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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签合同劳动仲裁的步骤?

2023-12-28 05:15:51     来源:www.dxfbab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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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一、单位不签合同劳动仲裁的步骤?1:你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不过你首先需要要有证据证明你和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用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

一、单位不签合同劳动仲裁的步骤?

1:你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不过你首先需要要有证据证明你和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用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来证明劳动关系。。

2: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因此当事人应当在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的两年内申请执行,如果执行过程中未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采取中止执行,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hr哄骗签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新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三、公司不签合同不买社保申请劳动仲裁有多大作用?

那就很刺激了

只要员工拿着社保缴费记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话,那是妥妥的赢。

这也是为什么一般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都会不帮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以及每个月发放工资都是采取现金发放的形式一样。

因为他们竟然都已经打算明目张胆的违法了,那是肯定不会让员工去收集到证据的。

相信也没有哪个公司会傻到会选择帮员工缴纳社保,却又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除非是那种关系很铁的朋友情况(不可能会产生劳动纠纷的类型),毕竟社保关系着以后的退休你养老金。

但古代有一句话叫做亲兄弟明算账,所以即便关系再好,人终究是会变得,所以为了保险起见,签劳动合同其实对公司而言也没有多大的损失,毕竟都肯缴纳社保了不是?

四、快递员不签合同劳动仲裁怎么举证?

快递员不给签劳动合同,去申请劳动仲裁你可以用工作牌,还有工资表都可以举证。

五、不签合同劳动仲裁开庭答辩技巧?

答辩人:xxxx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经理

申请人刘某某等人与答辩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答辩人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与申请人刘某某等人不存在劳动合同,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首先,答辩人与被申请人从未签订过劳动合同,而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相比,只是欠缺了有效的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所以答辩人与申请人刘某某等人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首先要看要看答辩人与申请人刘某某等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第二条之规定,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招聘登记表、考勤记录等,而这些记录根本就不存在于答辩人与申请人刘某某等人之间。因此,答辩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既不存在劳动合同,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六、不签合同劳动仲裁胜诉几率大吗?

不好说。

公司应该提供证据证明你的工作职责范围,且提供证据证明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是你自己的行为,公司不存在过错,否则公司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仲裁胜诉的希望不仅要看双方证据能否充分证明自己的观点,还要看开庭审理情况,因此对你能否胜诉不能判断。不过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证据充分的话,胜诉的希望是很大的

七、无故辞退的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劳动仲裁报告

尊敬的公正劳动仲裁委员会:

我叫秦奋,是无信公司的职工,20年2月2日经劳动人事部门审核认定并备案招进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2年2月2日上班时,公司要无故辞退我,今特向贵委申请仲裁,请求判令履行合同,继续上班,赔偿损失。

申请人:秦奋

2022年2月2日

八、被辞退申请劳动仲裁奖金可以要回来吗?

如果公司无故辞退是可以的,如果违反公司制度或者是犯错造成公司损失,这个真的要不来

九、我被辞退了,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和赔偿?

在10月18日8点45分就抵达鹤岗市劳动仲裁院2楼,没想到就此开启了一段“离奇”的劳动仲

2022年10月17日下午,我接到鹤岗劳动仲裁院打来的电话,通知我2022年10月18日上午9点准时到鹤岗市劳动仲裁院,我申请的劳动仲裁将在鹤岗市劳动仲裁院二楼开庭。

作为申请人的我有两个仲裁请求,一是我是2021年9月29日被单位鹤岗市融媒体中心裁员下岗,1999年上班(当时是鹤岗日报社)的时候,单位就没有给我缴纳失业保险,现在我要求单位给我赔偿失业金经济损失31320元。

二是自从2021年9月29日,我被单位裁员之后,单位一直就没把养老保险关系给我转出来,导致我在龙江社保APP上查不到我的养老保险,我要求养老保险给我转出。

本着相信仲裁,认真开庭的精神,我准备了9份书证,1个U盘录音证据,在10月18日8点45分就抵达了鹤岗市劳动仲裁院2楼,没有想到就此开启了一段“离奇”的劳动仲裁经历。

