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胎生育标准,为什么国家允许生二胎
1、国家二胎生育标准
根据我国计划生育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2015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大五中全会
1、国家二胎生育标准
根据我国计划生育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2015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大五中全会公报宣布全面实施二孩政策)
2、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的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3、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4、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5、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6、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7、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8、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9、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10、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11、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夫妻一方为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华侨、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为什么国家允许生二胎
有很多人好奇,国家从计划生育到开放二胎政策,是什么原因让国家允许生二胎呢?
1、人口老龄化
由于新生儿的出生率不断下降,以为这我们国家的劳动力正在不断的减少。而这种情况一定会对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造成比较大的影响,从而使我国经济力下降。最后,因为人口结构的变化,导致了老年人口不断的增加,因此而限制了劳动力,我国的医疗保障成本也会增加,而年轻人赡养老年人的负担也会加重。国家允许生二胎时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效措施。
2、出生率下降
以前独生子女的政策和其他的一些原因导致我们国家新生儿的数量不断下降。而在2013年的时候,中国每一千个人中对应的新生儿的比例是12.1,而改革之后新生儿的高峰期则在1987年,那时候每一千人中对应的新生儿为23.3。而且根据世界上的人口对比,显示出美国新生儿的比例为13,越南为16,因此可以看出,我国的新生儿出生率严重下降。
3、国家允许生二胎吗
在旧社会中,国家提倡计划生育,夫妇只能生一个小孩。但后来因为国家的形式有变,逐步开放二胎政策。在2011年11月,中国各地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就是双方父母都是独生子女就可以生二孩; 2013年12月,中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就是双方只有其中一方是独生子女即可生二孩;到了201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所以说,现在在中国,国家是全面开放二胎政策。
4、产假国家规定2016 上海二胎可再享30天生育假
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在上海生育两孩能享受多少假呢?想必是很多人非常关心的。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随着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实施,在上海生育两孩能享受多少假期、生育津贴该如何发放等问题备受关注。
记者从今天(23日)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中获悉,今后,上海将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同时,将原:晚育假"调整为:生育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国家规定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30天生育假;而配偶的陪产假也有望调整为10天。该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记者看到,在此次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通过的《条例修正案(草案)》中明确,根据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海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同时,针对再婚家庭和病残儿家庭,规定了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包括: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记者同时注意到,考虑到其他特殊性的再生育情形立法难以穷尽,需要进一步论证,为慎重起见,《条例修正案(草案)》还规定,因其他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合规生育妇女可再享受30天生育假
:在原来国家鼓励晚育的导向下,本市原先规定的晚育假为30天,即晚育妇女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副书记邬惊雷这样表示。
邬惊雷介绍,根据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考虑到本市大部分女性初育时已超过国家规定的晚育年龄,为了更好的保障女性的生育权益,拟将原《条例》规定的晚育假调整为生育假。"
据透露,调整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精彩阅读:2016生育假最新消息 多地明确产假延长60天
而将晚育假调整为生育假后,支付生育生活津贴所需的资金将有较大幅度增长,对此,邬惊雷表示,拟保持资金渠道不变,即仍从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如生育保险基金出现缺口,由市级财政按规定程序进行弥补。
配偶陪产可享10天:陪产假"
此外,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注意到,在原来国家鼓励晚育的导向下,各省市通过地方立法都规定了晚育护理假,假期则各不相同,有3天、7天、10天、15天等。
:本市原先规定的晚育护理假为3天,即晚育妇女的配偶可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邬惊雷说,《修正案(草案)》拟将晚育护理假调整为配偶陪产假,而对于假期的具体天数,论证过程中也曾考虑过7天、10天、15天等方案。:考虑到社会普遍认为晚育护理假3天较短,为了体现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人文关怀,支持南方对生育妇女进行照护,同时兼顾用人单位负担等因素,经协调,综合平衡各方面因素,根据多数意见,将配偶陪产假规定为10天。"
配偶陪产假期间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所有劳动报酬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