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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长效管理(长效保洁实施方案)

2022-12-09 02:05:27     来源:www.dxfbab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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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1. 长效保洁实施方案1、实行“县级督导、乡镇落实、村组负责实施” 的管护模式。由乡镇建管所具体抓,村干部和村组保洁员配合实施。 农村公厕使用坚持公益性、便民性、开放性

1. 长效保洁实施方案

1、实行“县级督导、乡镇落实、村组负责实施” 的管护模式。

由乡镇建管所具体抓,村干部和村组保洁员配合实施。 农村公厕使用坚持公益性、便民性、开放性和“谁建设、谁监管,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乡镇政府是农村公厕管护的监管主体,负责抓好本辖区公厕和户厕改造的建后管护;村委会是农村公厕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本村内公厕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2、健全管护制度。

农村公厕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配套设施及保洁用具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管理台账。健全农村公厕设施设备登记、保管、使用、维修、损坏赔偿等配套制度。

3、明确管护人员。

村组优先安排贫困人口作为公厕保洁员,由保洁员对所在村组公厕进行管护。保洁员上岗期间佩戴工作标志,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公厕保洁工作。

4、加强公厕管护。

农村公厕设置“公共厕所”标识、性别标识、保洁员公示牌、公厕管理制度和公厕指示牌。保洁员每天及时清理垃圾桶,保持大、小便池、洗手器皿等卫生整洁,公厕墙面、门窗、天花板干净卫生,公厕周边做到无垃圾、粪便、污水、杂物等。

5、配备抽粪车辆,提升管护效能。

镇村成立农村厕所服务站或专业公司,统筹做好粪渣粪液清运、无害化处理、配件供应、设施维修等工作,健全卫生厕所粪液、粪渣清运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厕所管护效能。每乡镇配备2-3辆抽粪车,对辖区内公厕和户厕的化粪池粪液、粪渣进行定期抽取、回收利用。鼓励现有化肥或堆肥企业接纳改厕后产生的粪渣,并进行资源化利用;鼓励种植园区、种植大户回收粪渣和粪液,作为绿色环保有机肥使用,杜绝厕所化粪池粪污满溢现象,确保厕所内外环境卫生。

6、加大资金投入,保障管护可持续。

全县建设公厕2545座,每座公厕按照每年1.02万元管护经费拨付至各乡镇,各乡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交由第三方进行全方位管理。

二户厕方面

改造后的户厕由农户家庭负责管护,各乡镇要成立厕具供应站和清掏队,做到厕具坏了有人修,粪污满了有人清掏。改厕后厕所类污要有出处,宜接入管网处理的,则接入管网集中处理,不能接入管网处理的,要与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和生态循环农业结合,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严禁直接外排。

三、加强监督考核,确保长效管护落到实处。

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分级管理,压实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每周对本村厕所管护情况进行1次检查;乡镇加强经常性督查,重点督查厕所化粪池粪污抽取和公厕保洁工作。县政府将农村厕所长效管护工作纳入乡镇创城及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实行周督查、周调度、月考核、月奖惩制度。县环境整治办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保洁卫生提升方案

(一)城市环境卫生提升。按照国家卫生城镇建设相关标准要求,加强农贸市场整治,规范公示市场基本信息,加强日常秩序和卫生管理;全面排查小餐饮店、食品小作坊、小理发店、小旅馆、小歌舞厅、小浴室和小网吧证照不全、卫生不达标等问题,落实“三防”设施,规范消毒措施,提升卫生环境;对城市部分区域存在的违法张贴小广告、私搭乱建、线缆乱扯和车辆乱停等现象进行整治;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市内所有沟渠不得出现黑臭水体,所有污水进入污水管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区域居民生活污水规范排放。通过开展环境卫生提升行动,所有城市以上工作至少达到省级卫生城市相关标准要求。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清理农村卫生死角,确保无积存垃圾和乱堆乱放、乱泼乱倒等行为,落实清扫保洁人员,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加大改厕力度,提高改厕质量,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落实各项病媒生物防制措施,2021年1月底前集中开展1次冬季灭鼠行动,6月底前集中开展1次清理蚊蝇孳生地活动和1次灭蚊蝇活动;进一步完善道路、绿化带、路灯等各类基础设施,不断提升村容村貌;健全排水设施,做到排水河道和沟渠无黑臭水体,路面平整无积水;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升。通过集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彻底根除“三大堆”现象,所有行政村全部按照省级卫生村标准进行建设。