离奇事1:被申请人用人单位开庭不来人,让我足足等了一个小时。书记员擅改延后开庭时间一小时,主裁员为用人单位拖延时间。

我进入鹤岗市劳动仲裁院2楼的仲裁庭之后,一开始只有一个书记员入内,对方被申请人(鹤岗市融媒体中心)一直不来人。

书记员先进来之后,我在申请人座位前的电脑屏幕上亲眼看到她把仲裁时间写在电脑文档上了,写的是仲裁时间:10月18日9点到9点30分。

此间,我一直坐在我的申请人席上等待。书记员先是出了仲裁庭,然后曾经进入过仲裁庭两次。我认为对方一直不来人很不规范,很不严肃,也不符合庭审程序。并对书记员就仲裁公正性和庭审时间质疑。

9点30分过后,我对书记员说:“对方一直不来人是什么意思?你所写下的开庭时间9点到9点30分,已经过点了。”

书记员说:“哦,那是我随便写的时间。”然后,随手把开庭时间改成了9点50分到10点30分。

几分钟之后,一个男人未报身份进入到仲裁庭内,问我:“我们正在联系用人单位,你能不能等?不能等就改天再开庭!”

我反问:“你贵姓啊?”(当时我对于他的威胁性口气十分反感。于是发出反问也没客气。

男子:“我姓杨”。

我:“哦,那我还是等吧。”当时我也不认识这个男子是谁,只因为我在开庭通知上知道我这次开庭首席仲裁员名字叫杨威,所以对他客气。)

我估计该男子就是我这次开庭的首席仲裁员杨威。就只能被迫同意继续等待。但是,此时的我很不理解,为什么不在规定时间开庭?为什么本该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首席仲裁员要为对方拖延时间?

但是我也不能无限期地在这耗下去,我就说:“最多再等十分钟。我也不能无限期等下去。

离奇事2:首席仲裁员和对方律师开庭前唠闲嗑,并与对方律师共同确定开庭时间;

9点48分,也就是在原定开庭时间延后了48分钟之后,对方席位上终于来了一个人,坐在了“委托人”席。此人是一个戴着眼镜的女律师。

在这位女律师进来之后,首席仲裁员杨威及其它仲裁员和书记员才进入仲裁 庭仲裁席就坐。

这时候,离奇的一幕又出现了,身为本次开庭首席仲裁员的杨威坐在首裁的高腿椅子上居然跟对方女律师笑着聊起了家常,女律师也开心对答。

用人单位女律师和首席仲裁员杨威就这样在神圣的仲裁庭上“相谈甚欢”,当时,我这心就咯噔一下,这首裁是认识对方律师啊!这开庭还能公正公平吗?

过了大约十分钟,首裁更加令人惊讶的操作来了,杨威对用人单位律师说:“要不咱们就开庭吧?不等了!”

律师说:“再等等,用人单位的人正在往这里赶。”

于是,开庭时间硬生生地被拖到了将近10点。我当即表示抗议。这次劳动仲裁的开庭时间居然由用人单位律师说的算。这成啥事了?但是杨威表态:“再等等”。

此时,更加离奇的事情发生了。

离奇事3:用人单位先后来了三个人,有上我面前攀谈干扰的,有在仲裁庭里往外打电话的,还有直接进庭就旁听的,仲裁员都未予以阻止。

10点左右,对方终于来人,是原鹤岗日报社程副社长,一进来就直奔我来,与我谈话五分钟,说是对于开庭相关事宜他什么都不知道,鹤岗市融媒体中心政工科周科长马上就要来。

我心想:“什么都不知道你来干什么?不就是来捣乱的吗?”但是出于礼貌不得不站起来,以表示对于这位前领导的尊重。

在成功地拖延了5分钟之后,程副社长说:“我出去接周科长去!周科长来了。”然后退出仲裁庭。

在此期间,坐在首席仲裁位的杨威就在那看着,并未制止程副社长扰乱仲裁庭秩序。

程副社长离开后,鹤岗市融媒体中心政工科周科长进入仲裁庭。

在周科长刚刚坐稳之后,首席仲裁员杨威宣布开庭。我的手机拿在手里。当时首席仲裁员杨威告诫我:“把你手机收起来!

