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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商业保洁业务(眉山家政保洁公司)

2023-07-06 17:12:47     来源:www.dxfbab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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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1. 眉山家政保洁公司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

1. 眉山家政保洁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眉山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委托物业服务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业主通过自行管理等方式,对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养护和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三条 物业管理应当坚持党建引领、政府监管、业主自治、诚实信用、服务规范、行业自律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本地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社区治理体系,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服务和管理水平,推进“智慧平安小区”建设,完善社会化和市场化相结合的物业管理机制,促进物业管理融入城市基层社会治理。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以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物业管理,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调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居民(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县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实施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服务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 建立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召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居民(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人、建设单位、专业经营单位等相关各方代表参加的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之间的相关问题,化解物业服务矛盾纠纷。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指导物业服务行业协会有序开展相关工作,支持监督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制定实施服务规范,培训从业人员,规范从业行为,促进依法诚信经营,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入本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

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一节 业主

第八条 本条例所称业主包括:

(一)依法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三)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四)因合法建造等事实行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房屋,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业主权利,承担业主义务。

第九条 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是物业的使用人。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及费用承担、支付方式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人提供的服务,并监督合同履行;

(二)依法申请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并依法享有被选举权;

(三)对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换届小组成员人选提出意见;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并行使投票权,或者申请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并提出工作建议;

(五)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申请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

(七)对物业使用、维护、改造等方案进行监督;

(八)要求业主委员会公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会所、架空层、广告位等租赁经营及其他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

(九)反映、举报、劝阻、制止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建设、侵占绿地等行为;

(十)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管理规约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和其他应当由业主共同分摊的费用;

(三)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

(四)因转让、出租、出借物业专有部分或者设立居住权导致物业使用人变更的,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人;

(五)业主专有部分损坏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及时修缮、维护或者采取防范措施;

(六)对相邻业主专有部分维修维护提供必要配合;

(七)共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及公共秩序;

(八)在房屋外墙安装空调外机、雨棚、晾衣杆等延伸构建或者附加结构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并提前告知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人,不得破坏房屋建筑结构,危及公共安全,影响整体风貌;

(九)配合物业服务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

(十)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管理规约约定的其他义务。

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其法定义务。

第二节 业主大会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以栋、单元、楼层为单位共同推选楼栋长,楼栋长经书面委托可以代表本片区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楼栋长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前,应当事先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并将经业主本人签字的书面意见在业主大会会议上如实反映。

楼栋长的推选及表决办法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约定。楼栋长的任职条件参照本条例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条件设置。

第十四条 业主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实行一人一票,业主人数按建筑物专有部分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或者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

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登记的,按照测绘机构的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际测量的,按照物业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缴存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筹备经费应当专款专用。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筹备经费具体缴存管理办法。

筹备组应当在居民(村民)委员会指导下制定筹备经费开支预算方案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并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向全体业主公布筹备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 符合设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条件具备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书面申请设立业主大会,并同时移交业主名册、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等相关资料。

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申请设立业主大会的,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专有部分百分之十以上的业主可以联名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

建设单位已注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村民)委员会可以向市、区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不动产登记等主管部门或者专业经营单位申请查询和调取筹备成立业主大会所需要的资料信息,相关单位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设立业主大会书面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应当将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日。业主对成员名单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村民)委员会协调解决。

筹备组人数应当为单数,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居民(村民)委员会应当在筹备组开展筹备工作前,组织筹备组成员进行培训。

第十八条 筹备组负责以下筹备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

(二)拟定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三)确认业主资格、投票权数和专有部分面积;

(四)起草楼栋长的推选及表决办法;

(五)拟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工作规则草案,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

(六)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七)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予以公示。业主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如实记录并及时答复。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或者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

(三)确定物业管理方式,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

(四)确定物业服务适用的等级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五)依法筹集、管理、使用和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改变共有部分用途;

(八)决定共有部分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案和规程,管理、分配、使用其公共收益;