(三)家居环境卫生清理。发动广大家庭整治家居环境,引导做到家居环境整洁美观、物品摆放有序,厨房整洁干净,厕所清洁卫生,庭院内外无乱搭乱建,农村家庭家禽家畜圈养、圈舍整洁卫生等;积极开展“无烟家庭”建设,大力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做到家中无烟具,家庭成员不吸烟、不劝烟。

(四)单位公共卫生整洁。积极动员辖区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积极参与,在2021年春节前和6月底前开展两次大扫除活动,细化公共区域卫生大扫除分片包干方案,改善单位公共卫生环境;全面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禁烟,到2021年6月底各市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疗机构比例分别不低于80%、80%和90%。

(五)校园健康行为促进。各市持续开展“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活动,通过丰富多彩、贴近师生的方式普及健康知识;将校园爱国卫生工作与校园日常管理相结合,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保持校园清洁,不留卫生死角;加强健康行为教育,加大环境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知识、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教育;结合爱国卫生月开展“除四害”活动,结合“全民营养周”、“全国爱眼日”等开展科普讲座;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配备充足卫生设施和用品,按照疫情常规化的要求储备疫情防控物资;积极创建健康学校。

(六)个人健康生活方式推广。2021年1月底前,各市要建立健康知识题库,广泛动员群众以多种形式参与健康知识大赛,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各市要出台卫生健康公约,广泛宣传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勤洗手、勤通风、出门戴口罩、咳嗽和打喷嚏时遮掩口鼻的卫生习惯,倡导分餐制和使用公勺公筷,推广看病网上预约,改变传统陋习,建立新文明习惯,助力疫情防控。

(七)“小手拉大手”活动推进。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以三减(减盐、减油和减糖)、肥胖、近视干预为重点,以培养良好卫生习惯为目标,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健康教育主题活动,促进少年儿童养成健康行为,带动家长和家庭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普及文明健康理念,提高群众健康素养。

3. 长效保洁实施方案模板

为使公厕的保洁管理达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实施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长效管理目标 通过对各类公共厕所进行长效管理,使公厕卫生状况持久改观,达到卫生厕所标准,营造良好的卫生、投资和旅游环境。

 二、长效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范围内由城管系统直接管辖的环卫厕所和各街道办事处(镇)及各类开放性经营服务场所的社会厕所。

 (二)内容:在强化公共厕所日常卫生管理的基础上,长期整治各类公厕存在的“脏、臭”问题。 

三、长效管理内容 1.将公厕管理纳入城管局等单位的目标管理范围进行考核,实施长效管理。 2.坚持相关单位定期联合督查制度,严格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城市公共厕所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以通报的形式在全区通报。对长期达不到基本卫生要求的公厕,城管部门依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处罚规定》予以严处。

(一)城管部门负责环卫厕所的长效管理工作,对范围内达不到管理要求的各类公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文化部门负责各类文化娱乐经营单位附设卫生间的督导检查等长效管理工作。  

(三)教育部门负责各类学校所属厕所的督导检查等长效管理工作。  

(四)卫生部门负责各类医疗机构所属厕所的督导检查等长效管理工作。   

(五)林业绿化部门负责公园内公共厕所的督导检查等长效管理工作。 

(六)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内公共厕所的督导检查等长效管理工作。

(七)环保局负责对“脏、臭”问题严重的公厕内空气质量进行采样监测,为依法处罚提供依据。  

(八)工商分局负责对所管辖单位内的公厕督导检查等长效管理工作。 

九)其他社会厕所如车站、宾馆、饭店、加油站等的公厕由产权和管理单位负责督导检查等长效管理工作。 

(十)各街道办事处(镇)负责本辖区内的各类公厕的监督。

 各行各业负责自己管辖的单位厕所的维护管理和清扫保洁。 

4. 保洁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保障有就业需求无法外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可能致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步伐,结合省市人社、财政、扶贫、妇联《关于印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和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在脱贫攻坚期间,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开发的用于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可能致贫人口就业的服务性、辅助性岗位,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三条 乡村公益性岗位由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妇联负责统筹开发,实行“县定、乡聘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四条 岗位开发设置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人、因岗定责、总量控制的原则。结合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行政村的大小和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经县(市、区)人社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 主要设置爱心理发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保洁员、乡村绿化员、乡村水电保障员、农村养老服务员、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等类别的岗位,从事乡村公共服务工作。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爱心理发员。通过建立“爱心发屋”,为本村60岁以上的老年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等免费提供理发服务。 