我听话地将手机收了进衣服里兜。而此时坐在我对面的鹤岗市媒体中心政工科周科长则拿起手机就在仲裁庭内哇哇地举起手机打电话。

首席仲裁员杨威对于周科长在仲裁庭内拿手机打电话全程看在眼里,但是并未制止。

在周科长一通电话之后,一位中年女士直接推门走进了仲裁庭。然后就坐在那里听审。这位女士我认识,是鹤岗市融媒体中心日报分部的一个主任。

首席仲裁员杨威对于此人擅入劳动仲裁庭全程看在眼里,但是既没有阻止,也没有其他任何反应,甚至都没有查询来人身份。连问一句都没问!

就这样,对方除了委托律师之外,总共进入仲裁庭是三个人,有干扰我一下就跑的程某,还有手拿电话哇哇摇人的周某,还有静坐旁听庭审的刘某。

原本神圣劳动肃穆的劳动仲裁法庭一片乱糟糟,成了用人单位的“控场”,首席仲裁员杨威做在首裁位置上任由用人单位控场。

离奇事4:我递交关键性证据U盘被仲裁员拒收,用人单位无证据判胜。

因为认真对待劳动仲裁开庭,我总共准备了9份书证和1份U盘证据,U盘里有证明我是被单位裁员的关键证据。我在开庭期间先交完书面证据之后,要继续想要递交U盘证据。

这时有仲裁员说:“够了,你交了那么多书面证据就行了呗。”

我下场拿着U盘走到了书记员面前要提交U盘。书记员却说:“不用了。”拒收了我的U盘。我无奈只好拿着U盘,回到了我的申请人坐位。

对方用人单位当庭全程无证据,没有一个证据提供给仲裁庭。周科长面色惨白一边手里举着手机一边与律师窃窃私语。并且当庭承认了两点事实:

1、用人单位确实在我1999年参加工作时,就没给我交失业保险。

2、对于我在职期间从1999年1月至今参加鹤岗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无异议。

  (劳动法规有明文规定: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职工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由用人单位按照其失业保险待遇损失或者一次性生活补助损失总额的二倍给予赔偿。)

就是在这离奇的劳动仲裁庭审之下,“离奇”的结果出现了,10月21日下午15点多,我接到了鹤岗市劳动仲裁院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你的仲裁结果出来了。”

仲裁结果是:驳回申请人要求失业保险待遇的请求。

离奇事5:我找到首席仲裁员杨威,质疑他枉法仲裁,仲裁开庭程序多处违规,要求调阅庭审现场监控录像被拒。杨威说:“你告也没用,无非是我受点处分。”

离奇!太离奇了!

在用人单位在劳动仲裁庭当庭承认没给我交失业保险,造成我下岗失业不能享受失业金待遇的情况下,鹤岗劳动仲裁竟然在用人单位“当庭无证据”前提下驳回我依法维权请求。而且在开庭期间,还有多处离奇违规表现。我对于他们这个仲裁结果是不能接受,也是绝对不服气的。

接到裁决书时是10月21日仲裁院快下班的时候,10月22日,23日又是周六周日,于是我选择在下一周的周一就对于仲裁结果质疑,并要对不公正的劳动仲裁进行投诉。

10月24日周一上午,我到鹤岗市劳动仲裁院找院长徐鹤佳要对枉法仲裁进行投诉。门卫说你有事可以先找给你开庭的庭长。然后门卫打电话把杨威叫了下来。杨威就在鹤岗仲裁院门口跟我对话。

