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培训站(家政培训基地)
1. 家政培训基地
还可以。家政服务项目不少。保洁。月嫂,育婴师。家电维修。汽修等项目。还负责推荐工作。价格还合理。
2. 家政培训基地有哪些
百姓家政公司,德邻家政,新康家政等等
3. 家政培训基地推荐表
有两个地方可以进行月嫂培训:
1)当地的人力资源部 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月嫂培训,要到当地的人力资源部门去报名。人力资源部门月嫂培训费用一般不超过1000元,如果有低保的话可以享受政府补贴。培训时间一般在15天左右,培训完成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在30天之内颁发月嫂证书。人力资源部颁发的月嫂证书分为两类,高级证书和中级证书,分别是红色本和蓝色本。
2)当地正规月嫂公司 在月嫂公司进行培训,可以在当地有月嫂培训的公司进行报名。报名之后去专门的月嫂公司进行15天左右的培训,培训课时一般为一百课时,培训费用在1000元左右。经过培训之后,月嫂培训基地会在一周之内,将月嫂证书发给月嫂公司。月嫂按通知到月嫂公司领取月嫂证书。 拿到月嫂证书后三个月内是实习期,经过实习后就可以正式上岗了。 月嫂是母婴护理师的俗称,主要是专业护理产妇与新生儿,服务的内容以月子护理为主,新生儿的护理占80%,产妇的护理占20%。月嫂属于高级家政人员,不同于一般的家政护理员。通常情况下,月嫂工作集保姆、护士、厨师、保育员、保洁员的工作性质于一身。通常月嫂服务时间是24小时(实际有效工作时间为18小时)。
4. 家政培训基地揭牌
1、十月阳光
十月阳光是北京维骐迅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知名品牌,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商标。公司成立于2006年,经过15年的发展,全国300多家连锁机构,形成了集月嫂、育婴师、催乳师、小儿推拿、产后恢复、满月汗蒸、营养师、早教师、骨盆修复、私密修复十大培训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母婴服务机构。十月阳光无论是从规模、教学质量、服务品质在行业内都有口皆碑。
2、我爱我妻
北京我爱我妻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高端家政培训机构,专业从事家政管理人员、家政培训师、母婴护理员、养老护理员、管家、月嫂、育婴师、催乳师等技能培训,并从事有关课程体系的研发工作,包括课件、教材、教具、测评系统等。我爱我妻公司位于中关村高科园区,拥有教学场地2000多平米,并在全国200多个城市设有远程培训教学点,已培训了超过两万名高质量的家政服务人员。毕业学员主要服务于国内高端雇主,她们凭借精湛的技艺、务实的态度,“全心全意、尽善尽美”的工作作风,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和广泛好评。
3、好孕妈妈
好孕妈妈是北京好孕妈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旗下中国知名服务人才职业教育与母婴家庭服务品牌,是专业的母婴护理服务平台,覆盖母婴护理(月嫂)、育儿早教(育儿嫂)、月子中心、产后康复四大业务模块。构建了母婴护理、育儿早教、家庭管家、产后康复、介护养老、家庭摄影、海外生子、月子中心、家庭护理培训九大业务生态链,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家庭护理方案,致力于打造全生命周期的家庭服务品牌。致力于提升中国现代化家庭生活品质,成为母婴护理行业标杆。截至2020年11月,好孕妈妈布局覆盖全国36座城市,46家直营门店,员工3000余名,共计服务家庭超过12万,市场好评率超过98%。
4、 无忧保姆
无忧保姆网提供一站式找保姆、钟点工、月嫂、育婴师、育儿嫂等家政服务,北京、上海、广州等主要城市有数十家连锁家政公司,所有家政服务人员全部上网,服务状态实时更新,能够网上预约,视频面试,是中国数字家政先锋。
5、 家嘉母婴
家嘉母婴机构致力于专业的母婴护理、育婴、母乳喂养、产后康复培训与服务,提升母婴服务人员专业水平,专注提供优质“母婴护理”系列服务的现代化企业,打造专业的导乐陪伴分娩、产后母婴陪护、母乳喂养指导等一体化母婴护理辅助服务的企业。
6、 黎明家育
黎明家育从2004年公司创建至今,拥有优质月嫂2000余人,为30000多户家庭提供了高品质的家庭月子服务。公司主营项目有月嫂、育儿嫂、催乳师、培训、产后恢复服务。公司目前拥有自己的1200平方米月嫂培训学校,拥有高级月嫂培训行业权威优秀的师资队伍。
7、 享月月嫂
享月月嫂隶属于北京享月亲贝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专业提供月嫂服务,是大众点评网月嫂行业五星商户。以“让女人享受月子”为服务理念,已为众多家庭提供了价格亲民且专业可靠的母婴护理服务。
8、 亿婴宝
亿婴宝是一家连锁母婴服务机构,2005年亿婴宝品牌成立,2018年,北京亿婴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揭牌营业,作为一家针对母婴护理、营养、心理等多方面专业服务于一体的月嫂机构。经过十余年的深耕细作,亿婴宝已搭建形成了一套从上游月嫂标准化培训,到下游月嫂规范化服务的生态体系。
9、 有福妈妈
有福妈妈(原名:阿姨800)是专业提供母婴护理服务的公司,成立于2012年,为中国妈妈提供到家式母婴护理、育婴早教、通乳催乳、产后美护的服务平台,享受更优质的服务,不再为坐月子、宝宝的孕育问题担忧,真正的享受到福气。
10、 大班家政
大班家政创办于2006年,目前拥有多家分店,设有专门的家政部、保洁部和育婴育儿部,都设有专门的办公室、接待室、培训师。平台始终坚信高水准的家政技能培训、高标准的家政服务管理,才能成就高素质的家政服务人员!依托完善专业的培训体系,高水准的培训师专家团队以及卓越的服务意识,在近10年的时间里,得到了广大用户的认可。大班家政,大户人家的家政公司!
5. 家政培训基地在哪里
找一家本地大型家政公司培训,自己做一段时间摸清楚流程,并积累资源,再注册家政公司。
6. 家政培训基地负责人职责
家政老师一般指家政服务,或是家教老师,一般就是家庭请的保姆,或是请的打扫卫生做饭接孩子类的老师,也可以是家庭收纳整理等等类的老师,范围比较广,基本可以覆盖家庭生活的一切,找个人接小娃娃上学,辅导作业,来家里照顾老人,帮忙做饭打扫等。
7. 家政培训基地设备清单
家政服务业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由专业人员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或以固定场所集中提供对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的照护以及保洁、烹饪等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照料需求的服务行业。近年来,我国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但仍存在有效供给不足、行业发展不规范、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家政服务业作为新兴产业,对促进就业、精准脱贫、保障民生具有重要作用。为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现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采取综合支持措施,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
(一)支持院校增设一批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原则上每个省份至少有1所本科高校和若干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组织家政示范企业和职业院校共同编制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及大纲,开发职业培训教材和职业培训包,支持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家政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等负责)
(二)市场导向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到2022年,全国培育100家以上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实现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地级市家政服务培训能力全覆盖。各地要以较低成本向家政企业提供闲置厂房、社区用房等作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共享职业院校、社区教室等培训资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商务部负责)
