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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保洁规范(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技术规范)

2022-12-18 09:30:36     来源:www.dxfbab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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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1.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技术规范食品个人卫生规范是指经常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剃须、勤修剪指甲、勤换洗内外衣服。2.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标准一、社区要

1.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技术规范

食品个人卫生规范是指经常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剃须、勤修剪指甲、勤换洗内外衣服。

2.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标准

一、社区要做到

1、公共卫生要

(1)楼道卫生干净整洁

(2)无乱涂乱画

(3)定期收集垃圾

(4)社区环境优美

2公共设施要

(1)有公共安全保障

(2)路灯完好

(3)路面平整

二、公交车服务要做到

1、上下车排队有序

2、主动为老、弱、病、残者让座

3、行人问路要友善

三、公园管理做到

1、设施完好无损

2、有宣传报栏

3、座椅齐全、环境卫生

4、配备垃圾箱

5、有盲道

6、清洁卫生

7、公厕达标

8、无障碍现象

四、出租车服务要做到

1、文明用语

2、无闯红灯

3、无绕圈乱停

4、无向车外吐痰扔杂物

5、按规定打表

6、主动给乘客发票

五、建筑工地要做到

1、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墙、围挡,工程外侧采用密目式安全网

2、工地整洁,出入运输工具干净

3、按时施工,无噪音扰民现象

4、建立、健全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无导致伤残的安全责任事故

5、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干净整洁,职工工资按时发放

六、都市村庄要

1、规划合理

2、街道整洁

3、经营有序

七、医院服务要做到

1、医院整体环境整洁。导医标识清晰,主要收费项目公开

2、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不超15分钟

3、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衣帽整洁,准时到位

4、医务人员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无收受“红包”、开“大处方”现象,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

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八、商业大街管理要做到

1、公用电话、宣传报栏、方便座椅、垃圾箱、盲道设备齐全

2、环境卫生整洁、无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占道现象

九、城市主干道环境要

1、无乱抛杂物

2、无随地吐痰

3、公共设施是否损坏

4、无行人乱穿马路

5、无违章停车

十、广场要

1、公共设施无损坏

2、干净卫生无垃圾

3、公厕洁净

4、设施齐全

5、无障碍

3. 市政道路保洁标准

①每天及时清运园内垃圾,清空垃圾箱,做到箱体表面清洁,摆放规范。

② 随时清扫游览线路及绿化带、草坪内废弃物,垃圾满袋后收送到园内指定垃圾中转站内,然后用专用垃圾车送往市政垃圾处理厂。

③栏杆、栏架、玻璃、各类专栏、标牌、各型桌台、椅凳、花池瓷砖每日擦洗,无灰尘污渍、涂画及张贴物。

④随时清理水面漂浮物、打捞水下垃圾,保持水体清洁。

(3)清扫保洁工作标准

①大门、广场、道路清洁标准

② 花台:台内无垃圾、无杂物,台体侧面及台边无污迹、无积尘。地面、阶梯、扶手:无污迹、无水泥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

③墙面、门窗、指示牌、宣传栏、玻璃、垃圾桶: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④ 道路清扫合格率达100%,保洁合格率达95%,清扫保洁质量应达到“七无、七净”的标准。

(4)文明作业规范。

①作业人员要求:辖区作业人员的年龄男性不得超过55岁,女性不得超过50岁。

②作业期间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③着装要求: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全套工作服,着装整洁并挂牌上岗,无脱岗和聚集聊天现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④清扫工具存放在隐蔽位置,不得影响观瞻。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下水道。