(九)决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业主委员会委员工作补贴的来源、支付标准;

(十)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管理规约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管理规约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

(二)共有部分及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的使用、分配;

(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植物种植、动物饲养等环境卫生、秩序维护、安全管理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的情形;

(五)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的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一条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形式可以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现场投票、电子邮件、传真、短信、微信、APP平台等方式,表决形式应当如实反映业主意愿,具有可追溯性。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业主信息决策平台,供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

业主的表决情况及统计结果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告,公告不少于七日。业主可以申请公布、查阅,并依法实施监督。

第三节 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可以连选连任。委员具体人数、任期和选举结果的确认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约定。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七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业主委员会可以设置候补委员,候补委员名额不得超过业主委员人数的百分之五十。业主委员会出现缺额时,应当按照候补委员得票数顺序进行递补,并将人员变动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告十五日。候补委员的产生办法由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或者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候选人由下列方式推选:

(一)业主推荐或者自荐;

(二)以栋、单元、楼层为单位推荐;

(三)居民(村民)委员会在奉公守法、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的业主中推荐。

筹备组应当核查参选人的资格,并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日。业主对候选人名单有异议的,由筹备组协调解决。

第二十四条 业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换届选举小组成员;已担任相关职务的,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业主委员会调查核实后,责令其暂停履行职责,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终止其职务,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一)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与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有组织、参加黑恶势力犯罪记录或者依法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三)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侵占绿地、违法建设、占用共用设施设备及公共空间、破坏房屋外貌或者擅自改变物业用途等违反建筑管理规定的行为且未改正的;

(四)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相关费用且未改正的;

(五)索取、非法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供的利益或者报酬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资料到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后抄送区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居民(村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备案的有关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并变更登记事项,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十五日。

业主委员会持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并将印章式样和银行账号报送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第二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业主委员会工作和收支情况;

(三)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监督履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组织和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六)监督管理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收益及其使用;

(七)建立完善定期接待制度,听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建议,接受处理相关咨询、投诉,并及时向业主反馈意见办理结果;

(八)协调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产生的纠纷;

(九)审核需要业主共同分摊的费用,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十)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决定文书应当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候补委员可以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但不具有表决权。

业主委员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三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七日。

第二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全体业主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一)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三)经过选聘确定的物业服务人及物业服务合同内容;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物业服务费交纳情况等;

(五)业主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六)物业共有部分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收支情况,业主委员会委员工作补贴等费用情况;

(八)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九)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事项应当持续公告;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规定事项应当每半年公告一次。业主委员会未按规定公告、更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公布。

第二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及其委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阻挠、妨碍业主大会行使职权或者拒不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

(二)篡改、转移、隐匿、毁弃或者拒绝、拖延提供物业管理有关文件、资料;

(三)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未经业主大会授权与物业服务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违反规定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

(五)擅自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侵占、挪用业主公共收益及其他财产;

(六)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用房,共有部分及共用设施设备用途;

(七)泄露业主个人信息,或者将业主信息用于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八)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或者变相收受物业服务人等利害关系人提供的利益或者报酬;

(九)打击、报复、诽谤、陷害投诉人、举报人;

(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其他情形。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前款行为的,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业主委员会调查核实后暂停其职务,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终止委员资格,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第三十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届满九十日前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书面提交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换届选举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改选;逾期仍不组织的,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村民)委员会指导和协助下,成立换届选举筹备组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换届选举期间,业主委员会不得就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人或者调整物业收费标准等重大事项作出决定。但发生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改造的事项除外。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换届完成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至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拒不移交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移交,物业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协助。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十一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的申请,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综合考虑规划条件、土地使用权属范围、建筑物规模、共用设施设备、自然界线、社区建设等因素,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依法划定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区域,并于划定后七日内将物业管理区域范围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分期开发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物业,其配套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区域已经分割成多个自然街区,且其配套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但影响消防安全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以书面说明和图纸形式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向买受人明示下列内容:

