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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商务标(商务保洁服务标准)

2022-12-09 09:00:36     来源:www.dxfbab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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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1. 商务保洁服务标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8号《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

1. 商务保洁服务标准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8号

《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19日

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

(2019年12月19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家政服务活动,维护家政服务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家政服务活动,以及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和规范家政服务活动的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家政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保洁、烹饪、生活照护等各类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有偿服务活动。

第三条 家政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安全便民的原则。

家政服务业的管理应当遵循促进行业发展、监管和服务相结合、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家政服务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制定政策措施,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

本市建立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家政服务业重大政策制定,协调家政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市、区商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家政服务行业管理职责,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规范家政服务活动,指导家政服务行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

市、区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房屋管理、民政、教育、公安、统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家政服务管理和促进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协助做好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本市支持家政服务行业组织的发展,鼓励家政服务机构加入家政服务行业组织。

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发挥对本行业的指导、服务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业监管,引导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提升服务质量,维护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 本条例所称的家政服务机构,包括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中介机构。

家政服务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并在其经营场所公示相关证照,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等服务信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其网站或者应用软件等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相关证照信息,并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披露服务信息。

家政服务机构招用家政服务人员,或者为家政服务人员居间介绍的,应当查验其身份证、技能证明、健康证明等证件,了解其从业经历和服务意愿。

第九条 本市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依法与用户签订家政服务合同。

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依法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

家政服务人员与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服务协议的,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者城乡居民社会保险。

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定期开展服务技能、法律、职业道德、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培训,并建立服务质量跟踪制度,对家政服务人员的工作经历、服务评价等情况予以记录。

第十条 家政服务中介机构可以接受家政服务人员或者用户的委托,为双方提供居间服务。

家政服务中介机构应当充分了解用户需求和家政服务人员基本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家政服务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第十一条 用户通过家政服务机构聘请家政服务人员的,有权了解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的有关信息,查验相关证件;要求家政服务机构或者家政服务人员按照家政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关服务,并对其服务作出评价。

用户直接聘请家政服务人员的,有权了解家政服务人员的有关信息,查验相关证件;要求家政服务人员按照家政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关服务。

鼓励用户通过家政服务机构聘请家政服务人员。

第十二条 用户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尊重家政服务人员的人格,如实介绍与家政服务有关的家庭情况;用户及同住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具有其他可能危及家政服务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形,应当如实告知家政服务人员。

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谩骂、侮辱、虐待、殴打家政服务人员;

(二)强迫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家政服务;

(三)强迫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可能对其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家政服务;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行为。

第十三条 家政服务人员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家政服务人员有权拒绝可能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人员有休息的权利,具体休息时间或者补偿办法可以依法协商确定,并在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或者家政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

家政服务机构、用户不得扣押家政服务人员身份证、技能证明、健康证明等证件。

第十四条 家政服务人员应当如实向家政服务机构、用户披露本人的年龄、从业经历、服务技能、健康状况以及有无不良嗜好等情况。

家政服务人员应当按照家政服务合同和家政服务机构的要求提供服务,并遵守职业规范。

家政服务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谩骂、侮辱、虐待、殴打服务对象;

(二)偷盗、骗取或者故意损毁用户的财物;

(三)泄露在家政服务活动中知悉的用户的隐私;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家政服务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等不宜从事家政服务疾病的,在治愈前不得从事家政服务活动。

第十五条 鼓励家政服务人员参加政府部门、家政服务行业组织以及家政服务机构组织的各类技能培训活动,通过多种渠道提升家政服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章 规范和管理

第十六条 本市健全完善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强化家政服务标准实施与监督,推动提升家政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家政服务地方标准立项研究,制定家政服务地方标准,加强对家政服务地方标准的宣传和实施工作。

鼓励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家政服务机构参与标准化工作,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鼓励用户与家政服务机构或者家政服务人员订立书面家政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时间、事项、报酬等内容。