  2.乡村道路维护员。负责本村乡村道路日常维护和管理,路面清扫、路肩整修及公路沿线各类堆积物清理等工作,对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损毁路段的情况及时报告并参与紧急抢修工作。 

  3.乡村保洁员。负责本村公共区域卫生的保洁、清扫和管理,督促、监督农户对自家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保持院落周边洁净,确保实现村域卫生院门净、路面净、路边净、墙根净、花坛绿化带净的“五净”标准。 

  4.乡村绿化员。负责本村通村道路两侧、河渠池塘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绿化和管理。协助做好乡镇安排的绿化美化任务。 

  5.乡村水电保障员。负责本村农村饮水工程村级、社级管网、入户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抢修工作,水务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处置,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搞好河坝、灌溉渠道等其他水利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用电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6.农村养老服务员。对有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即农村敬老院)的乡村,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 

  7.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协助实施辖区内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做好辖区内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协助搞好救灾救济、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弱势群体救助工作。 

  8.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协助掌握辖区治安动态,做好治安信息收集、反馈,搞好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本村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村房屋等建筑安全的排摸、提醒和上报工作。做好区域内水库、池塘以及河流周边等重点危险部位的安全提醒、安全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本村公共卫生防疫工作,协助做好防疫知识宣传、疫情排查统计等工作。 

  9.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负责村级阵地、文化广场、乡村舞台、体育器械、路灯、公厕、垃圾箱、排水渠等公益设施管理。 

  以上类别和内容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 

    第六条 乡村公益性岗位和生态护林员上岗人员及其他类似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不能重叠,一个贫困户最多安排一人到乡村公益性岗位及类似岗位工作。 

     第七条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由乡镇统一管理,原则上不跨村聘用。 

    

  第三章  岗位对象 

    第八条 上岗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列入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含历年已脱贫人口)和可能致贫人口(以县扶贫部门备案的为准); 

  2.非一、二类低保对象(三、四类低保对象可纳入); 

  3.非村干部家庭成员(村干部包括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村文书等享受财政较高补助人员); 

  4.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对符合以上条件、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成员、贫困重病家庭成员、贫困家庭妇女、易地扶贫零散搬迁的贫困家庭成员优先安排。爱心理发员优先安排有一定理发基础的农村妇女。 

    

  第四章 申报招聘 

  第九条  公益性岗位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告。乡镇政府在符合条件的村组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招聘岗位、工作职责、具体任务、招聘名额、上岗资格条件、岗位报酬等。 

  (二)申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通过村委会向当地乡镇政府申报,提交相关资料。 

  (三)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乡镇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四)公示。乡镇政府对拟聘人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 

  (五)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县(市、区)扶贫办审核、人社局审定后,由乡镇政府与其签订聘用协议。 

  第十条  岗前培训。聘用人员确定后,县(市、区)或乡镇应当按岗位类别组织开展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并及时安排上岗开展工作。 

    

  第五章  岗位待遇及资金保障 

  第十一条 聘用人员上岗后,按月及时发放岗位补贴。岗位补贴经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到户“一卡通”发放。用人单位初次申请岗位补贴时,须提供聘用人员花名册、“一卡通”卡号、聘用协议、考勤表、补贴核定表等材料。以后每次申请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时,提供补贴核定表、考勤表及考核意见等。 

  第十二条 岗位补贴原则上为每人每月500元,如县(市、区)自行提高标准,提高部分由县(市、区)自行解决。 

  第十三条 各县(市、区)或乡镇要及时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商业保险)。 

  第十四条 省级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岗位,岗位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联合省人社厅按任务数统一下达各县(市、区)。县(市、区)配套开发的岗位,补贴资金由县(市、区)自行解决。 

  第六章  岗位管理 

  第十五条 乡镇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协议中应当明确工作岗位、职责任务、工作纪律、工作时间和具体要求等。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十六条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作量应当与岗位补贴相适应。补贴标准为500元/月的,原则上每月上岗时间不少于30小时;补贴标准高于500元/月的,要相应延长上岗时间。 

  第十七条 聘用人员实行台账管理,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应当建立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十八条 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应当包括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工作质量、出勤及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具体办法由各乡镇或村根据岗位实际制定。 

