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保洁记录(道路保洁制度)
1. 道路保洁制度
(一)作业人员要做到言行文明。说话和气,礼貌待人,微笑服务,严禁闯红灯,攀爬护栏等不文明行为。
(二)作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着穿统一配发的环卫工作服,着装整齐整洁,安全反光条必须完好有效。
(三)如遇天气下雨,作业人员必须穿着雨衣,严禁打雨伞,穿高跟鞋上班。
(四)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两班制人员必须同时在现场将路段打扫干净时方可交接,否则保洁人员不能下班,各路段清扫人员互相监督。
(五)清扫人员作业的板车、工具摆放不得妨碍交通和行人通行,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六)垃圾桶清扫完毕后摆放整齐,果皮箱门关好。
2. 环卫道路保洁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有效进行保洁工作的管理与控制,向业主和住户提供更为清洁卫生、清新优雅的居住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保洁作业的控制和管理。
第3条 职责划分
1.环境管理部经理负责环境清洁相关制度的制定及清洁工作的效果评估。
2.保洁主管负责所管理物业区域内清洁工作的组织、部署、监督和协调。
3.保洁员负责所管理物业区域清洁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二章、保洁工作要求
1.保持辖区内每一个角落的干净、整洁。
2.保证保洁工具和清洁用品的合理使用。
3.保证保洁人员专业、周到地提供保洁服务。
第三章、保洁人员纪律规定。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擅离岗位。
4.上班穿工作服,戴工作牌,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5.不得在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6.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收受业主或住户的钱物。
7.不准擅自将公司物品挪作他用,损坏、遗失工具要照价赔偿。
第四章、 保洁工作内容
保洁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以下15项。
1.物业管辖区的地面保洁。
2.楼层的入口以及公共走道的保洁。
3.各层公共走道内的扶手栏杆的保洁。
4.入口处扶手电梯的扶手及不锈钢表面的保洁。
5.总台、大堂内的保洁。
6.公告牌、导示牌、导购牌和休息椅等地方的保洁。
7.电梯的不锈钢门、电梯间地面和外部玻璃遮罩的保洁。
8.保持卫生间的清洁卫生。
9.安全出口楼梯及扶手的保洁。
10.植物、花卉和盆缸的保洁。
11.所有墙面、墙柱的保洁。
12.天花板、吊顶的保洁。
13.地下室、停车场的保洁。
14.建筑物、雕饰的清洗。
15.空置房屋、机电设备操作间的保洁。
第五章、工作执行标准
1.环境管理部根据所辖区域内的具体情况和服务要求,组织保洁主管起草各项保洁标准和必要的操作规程,经公司质量管理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当保洁工作的要求和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保洁标准的操作规程等文件进行评审,并按《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保洁物资领用
1.每层可开辟一单独房间,用于存放常用清洁用具。
2.常用清洁用具应由保洁主管办理领用手续,按实际需求分配给保洁人员。
3.申领的工具应存放于工具间,所用工具自行保管,需要使用时自行取用。
4.清洁工具损坏影响使用的,可再行领用,领用时须以旧换新。
5.使用工具时,应爱护工具。
6.工具使用完毕后,应清理干净,及时放回工具间,不可随意放置或丢弃。
第七章、消耗品物料的领用
消耗品物料,主要是指各种清洁剂、空气清新剂、香皂、卫生纸等消耗性用品。领用消耗品物料应按照以下四项要求执行。
1.由保洁主管办理领用手续,按实际规定分发给保洁人员使用。
2.批准领取的清洁用品必须为清洁专用,不能挪作他用,一经发现,按规定处理。
3.所领取的物料,若一次使用未完,可暂时存放于工具间内,待下一次使用时取出再用,不可随意浪费。
4.保洁人员所领用的物料,使用时应厉行节约原则,避免随意浪费。
第八章、保洁设备管理
保洁设备的管理,原则上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领用保洁设备时,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领用人员必须填写“保洁设备领用登记表”。
2.领用设备时,领用人自行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序,因检查不细造成病机出库而影响工作的,由领用人自行负责。
3.因操作不当,发生机具、附件损坏者,按规定赔偿。
4.归还设备时,必须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内外干净,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在领用簿上注明损坏情况。
第九章、 保洁设备的使用规范
1.在设备使用前,了解设备的性能、特点和功率。
2.操作前,先清理场地,防止接线板、电机进水或因电线卷入正在操作的设备中而损坏设备。
3.各种设备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正确使用。
4.使用设备时如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
5.设备使用后,按要求做好清洗、保养工作。
第十章、安全操作要求
保洁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以下五点,确保安全操作。
1.在超过两米高处操作时,必须双脚踏在凳子上,不得单脚踏在凳子上,以免摔伤。