鼓励家政服务机构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将本机构制定的服务规范作为合同的附件。鼓励直接与用户建立家政服务关系的家政服务人员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由市商务部门会同市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本市建设全市统一的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国家以及本市有关促进、规范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行业动态、合同示范文本等信息;归集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服务和评价信息以及信用信息,并依法为公众提供查询等公共服务。

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应当与本市“一网通办”平台和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并按照国家规定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有关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

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保障信息安全,并对获取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予以保护。

家政服务管理平台由市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和运行维护。平台信息采集和查询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办法由市商务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 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将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经营场所、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向市商务部门备案。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向市商务部门备案。

对于能够通过本市“一网通办”平台实现数据共享的信息,市商务部门不得要求家政服务机构重复提供。

第二十条 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将其家政服务人员或者由其居间介绍的家政服务人员的信息,在家政服务管理平台上备案,并发放家政上门服务证。持有家政上门服务证的家政服务人员,开展家政服务活动时,应当出示上门服务证。

鼓励直接与用户建立家政服务关系的家政服务人员将个人基本信息、从业经历等在家政服务管理平台上备案。

家政服务管理平台信息备案和家政上门服务证的管理办法,由市商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 在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备案的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定期向平台传送家政服务合同、服务评价等家政服务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鼓励家政服务机构建立业务管理系统,并与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对接。

第二十二条 商务、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家政服务行业的监管,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及时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并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 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方便、快捷的家政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家政服务投诉。

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可以建立家政服务纠纷调解机制,对家政服务活动中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受理与家政服务活动有关的消费者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或者提出意见转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居(村)民委员会、相关调解组织可以对家政服务活动中的纠纷进行调解。

第四章 促进和发展

第二十四条 家政服务机构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水电等费用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按照居民价格计费。本市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或者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符合条件的可以减免租赁费用。

第二十五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将家政服务纳入职业培训计划。

家政服务人员参加职业培训的,按照本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给予培训费补贴。

支持家政服务机构开展员工职业培训。鼓励家政服务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大赛。鼓励职业院校、社区教室以及由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共实训基地向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开放。

第二十六条 市商务部门应当会同市卫生健康部门确定不同类别家政服务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

在家政服务管理平台上备案的家政服务人员参加体检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体检费用支持。

第二十七条 市教育等部门应当将家政服务纳入职业教育计划。

本市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培养家政服务专业人才。

鼓励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举办家政服务类职业院校,有关部门应当设立审批绿色通道,简化流程,优化服务。

第二十八条 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家政服务意外伤害保险、家政服务责任保险、家政服务第三者责任保险等保险产品。

鼓励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与用户购买家政服务相关保险产品。

在家政服务管理平台上备案的家政服务人员购买家政服务相关保险产品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补贴。

第二十九条 本市鼓励商业银行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

本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

第三十条 本市支持有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提供职工集体宿舍。鼓励将城市现有设施改造作为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员工集体宿舍,园区配建职工宿舍优先面向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员工。

本市将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支持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集体租赁公租房。

家政服务人员自行租赁房屋居住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第三十一条 家政服务人员可以按照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的有关规定,申请积分办理,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

符合本市落户政策规定的家政服务人员,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第三十二条 公安部门和公共信用信息归集部门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家政服务人员的信息查验工作。

第三十三条 家政服务人员有权加入工会组织。家政服务人员加入工会的,可以参加工会举办的互助保障计划。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维护家政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家政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法治、诚信教育,提升家政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职业素养,将家政服务人员纳入评选劳动模范、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的范畴。

第五章 行业建设

第三十四条 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可以依照章程开展下列工作:

(一)向相关部门提出立法或者政策制定建议,反映本行业相关事项;

(二)组织制定家政服务团体标准和行业规范,提出家政服务地方标准的制定建议;

(三)开展家政服务质量监测;

(四)组织家政服务机构开展家政服务人员体检、技能培训;