(一)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管理方案;

(三)临时管理规约;

(四)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的位置及面积;

(五)物业共有部分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名称、位置及面积;

(六)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车位、车库位置、数量及权属;

(七)规划的公共绿地的位置和面积;

(八)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公厕等其他需要明示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第三十三条 新建物业应当按照规划配建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对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进行装修,装修应当符合设计标准,满足基本办公功能,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属全体业主共有,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分割、转让、抵押或者违规出租。

第三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原则建立全市统一的物业服务招投标平台,完善物业服务招标评标专家库,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应当通过物业服务招投标平台选聘物业服务人。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低于三万平方米或者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经物业所在地市、区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人。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附件应当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

建设单位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开发项目实际拟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建设单位应当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物业买受人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书面承诺。

第三十六条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确定价格标准。

区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所辖区域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区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每三年进行政府指导价评估,并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

建设单位在出售物业时未经物业服务人授权,不得向物业买受人公开承诺减免相关物业服务费。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十五日前组织物业服务人,开展物业共有部分及共用设施设备及项目相关工程建设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的承接查验。承接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时,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由双方共同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制作承接查验记录,并逐项登记。物业承接查验可以邀请业主代表、居民(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参加,可以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协助进行。

物业服务人应当自物业交接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建设单位移交的相关资料、物业承接查验记录、承接查验协议及其他有关资料向市、区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市、区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应当自备案后七日内将备案材料抄送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存档。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人应当将承接查验资料移交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 物业承接查验时,物业服务人应当将发现的问题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物业服务人不得擅自承接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的物业。

第四章 物业服务

第三十九条 鼓励业主大会通过物业服务招投标平台选聘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人前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选聘方案。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人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不得支解、分割物业管理区域分别进行招投标。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明确物业服务标准,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本届业主委员会任期。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内容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物业共有部分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二)共有部分绿化养护,生活垃圾分类、清运等环境卫生管理;

(三)物业服务区域内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车辆停放管理等事项;

(五)物业档案和物业服务档案的管理;

(六)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将下列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并及时更新:

(一)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客服及工程维修联系电话、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二)物业管理方案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

(三)物业服务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四)电梯、消防、监控等专项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合同、维修保养单位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

(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六)文明卫生公约;

(七)房屋装饰装修中的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八)树木修剪移栽等容易引发业主争议的维修养护事项;

(九)入户家政保洁、儿童代接代送、病人送医看护、居家养老等特约服务项目种类及收费标准;

(十)停车库(位)收费标准及空余情况;

(十一)物业共有部分及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的使用情况;

(十二)节假日服务事项、社区文化活动安排;

(十三)其他应当公开发布的信息。

业主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在三日内答复。

第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可以聘请专业性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承担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清洁卫生、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秩序维护等专项服务,但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物业服务人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物业服务人可以与快递企业签订合同,提供快递签收、快递代发等增值服务,服务报酬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共同决定续聘、解聘、另聘物业服务人。

业主依法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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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很好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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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眉山市常住人口为2950548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205171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54623人,减少7.94%。年平均减少0.82%。全市户籍人口为3489537人。

家庭户人口

2010年眉山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 1010660户,家庭户人口为285033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59956人减少1096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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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表彰名单

全国助人为乐模范(15名)

姓名 备注

万佐成、熊庚香(女)夫妻 万佐成系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石泉村村民;熊庚香系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石泉村村民

王兰花(女,回族)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金星镇王兰花热心小组党支部书记

王绶琯 生前系北京天文台原台长、名誉台长,中国天文学会原理事长、名誉理事长,中国科学院院士

余善伟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志愿服务联合会会长

完德尖措(土族)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热贡龙树画苑画师、青海省一级民间工艺师

张莹莹(女) 广东省深圳市雨燕残疾人关爱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张桂梅(女,满族) 云南省丽江华坪女子高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张菊香(女) 辽宁省金秋医院名誉院长