⑤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无断档现象,服从工作安排。

⑥遇有人恶意破坏环卫设施的行为时,环卫作业人员应劝阻、制止。

(5)垃圾收集、垃圾收运标准。

①做到收集与运输密切配合,收集点整洁,无乱堆乱放,无洒漏垃圾,收运后立即进行冲洗消毒,收集容器整洁、无破损。

(6)垃圾桶装及垃圾收集。

①垃圾桶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垃圾桶无敞露现象,无洒漏垃圾。

②按作业时间实施定人、定时、定段全覆盖收运,垃圾收运次数及作业人员配备满足垃圾收运需要,保证园区内无积存垃圾和散装垃圾,无垃圾洒漏。

4.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一般,当然用标准洗。

所谓的标准洗,也就是平常最常用的洗涤方式。当然一般的衣物就用这个洗涤方式喽。程序:1洗涤+2漂洗+1脱水。

如果衣物非常不脏,当然可以用快洗方式,这个可以缩短时间,程序:1洗涤+1漂洗+1脱水。

强力洗,这个是针对非常脏的衣物设计的。这个在延长了洗涤单项的时间和滚筒转动的时间外,还有预洗,所以是最强力的洗涤方式。程序:1预洗+1洗涤+2漂洗+1脱水。

对于需要更加清洁的要求,可以在洗涤程序里选择加热处理。部分高端机型开程序就有预设温度的,不需要加温,可以关闭加温的。

5. 道路清扫保洁标准

以下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1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2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7-2020) 3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8-2020) 4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 31573-2015)修改单 5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9620-2013)修改单 6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2-2012)修改单 7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5-2012)修改单 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无机化学工业(HJ 1138一2020)》 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化学纤维制造业(HJ 1139-2020) 10 《环境空气 气溶胶中γ放射性核素的测定 滤膜压片/γ能谱法》(HJ 1149 -2020) 11

重庆市《榨菜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1050-2020) 12 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质量控制标准》(DB33/T1213-2020)‍ 13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DB33/T1212-2020) 14

《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672-2020)

环保标准

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共计列入467种危险废物,较2016年版《名录》减少了12种。附录部分新增豁免16个种类危险废物,豁免的危险废物共计达到32个种类。进一步明确了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范围,以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要求。

2、《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由原6章合并为5章,限定为生态环境部审批的建设项目,包括一般建设项目、海洋工程项目、核与辐射项目。在技术评估和审查阶段,增加审查过程中发现擅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形的,对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移送处罚的有关表述。在总则中,增加了生态环境部和技术评估机构主动服务、加快审查的要求。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2020年11月5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名录》包括7条正文和包括55个一级行业、173个二级行业的表格。调整后,预计需报批的报告书、报告表数量可再减少10%以上,更加聚焦环评管理的重点;登记表数量可减少40%以上。

4、《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

已于2020年2月17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1月19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同时废止。

5、《江苏省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办法(试行)》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下列自动监控设施的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执法的事实依据:(—)废气参数(流速、流量、含氧量、含湿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非甲烷总烃等废气自动监控设施;(二)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废水自动监控设施。

6、《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采用经济特区立法形式,对上位法的部分规定进行了变通、细化,将“排水户分类管理”“排水管理进小区”等先进排水管理改革经验予以固化,对排水以及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以及相关监督管理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

8、《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通过,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全国首部以“垃圾分类”命名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个人混合投放垃圾,最高可罚100元;单位混装混运,最高可罚50万元。

9、《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强化了强化对清洁生产的促进,以及对有毒有害废水的监管,规定医疗机构、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的实验室、检验室、化验室等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处置,不得违法倾倒、排放。

10、《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版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未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或者未按规定投放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的,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11、《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未委托有资质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工程监理的,拒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指定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工程监理,所需费用由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承担。

12、《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共8章86条,分别为总则、空间管控、生态恢复、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社会行动、法律责任和附则8个部分内容。

13、《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在城镇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向雨水收集口、雨水管道排放或者倾倒污水和垃圾等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4、《浙江省水资源条例》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总结浙江省节约用水实践,增设了许多节水激励和促进措施,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直接从江河湖泊取水的省级以上节水型企业可以减征水资源费;达标再生水再利用可以核减本行政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15、《无锡市区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07-2019年,全市已累计投入太湖治理资金840亿元。新《实施细则》共二十九条,明确专项资金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太湖办共同管理调整为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太湖办)和市财政局共同管理;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申报审核、资金分配、项目管理等相关内容。

16、《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奖励暂行办法》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的,下一年度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收费标准的50%计收;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文明家庭”的,免缴下一年度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县(区)级奖励形式,县(区)各类型奖励对象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辖区内各类型总数量的10%。

17、《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2021年1月1日施行。未按照规定的地点或者方式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8、《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

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共24条,从“谁能管”、“怎么管”等方面规定了工业企业准入管理、秸秆综合利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建设工地扬尘管理、烟花爆竹燃放和餐厨油烟管控、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内容。

19、《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未在规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20、《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配额制下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

21、《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

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

6.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技术规范最新版

这是我国医疗行业标准。 WS/T 367-201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消毒的管理要求,消毒与灭菌的基本原则;清洗与清洁、消毒与灭菌方法;清洁、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7. 道路清扫保洁要求

汽车日常维护作业的中心内容包含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为了让汽车保持最佳状态,我们必须每三四个月对其做一次常规保养.这和我们平时使用电器、数码产品是不同的,汽车的日常维护保养是针对汽车进行的一种维持性、保护性的技术措施.它能够降低汽车机件磨损速度预防故障发生,使汽车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不做常规保养的汽车,维修的几率远高于做保养的,并且随着使用年份的增加,不注意常规保养的车型不但老化严重,在使用年限上也会大大缩短.