(五)其他促进行业发展的服务事项。

第三十五条 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可以在市标准化行政管理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家政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评定标准,由本行业组织内的家政服务机构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行业组织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家政服务人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指导经认定的家政服务行业组织等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可以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发布家政服务技能等级薪酬指导意见。

第三十六条 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可以依照章程对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开展社会评价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查询渠道。

对本行业组织内的家政服务机构的信用状况,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应当依照章程予以记录。

第三十七条 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对违反家政服务行业规范、行业组织章程,损害行业形象的家政服务机构,可以依照章程采取相应的行业惩戒措施;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向相关部门举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家政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商务部门应当及时开展核查,并将线索告知区市场监管部门。经查明属实的,由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未报送机构备案信息、未及时报送变更信息,或者报送虚假机构备案信息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未报送人员备案信息,或者报送虚假人员备案信息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报送家政服务信息,或者报送虚假家政服务信息的。

第四十条 家政服务活动中,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或者用户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家政服务活动中,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或者用户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家政服务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2. 五星级酒店保洁服务标准

○停车管理

  要求小区内陆面停车位数量不应超过小区总停车位数量的10%。专用固定停车泊位不少于1个/户。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消防通道中禁止停放车辆,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劝阻、纠正。收取车辆看管费的车场、车库设专人24小时值班。

  ○电梯管理

  电梯发生故障,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督促维保单位对故障进行修复,一般性换件维修1日内完成,较为复杂维修3日内完成;发生困人或 其他重大事故,物业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理,协助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救助。

  ○房屋维修

  物业服务企业应每年1次观测房屋结构,每季检查1次墙体、墙面、楼梯、扶手等,每周巡查1次井盖、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在房屋巡查中发现的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依照合同约定,属于物业服务费用中支出的维修项目应在24小时内组织修复;需要动用维修资金的,应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 计划,并在24小时内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房屋管理

  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保持房屋外观完好、整洁,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污迹,楼梯、扶手等共有部分牢固、无裂缝、无破损、无明显污渍,使用安全。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便民服务

  五星级物业服务要求能提供6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如代收邮件、电瓶车接送、配置手推车、短时间内物品存放、配备雨具、信息咨询等。

  ○保洁服务

  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日清洁3次。地面每日湿拖1次,干净整洁。楼梯扶手、栏杆等每日清洁1次,栏杆每周清洁1次。天花板、公共灯具、墙面等每月清 洁1次,目视无积尘、无蜘蛛网。共用门窗玻璃,每月擦拭2次,玻璃明亮、目视干净。电梯轿厢地面、轿厢四壁每日清洁2次,灯饰及轿厢顶部每月清洁2次,保 持干净、整洁。

  ○绿化服务

  有专业人员对住宅小区实施绿化养护管理,并做到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杂草面积小于2%;对花卉、草坪、绿篱、乔灌木等适时补植更新,缺株率小于3%,存活率不小于95%,行道树缺株率小于3%,土地无明显裸露。

3. 保洁服务国家标准

家政服务标准

日常家务 ----- 井井有条,注重细节,将您的家打理得干净、整洁、优雅,在家享受五星级酒店服务。

工作规范

一、制作一日三餐(能合理安排家庭饮食)

掌握蒸、煮、主食制作和炒、炖拌烹调方法

二、居室保洁

1.桌面:干净、整洁、无灰尘。

2.沙发:干净、平整、无杂物。

3.卧室:整洁干净,无异味,无灰尘,床单、被罩、枕套平整干净。

4.家具:干净、光亮、无灰尘。

5.地面:干净,无毛发,无灰尘。

6.每周一大搞,:沙发,卧室,家具等各卫生死角,彻底清理,做到无灰尘,无毛发,无杂物。

三、洗涤衣物

根据不同面料选用不同洗涤用品,分类洗涤衣物,洗涤后干净平整。

四、清洁厨房

1.灶台、洗衣菜池光洁无油污。

2.餐具干净、无水印不粘手,消毒后归放原位。

3.油烟机、灶具无污渍,无油污,表面光洁,不粘手(只做表面清洁)。

4.橱柜表面光洁,无污渍,不粘手,橱柜里面干净,物品码放整齐。

5.墙面:光洁无污渍

4. 保洁公司保洁服务标准

两到三层!物业建筑区划比较大,一些物业服务企业就会将物业服务的一些项目承包跟第三方。

外包保洁卫生工作需要做好,物业服务企业一经证实投诉内容会跟外包公司给予处罚,外包面积较大,业主对环卫要求比较高那么外包企业就要做好。所以物业服务企业外包利润一般在三层左右。

