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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男护工(临安可靠护理普工招聘)

2023-07-07 12:36:07     来源:www.dxfbab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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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1. 临安可靠护理普工招聘简介: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医共体、杭州市临安区第二人民医院),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

1. 临安可靠护理普工招聘

简介: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医共体、杭州市临安区第二人民医院),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2. 临安医疗厂招聘

外地人可以参加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目前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 ,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事业单位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他并不是属于政府机构,而公务员是做为政府机构的。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主要是从事医学、教育和文化等方面工作的。

3. 临安可靠护理普工招聘信息

为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健全我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救助供养范围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的;

2.无生活来源的;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意见所称的无劳动能力:

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

4.省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意见所称的无生活来源。

前款所称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补贴。

(四)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认定按照我市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经济状况认定标准执行。

(五)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意见所称的无履行义务能力:

1.具备特困人员条件的;

2.60周岁以上或者重度残疾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4.省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认定条件的,应当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

二、救助供养内容和标准

(一)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主要内容。

1.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生活用燃料、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可以通过实物或者现金的方式予以保障。

2.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包括日常生活、住院期间的必要照料等基本服务。

3.提供疾病治疗。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困难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

4.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事宜,集中供养的由供养服务机构办理,分散供养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亲属办理。丧葬费用从救助供养经费中支出。

5.提供住房救助。为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住房,确保通风、采光、安全及照明。同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和“户院挂钩”特困人员,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

6.提供教育救助。对在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

基本生活标准应当满足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所需,按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50%确定。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富阳等区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基本生活标准,由市民政局会同财政、统计部门拟定,报市政府批准执行。临安、桐庐、淳安、建德等区、县(市)的基本生活标准,由当地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统计部门拟定,报本级政府批准执行。

照料护理标准参照省、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执行,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档。

三、申请审批程序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审批表(包括本人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声明,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本人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委托授权),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残疾人还需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原件。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应当告知其救助供养政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无法自主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

(二)受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三)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

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过程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组织民主评议,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申请人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调查核实结果的客观性进行评议。

有条件的区县(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委托第三方成立评议小组,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评议小组组长主持评议,适当引入第三方人员共同参加民主评议,区、县(市)民政部门可派员参加民主评议。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将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当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重新公示。

(四)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全面审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核实,并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对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及时批准,发给《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建立救助供养档案,从批准之日的下月起给予救助供养待遇,并通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

对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申请,县级民政部门不予批准,并将理由通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

(五)终止。特困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终止救助供养:

1.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

2.经过康复治疗恢复劳动能力或者年满16周岁且具有劳动能力;

3.依法被判处刑罚,且在监狱服刑;

4.收入和财产状况不再符合本意见规定;

5.法定义务人具有了履行义务能力或者新增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法定义务人。

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满16周岁后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者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受救助供养待遇。

特困人员不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本人、村(居)民委员会或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民政部门核准。

县级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工作中发现特困人员不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终止救助供养手续。对拟终止救助供养的特困人员,县级民政部门应当通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其所在村(社区)或供养服务机构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从下月起终止救助供养,核销《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对公示有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组织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终止救助供养的决定,并重新公示。对决定终止救助供养的,应当通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终止理由书面告知当事人、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亲属。

对终止救助供养的原特困人员,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医疗困难救助、临时救助等其他社会救助条件的,应当按规定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

各地要对现有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全面普查,掌握特困人员相关信息。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发现、申请、审核、审批和终止救助供养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救助供养,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终止救助供养手续,切实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应退尽退。

四、救助供养方式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形式分为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和在家分散供养。

对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应优先由户籍所在地的供养服务机构提供供养服务;未满16周岁需要集中供养的,应安置到儿童福利机构;对少数因特殊原因未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可以采取“户院挂钩”的办法,落实其供养服务和管理。

五、供养服务机构管理

各地要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规划与建设,完善设施设备,推进消防安全整治,强化“医养结合”。供养服务机构的设立和举办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政府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供养服务机构,已取得许可并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登记条件的,可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对企事业单位、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从事非营利服务的供养服务机构,符合登记条件的,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定办理登记。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实行主任(院长)负责制。主任(院长)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品行良好,身体健康。以事业单位登记的供养服务机构的主任(院长)由供养服务机构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派或聘任,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进一步完善供养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和服务制度,强化人员培训,按照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和分级护理标准开展服务,不断提高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加强供养服务机构人员配备,护理人员与生活自理供养人员比例不低于1:10,与生活不能自理供养人员比例不低于1:4。合理确定供养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将其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在扣除单位代缴的社会保险费后,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0%给予保障,并实行动态调整。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区、县(市)政府应当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托底保障职能。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发改、财政、统计、卫生计生、教育、住保房管、人社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等相关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相关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区、县(市)政府应将政府举办的供养服务机构的运转费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地财政部门应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下设立“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资金分户”,用于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收支的管理与核算,并及时足额拨付特困人员供养资金。

