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钱江纵火保姆(蓝色钱江保姆案)
1. 蓝色钱江保姆案
这个保姆是变态的心里 扭曲的心里以及对社会的报复及仇恨
在她眼里,受害者全家都是有钱人,而且属于非常有钱的人,钱来的很容易,这让她觉得不公平。多次盗窃被发现后,虽然没有报警,还给她钱回家盖房子,可是,她的这些举动已经被主家知道了。
主家越是没说什么,她就越是觉得心理受到了伤害,有些偷窃的东西被要求赎回时,让她觉得这家人要逼死她,那么恨意让她完全忘记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是错的,相反,会刺激她认为自己的偷窃是对的,那么,在她心里,自己成了最大的受害者,因此,需要付诸报复。
我猜测一下,她最初放火时候,可能真的如她自己所说并非想烧死人,只是想报复一下,可世态已经失控。
2017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莫焕晶在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进行盗窃并纵火,造成4人死亡(一位母亲和三个未成年孩子)。2018年9月21日,莫焕晶被执行死刑。
2. 蓝色钱江保姆案最后赔偿
保姆纵火案赔偿是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物业赔付的。
早前有新闻报道称,因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重大过失,导致消防员在救火时无水可用,延误了救火最佳时机,对惨案的发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据此,林生斌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绿城集团对簿公堂,虽本案最终以庭外和解结束,但林文斌也获得了1.3亿元的赔偿。
3. 蓝色钱江保姆案房子的户主
莫焕晶(1983年7月28日-2018年9月21日),广东东莞人,初中文化,杭州蓝色钱江大火案纵火罪犯。
2017年6月22日,在杭州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客厅内物品纵火,造成4人死亡,后以放火罪、盗窃罪被批捕和判处死刑,并于2018年9月21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4. 保姆纵火案改名蓝色钱江放火案
2017年保姆纵火案中保姆为了能让雇主感激自己而自导自演的一场救火行为,但这场纵火案却让林生斌失去了妻子和三个孩子,作为一个受害者林生斌的悲惨遭遇遭到了所有人的同情。
当年纵火案发生之后林生斌便将自己的账号名字改为老婆孩子在天堂,他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讲述自己曾经与家庭相处的美好时光并不断的缅怀妻子与孩子,他将妻儿的肖像纹在了自己的身上甚至网上还传出他皈依佛门积善行德的消息,这样的行为遭到了网友的同情,林生斌的账号也在短时间内涨粉到了百万,然而在获得了众多关注度和粉丝之后林生斌开了自己的网店开始卖货。
5. 蓝色钱江保姆案 房子修好了
2016年9月,犯罪嫌疑人莫焕晶经上海某中介公司介绍,受雇于蓝色钱江2幢1单元1802室被害人家中从事保姆工作。自2017年3月起,莫焕晶再次以手机为载体频繁进行网络赌博,为获取赌资,盗取被害人家中金器、手表等贵重物品进行十余次典当。
至案发时尚有典当价格13万余元的物品未赎回,2017年3月至5月,莫焕晶还以老家买房为借口,先后5次向被害人朱某某借款共计11.4万元用于赌博。6月21日晚,莫焕晶将盗取的被害人家中手表进行典当获得资金3.75万元用于网络赌博,直至6月22日凌晨2时04分,其账户余额仅剩0.85元,所以莫焕晶才实施自己的纵火计划。
2017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火灾。该户保姆在客厅用打火机点燃茶几上的一本书,扔在布艺沙发上导致火势失控。
莫焕晶到案后,公安机关对其涉及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全面细致调查。经查发现,莫焕晶长期沉溺于赌博,负债累累,2015年初外出避债打工,先后在浙江绍兴、上海从事保姆工作,为获取赌资曾盗窃三名雇主家中财物,均被发现后辞退。
警方调查还发现,6月22日凌晨2时至4时许,莫焕晶频繁用手机查询“打火机自爆”、“沙发着火”、“窗帘着火”等与放火有关的关键词信息。
据犯罪嫌疑人莫焕晶供述,凌晨4时55分左右,其在客厅用打火机点燃茶几上的一本书,扔在布艺沙发上导致火势失控,后逃离现场,造成被害人朱某某及其3名子女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抢救无效死亡。
扩展资料: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昨天通报,杭州“蓝色钱江”保姆放火、盗窃案被告人莫焕晶不服一审判决,日前提起上诉,浙江高院已受理此案。
2017年6月22日清晨,杭州“蓝色钱江公寓”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火灾,该户女主人朱小贞及其三个孩子遇难,保姆莫焕晶逃生,男主人林生斌当时不在家。当天,警方调查明确火灾为放火案,莫焕晶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7年12月21日9时,杭州中院在第二法庭依法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因辩护人党琳山律师离庭,审判长遂依法决定休庭。
2月1日9时,杭州中院继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经检察院指控、法庭调查询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审判长于20时50分宣布休庭。除去两次短暂休庭,本次庭审时间长达10小时35分钟。
2月9日,杭州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以放火罪判处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