2.保洁人员在使用机器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3.保洁人员在不会使用清洁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4.保洁人员应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随意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5.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以安全为重。
3.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
1、之所以培训保洁岗位职责与管理度,是为了让保洁明确自己每天的份内工作,怎么样才能把工作干好,更进一步了解公司对保洁的管理制度。
2、作为一名保洁,每天干好自己的本质工作,用公司的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争取在年终当一名优秀的保洁员。
4. 道路保洁工作流程
环境清洁和终末消毒是指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可以是传染病病人住院、转移或死亡后,对其住所及污染物品进行的消毒;也可以是传染病病人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对病室进行的最后一次消毒,应根据消毒对象及其污染情况选择适宜的消毒方法,要求空气或物体表面消毒后自然菌的消亡率>=90%,排泄物,分泌物或污染的血液等消毒后不应检出病原微生物或目标微生物。
5. 道路清扫保洁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的卫生管理制度由目的,适用范围及个人办公区域的维护三部分组成。
每位员工应时刻保持自己办公范围内的物品整洁无杂物,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私物。
办公室内如摆放了文件柜,办公桌和电脑等办公设施,应合理整齐并保持清洁。
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员工长期不用电脑设备时,应锁定并关闭显示屏,节约用电。
员工应注意保持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严禁在此吸烟,违者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处罚。
没打扫或故意违反者,发现即处罚一定金额,公司人员要以身作则,接受所有同事的监督。
6. 道路保洁员的工作制度和要求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为了规范公司的垃圾管理,为企业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的及时外运处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垃圾的分类:
依据公司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危险废弃物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三大类。
1.1危险废弃物垃圾:是指会对大气及周边环境产生危害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化学品废弃物(实验产生的废漆,废料,污水池废渣,生产时产生的废料废渣,包装过滤袋等。
1.2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虽然暂时拆除、报废或不用,但经过处理可以利用;或此处无用它处有用,以及可以被废品回收部门回收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属类、木板类、书刊类、文件类、塑料类、玻璃类以及包装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公司无法经燃烧处理和回收利用,需交由施工单位或环卫部门外运处理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建筑类、保温材料类(石棉、聚酯)、化学品废弃物(硅藻土、含污染物化学品的尘土、废弃物等)、生产性材料(二科RO膜撤换的滤芯、反应釜衬胶、包装物、废弃润滑油、电子类、取样瓶、胶管、桶、滤布、废弃胺化物、活性污泥、焚烧灰渣等)、尘渣类、生活类(蔬菜根、叶、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划定
2.1垃圾定点设置:公司的垃圾存放采用定点设置的方法,并实施分类存放管理,以利于外运处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点区为新建仓库北,分别设有金属类、包装类、岩棉类、硅藻土类、滤芯类、玻璃类、及生活垃圾类7个单独临时存放周转区。
2.2区域放置垃圾类别定义:
2.2.1金属类区存放车间维修报废的一般金属废弃物,如管路、阀门、边角料、废弃铁丝、铁皮等金属垃圾。
2.2.2包装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软、硬类原料包装物及容器。
2.2.3岩棉类区只存放因设备、设施维修报废的保温岩棉及其它保温材料。
2.2.4硅藻土类区存放车间废气的硅藻土、含染料的渣土类及废气树脂、胺化物类垃圾。
2.2.5滤芯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滤芯、反渗透膜、滤布。
2.2.6玻璃类区存放玻璃类、电子类、塑料类及车间较小的包装容器。
2.2.7生活垃圾类区存放食堂及各部门产生的菜叶、果皮等垃圾和焚烧后的灰渣。
三、垃圾的分类管理制度:各部门依据垃圾产生的种类特点,严格实施分类存放,并确保及时转运至公司的垃圾中转站,实施分区存放,部门对输送的垃圾分类质量负责到底。
3.1可燃垃圾:
3.1.1生产一、二、三科、仓库及门卫的可燃垃圾,一律在每日下午1:00以前,集中送到焚烧炉北空地处,由环卫人员检查确认后进行集中焚烧。
3.1.2综合办公楼各部门的可燃垃圾,于8:30以前集中到垃圾桶中,由环卫人员拿到焚烧炉处,和其它部门的可燃垃圾一起烧毁处理。
3.1.3公司所有部门的可燃垃圾中,如有涉及部门或公司机密的,由自己部门到焚烧炉处进行烧毁处理。
3.2可回收利用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的处理,必须在实施去害处理后,统一交由安全环境科联系处理。垃圾产生部门因私自处理产生的问题,由处理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3.2.1车间直接产生的废弃物,由产生部门负责无害化处理后,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存放;
