嫂费用一般什么时候支付
通常情况下是可以的,只不过请一个月的话估计价格会比请长时间的要高一些的,毕竟人家做的是长期的生意呢。当然,具体根据家里的情况确定。
5. 育儿嫂费用男方是否承担
育儿嫂,即育婴师,全面掌握生活照料、护理以及科学教育、保育方面的相关知识,并且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婴儿的饮食、睡眠、动作技能、早期教育、智力开发、社会行为和人格发展进行教育训练的一类人。
月嫂是母婴护理师的俗称,主要是专业护理产妇与新生儿,服务的内容以月子护理为主,新生儿的护理占80%,产妇的护理占20%。月嫂属于高级家政人员,不同于一般的家政护理员。通常情况下,月嫂工作集护士、营养师、新生儿护理工作性质于一身。通常月嫂服务时间是12小时。且大多月嫂是在客户家里提供服务。
6. 育儿嫂费用可以抵税
针对三胎的补助还没有,但是以下这几个方面的税收优惠,还是可以领的。
01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扣除,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居民个人也可以按规定扣除
1.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子女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3.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分别计算扣除额。
02 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全部是由企事业单位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因此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不能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文件的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03 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04 员工生活困难补助免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国税发「1998」155号: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05 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一)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四)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