张超凡(女) 吉林省超凡梦想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周永开 四川省达州市纪委离休干部

周维忠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仪征市供电分公司滨江业务所运维采集班副班长

都贵玛(女,蒙古族)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脑木更苏木牧民

曹鹏 上海交响乐团离休干部

崔崑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

蒋诚 重庆市合川区隆兴镇玉河村村民

全国见义勇为模范(10名)

姓名 备注

王亮 陆军步兵学院学员

朱海义 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城关镇青泥社区居民

汪勇 湖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江汉分部经理

张旭峰 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东关镇后坡居民

陈陆 生前系安徽省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庐江县大队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

陈素珍(女) 福建省蓝天救援防灾减灾中心总队长

拉齐尼·巴依卡(塔吉克族) 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提孜那甫乡提孜那甫村护边员

赵利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管家洼村村民

盛恩利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市彭山供电分公司谢家供电所台区经理

崔译文(女)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生

全国诚实守信模范(13名)

姓名 备注

王刚 武警新疆总队某支队支队长

支月英(女)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澡下镇白洋教学点负责人

刘习明 长沙生殖医学医院院长

杜海宽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机务段包头运用车间电力机车司机

杨波(苗族)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宋金和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博物馆日军侵华罪证陈列馆分馆馆长

周飞虎 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重症医学科主任

胡拥军(哈萨克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一八一团六连职工

郭万刚 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八步沙林场党支部书记、场长

徐振明 吉林省通化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中心离休干部

谢立亭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阜桥街道牌坊街社区居民

路生梅(女)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人民医院退休医生

糜林 生前系江苏省镇江市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全国敬业奉献模范(22名)

姓名 备注

艾爱国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焊接顾问

尼玛扎西(藏族) 生前系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党组副书记、院长

刘虎 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祁发宝、陈红军、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 祁发宝系新疆军区某部军官;陈红军生前系陆军某边防团营长;陈祥榕生前系陆军某边防团列兵;肖思远生前系陆军某边防团班长;王焯冉生前系陆军某旅班长

孙景坤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山城村村民

李俊贤 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原院长、总工程师,中国工程院院士

李夏 生前系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荆州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县监委派出荆州乡监察专员

杨孟飞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研究院探月工程三期探测器系统总指挥、总设计师,中国科学院院士

邱海波 东南大学副校长,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医师

何巧(女)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磁器口派出所民警

汪品先 同济大学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

张连钢 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别专家

张伯礼 天津中医药大学名誉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

张定宇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公共卫生总师

竺士杰 浙江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桥吊班大班长

赵庆祥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邢台供电分公司桥东供配电中心供电抢修一班班长

黄诗燕 生前系湖南省株洲市政协副主席,中共炎陵县委书记

梁小霞(女) 生前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内一科护士

景海鹏 中国人民解放军航天员大队特级航天员

赖宣治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七星小学副校长

樊锦诗(女) 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

戴明盟 中国人民解放军91910部队部队长

全国孝老爱亲模范(8名)

姓名 备注

刘羲檬(女) 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

张志旺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码头李镇王明庄村村民

张顺东、李国秀(女)夫妻 张顺东系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坪子村芭蕉箐小组村民;李国秀系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坪子村芭蕉箐小组村民

张舜华(女) 安徽省芜湖市皖南医学院附属弋矶山医院退休医生

陈重私 中建一局北京分公司海口国际免税城项目部机电部机电工长

段肇谊(女,土家族) 天津市和平区南营门街道竞业里社区居民

徐玲玲(女)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涪陵区税务局老干部科二级主办

章宬(女)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工

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名单

序号 姓名 职业

1 李增军 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乡堂上村原党支部书记

2 李斌 北京公交集团941路乘务管理员

3 张琳 中国联通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4 张莉华(女) 北京利民恒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5 彭兴利(满族) 北京市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中榆树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6 周儒欣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7 王伟 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双河北里社区居民