5. 商务保洁服务标准要求

说到商务礼仪,有的人认为它是整个员工职业化培训课程中最容易理解的一门课程,但也有人认为,它是整个培训课程中最难以掌握的一门课程。之所以说它容易理解,是因为商务礼仪并没有什么高深的、难于理解的定理或者结论,它是在我们日常的商务活动当中,经

过长期的积累及总结,达成了共识的一种行为的标准。为什么又说它难以掌握呢?是因为商务礼仪贯穿在我们日常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养成良好的商务礼仪习惯,需要一个长期的艰苦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懈地努力,才能够取得成效。

商务礼仪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经常会提到商务礼仪,那么,什么是商务礼仪?它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商务礼仪是在商务活动中体现相互尊重的行为准则。商务礼仪的核心是一种行为的准则,用来约束我们日常商务活动的方方面面。商务礼仪的核心作用是为了体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这样我们学习商务礼仪就显得更为重要。我们可以用一种简单的方式来概括商务礼仪,它是商务活动中对人的仪容仪表和言谈举止的普遍要求。

仪容仪表是指个人的形象。

言谈举止是指每一个人在商务活动中的职业表现。

商务活动中仪容仪表的标准

我们首先谈的是仪容仪表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下面我们将分为男士的仪容仪表以及女士的仪容仪表两部分进行介绍。

男士的仪容仪表标准

首先思考一个问题,究竟什么是正确的男士仪容仪表标准呢?即作为一个男士,在商务活动中需要注意怎样的仪容仪表。我们将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说明。

1.发型发式

男士的发型发式统一的标准就是干净整洁,并且要经常地注意修饰、修理,头发不应该过长,一般认为男士前部的头发不要遮住自己的眉毛,侧部的头发不要盖住自己的耳朵,同时不要留过厚,或者过长的鬓角,男士后部的头发,应该不要长过你自己西装衬衫领子的上部,这是对男士发型的统一的要求。

2.面部修饰

男士在面部修饰的时候要注意两方面的问题:

男士在进行商务活动的时候,他要每天进行剃须修面以保持面部的清洁;同时,男士在商务活动中经常会接触到香烟、酒这样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所以要注意随时保持口气的清新。

3.着装修饰

在正式的商务场合,男士的着装应该穿西装,打领带,衬衫的搭配要适宜。一般的情况下,杜绝在正式的商务场合穿夹克衫,或者是穿着西装,却和高领衫、T恤衫或毛衣进行搭配,这都不是十分稳妥的做法。男士的西装一般以深色的西装为主,避免穿着有花格子,或者颜色非常艳丽的西服。男士的西服一般分为单排扣和双排扣两种。在穿单排扣西服的时候,特别要注意,系扣子的时候,一般两粒扣子的,只系上面的一粒,如果是三粒扣子西服,只系上面的两粒,而最下面的一粒不系。穿着双排扣西服的时候,则应该系好所有的纽扣,这就是男士在着西装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

衬衫的选择。衬衫的颜色和西装整体的颜色要协调,同时衬衫不宜过薄或过透,特别要注意的一点是,当我们穿着浅色衬衫的时候,在衬衫的里面不要套深色的内衣,或者是保暖防寒服,特别要注意领口,不要将里面的防寒服或者是内衣露出领口。还有一方面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当你打领带的时候,衬衫上所有的钮扣,包括领口、袖口的钮扣,都应该系好。这就是我们在穿衬衫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领带的选择。它的颜色和你的衬衫、西服颜色相互配合,整体颜色要协调,同时系领带的时候要注意长短的配合,领带的长度应该是正好抵达腰带的上方,或者有一两公分的距离,最为适宜。