(三)政府支持一批家政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将家政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打造一批校企合作示范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举办家政服务类职业院校,各省(区、市)要设立审批绿色通道,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推动30家以上家政示范企业、50所以上有关院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对符合条件的家政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优先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等支持家政培训的力度。将家政服务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范畴,并把灵活就业家政服务人员纳入培训补贴范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筹资力度,积极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支持家政服务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等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加大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工作力度。对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得到1次“回炉”培训。组织30所左右院校和企业引进国际先进课程设计和教学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确保到2020年底前累计培训超过500万人次。(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适应转型升级要求,着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
(六)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根据用工方式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大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是指直接与消费者(客户)签订服务合同,与家政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均认可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统一安排服务人员为消费者(客户)提供服务,直接支付或代发服务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并对服务人员进行持续培训管理的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应依法与招用的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家政服务人员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情形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应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家政服务人员可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自愿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保局、商务部负责)
(七)灵活确定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工时。家政企业及用工家庭应当保障家政服务人员休息权利,具体休息或者补偿办法可结合实际协商确定,在劳动合同或家政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全国总工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八)对员工制家政企业实行企业稳岗返还和免费培训。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按规定返还失业保险费,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提供免费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九)重点城市率先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北京、上海等大中型以上城市要率先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加大社保补贴力度,利用城市现有设施改造作为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集体宿舍。各地支持有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提供职工集体宿舍,园区配建职工宿舍优先面向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三、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增加家政服务有效供给
(十)提高家政服务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比例。研究完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进一步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扩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的适用范围。对与消费者(客户)、服务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代发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对服务人员进行持续培训管理,并建立业务管理系统的家政企业提供的家政服务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开展家政服务“信易贷”试点。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在市场化和商业自愿的前提下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拓展发行专项债券等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鼓励地方运用投资、基金等组合工具,支持家政企业连锁发展和行业兼并重组。(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完善公共服务政策,改善家政服务人员从业环境
(十四)加强社保补贴等社会保障支持。对家政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予以社保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五)支持发展家政商业保险。进一步研究家政服务商业综合保险方案。鼓励家政企业参保雇主责任保险,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专门的家政服务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织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统一投保并进行补贴。(商务部、银保监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六)保障家政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把家政从业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探索适合家政从业人员特点的入会形式、建会方式和工作平台。完善家政从业人员维权服务机制,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实现体面劳动。(全国总工会负责)