  第十九条 考核结果应当与是否续聘及岗位补贴挂钩。对平时考核不合格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停发补贴等措施进行处理;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应当取消其上岗资格,退出公益岗位。 

  第二十条 退出。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应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 

  (一)入学、服兵役、转入城镇、户籍迁出或移居本村之外的; 

  (二)刑事犯罪的; 

  (三)终止就业需求的; 

  (四)不按规定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 

  (五)由他人长期顶替上岗的; 

  (六)通过其他渠道已实现就业的; 

  (七)年终考核不合格的; 

  (八)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公益性岗位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递补。凡有人员退出时,村委会应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并同时报告县(市、区)人社部门,停止发放岗位补贴。空缺岗位由乡镇政府按程序予以补充,未经申报自行补充岗位人员或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的,不予发放岗位补贴。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岗位补贴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办法与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市规定为准。 

5. 长效保洁实施方案范本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加,不仅直接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而且会加剧对土壤、水源和空气的污染,使农村环境质量不断恶化,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农村可持续发展。对此,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2012年开展新一轮的“三万”活动以来,把农村垃圾治理作为重要内容,通过一系列措施使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现以区财政局包驻肖港镇的13个村为样本,提出建立农村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当前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的现状

(一)生产生活垃圾产量较大。从汇总13个村两个月的垃圾清运量来看,固态垃圾日总产量约为6吨,月总产量约180吨。13个村村民总数为2.1万人,平均每人每天产生固态垃圾0.3千克。垃圾组成种类主要是生活垃圾、有机废物和部分砂石及建筑垃圾;液态污染主要是生活污水,主要通过排水暗沟汇入主灌溉水渠或者塘堰,依靠自然稀释蒸发。垃圾产生源主要是家庭、集贸市场、部分工厂、过往车辆倾洒,等等。

(三)垃圾污染形式复杂多样。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集中居住地没有污水处理池,大量污水自由排放,对河流、地下水源污染严重;二是新建垃圾池、垃圾中转站对可燃垃圾处理简单,采取就地焚烧对空气造成二次污染;三是农村面源污染仍未得到控制,农膜的广泛使用形成的“白色污染”比比皆是,农药、化肥对土壤、水源污染日益严重,焚烧严重污染;四是河渠塘堰污染日趋严重,许多地方人们把河渠塘堰当成“天然的垃圾箱”,向其倾倒填埋垃圾然后覆土,将显性污染变为隐性污染。

(三)垃圾清运网络初步建立。13个村共修建了垃圾池47个,配备了垃圾桶358个,清运车17辆,保洁员28名。采取“户集、村收、镇转运”的模式,村民把垃圾集中定点堆放,以总支或者镇为单位集中清运。对固态垃圾的处理主要采取焚烧和填埋两种方式。

二、影响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的制约因素

(一)环卫设施规划滞后。目前,各村都没有编制环卫整治专业规划,村落规划建设中普遍没有综合考虑排水、排污、绿化、杂物堆放、家畜饲养等农村实际问题,不具备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基本处于自由排放、乱泼乱倒状态;修建的公厕、垃圾池等部分设施布局不合理,许多垃圾池设在公路沿线,只考虑了转运便利,未考虑村民使用方便与否。

(二)环卫经费投入不足。从经费需求上看,环境卫生治理开支主要包括保洁员工资、垃圾清运、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几个方面的费用。目前,13个村总共配备了28名兼职保洁员,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给予300元/月-500元/月的酬劳,需支付保洁员薪酬9.7万元。按目前的垃圾清运和处理模式,转运及处理成本按每吨150元测算,13个村每年产生2160吨垃圾的清运费用需32.4万元。垃圾桶、垃圾车、垃圾池等设备设施投资按每人5元、年折旧10%测算,13个村每年需投入1.04万元用于设施的更新(不计算新增基础设施投资)。13个村按照目前的垃圾清运模式,每年费用总计43.2万元。从经费来源上看,主要由村级自筹、区财政局“三万”工作组帮扶和镇政府补助三部分构成。每年可筹措资金30万元,其中:村级筹资15万元左右,镇政府补助1-2万元,“三万”活动帮扶13万元。13个村环境治理每年资金缺口在13万元以上。