3.2.2公用工程设施的维修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由三科负责,并及时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并分类存放。
3.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不可回收利用垃圾由于产生途径不同,而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由各部门参照上述垃圾分类进行日常归类管理;安全科每天下午1:00后开始接受车间垃圾废弃物,车间及环卫验收人员双方共同对垃圾是否按规定做了分类处理进行检查确认,验收不合格的由垃圾产生部门负责分拣,否则不予接受;存放的垃圾实施登记管理,分别标注垃圾名称、数量、输送人、接受人及接受时间等相关信息。
3.3.1建筑垃圾:由三科负责与施工单位协调外运处理。
3.3.2公用机电工程、维修工程产生的垃圾由三科负责清理运送,并按分类要求放到指定位置。
3.3.3其它部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明确属于部门受益设备设施维修产生的垃圾,由所在部门和受益部门负责清理,并按分类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公司各垃圾区里的垃圾及废弃物,由安全环境科负责联络外运处理,三科的活性污泥单独临时放置,尽可能及时处理。
四、其它注意事项
4.1后勤及车间办公区等相关场所、部门,为确保垃圾的分类丢弃,必须至少有两个垃圾桶,用来存放可燃及生活垃圾,并确保在垃圾接受时间段将垃圾运送到指定位置。
4.2生产车间的各个楼层,要依据部门的垃圾种类,应该至少设置3个垃圾临时存放点,确保生产垃圾的分类存放,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存放。
4.3为确保垃圾分类管理,取消现行垃圾箱设置分划,所有垃圾箱统一安排到生活垃圾区,夏季由环卫人员进行喷药灭害处理,防止蚊蝇滋生;三科RO膜前的报废设备存放区保留。
4.4部门垃圾在被输送到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后,因垃圾分类不好而发生不被接受情况,相应责任由垃圾产生部门及接受人员承担责任。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本篇二
为保证生产垃圾放置整洁、安全,治理乱倒垃圾行为,对车间现场放置垃圾及垃圾场存放垃圾做出以下制度:
一、各车间部门对生产现场存放的垃圾要进行分类放置,分为花毛、生活垃圾、易燃物三类。花毛必须装入编织袋,另外两类垃圾不得混入花毛中。易燃物是指易发生着火、爆炸等危险品,如自喷漆、螺栓松动剂、清洗剂等包装物。
二、对易燃物实行回收。各车间凡是使用二硫化钼清洗剂、自喷漆、清洗剂、螺栓松动剂的要以旧换新,开票时注明“以旧换新”,将旧的包装交仓库方可领新的。
三、垃圾场设分类放置区,各部门倒垃圾时按分类标志放,不得乱倒。倒垃圾时由里向外,不得倒在过道上。
四、编织袋、纸箱、纸管、塑料筒等可销售的废品,按存放标志分类放好,各部门在放置这些废品时要尽量往里放,摆放整齐,不得放在过道上。
五、废机件等铁类物品送到二岗东侧的废件库,不得倒入垃圾场。安装设备拆下来的包装,属于木材的送到食堂烧火;属于纸箱类的送到垃圾场存放纸箱处。
六、染色实验室、污水站使用的药品,用完后方可丢弃,此类垃圾放入指定地点,不得倒入垃圾场。
七、处罚
垃圾场安装有监控摄像头,对倒垃圾行为实时监控,发现违犯本规定的将给予处罚。发现一次考核部门负责人50元。
八、此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本篇三
垃圾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废物,“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是地球上惟一增长的资源”,它应该是可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垃圾分类要抓好过程的管理,这样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才能见到实效,才能持之以恒。为此,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管理,把资源的回收利用和环境保洁做细做好。
一、目标:
1、引导师生关注环境保护问题,知道一些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习惯,掌握基本的环境科学知识。
2、培养师生对环境负责任的精神,树立热爱大自然和保护地球家园的高尚情操。
3、使师生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关心校园环境做起,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环境保护工作。
4、将环境意识和行动贯穿于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和校园建设。培养可持续发展人。环境保护教育是让少年儿童从小懂得保护好人类生存的环境,让社会可持续发展。
5、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机制,以学校为中心,带动全社会环保意识发展,使环保教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6、结合创建“节约型学校”工作,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加强学校环保硬件建设。
二、校园垃圾的分类:
1、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
