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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结婚也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及资料

2022-02-12 11:45:03     来源:www.dxfbab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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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1、现役军人结婚也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屈某军校毕业后分配某部队作教官。1996年7月,屈某以回家与恋人洪某结婚为由向团领导请假。团领导告诉屈某到部队政

1、现役军人结婚也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屈某军校毕业后分配某部队作教官。1996年7月,屈某以回家与恋人洪某结婚为由向团领导请假。团领导告诉屈某到部队政治部开结婚证明。屈某开出结婚证明后,即返回家中,但当洪某向所在单位要求开具结婚证明时,单位领导告诉洪某,说屈某所在部队派人来单位对洪某进行政审,政审后才能开结婚证明。洪某听后很生气,认为部队无端干涉自己的私生活,为此与屈某发生争吵。经屈某部队领导的耐心解释,洪某消除了误会。政审合格后,洪某单位为洪某开具了结婚证明,二人欢欢喜喜地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登记手续,结为秦晋之好。

  现役军人结婚,也和其他公民一样,必须经过婚姻登记,但军人的职业具有特殊性,军人的婚姻也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有关部门对军人结婚作了以下特殊规定:(1)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到当地政府申请登记结婚者,须持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结婚的证件及介绍函件。(2)凡现役军人回家结婚者,须取得团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信,或者在准假证上注明系回家结婚,当地政府准予登记。如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为结婚问题向当地政府了解女方情况时,当地政府应予协助。(3)战士在其因事假回家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者,如符合《婚姻法》规定,且女方政治上没有问题,只要当地政府负责审查清楚即可予以登记。屈某所在部队对洪某进行审查,是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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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及资料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因此,你仅拿身份证办理结婚证是不行的。

还有,男女二人已同居六年,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可视为事实婚姻,应为非法同居关系。我国政策、法律对事实婚姻的态度 我国婚姻法对事实婚姻问题没有明文规定,但实践中一直遵循如下原则:

第一,一切事实婚姻,一律确认为违法婚姻。

第二,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按无效婚处理。

第三,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只有在补行登记后才能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

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时期,我国法律、政策对事实婚姻不同的态度和主张。

3、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及资料(2)

第一个阶段为1980年婚姻法生效之前,即1981年1月1日之前。这一时期,只要当事人具备事实婚姻特征,即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都按事实婚姻对待,并责令补办登记手续。此时期可视为对事实婚姻采取的是承认主义。

第二个阶段为1981年1月1日现行婚姻法生效之后至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

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此时期可视为对事实婚姻采取的是相对承认主义。

第三阶段为1983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此时期对事实婚姻采取的仍是相对承认主义,但条件比前一时期限定的严格。

第四阶段为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件》施行之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此时期可视为对事实婚姻采取的是不承认主义。

4、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及资料(3)

相关法条:《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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