我当场对于劳动仲裁结果表示不服,并指出我的劳动仲裁不符合法定程序,在开庭时间和开庭细节上多处违规,仲裁员明显偏袒用人单位。并且要求查调我的劳动仲裁庭开庭监控录像。杨威拒绝我查调劳动仲裁开庭监控录像要求。还对我说:“你告我也没用,顶多就是我受点处分。”

我当时就表示要找院长投诉。

杨威说,院长去前楼开会了,你要是找院长,就得在这里等(门卫旁边的座位),然后自行离开。

离奇事6:鹤岗市劳动仲裁院院长徐鹤佳:用人单位庭外来找过我,你是冤啊!但是就算是我裁错了,你也告不了我。

我不能一直在门卫旁边傻等下去,于是,10月24日我还是离开了。

10月25日我再次来到鹤岗市劳动仲裁院找院长,这次在杨威的领路之下,我来到了鹤岗市劳动仲裁院院长室,见到了鹤岗市劳动仲裁院院长徐鹤佳。

在我进入院长室之前,杨威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离开。

我进入院长室之后,先是就我的劳动仲裁开庭多处违规,提出了不服和质疑。

徐鹤佳院长对于我的不服和质疑,均未做正面回应,而是顾左右而言他。

然后对我说:“你的劳动仲裁裁决书我看了,用人单位程副社长(就是在仲裁庭上骚扰我拖延时间的那个人),后来来找我来了。还带了一个主任,还给我提供了一些证据。”

我当即反驳说:“按照仲裁相关法规规定,庭外提供的任何证据都无效。在劳动仲裁庭当庭用人单位没有提供任何一项证据。在开庭时间内,用人单位一直是无证据提供,庭外提供证据无效,而且你私下会见当事人也是违法违规。”

(庭外提供证据无效,还是在开庭的时候,首席仲裁员杨威对我说的,现在他的上司院长还拿私会用人单位的所谓庭外证据来跟我说事,真是知法犯法,莫大讽刺。)

(相关法条链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私自会见当事人怎么处罚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私自会见当事人的,给予以下处罚:(1)、仲裁委员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解聘等处理;被解聘的,五年内不得再次被聘为仲裁员。仲裁员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其给予处分。(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我又对徐鹤佳院长说:“我冤啊!”这个时候,身为鹤岗市劳动仲裁院院长的徐鹤佳竟然说了这样一句话:“你就是冤!就算是我判错了,你也不能去告我去!”我当时都被震惊了,身为仲裁院院长执法犯法,违反仲裁法规纪律私下会见用人单位,串供枉法、颠倒黑白。然后还故意气我,说我不能把他怎么样。然后,徐鹤佳院长就“送客”了,把我往外推送。

从鹤岗市劳动仲裁院出来之后,我被气到短期失忆,脑瓜子嗡嗡的生疼,自己的车停在哪里都一度回想不起来,找了十多分钟才找到。

徐鹤佳身为鹤岗市劳动仲裁院院长,本该不偏不倚,公平公正,有这么偏向用人单位、枉法仲裁的吗?鹤岗市劳动仲裁院有这样的私会当事人、枉法仲裁的一把手,也难怪我在劳动仲裁的时候,遭遇太多“离奇事件”了。

此刻,是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下午16点08分,回想起在鹤岗市劳动仲裁院的“仲裁经历”,我还是被气的双目视物模糊,右侧半拉身子麻木,及后脑疼痛、双耳耳鸣。身心健康都受到了严重损害。

那么,仲裁员枉法仲裁到底该谁管?我又查阅了相关法规: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 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未签合同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1、首先需要写明申请人、用人单位以及被申请机构的基本信息;2、最重要的需要写明具体的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由相关证明材料的列明证据材料并说明其来源;3、最后由申请人签字,注明日期。

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

1、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

2、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

3、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

4、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作证等;

5、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

6、工友同时的证人证言;

7、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与用人单位交涉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和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等来为自己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