汽车的日常保养内容主要包括:清洁、补给、紧固、润滑、检查和调整.这些维护作业的范围、深度和周期,虽会因汽车结构、运行条件、油料、材料品质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但就其操作特点和执行条件,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基本作业单元:

(1)外观内饰的清洁维护.

清洁汽车外部泥污,打扫、清洗和擦拭车厢、驾驶室及各类附件.维护作业不仅为了使车辆外表保持整洁美观,而且也为了下一步其他维护作业和修理作业做准备.

(2)螺辁栓查与紧固.

检查汽车各总成和零件的外部连接螺栓是否松动,必要时予以紧固.更换配置失落或损坏的螺钉、螺栓、销子和油嘴等零件.

(3)机构检验与调整.

检验车辆各机构、总成和仪表的技术状况,必要时按使用要求进行调整.

(4)电气检查与调整.

对汽车所有电气仪表及设备进行清洁、检查、调整和润滑作业.更换或配置已损坏的零部件及导线,检验和维护蓄电池.

(5)润滑.

清洗发动机润滑系统和机油滤清器,更换或添加机油,更换滤芯.力口注传动系,操纵系统及行驶系统的润滑油或润滑脂,以及更换或添加制动液和减振液等.

(6)轮胎.

检查轮胎气压及充气;检查外胎及清除嵌入物;更换内外胎换位等作业.

(7)油品补给与添加.

检查油箱存油量,加添或更换各类油品、水和液体.

8. 道路清扫保洁人员配置标准

     环卫工用公车干私活确实违规,不容置疑。

     环卫工人负责城市卫生的清扫和保洁工作。政府为环卫工人配备了相应的清扫、运输设备及工具。这些使用权和归属权属于政府所有,工作之外任何环卫工人都无权擅自使用,更何况是干私活,所以违规违纪都应予以相对的处理。

9.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技术规范标准

清洁型煤与普通散煤的区别

清洁型煤,又叫洁净型煤,是以低硫、低灰、高热值的优质无烟煤为主要原料,加入固硫、黏合、助燃等有机添加剂加工而成的煤制品,具有清洁环保、燃烧高效、使用简单等特点。

散煤是相对于工业(发电、冶金、化工、医药、建材、供热等)用途燃煤而言的,主要是指小锅炉、家庭取暖、餐饮用煤等民用煤。表面看上去与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生产的标准型煤并无两样,其实燃烧效率要比洁净型煤生产中心生产的蜂窝煤低很多,且会对空气产生严重污染。

10. 城市道路在符合道路清扫保洁时间

清扫时间的意思: 扫地机器人预约清扫时间是扫地机开始清扫工作的时间,这个时间可以提前设置,到时间后机器人会自动开始清扫。 设定当前时间的意思: 设定当前时间是手动调机器人内部显示的时间,当扫地机器人的显示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符,就可以使用该功能调整为正确的时间。 扫地机器人使用注意事项:

1、不要在潮湿的环境使用,以免电机受潮发生短路起火。如果不是干湿两用的扫地机器人千万不要吸水。

2、不要把火柴、烟头等易燃物品吸入扫地机器人。

3、使用时间不宜过长,如果机身过热,应该停止一点时间再使用。防止电机过热而烧毁。

4、严禁在易燃易爆的危险场合使用扫地机器人,以免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扫地机器人每次工作完毕会自动回到充电座充电,等待下次定时预约清扫时启动自动清扫。如果长期不使用扫地机器人时,要将电源线从插座上拔下,将扫地机器人电池取出并整理好,收藏在干燥的地方 扩展资料: 扫地机器人简介: 1、扫地机器人,又称自动打扫机、智能吸尘、机器人吸尘器等,是智能家用电器的一种,能凭借一定的人工智能,自动在房间内完成地板清理工作。 2、扫地机器人一般采用刷扫和真空方式,将地面杂物先吸纳进入自身的垃圾收纳盒,从而完成地面清理的功能。 3、扫地机器人将完成清扫、吸尘、擦地工作的机器人,也统一归为扫地机器人。 扫地机器人原理: 1、机身为自动化技术的可移动装置,与有集尘盒的真空吸尘装置,配合机身设定控制路径,在室内反复行走。 2、扫地机器人可以沿边清扫、集中清扫、随机清扫、直线清扫等路径打扫,并辅以边刷、中央主刷旋转、抹布等方式,加强打扫效果,以完成拟人化居家清洁效果。

11.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标准

公共卫生等级分为四级包括: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区别等级的依据是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来决定的。

分为四级包括: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中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6)周边以及与中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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