8 梅爱平(女) 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魏太务村村民

9 杨晖 云账户(天津)共享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10 魏丰   生前系天津市宁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离休干部

11 王金铃 中央储备粮天津武清直属库有限公司宝坻分公司报账员

12 崔蕴 天津航天长征火箭制造有限公司总装车间副主任

13 王辅成 天津师范大学退休干部

14 林则银(女,布依族) 天津市北辰区瑞景街道宝翠花都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15 高燕梅(女) 天津市河东区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16 王玉华(女) 天津市南开区学府街道月环里社区居民

17 未淑云(女,蒙古族)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住建局退休职工

18 邝秀兰(女) 河北省望都锦秀影城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19 苏海东 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姜各庄镇滨海村渔民

20 李铁申 河北省承德市审计局驾驶员

21 杨爱公 河北省邯郸市涉县辽城乡石门村村民

22 范振喜(满族) 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周台子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23 汤宝俊   生前系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垦区治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四级警长

24 杨会芳(女) 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幼教特教中心教师

25 王雪(女) 山西锦丰泰和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6 高文毓   生前系山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退休干部

27 甄利民 山西省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

28 冯玉堂 山西省临汾市蒲县红道养老院院长

29 温军 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博诚蔬菜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30 郭子涵(女)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附城镇台北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

31 宰红斌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城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正高级工程师

32 王春仙(女) 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侯城乡惠安村村民

33 张子玉 山西省吕梁市泰化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34 付兵兵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艺之苑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35 谷瑞刚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居民

36 张春生(蒙古族)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委办公室科员

37 卢仁峰 中国兵器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首席焊接技师

38 巴特尔(蒙古族)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玉泉区大队南二环路消防救援站站长

39 韩佳彤(蒙古族)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同心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40 乔来生(女)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布哈岱村村民

41 程凤娟(女)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温泉街道雹神庙村村民

42 朱天民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西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43 牛红生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分公司欢喜岭采油厂采油作业三区齐7站站长

44 兰郡泽(满族) 辽宁省抚顺市龙兴运输有限公司职工

45 史忠玲(女)、毛桂艳(女) 史忠玲系辽宁省朝阳环境集团机扫公司一线清扫职工;毛桂艳系辽宁省朝阳环境集团垃圾排放分公司移动垃圾箱保洁员

46 郭旗(女) 辽宁省盖州市众力佳和多宝鱼养殖专业合作社经理

47 刁克剑 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信息技术研发中心主任

48 许迎春(女) 国家管网北方管道锦州输油气分公司职工

49 郭丽华(女,满族) 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大四家子镇扎兰村村民

50 钟敬英(女) 吉林省通化市正尚丰商贸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51 杨琳(女)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园区阳光口腔门诊部执业护师

52 张吉林 吉林省白山市个体出租车驾驶员

53 谷凤杰(女) 吉林省敦化市大石头镇三道河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54 于砚华(女,满族)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就业服务局党总支副书记、副局长

55 吴亚琴(女)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长山花园社区党委书记

56 张清江 吉林省蛟河市天北镇三个顶子村村民

57 赵艳霞(女,满族) 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大阳镇得胜村妇联主席

58 王丹阳(女) 黑龙江大学学生

59 刘显富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快乐义工志愿服务总队志愿者

60 孙刚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个体货车驾驶员

61 李刚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驾驶员

62 张发祥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饶河农场有限公司退休职工

63 孟繁中 黑龙江比优特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64 高馨玉(女)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DNA检验大队大队长、主任法医师

65 刘明启 黑龙江省北安市杨家乡新荣村大架子屯村民

66 赵红娣(女) 上海市白玉兰开心家园家庭服务社社长

67 王怀花(女)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银河小区居民

68 刘燕飞 华侨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职员

69 严正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团队长

70 施德华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讴象社区居民

71 王友农   生前系上海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72 衣爱娟(女) 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梅桥村村民

