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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护工费用(广西护工收费标准)

2023-06-11 22:48:06     来源:www.dxfbab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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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1. 广西护工收费标准  2022广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及参照广西区直医保相应规定

1. 广西护工收费标准

  2022广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及参照广西区直医保相应规定确定。

  (二)误工费: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参照广西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即实际误工损失日金额×误工天数。

  (三)护理费: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参照广西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即护理人员实际误工损失日金额×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按搭乘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等普通公共交通工具的标准计算,异地交通以火车硬卧标准为限。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

  (六)住宿费:按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差旅住宿标准计算。

  (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李东军律师提示:最好在出院前与医生沟通好,注明:建议加强营养)。

  (八)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残疾等级对应系数:

  1、城镇居民:一级493380元,二级444042元,三级394704元,四级345366元,五级296028元,六级246690元,七级197352元,八级148014元,九级98676元,十级49338元。

  2、农村居民:一级151300元,二级136170元,三级121040元,四级105910元,五级90780元,六级75650元,七级60520元,八级45390元,九级30260元,十级15130元。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参照国产普及型用具市场价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受害人死亡的: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标准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扶养年限×扶养义务比例;

  2、受害人伤残的: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标准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扶养年限×扶养义务比例×残疾等级对应系数(或劳动能力丧失程度)。

  (十一)后续治疗费:参照医疗机构后续治疗费证明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城镇居民493380元为限;农村居民151300元为限。

  (十三)丧葬费:参照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若只是伤残,则没有第十二、十三项费用)。

  (十四)精神损害抚慰金:参考当地法院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侵权案件的司法实践协商处理,死亡的,2—5万元左右。

  (十五)亲属处理事故、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亲属人数原则上为3人以下,每人不超过5天,具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2. 广西护工收费标准最新

2021年新规定广西陪护假25天。

3. 广西南宁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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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广西护工护理费用标准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及参照广西区直医保相应规定确定。

二、误工费:

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参照广西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即实际误工损失日金额×误工天数。

三、护理费:

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参照广西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即护理人员实际误工损失日金额×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按搭乘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等普通公共交通工具的标准计算,异地交通以火车硬卧标准为限。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

六、住宿费:按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差旅住宿标准计算。

5. 广西护工多少钱一天

交通事故赔偿的一些标准是根据上年度人均收入等来计算的,因此,赔偿标准每年都是不一样的,广西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是什么?赔偿的金额怎么计算?

广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标准)

根据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得到以下数据: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436元

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35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159元

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617元

一、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项计算;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参照第2项;

三、丧葬费按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四、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其误工费参照第4项计算;

五、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住宿费和伙食费参照第5项和第6项计算。

备注2:《广西保险行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调处理赔统一标准》理赔标准简表(2015.8-.7)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及参照广西区直医保相应规定确定。

二、误工费: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参照广西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即实际误工损失日金额×误工天数。

三、护理费: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参照广西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即护理人员实际误工损失日金额×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按搭乘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等普通公共交通工具的标准计算,异地交通以火车硬卧标准为限。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

六、住宿费:按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差旅住宿标准计算。

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李东军律师提示:最好在出院前与医生沟通好,注明:建议加强营养)。

八、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残疾等级对应系数:

1、城镇居民:一级493380元,二级444042元,三级394704元,四级345366元,五级296028元,六级246690元,七级197352元,八级148014元,九级98676元,十级49338元。

2、农村居民:一级151300元,二级136170元,三级121040元,四级105910元,五级90780元,六级75650元,七级60520元,八级45390元,九级30260元,十级15130元。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参照国产普及型用具市场价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受害人死亡的: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标准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扶养年限×扶养义务比例;

2、受害人伤残的: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标准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扶养年限×扶养义务比例×残疾等级对应系数(或劳动能力丧失程度)。

十一、后续治疗费:参照医疗机构后续治疗费证明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城镇居民493380元为限;农村居民151300元为限。

十三、丧葬费:参照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若只是伤残,则没有第十二、十三项费用)。

十四、精神损害抚慰金:参考当地法院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侵权案件的司法实践协商处理,死亡的,2—5万元左右。

十五、亲属处理事故、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亲属人数原则上为3人以下,每人不超过5天,具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6. 广西护工劳务报酬标准

10一、护理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7. 广西医院护工费收费标准

  区直医保   一、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个人帐户资金的来源   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本人工资总额2%全部划入个人帐号。