(三)强化制度衔接。统筹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福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符合相关条件的特困人员,可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待遇。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不再适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不再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不再适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强化监督管理。民政部门要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日常管理、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实行特困人员“一人一档”,并进行分类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五)强化社会参与。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积极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和项目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养老、医疗等服务机构,为供养人员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

本意见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由市民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前发《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杭州市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326号)同时废止。

4. 临安招聘护士

杭州三甲医院护士年收入在10-15万左右吧

5. 临安可靠护理待遇好吗

总工资:5100元/月

基本工资:3900

奖金及提成:1000

加班工资:

津贴补助:200元

年终奖:2000元

6. 临安医生招聘信息

         需要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前往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签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选择的签约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医疗机构应与其基本医疗保险社区门诊统筹选定就医点(或辅助就医点)一致。

签约周期:签约周期分1年、2年,期满后可续约或另行选择其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签约流程:选定家庭医生团队、采集证件信息、拍照、建立健康档案、选择服务包、签订协议书、缴纳服务包费用、派发家庭医生联系卡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7. 临安康复招聘

简介:杭州和康康复医院是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技术指导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肿瘤康复分中心,省、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是杭州市较早开办的民营二级专科康复医院。在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发布的2016年度全国康复医院排名中,杭州和康康复位列全国第24名、浙江省排名进前三。2017年,医院获得“全国诚信民营医院”荣誉称号。杭州和康康复医院以康复医疗为重点,设有内科、外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综合门诊等常规科室和各类康复专业科室,以及检验科、放射科、B超心电室等医技科室。和康康复医院以疾病康复与老年病为突出学科,神经法定代表人:严帆成立时间:2014-04-02注册资本:3030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33010500031797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476号一、二、三、四、五、六层

8. 杭州临安可靠护理公司

1.上城区彭埠街道杨柳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彭埠街道杨柳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医养结合、健特融合、多元联合为服务模式,集“全托+日照”“健康老人活动+特殊老人照护”于一体,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康养服务。

2.滨江区长河街道乐居冠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长河街道乐居冠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共计2160平方米,设有智能一体机、智能中医问诊、智能营养评估等6种智能检测设备。康复护理室、体适能评估中心为有康复需求的长者,制定康复计划,提供专业的照护。

3.萧山区北干街道广德社区康养联合体

萧山区北干街道广德社区康养联合体建筑面积约1080平方米,设有床位15张,采用数字化治理模式打造“康复护理不出村、健康养老在社区”的数字驾驶舱,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

4.余杭区元墅仓前老人公寓

余杭区元墅仓前老人公寓内设评估中心、康复中心、培训中心,配备各类康复设备20余种。以老年人功能康复为重点,打造照护技能培训、精准能力评估、服务政策衔接等各板块环环相扣的一体化服务体系。

5.临安区玲珑元墅颐养院

临安区玲珑元墅颐养院核定床位110张,该院与玲珑街道卫生院签约,围绕失能失智和失能高风险老年人照护难的问题,以健康养老为核心,康复养老为重点,专业护理为保障,为辖区老年居民及入住老人提供养护、康复、医疗等服务。

9. 临安可靠护理普工招聘最新信息

萧山是浙江省杭州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拥有良好的经济发展和就业环境。在萧山一职中,女生可以选择许多专业来适合自己的发展。以下是几个适合女生的专业选择:

1. 市场营销专业:女生通常具备细致入微和敏感的触觉,适合从事市场调研、品牌推广和销售工作。

2. 国际贸易专业:女生普遍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适合从事国际贸易、跨境电商和外贸工作。

3.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女生通常关心他人,具备耐心和善于沟通的特质,适合从事人力资源招聘、培训、福利等工作。

4. 旅游管理专业:女生通常喜欢旅游,具有宽广的视野和对美好事物的追求,适合从事旅游策划、导游和酒店管理等工作。

5. 婚礼策划专业:女生通常热爱浪漫和喜庆的氛围,具备创意和组织能力,适合从事婚庆策划和活动组织工作。

总之,女生在萧山一职中可以选择与自己兴趣和特长相匹配的专业,发展自己的潜力和才能。

10. 临安医院护工多少钱一天

医院关于住院病人家属陪护的基本原则是,住院病人不必要不陪护,当病人不能完全自理时安排家人陪护。

住在重症监护室内病人家属陪护人,原则上是病人的直系亲属。

普通病房的住院病人家属陪护,可以是任何有陪护能力的家人。

目前在疫情防控期间,住院病人家属陪护,需要提供新冠肺炎防控健康码和七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检测合格证,遵守医院卫生规则,听从护士和医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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