73 陈帼英(女) 上海巴士电车有限公司退休职工

74 马善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连云港市分公司锦屏支局支局长兼投递员

75 许鹏   生前系苏州蓝天救援队队员

76 杨晓君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山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

77 李爱云(女)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退休职工

78 陆旭东 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西城中队二级警长

79 沈亚秋(女)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城中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80 张景宏(女)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魏庙镇卫生院退休职工

81 朱丽华(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丽华中医诊所所长

82 沈云如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公安局虹星桥派出所民警

83 杨明 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锦绣学校教师

84 陈金英(女) 浙江省丽水市兴华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

85 俞明德 浙江省温岭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86 林爱莲(女)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万全镇龙祥村村民

87 俞细文 中国人民解放军96812部队49分队技师

88 戴清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科技局离休干部

89 闻国庆 安徽省池州市第二中学退休教师

90 严明友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朱湾镇朱湾中学退休教师

91 余静(女)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花石乡大湾村党总支第一书记

92 刘双燕(女)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93 蒋荷芝(女) 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退休职工

94 吕云娥(女) 福建省福清市医院儿科原副主任医师

95 游文晃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祥店社区居民

96 彭松辉 福建省漳州市名安工贸有限公司生产主管

97 汤金德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坂里乡新春村村民

98 傅光明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99 杨春   生前系福建省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100 杨善文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大田乡中心小学教师

101 黄思林(女)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竹岐乡半岭村村民

102 江满凤(女) 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龙潭景区保洁员

103 周发春 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鲇鱼山镇礼城村村民

104 胡红霞  (女) 生前系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南溪乡南源村村民

105 钟光平 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佐龙乡富裕村党支部书记

106 廖竹生 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半迳村村民

107 孙滨生 航空工业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飞机钣金工

108 周林香(女) 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仙岩镇吴家社区塘底小组村民

109 曹有红(女) 江西省鹰潭市特殊需要儿童康复中心主任

110 田象霞(女)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工人新村南村街道西区社区党委书记

111 徐军 山东省临沂市孤贫儿童心理辅导志愿者服务团团长

112 路兴路 山东省济南信息工程学校学生

113 陈淑明(女) 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崖子镇申家村村民

114 王传喜 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卞庄街道代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115 班书举(女)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梅家埠街道玉河村村民

116 徐秀玉(女)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城阳村社区居民

117 李东亮 河南省商丘市帮扶商丘好人协会会长

118 牛振西 河南省郑州市红十字水上义务救援队队长

119 赵童 河南省焦作市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120 尚广强 河南宏达木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121 贺新义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屯镇孟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122 周遂德 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颍川街道东关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123 孙梅丽(女)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涧河街道永兴社区居民

124 姚海军 河南宇信物业管理公司职工

125 刘发英(女,土家族) 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花坪小学副校长

126 黄思镇(土家族) 中国人民解放军91917部队下士

127 万其珍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三里乡大沙河村村民

128 熊子勋 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政协文史委员会原副主任

129 孙红梅(女)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七一三工厂高级工程师

130 易从梅(女)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北门村村民

131 赵福兰(女,壮族) 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郑集镇八庙村村民

132 徐金娥(女) 湖南省汨罗市爱行天下志愿者协会会长

133 黄厚瑜(女)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老干部服务中心离休干部

134 段意花(女) 湖南省益阳水文站退休职工

135 黄黎明 湖南省娄底市广播电视台主任记者

136 谢运良 湖南百捷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董事长

137 邹晴(女)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学院学生

138 彭艮凤(女)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花门街道排头村村民

139 李慧文 广东省韶关市中心血站退休干部

140 柯石磷 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靖海镇中心小学退休教师

141 谢惜丹(女)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江东镇谢渡村村民

142 李兰(女) 广东省茂名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

143 张忠德 广州中医药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144 管向东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

145 陈燕梅(女)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中心小学科研主任

146 胡珍(女) 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

147 李莎(女) 生前系华南理工大学第七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148 谭连乔(女,毛南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力发电总厂退休职工

