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疫情防控的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法律分析:国家的疫情防控政策随着疫情发展及控制随时发展和变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疫情后的经济恢复措施
疫情后通过从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出台针对中小微企业的应急措施、做好基建项目复工和储备这几方面恢复经济。主要有如下几点:1、主要补贴受打击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文旅等行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发行专项债,成立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引导这些领域的投资,为实现产业长线投资、规模化投资、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本支持;2、由于中小微企业应对突发和短期风险能力较差,涉及就业面广,要实施精准的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帮助中小微企业度过因疫情带来的突发风险,降低经营成本,补偿突发风险成本;3、对于人口流入地区的都市圈城市群进行适当超前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交通运输、教育、医疗等行业的投资,以刺激需求。随着疫情防控的成效日渐显现,一系列已经出台的阶段性应急政策措施逐步落地,特别是后续还将适时推动出台一系列对冲政策,企业活力和市场潜力将进一步激发,国家经济运行必将回归常态,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的日常经费。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传染病流行趋势,确定全国传染病预防、控制、救治、监测、预测、预警、监督检查等项目。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给予补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流行趋势,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项目范围内,确定传染病预防、控制、监督等项目,并保障项目的实施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