(三)环卫责任划分不清。永长、艾湖、保一、中联四村由于地处肖白公路沿线,集市、工厂、工地、交通要道等产生大量垃圾,其中大部分不是本村村民产生的垃圾,仍需要由属地村进行清理。同时,也有非本村范围内产生的垃圾,趁机倾倒入路边的垃圾池的现象。肖白公路沿线村需承担的环卫任务特别重,大量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难于清理处置,垃圾转运费用畸高,村集体无力承担。

(四)垃圾处理方式简单。主要采取焚烧和填埋方式,目前还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由于乡镇财力不足,往往注重对处于交通要道沿线村的垃圾进行集中转运,对比较偏远的村则难以顾及。集中整治使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有很大改观,但停留于表面,只是看上去“很整洁”,实则将污染物转移、转化、隐匿,治标未治本。从以前的单一的固态废弃物污染,变为现在固态废弃物在土壤中富集、对水体和大气形成交叉污染的局面。

三、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一是要通过编印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标语、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等方式,进一步深入宣传垃圾对人体及农业生产的危害性和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重要性,让村民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育村民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二是引导村民绿色消费,少用或不用一次性物品;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将科技运用到农村的垃圾处理上,对垃圾的处理实现资源利用回收,把村民眼中的垃圾变成宝贵的可利用资源;对于可降解垃圾进行分类堆肥或者焚烧,使群众逐步认识、了解、接受垃圾无害化处理。三是定期组织村民参加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努力营造大家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建立对环境卫生文明户的奖励机制,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突出政府主导,建立环卫经费保障机制。资金问题是制约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瓶颈,关系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长久和成败,应当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垃圾治理经费保障机制。一是要将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逐年增加对农村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和技术扶持,用于保障建立稳定的农村保洁员队伍,形成垃圾清运和处理的工作网络,或者采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外包给有资质的、专业性的社会组织,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二是拓展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寻求各村名人大户提供资金支持。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环境卫生补偿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制定《孝南区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向辖区内企业、专业市场、砂石厂等经营业主及农村居民募集部分资金,明确垃圾产生者对垃圾处理必需承担的责任,并建立适当的惩诫制度,对随意倾倒垃圾的行为进行处罚,以规范垃圾处理行为。四是要制定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可对从事废旧回的企业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促进农村再生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农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三)强化组织保障,建立环境卫生治理考评机制。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为民服务,制定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考评办法,形成量化考核体系,将农村垃圾治理情况,纳入乡镇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对工作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区乡两级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把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构建区、镇、村三位一体的三级环卫管理体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三是区政府要定期不定期组织专班或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乡镇环境卫生状况开展抽查,发现问题予以通报批评,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强化科技支撑,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和程序化的工作,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组织领导是前提,提高干部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是基础,垃圾清运是中间环节,最终的脚落点是如何处理好垃圾的问题,用简单的方法进行焚烧或填埋后患无穷。建议区委区政府要引进先进技术、投入资金建设一座现代化的、大规模的垃圾处理场,集中消化处理全区垃圾,变废为宝,最大限度减少垃圾处理对土壤、水源和大气的污染。

6. 保洁长效机制建立

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等“五化建设”。

环境建设按照“因地制宜,整体推进,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全面落实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的各项任务,提升单位形象,提高单位品位。

7. 长效保洁实施方案怎么写

第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

因为以前农村很多生活垃圾都可分解的,而现如今不少新事物进入到农村,一些难以分解的垃圾也进入到农民的生活当中,像塑料袋这种比较难分解的物品在农村随处可见,除了农民自身环境保护观念不够,另外没有垃圾回收点,对此今年起将集中清理农村村庄内生活垃圾,对于荒废的宅基地成为垃圾场的地方进行清理,然后统一安放垃圾箱,笔者这边就安放了很多新的垃圾箱,每天都有垃圾车来回收,农民也逐渐的开始不乱扔垃圾。

第二清理农村河道

农村河道很多都是保障生产还有河水正常排水作用,而有些村内的河道被一些养殖场和生活污水污染,一些废弃的荷塘和排水沟淤泥比较严重,对此这些也会被清理。有些河道一旦被堵塞将会导致河水无法正常排水,会形成倒灌,对于很多村民来说,以前河道不但能捉鱼还能洗澡,而现在农村河水变成黑色的散发着难闻的气味,清理河道也是为了以往的青山绿水生态恢复。