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2、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3、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专业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处理。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政教处处、团委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4、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垃圾分类的管理办法
(1)各班均设垃圾分类储藏篓,每天把教室内的垃圾按要求分三类放好。一类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一类回收废纸;另一类是剩余垃圾。
(2)收集废电池,投放到废电池回收点。
(3)按要求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五、垃圾回收的措施是:
(1)学校各班设立专门垃圾回收点,设分类储藏箱若干个(暂设储藏箱2只,一只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另一只回收废纸),废电池回收桶一只。
(2)每天各班安排专人做环保卫士负责监督、检查、整理。
(3)每月所得的回收费有专人做好登记,并归各班所有。
六、医务室垃圾分类
1、医务室实行垃圾分类管理,由校医收集,医用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处理。
2、医务室应使用专用垃圾箱储存医务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垃圾箱应放置在学生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3、医疗废物应置于防渗漏、防锐器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中并注明警示说明。
4、严禁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医疗废物及时由校医专人负责处理。
5、防止学生接触医务垃圾,以免造成感染。
6、医疗垃圾要由专人负责,严禁让学生运送。
7、对超过保质期限的所有药水、药物、医用器材一律按规定妥善处理。
7. 道路保洁制度内容
一、保洁员根据行政后勤部制度的工作时间进行日常保洁工作;
二、负责公司办停车场卫生的清扫,保持所有停车场的卫生整洁,地面干净、无尘土、无卫生死角;
三、负责停车场的清扫工作;
四、负责打扫各地面卫生,清扫走道垃圾,清洗痰盂;
五、保持停车场楼梯扶手、墙壁表面无灰尘,光洁明亮,做到每天擦两遍,保持环境美观;
六、保持停车场玻璃窗在视线内无灰尘、蜘蛛网、印痕,每周擦一遍以上。
七、洗手池无皂迹、无污点,无污垢,做到经常擦拭,保持表面光亮、整洁;
八、墙面卫生,整洁美观,无蜘蛛网、灰尘、印痕、脱皮、污迹,做到每周至少清扫一遍;
九、所有停车场痰盂位置设置合理、数量充足、无外溢现象,表面干净无污迹,做到每天擦洗痰盂两遍;
十、垃圾箱位置设置合理、数量充足,无外溢现象,表面干净无污迹,每天清理两次;
8. 道路保洁制度规范
医院6S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率,优化临床、医技科室的工作环境,提升医院对外的形象,维护管理秩序,巩固安全保障,特实施6S管理制度,从而创造出一个干净、整洁、舒适合理的工作场所和空间环境。 一、6S的定义 6S就是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六个项目,因日语的拼音均以“S”开头,简称6S。 二、6S的管理内容 整理(SEIRI) 在医院工作场所对必需品和非必需品进行区分,哪些是抢救必备设备和药品,哪些是非必需品或者使用次数较少的。
将经常使用或者必需的器械物品挑选出来,放在容易取放及便于医务人员使用的位置。
办公区域对办公区域内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对于超过保留期资料经请示后销毁,保留期内资料分类整理放置并标识,存档资料及时上交档案室,公共区域不出现私人物品
9. 道路清洁管理制度
条例全文
(2017年7月4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指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对城镇和乡村的环境卫生、容貌与秩序、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绿化生态等进行规划、实施、管理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具体工作,指导和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或者单位开展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管理、发展和改革、公安、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卫生计生、国土资源、交通运输、财政、民政、农业、水利、林业、商务、工商行政管理、供销社等部门以及铁路、电力、通信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应当与前款所列部门和单位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公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公益宣传和舆论引导。
第七条鼓励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的相关办法。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制定所辖区域的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年度工作计划,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环境综合治理手册。
