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家庭护工标准(惠州医院护工收费标准)
1. 惠州医院护工收费标准
医院陪护晚上是否可以离开,要根据病人的情况来决定,如果病人的情况不适合晚上离开的话,那么陪护晚上就不能离开,至于陪护的价格可以商量着来,究竟给多少钱要和陪护一起商量给多少钱,白天给多少钱,晚上给多少钱都是有价格的。根据病人的情况来。
2. 惠州医院护工收费标准是多少
在职职工工伤职工护理费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3、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4、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3. 惠州医院护士工资
一个礼拜。大家知道,护士应聘医院考试一般一个星期就出成绩。笔试成绩合格了的人员就可以等到面试通知了,参加面试后的成绩二三天就可以出来了,面试成绩合格了才可以参加体检,体检结果合格了就可以等通知去医院里面正式上班了。
4. 惠州市人民医院护士待遇
惠州友好医院很不错,让百姓口口相传。友好医院的环境,医生水平嗯,护士照顾各方面都很不错。
5. 惠州中心医院护工价格
2021年惠州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
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三、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食宿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3、关于交通费的计算标准。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但是,也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灵活予以掌握。
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等,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2、乘坐火车的,应以普通硬座火车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软座、卧铺的,也应当容许,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其合理性。
3、在紧急情况下,还应当允许乘坐飞机,也要由受害人说明其正当理由。
五、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伤残津贴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十个月,六级计发八个月,七级计发六个月,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
十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五十个月,六级计发四十个月,七级计发二十五个月,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6. 惠州市护理费标准
(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
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
(六)住宿费:凭票支付,不得超过340元/天
(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1、深圳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893062.00元 100000元
二级伤残: 803755.80元 90000元
三级伤残: 714449.60元 80000元
四级伤残: 625143.40元 70000元
五级伤残: 535837.20元 60000元
六级伤残: 446531.00元 50000元
七级伤残: 357224.80元 40000元
八级伤残: 267918.60元 30000元
九级伤残: 178612.40元 20000元
十级伤残: 89306.20元 10000元
死 亡 893062.00元 100000元
2、珠海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727500.00元 法院酌定
二级伤残: 654750.00元 法院酌定
三级伤残: 582000.00元 法院酌定
四级伤残: 509250.00元 法院酌定
五级伤残: 436500.00元 法院酌定
六级伤残: 363750.00元 法院酌定
七级伤残: 291000.00元 法院酌定
八级伤残: 218250.00元 法院酌定
九级伤残: 145500.00元 法院酌定
十级伤残: 72750.00元 法院酌定
死 亡 727500.00元 法院酌定
3、汕头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4444122.00元 法院酌定
二级伤残: 399709.80元 法院酌定
三级伤残: 355297.60元 法院酌定
四级伤残: 310885.40元 法院酌定
五级伤残: 266473.20元 法院酌定
六级伤残: 222061.40元 法院酌定
七级伤残: 177648.80元 法院酌定
八级伤残: 133236.00元 法院酌定
九级伤残: 88824.40元 法院酌定
十级伤残: 44412.20元 法院酌定
死 亡 444122.00元 法院酌定
4、广州、佛山、东莞、惠州、中山、江门、阳江、茂名、肇庆、清远、汕尾、揭阳、潮州、河源、韶关、梅州等地区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661801.00元 法院酌定
二级伤残: 595620.90元 法院酌定
三级伤残: 529440.80元 法院酌定
四级伤残: 463260.70元 法院酌定
五级伤残: 397080.60元 法院酌定
六级伤残: 330900.50元 法院酌定
七级伤残: 264720.40元 法院酌定
八级伤残: 198540.30元 法院酌定
九级伤残: 132360.20元 法院酌定
十级伤残: 66180.10元 法院酌定
死 亡 604534.20元 法院酌定
5、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233386.20元 法院酌定
二级伤残: 210047.58元 法院酌定
三级伤残: 186708.96元 法院酌定
四级伤残: 163370.34元 法院酌定
五级伤残: 140031.72元 法院酌定
六级伤残: 116693.10元 法院酌定
七级伤残: 93354.48元 法院酌定
八级伤残: 70015.86元 法院酌定
九级伤残: 46677.24元 法院酌定
十级伤残: 23338.62元 法院酌定
死 亡 233386.20.00元 法院酌定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一)丧葬费:按上一年度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十二)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