第三清理道路两边杂草

农村植被较多,除了已经被硬化的路面,而一些道路两边杂草恒生,另外有些村庄内废弃的院子、宅基地等因为长期无人搭理杂草较多,影响村容村貌。而道路两边杂草一到了夏季植物黄金生长期比较茂盛,有些会蔓延到路面,不但影响路基,对于过往的车辆也会造成识别误判,对此将有村干部带头集中清理道路两边垃圾。

第四改变农村人不良习惯

农村环境需要每个人来保护,而因为农村人对于环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有些村民丢垃圾都是随心所欲,出了大门就丢弃,另外不少粪污会随意堆积到生活居住区内,一旦下雨或者夏天臭味熏天,再有因为农村有烧土灶的习惯,会把秸秆堆积在村庄内,家禽乱跑,而这些问题都是出自于农村人保护意识不高,对此为了改变大家的不良习惯,会进行宣传,提高村民的保护环境意识,其实从现在安放垃圾桶来看,就明显起到作用,一些村民都比较主动将垃圾丢在垃圾桶里,现在很多农村街道都是越来越干净。

村庄是农村人所居住的家园,只要一个干净卫生的村庄居住起来才能更舒心,除了国家政策去强制治理,而农民本身更应该注重保护环境,共同建设美丽乡村,让子孙后代还能看到青山绿水。

8. 保洁方案和实施计划

1、按照公司的管理目标,组织各项物业保洁服务的具体工作;

2、每日检查督促各区域清洁任务的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返工补课;

3、接洽开拓各种清洁服务业务,为公司创收;

4、经常巡查抽查,发现卫生死角及时解决。

9. 长效保洁工作

说起保洁,大家的普遍印象就是扫扫地,谁不会呀!殊不知扫地也是一门技术活哟。推荐学习物业保洁“七字诀”。

物业保洁“七字诀”

黎明之前先普扫,先扫中间后扫边;

辨别风向顺风扫,交通护栏提前扫;

积水洼地彻底扫,繁华路段巡回扫;

店铺门前轻轻扫,人多拥挤招呼扫;

停车场地弯腰扫,碰到雨天带水扫;

机扫人工配合扫,洒水降尘污染少;

注意车辆安全扫,长效作业勤保扫。

10. 日常保洁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要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安排部署,为深入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全面提升我镇农村村容村貌和卫生环境水平,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全镇33个行政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11. 长效保洁机制 方案

管护范围、权责与方式

(一)管护范围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通过各级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形成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的基础设施;农村污水治理、河塘沟渠清淤设施;新建改建农村公共厕所、户用厕所及粪污处理等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乡村道路公共绿化、庭院绿化、路灯等设施;公共活动场所等设施设备;以及其他项目建成的人居环境配套设施。

(二)管护权责

1.规范权属管理。农村人居环境配套项目建成以后,凡由财政投资或社会捐助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都属于农村集体资产。依权属由镇、村集体逐一登记纳入管理。跨村建设的垃圾转运、污水处理等公共设施,其产权归属镇所有并进行管理。各村范围内的道路、公厕等设施,其产权归属村集体所有并进行管理。凡由政府出资补助在村民院落新建改造的农房建筑及房前屋后配套设施,其产权归村民所有。对于由政府财政补助及个体工商出资兴建且产权难以明晰的生产经营设施,由镇、村具体协商确定。(已经明确了管护权属关系及职责的除外)

2.明确管护责任。区级职能部门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的业务指导工作。镇政府为责任主体,承担组织、指导、监督等责任,做好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污水、垃圾处理系统、路灯等联村公用或跨村共建设施的管理等工作。村负责已建成使用的道路、公厕等设施的具体管理工作。农房风貌改造及其房前屋后附属设施、庭院的日常保洁等由村民负责。

3.健全管护制度。镇要制定人居环境整治长效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各村要制定完善人居环境长效运行管护的乡规民约。各院落要有管护制度,农户要有爱护设施、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的承诺。

(三)管护方式

1.引导群众管护。通过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等群众自发性组织的带头、监督作用,落实受益群众的日常管护责任。

2.鼓励承包管护。由村委会组织聘请有经验、有技能的当地居民或产业项目业主,打包签订管护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3.支持外包管护。由镇或村委会集中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社会化服务的形式,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管护单位或人员实施管护。

4.提倡村民管护。建立村民家庭卫生保洁、检查、评比制度,推行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坚持用乡规民约规范行为,用制度保障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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