第九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应当以城乡规划为依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等相衔接,与城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规划和城市设计相协调,划定特色风貌分区,体现文化特色。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铁路、公路、河流、湖泊等沿线沿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城市规划、镇规划应当明确主要街巷和区块的风貌景观规划管理要求,做好背街小巷的综合整治;城市应当加强城市设计,明确城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工作管理要求;乡村应当明确主要街巷和对外风貌展示面的规划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风貌协调区或者环境协调区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应当维护和突出地域建筑文化特色,规范建筑的色彩、风格、形式、材质等。
第三章责任区管理
第十三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行责任区制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划分与管理:
(一)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二)河道、水域、水工建筑,由使用、作业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三)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铁路、公路、机场、车站、港口、渡口、码头、地铁及其设施,由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四)公园、商场、医院、宾馆、酒店、娱乐场所、文化体育场馆、农贸市场、商铺和停车场等场所,由经营单位、管理单位或者所有权人负责;
(五)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区域,由所在单位负责;
(六)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块由建设单位或者所有权人负责;
(七)独立工矿区和各类园区内的公共区域由管理单位负责;
(八)城镇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共绿地、园林设施等区域,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
(九)乡村的道路、桥梁、公共广场等区域,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确定责任区时,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由约定的责任人负责;范围和权属划分不清或者有争议的,由具有管辖权的城市、县人民政府予以确定。
第十四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责任区综合治理制度;
(二)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责任区综合治理具体工作;
(三)配备、完善和维护相关设施;
(四)保证责任区环境卫生、容貌与秩序等达到有关标准;
(五)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应当公示责任区、责任单位、责任人,设立意见箱、联系电话等,收集公众建议和意见,受理投诉。
第十六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对责任区定期组织考核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履行职责。
第四章环境卫生
第十七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制定道路清扫、保洁以及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并实施监督管理。设区的市、县(市、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突发事件的垃圾处理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和单位负责城乡道路、地下通道、桥梁、广场等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以及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十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维护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村规民约,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和清运以及污水排放等作出约定。
第二十条鼓励有关企业参与城乡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共厕所保洁、园林绿地维护、餐厨垃圾处理等。
第二十一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布局集贸市场,完善配套设施,引导经营者进入经营场所从事经营。集贸市场责任人应当加强市场管理,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保持场内及周边环境整洁。经营者应当保持摊位和经营场所的整洁,易产生垃圾的餐饮、农产品等摊位和经营场所应当配置垃圾收集容器。活禽、活畜宰杀点应当固定设置,配备完善的污物污水处置和消毒设施。
10. 道路保洁安全生产制度
主要是:
1、远离高压蒸汽管道,特别是主蒸汽、再热汽、给水管道,这些管道是高温高压的。锅炉侧锅炉本体0米以上每个地方都有高压管道。
2、远离转动设备。小心衣服角、头发卷入,后果不堪设想。特别要远离静止的转机。为什么呢?因为在运转的转动设备已经转起来了,还是比较安全的,但是静止的转机,说不定什么时候转动(因为这些设备有联锁投入的,是会自己启动的),设备突然转动是很危险的。
3、一定戴好安全帽(经常会碰头)、耳塞(时间长了会听力下降)、有粉尘的地方戴好口罩。
4、不要误碰就地的一切设备,特别是有按钮、开关的地方。
5、夏季,注意防暑,厂房内很热。
6、电厂保洁注意就地划的线和安全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