皮鞋以及袜子的选择。男士一般在穿西服、打领带这种商务着装的情况下,一般要配以皮鞋,杜绝出现运动鞋、凉鞋或者布鞋,皮鞋要每天保持光亮整洁。在选择袜子的时候要注意,袜子的质地、透气性要良好,同时袜子的颜色必须保持和西装的整体颜色相协调。如果是穿深色的皮鞋的时候,袜子的颜色也应该以深色为主,同时避免出现比较花哨的图案。

4.必备物品

在和西装进行搭配的时候,我们需要选择哪些修饰物呢?

公司的徽标。公司的徽标需要随身携带,它准确的佩戴位置就是男士西装的左胸的上方,这只是男士在穿西装的时候需要搭配的物品。

有几件物品是男士在商务活动中必备的:

钢笔。因为从事商务活动经常要使用,钢笔正确的携带位置应该是男士西装内侧的口袋里,而不应该在男士西装的外侧口袋里,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把它携带在衬衫的口袋里面,这样容易把你的衬衫弄污。

名片夹。应该选择一个比较好的名片夹来放自己的名片,这样可以保持名片的清洁整齐。同时接受他人名片的时候,应该有一个妥善的位置能够保存,而避免直接把对方的名片放在你的口袋中,或者放在手中不停地摆弄,这都是不好的习惯。

纸巾。男士在着装的时候,应该随身携带纸巾,或者是携带一块手绢,可以随时清洁自己面部的污垢,避免一些尴尬场面的出现。

公文包。一般男士在选择公文包的时候,它的式样、大小应该和你整体的着装保持一致。一般男士的一些物品,像手机、笔记本、笔可以放在你的公文夹当中,男士在着西装的时候,应该尽量避免口袋中携带很多的物品,这样会使衣服显得很臃肿,不适合商务

6. 政务大厅保洁服务标准

清扫的费用(2)小区垃圾的清倒。 第一种情况物业费里包括 第二中情况是环保部门征收的城市垃圾倾倒费每户6元(每户按三人计算一人2元)一般由物业代收。

各省市略有不同,以济源市为例:

根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 城市居发(包括家属楼院、暂住人口)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按5元/户·月标准征收(不包括居民楼院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费用)。

第六条 行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军及驻济办事机构等单位以工作人员人数(包括临时工)为征收单位,按每人每月4元征收标准。

学校学生,初中以下教育阶段每人每学期3元;高中以上教育阶段每人每学期5元。

第七条 经营性的单位的个人按下列标准征收:

(一)经营性门店(除饮食业):经营面积在10m2以下的按每月15元征收,10m2以上的超出部分按1.5元/m2·月标准征收,饮食业经营性门店:以经营面积为单位,按2.0元/m2·月标准征收;

(二)商场、专业市场、金融网点等服务单位:经营面积在1000m2的,按工作人员人数15元/人·月标准征收;经营面积超过1000m2按工作人员人数10元/人·月标准征收;

(三)宾馆、旅社、招待所等行业,除按第六条标准征收外,每月每床另征收3元;

(四)洗浴业:以燃料类型和营业面积为单位计收,用煤气或天然气烧锅炉或直接供热,按0.05元/m2·日标准征收;用煤炭作燃料烧锅炉供热的经营单位和门店按0.1元/m2标准征收;

(五)卡拉OK厅、溜冰场、录像厅、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迪厅等娱乐业按经营面积3元/月·m2标准征收;

(六)影剧院、体育场(馆)俱乐部等单位除按第六条标准征收外,每月每座另加收0.2元;

(七)、车辆冲洗耳恭听服务行业除按本条第(一)项标准征收化,按冲洗机台数每日每台另加收1元;