149 唐基木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金鸡镇富民社区居民

150 陆秀缎(女,壮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东县林逢镇东养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151 曾馥平 中国科学院环江喀斯特农业生态试验站常务副站长

152 杨宁(女,苗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安陲乡江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153 唐翠玉(女,瑶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六也乡茶油村妇联主席

154 廖木森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岑溪市安平镇中庆村村民

155 闫文英(女) 海南省五指山市鸿雁爱心志愿者协会理事

156 李王花(女) 海南王花爱心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

157 亢会元   生前系江苏南通三建公司富力海洋公园项目部工人

158 柯昌芳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中分公司石盘13队退休职工

159 徐咏梅(女) 海南天地人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160 符木里(黎族) 海南省儋州市南丰镇中心学校教师

161 农国切(壮族)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消防救援站特勤分队分队长

162 陈霄   生前系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文罗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委员

163 王日芳(女,黎族) 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七坊镇高石村村民

164 袁镇涛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退休干部

165 刘鸿 重庆市江津区洪江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166 彭勇祥 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街道五龙庙社区个体经营者

167 刘明静(女)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关溅小学教师

168 袁玉兰(女) 重庆市万州区武陵镇椅城社区居民

169 李顺清 重庆市长寿区葛兰镇盐井村村民

170 来代俊 重庆市梁平区仁贤街道白鹤村村民

171 张崇华(女)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纳溪区税务局退休干部

172 梁强 四川省遂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原主任

173 鲁鹏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德阳供电公司共产党员服务队队长

174 樊建川 四川省建川博物馆馆长

175 李凯 西南石油大学党委宣传部网络文化与管理科科长

176 张信威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九所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

177 梁宗安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

178 董贵生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听涛园老兵俱乐部负责人

179 王华银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牛场镇双龙村茶园组村民

180 石丽平(女,苗族) 贵州省松桃梵净山苗族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181 卢方建 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公安局莲城派出所辅警

182 刘旭 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183 刘付昌  、郭德刚 刘付昌生前系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鲁班街道山水社区居民;郭德刚系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鲁班街道隆堡社区居民

184 张泽鑫 贵州省公安厅科技信息通信处处长

185 姜涛 贵州航天天马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材料成型部有色金属焊接班班长

186 刘秀祥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实验高中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

187 余晓惠(女,布依族)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服务中心退休职工

188 吴志宏   生前系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三村乡党委副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补干村第一书记

189 余运清(女)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司法局遮岛司法所所长

190 唐新华(白族)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街道河畔社区居民

191 段金辉 云南云秀花卉有限公司总经理

192 桑南才(傈僳族) 中国邮政集团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分公司泸水市称杆乡邮政所所长

193 李恒(女) 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研究员

194 张子权   生前系云南省临沧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四级警长

195 周琼(女,基诺族)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养镇街区个体工商户

196 拉巴卓玛(女,藏族) 西藏自治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退休职工

197 罗太桂 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监督部纪检监察专责

198 尼玛次仁(藏族)、旺久多吉(藏族) 尼玛次仁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琼结县支行保卫专干;旺久多吉系西藏山南潇湘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员工

199 冷小东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吉日派出所河坝林警务室四级警长

200 朱祥务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亚东县亚东大药房主治医师

201 古桑旦增(藏族)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隆子县政协主席

202 扎西央宗(女,藏族)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琼结县下水乡唐布齐村村民

203 央宗(女,藏族)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山南供电公司职工

204 王世绍 西安交通大学原纪委副书记

205 常再来 陕西省延安市富县龙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206 简杨阳 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气化分厂操作工

207 唐孝标 陕西闽发房地产开发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208 杜发荣 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军干所离休干部

209 徐立平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研究院7416厂固体火箭发动机燃料药面整形组组长

