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林先生(杭州保姆纵火案女保姆)
1. 杭州保姆纵火案女保姆
2017年6月22号,杭州保姆放火烧死了户主的三个孩子和孩子的母亲,放火之后,保姆用专门电梯逃走了,而女主人和她的三个孩子被困无一幸免
2. 杭州保姆纵火案女保姆照片
赌博欠钱。
杭州保姆莫焕晶因赌博欠下巨款,经常偷主人家的东西卖钱。后来突发奇想,纵火烧房救小孩,想博取主人的好感而获得更多的钱还赌债,最终酿成惨剧。
3. 杭州保姆纵火案保姆照片
也许是当时的情况不允许吧,火烧起来烟雾很呛人出不去,女主人又要管住三个小孩,她想报过警消防会很快来救她们的,另外还有可能当时起火时室内还有其他人,很多证据让人起疑,不太相信这是个普通的起火案,否则保姆跑出来了她们也应该能出来。
4. 杭州保姆纵火案女保姆是谁
莫焕晶初中学历,离异。从事保姆工作,有赌博恶习,在到林家以前做的几家雇主哪里都有盗窃行为,被雇主辞去并追究责任。而到了林家以后仍然有盗窃行为,但是一直没有被辞去,反而林还不停的借钱给她,总共借了11.4万。
她不但不感恩,还恩将仇报,放火烧屋,害了雇主一家四口。
5. 杭州保姆纵火案保姆供词
杨乃武与小白菜是清末四大疑案之一。同治年间,杨乃武与葛毕氏被怀疑通奸杀夫,在刑求后认罪,身陷死牢,含冤莫雪。此案惊动朝廷,在数度更审后虽还予清白,然而两人受尽酷刑折磨的悲惨遭遇仍令人不胜唏嘘。
葛毕氏的丈夫葛品连有流火宿症。同治十二年(1873年)十月初七,葛品连旧病复发。同治十二年十月初九,葛品连暴毙,验尸认为是砒霜毒杀。同治十二年十月十二,知县刘锡彤将杨乃武三次夹棍。杨乃武三次昏死,拒不画供。刘锡彤将供词“死者口鼻流血”改为“七孔流血”,并将一等人犯解送杭州府。而早年杨乃武曾举发当时是九品官吏的刘锡彤犯法,故有说刘锡彤根本对杨乃武怀恨在心,要屈打成招。
由于杭州知府陈鲁严刑迫供,杨乃武多次昏死,最后供认是他给的毒药。葛毕氏被陈鲁以通奸杀夫之罪判决“杨乃武斩立决,葛毕氏凌迟处死”。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初六,上报浙江按察使蒯贺荪。
杨家不服,到杭州喊冤告状。杨乃武胞姐杨淑英(菊贞)曾在夏同善家做过保姆,透过夏同善与刑部分管浙江司刑狱林文忠将案卷送至军机大臣兼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翁同和手里,认为疑点重重。后慈禧太后下旨,刑部令浙江巡抚杨昌濬重新审讯,并遣监察御史王昕私访民间,得知爱仁堂并无卖砒霜。可惜杨昌濬为保面子和曾参审官员的乌纱帽,竟依仗左宗棠拥兵边疆之势,复以“通奸谋命”上奏。
清廷委浙江学政胡瑞澜为钦差大臣,重审此案。但胡对刑法无知,敷衍上谕,刘锡彤又用重金贿赂了胡瑞澜左右官员,以严刑逼供。葛毕氏受不了烧红铜丝穿乳极刑,再次诬供杨乃武指使杀人。胡瑞澜以为:“案经反复推究,供词佥同,并无滥刑逼供之事。即照本律科断,杨乃武斩立决,葛毕氏凌迟处死。”监察御史边保泉弹胡瑞澜复审草率。
同治十三年(1874年)九月,杨淑英陪同詹彩凤第二次进京,由夏同善引荐,求遍浙江籍在京官员三十余人。夏同善会同王昕亲自上疏,为杨乃武平反。同年十二月十日,《申报》载:“本馆近两日连录余杭詹氏都察院奏请敕刑部复审呈稿一纸。此案干系重大。核其大略:‘该县民葛品连于十月初九被乃武妻葛毕氏加毒毙命,葛品连母疑而告县,呈内唯毕氏是指。知县验勘讯情,拟以举人杨乃武与葛毕氏通奸,与伊夫构嫌,因办毒药使该氏毒死其夫。’”《申报》亦登出,杨淑英上都察院的状纸与都察院所公布的版本有所不同,例如少了“屈打成招”的词语。
光绪二年(1876年),刑部尚书桑春荣亲审此案,开棺重新验尸。在刑部任职六十年的老仵作照《洗冤集录》说法,证实葛品连并非毒发身亡,乃得病而死,只是骨头表面发霉。光绪三年二月,震惊朝野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宣告终结,杨乃武与葛毕氏获无罪出狱;但因在狱中多次被严刑拷问,已一身伤残,而且连功名也不能恢复。而胡瑞澜、杨昌濬以下三十多名官员则撤职查办,大都是出身湘军的“两湖派”将领,使得左宗棠的“两湖派”势力受到严重打击。
在此事上,上海的新闻报章《申报》,连续报道此案,矛头直指朝廷官官相护,暪上欺下,引来民间舆论、浙江乡绅以及浙江籍官员对杨乃武的同情,由于杨昌濬涉嫌包庇下属,欺压浙江乡绅,故不少浙江籍官员为杨乃武奔走,希望可以为杨乃武翻案。同时亦惊动两宫太后与恭亲王奕䜣,下令重审此案。
杨乃武晚年以植桑养蚕度过余生,1914年9月患疮疽,不治身死。毕秀姑回到余杭,出家为尼,法名“慧定”,卒于19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