(八)、各医院、医疗服务机构除按第六条标准征收外,每月每病床(包含治疗、接诊床)另加收5元。

第八条、市区摊点按下列标准征收:

(一)、早市、夜市、固定摊点有三张经营桌以下的按每摊位每月30元标准收取。三张经营桌以上的摊位按10元/张·月标准收取;

(二)、流动摊点每日每摊点征收2-5元;

(三)、台球案每日每案征收1元;

第十二条、单位和个体户的铁炉、炉火等(依炉灶口径、燃煤多少)每灶每月征收15—50元,煤气、液化气、天然气灶每灶每月征收10元,锅炉按标准称吨位每天征收10—15元/吨。

7. 保洁服务的标准

保洁员工作标准比较严:

1、仪容端正、着装整齐,服从公司的统一调度和工作安排。

2、按公司要求高标准做好责任区内的清扫保洁工作。

3、及时纠正责任区内装修垃圾及生活垃圾的乱堆乱放行为。

4、按时收集小区的生活垃圾并清运至指定地点;定期对小区公共部位进行消杀工作。

5、保持地面无杂物、无积水,设施设备上无浮灰,无蜘蛛网。

8. 保洁管理工作服务标准

保洁评分标准 1、着装 6分 (统一着装、正确穿戴、佩戴公司名牌) 2、工作态度 6分 (认真) 人员精神面貌 3、精神面貌 5分 (面带微笑、精神焕发) 4、动作迅速 5分 (工作细致、不拖拉) 1、工具选用得当 7分 (根据不同的作业项目选用正确的工具) 2、工具使用得当 7分 (正确的使用工具) 工作过程 3、作业中注意协作 6分 (互相协作) 4、作业中不作再污染 5分 (作业中不起灰尘等污染) 5、作业程序正确 8分 (先里后外,先上后下) 6、工作完毕,清理现场 5分 (现场清理、工具清洗归位) 1、地面 6分 (地面无积尘、纸屑等物) 2、墙壁 4分 (墙壁目视无脏物、蜘蛛网等) 3、天花板 4分 (无蜘蛛网等)

服务质量 4、门窗 6分 (门扇干净、窗台无积尘、垃圾,玻璃明亮) 5、卫生间 6分 (地面无积水、无异味、便池无污渍) 6、室内物品 8分 (办公桌椅归位、门关闭、窗户打开扣好,窗帘拉上) 7、作业时间 6分 (每100平方米室内清洁不超过30分钟)

9. 保洁服务内容及标准

楼内保洁1.

楼层通道和电梯前厅,每日清洁1次,每两日湿拖一次;保持干净整洁,楼梯台阶每周清洁1次,每两周湿拖1次,干净整洁;

2.楼梯扶手、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每周清洁1次,栏杆每月清洁1次;3.天花板、公共灯具、墙面、踢脚线每季清洁1次;

4.楼内共用门窗玻璃,每2月擦拭1次,目视干净。

(二)外围保洁

1.道路每日保洁1次,雨雪天气及时清扫主要道路,方便出行;

2.绿化带每2日保洁1次,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目视无杂物;

3.水景开放期内,定期清洁,水面无明显漂浮物;

4.休闲娱乐、健身设施每2日擦拭1次,设施表面干净;

 5.3米以下庭院灯、草坪灯每月清洁1次,目视干净;

6.标识、宣传牌、信报箱、景观小品每月清洁1次,目视干净;

 7.天台、明沟、上人屋面每2月清洁1次,无垃圾堆放,排水顺畅;

8.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每日清洁1次;每月1次对公共卫生间进行消杀。

 (三)垃圾收集与处理

 1.垃圾桶布局合理,垃圾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2.建筑垃圾设置临时垃圾池,集中存放,定期外运;

 3.垃圾桶、果皮箱每周清洁1次,每周消杀1次。

 (四)卫生消杀

 蚊、蝇、蟑螂孳生季节每月消杀1次,其它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半年进行1次,无明显鼠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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