(十七)积极推动改善家政从业人员居住条件。各地应将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集中配租,家政从业人员通过市场租房居住的,政府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租赁补贴。支持各地采取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家政从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八)畅通家政从业人员职业发展路径。引导家政企业将员工学历、技能水平与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岗位晋升等挂钩。支持家政从业人员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专升本等多种渠道提升学历层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九)表彰激励优秀家政从业人员。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青年文明号等评选表彰要向家政从业人员倾斜,对获得上述奖励以及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国家高技能人才评定范围,并在积分落户等方面给予照顾。加大家政服务业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五、健全体检服务体系,提升家政服务人员健康水平
(二十)分类制定家政服务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家政服务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应实行更加严格的岗前健康体检,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应按所从事家政服务类别进行体检。(商务部会同卫生健康委负责)
(二十一)更好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体检服务。从事体检的医院或体检机构要明示收费标准,做好体检记录,缩短体检报告制作时间。(卫生健康委、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六、推动家政进社区,促进居民就近享有便捷服务
(二十二)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有条件的地区可减免租赁费用。(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三)加大社区家庭服务税费减免力度。落实好支持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
(二十四)建立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系统。中央财政通过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量归集家政企业、从业人员、消费者的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及家政企业充分共享金融、税务、司法等可公开信用信息。探索建立全国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社会评价互动系统。(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优化家政服务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家政从业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开通家政从业人员职业背景信息验证核查渠道。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类应用程序(APP)等,按规定提供家政企业、从业人员的身份认证、信誉核查、信用报告等信息。(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基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联合奖惩系统,对在家政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的家政企业及从业人员实行联合惩戒。开展家政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提供融资、租赁、税收等便利服务。开展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专项行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家政供需对接,拓展贫困地区人员就业渠道
(二十七)建立家政服务城市与贫困县稳定对接机制。把家政服务作为劳动力输出地区各类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重要培训内容,在中西部人口大省重点打造一批家政服务人才培训基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建立健全特殊人群家政培养培训机制。对困难学生、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等人群从事家政服务提供支持。推进“雨露计划”。为去产能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家政服务培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九、推进服务标准化,提升家政服务规范化水平
(二十九)健全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开展家政服务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完善行业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家政电商、家政教育、家政培训等新业态服务标准和规范。推进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专项行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三十)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义务关系,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家政企业应与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协议,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清单和服务要求。(商务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负责)
(三十一)加快建立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制度。政府通过多种方式,逐步实现统一为每一位合格的家政从业人员免费发放“居家上门服务证”,并在公共信息平台上实施诚信监管。鼓励各地参照上海等城市的先进经验,探索建立覆盖全域的家政持证上岗模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十二)开展家政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家政企业要开展优质服务承诺,公开服务质量信息。开展家政服务质量监测。建立家政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制度。对家政企业开展考核评价并进行动态监管。(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进一步畅通“12315”互联网平台等消费者诉求渠道,发挥家政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作用,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发挥规范示范作用,促进家政服务业可持续发展
(三十四)建立健全家政服务法律法规。加强家政服务业立法研究。充分发挥家政行业协会作用,制定完善行业规范。各地要制定或者修改完善家政服务领域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商务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十五)促进家政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家政电商、“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培育以专业设备、专用工具、智能产品研发制造为支撑的家政服务产业集群。(商务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十六)培育家政服务品牌和龙头企业。各地要培育一批具有区域引领和示范效应的龙头企业,形成家政服务业知名品牌。实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国务院建立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家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各地要把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列入重要工作议程,构建全社会协同推进的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