  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工资总额8%(2002年为6%),按规定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具体划法是45岁及以下0.5%;46岁至上59岁1%;60岁及以上1.5%。  (二)统筹基金的来源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按规定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外,其余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三)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   个人帐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支付住院应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支付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费用及部分门诊慢性病者的门诊医疗费用。  (四)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   1、住院医疗费用支付: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支付按照分段累加办法支付大部分,个人也要自付一定的比例: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个人自付比例%   住院医疗费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起付额以上至5000元 70 75 20 15   5000-10000元 75 80 15 10   1万元至最高限额 80 85 10 5   2、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职工年工资4倍,超出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不再支付.参保人员用现金支付,并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经解决。  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规定   (一)补助的范围   1、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及药品目录。  2、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医疗费用。  3、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  4、医疗照顾人员按规定享受医疗照顾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符合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工(公)伤.生育医疗费用。  (二)门诊医疗补助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发生一次医疗费用:   在职人员补助55%(一年内门诊医疗费用总额超1600元以上)不再补助。  退休人员补助65%(一年内门诊医疗费用总额超1800元以上)不再补助。  医疗照顾人员补助90%(一年内门诊医疗费用总额超2000元以上)不再补助。  (三)住院补助   1、住院床位费补助: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床位费15元以上部分,每日补助为:在职人员补助10元,退休人员补助15元,医疗照顾人员补助25元。  2、一年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如乙类药品、乙类材料、 乙类诊疗项目及分段累计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其补助为:在职人员补助85%,退休人员补助90%,医疗照顾人员补助95%,保健对象补助100%。  3、病情危重抢救时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其补助为:在职人员补助50%,退休人员补助60%,医疗照顾人员补助90%。此补助方法为,由医生填写申请表,报医保中心批准后以现金结帐,持住院发票及申请同意表到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  三、部分门诊慢性病人医疗待遇   1、列入门诊慢性病的病种有:冠心病、糖尿病、各种恶性肿瘤、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高血压、帕金森氏综合症、肝硬化失代偿期、尿毒症期、 慢性心衰、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剂治疗。  2、每位参保人员最多能申报3个病种。  3、门诊慢性病按规定只能享受该慢性病规定范围的医保药品目录药品。  4、进入慢性病补助前先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下的药品费,即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8%,其余药费进入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四、特检特治项目的支付比例   1、按规定部分特检特治先由个人支付40%费用后,余下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比例支付,个人支付部分按公务员补助比例及限额进行补助。  2、使用进口材料先由个人按50%比例现金支付,余下费用按第1条规定办法进行补助。  五、中区直驻邕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公)伤医疗待遇   根据桂劳社医疗险(2002)9号文件精神:   1、中区直驻邕机关事业单位符合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职工,所发生符合规定的工(公)伤医疗费用,在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中报销。  2、中区直驻邕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发生工(公)伤事故必须在48小时内电话报告区劳动厅医保处,并在15天内填写(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工(公)伤事故报告表一式三份,经自治区劳动保障厅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按规定享受工(公)伤医疗待遇。  3、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须提供以下证明   工(公)伤事故报告表,定点医院诊断书或职业病确诊证明,有关询问笔录和旁证材料;发生交通事故的,提供交警部门处理事故的责任认定书等材料。  4、中区直驻邕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发生工(公)伤事故后,目前定点医院定为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院(含二附院即西院)。广西区人民医院、广西工人医院、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危重伤员可就近医院抢救,待伤情稳定后再转入定点医院继续治疗。  5、工(公)伤职工医疗期间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广西区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在抢救期间所需药品使用可适当放宽范围,但必须向自治区社会保障事业局申报批准。  6、工伤治疗期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住院医疗费,在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中全额报销。  7、认定为工(公)伤职工在门诊及住院期间发生的费用,先由单位现金垫支,后凭工伤审批表、医疗保险证、医院证明书、医疗费用清单等等到自治区社会保障局申请审核报销。  六、个人医保IC卡的管理   1、个人医疗保险IC卡记录有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档案资料,个人帐户资金及使用状况,由个人保管使用。  2、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原则上不得提取现金。  3、丢失或损坏IC卡时,凭个人身份证到区医保中心挂失,一时未能办理挂失者,可事先电话通知区医保中心挂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挂失电话为2853836。  市直医保   一、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待遇   1、特定项目的范围是: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手术后抗排斥治疗。  2、符合特定项目的参保人员,每次就诊时由医生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后所发生的费用在职人员个人负担15%;退休人员个人负担8%,其余费用进入统筹基金支付。  3、50岁以上参保人员在30日内门诊患有严重慢性病累计用医保药品费用超500元以上,凭门诊药品发票、病历到市医保中心填报药品费用报销单后按规定报销。  二、特检特治的管理及费用支付   1、经申请批准进行的特检特治项目,在职人员自付30%;退休人员自付15%。  2、住院病人因病情需要,经批准使用的进口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的费用先由个人用现金垫付,后凭其他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  三、医疗互助支付待遇   1、参加医疗互助的职工,如发生超出统筹基金支付达到最高限额时,超出的医疗费用用现金支付,持票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从医疗互助金中给予报销。  2、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总额的4倍。  3、住院发生费用在统筹地区上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9倍以下(含9倍)医疗互助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平均工资9倍以上13倍以下(含13倍)医疗互助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平均工资13倍以上至15倍医疗互助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范围分有以下几大类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自请护士特需医疗服务。  2.各种美容、健美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  3.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4.各类健康体检、医疗鉴定费用。  二.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  2.眼镜、义齿、义眼、助听器。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用器械。  三. 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辩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音乐疗法、频谱治疗、激光疗法、光量子疗法。  5.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性病检查和治疗的费用。  四.生活服务项目类   1.就诊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住院空调费、陪护费、护工费。  3.价格昂贵的特殊服务项目。  五.其他   1.不在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抢救除外)。  2.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到外地就医发生的费用。  3.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4.女职工生育分娩的医疗费用(另行按生育有关政策报销)。  5.因工(公)伤事故发生的费用(另行按工伤有关规定报销)。  6.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自杀、自残、酗酒、打架斗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7.洁牙、镶牙、装配假眼、假肢。  8.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  9.未经卫生、药品监督管理、价格主管部门及区社保局批准使用的医院自制药品、自定项目、新开展检查治疗项目。

8. 广西区医院护工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护理专业男生毕业后就业率非常高,根本不愁就业问题,护理专业人才现在非常缺,同时男护士那就是更缺,男护士找工作非常容易。

9. 广西玉林护工价格

玉林市近年来经济迅速发展,需求大龄工越来越多,特此提供玉林市50至60岁大龄工招聘信息如下:

1. 玉林市华通公司招聘大龄工,年龄50-60岁,月薪4000元起;

2. 玉林市三峡水泥厂招聘大龄工,年龄50-60岁,月薪4500元起;

3. 玉林市建筑工地招聘大龄工,年龄50-60岁,月薪5000元起。以上招聘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工作要求和福利待遇以各公司官网或岗位说明为准。欢迎大龄工前来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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