210 计棕英(女) 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北极镇白保村村民

211 现水玲(女)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四原村村民

212 尹建敏(女,满族)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鑫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

213 於若飞 甘肃蓝天救援队理事长、队长

214 杨雪(女)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和盛小学教师

215 商思秋 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泰玉路社区居民

216 陈宗新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龙渠乡新胜村村民

217 田仲虎 甘肃省陇南市康县长坝镇花桥村党支部书记

218 刘小凤(女) 甘肃省广播电视局微波传输中心高级工程师

219 妹妹(女,藏族)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迭部县达拉乡牙拉村甘沟组村民

220 王海涛(回族) 青海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和应急救护中心主任

221 巴才洛(藏族) 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格尔木市消防救援支队盐桥南路特勤站站长助理

222 孙万红 青海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队长

223 许国强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铁盖乡吾雷村村民

224 郭晓荣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225 李玉兰(女) 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退休干部

226 钱建华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检修公司职工

227 张仁 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东沟乡石窝村村民

228 晁世峰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金滩乡金滩村村民

229 王富国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浙宁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车驾驶员

230 郑凯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迎水桥车站干塘车间调车指导

231 李耀梅(女,回族)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龙源村村民

232 丁建华(回族)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河西镇旱天岭村党总支书记

233 杨伟(回族)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消化内科主任

234 高小芳(女)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

235 蒙旺平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护林员

236 冯玉琴(女)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康养中心院长

237 程冬珍(女)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第二小学教师

238 苏玉琴(女,回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苏玉琴志愿服务工作站负责人

239 居马泰·俄白克(哈萨克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包扎墩牧区库克苏温泉卫生院医生

240 李运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阿克苏消防救援支队库车市长宁路消防救援站政治指导员

241 王成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康都街道花园街社区居民

242 沙勒克江·依明(维吾尔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新城街道哈尔墩社区居民

243 杨建中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急救·创伤中心急诊内科主任

244 沙尼汗·艾塔木(女,维吾尔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阜新街文化路社区居家养老中心负责人

245 阿依努尔·阿不力米提(女,维吾尔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老干部处处长

246 卜现运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八十四团三连退休干部

247 张继群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禹润农业灌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车排子灌区站运行维护队配水员

248 黄艳(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护理部科护士长

249 李洪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同和幸福城一社区居民

250 张西京 空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

251 唐光友   生前系湖北省咸宁军分区离休干部

252 王建东 空军航空兵某旅飞行员

253 万芝利(女) 重庆警备区渝中第三离职干部休养所护师

254 籍尹来(女) 武警警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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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睦家家政服务是一家专业的家政服务公司,提供家庭保洁、育婴、月嫂、老人陪护、管家等多项服务。

该公司员工经过专业培训和资格认证,服务质量较高,客户评价也比较好。但是,服务价格较高,需要根据具体服务项目和时间等情况定价,不同城市价格可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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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是四川成都、眉山、资阳的区号,来电显示以028开头的电话号码一般是从四川成都、眉山、资阳这些地方固定电话打来的,但也不能100%肯定,还有可能是电信运营商特服号、网络电话、传真号码甚至可以设定自身显示号码的设备。

说明:如果您的电话是在四川成都、眉山、资阳办理开通的,则来电显示有可能不会显示前面的区号028,如果想通过本站查询四川成都、眉山、资阳的固定电话号码,需要在本地号码前加上区号028,以028开头的固定电话号码一般是8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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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枝花开始是一个人,是眉山的一个网红,至于参加眉山一枝花这个团体的相关其他人员,包括儿子,老公,嫂子,母亲等等都是后来加入组成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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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属于大四川,所以眉山女人也属于川妹子,山妹了就有川妹子的特点,热情似火,可泼辣可温柔,那要看人,遇到对的人温柔似水遇到混蛋也让你见识一下川妹子的泼辣劲。

而且四川山好水好,所有好山好水养出来的眉山妹子也肤白貌美,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这就是我们眉山女人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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