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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育儿假何时实施? 育儿假具体实施办法?

2024-03-23 15:36:47     来源:www.dxfbab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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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一、湖北育儿假何时实施?自2021年11月26日(含当日)起施行。  根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问题解答》,《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

一、湖北育儿假何时实施?

自2021年11月26日(含当日)起施行。

  根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问题解答》,《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配偶护理假、育儿假、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护理时间的规定,自2021年11月26日(含当日)起施行。适用人群为当年内准备休假或正在休假的符合条件的对象。相关假期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

  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计算。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育儿假的期限按照当年内夫妻实有3周岁以下婴幼儿子女情形确定,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育儿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二、育儿假具体实施办法?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三、2021育儿假什么时候实施?

1.2021山西育儿假新规定

符合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15天的育儿假。

2.2021江西、四川、贵州育儿假新规定

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各有10天育儿假。

3.2021吉林育儿假新规定

在计生条例修正案中明确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或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父母育儿假。

4.2021陕西育儿假新规定

3周岁以内的孩子父母双方每年各有不低于30天的育儿假。

5.2021安徽育儿假新规定

征求意见稿则将育儿假扩大至6周岁以下的孩子父母,双方每年各10天。

另外,辽宁、湖北、云南、海南、湖南、宁夏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拟设置育儿假,规定3周岁以内的孩子父母两人各自享受每年10天的育儿假。

总得来说,根据各地公布的育儿假规定来看,最少有10天的假期,而山西省责给予15天的育儿假。但具体执行时间,要看相关条例公布实施时间。

四、育儿假包含周末吗?

是的,育儿假期是包含周末的。育儿假从开始休息的第一天算起,一直到结束的最后一天,包含着中间的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所以说育儿家最好是剔除大的小长假,比如五天七天的小长假,剔除掉再开始修,这样比较合适,否则包含周末和法定的节假日在内,时间上就比较吃亏。

五、云南有育儿假吗?

一、云南产假多少天新规定是什么?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六、10天育儿假是带薪假吗?

是带薪

《条例修正案(草案)》新增加了“带薪”育儿假的内容,我省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或享10天的“带薪”育儿假。

为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子女负担和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明确了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假期和待遇;同时规定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妇女就业权益保障、住房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主要配套支持措施

七、哺乳假和育儿假有冲突吗?

育儿假和产假是不同的生育假,两者不冲突。

国家目前是鼓励各地推行育儿假,但是目前全国的育儿假并没有统一规定,劳动法方面对育儿假也没有详细规定。但是目前全国已有部分省份开始推行育儿假。

截至2021年11月10日,全国有14个省份开设了育儿假,这14个省份为安徽、江苏、宁夏、四川、海南、吉林、湖北、江西、湖南、山西、黑龙江、贵州、辽宁和陕西。另外还有16个省份开始公开向社会征求育儿假意见。因此育儿假的规定细则、怎么施行就要看当地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情况。

八、广东省育儿假有实施细则吗?

2021年12月1日上午广东省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了新增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内容,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育儿假最新规定: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每人各享受10日育儿假。

育儿假施行时间:2021年12月1日起

根据新条例,其他变化如下:

1.条例简化再生育管理,明确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

2.条例删除与三孩政策不相适应的制约措施,包括删除社会抚养费征收、婚育证明违法责任和强制执行等内容。

3.新增护理假:为缓解独生子女照护父母的压力,条例明确,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每年有5日护理假;父母患病住院治疗的,其子女每年有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

4.条例新增生育支持措施,提出各级政府应当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配租公租房时,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鼓励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

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5.条例明确,要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学校、商业楼宇及青年女职工集中的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以向附近居民开放。

九、四川省育儿假实施意见?

“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

据悉,对照上位法,决定立足促进四川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行修改,同时强化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的保障,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实施。其中具有我省地方特色的规定有:一是根据上位法授权,明确了可再生育的两种情形;二是根据《决定》要求,明确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婚前、孕前免费健康检查服务;三是明确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母婴安全和健康、加强生育力保护的措施;四是根据上位法授权,设立了父母育儿假;五是明确了托育服务人才培养、培训相关规定。

十、育儿假实施之前,孩子满一岁了怎么算?

育儿假是指孩子满三岁以前可以享受的。你孩子满一岁了,没满三岁,还是可以享受育儿假的。孩子三岁以前,不包括三岁,夫妻各自每年可以休假10天。最后一次休假不能在三岁以后。“育儿假”假期为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累计10天的育儿假可一次休完,也可分多次享受,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商定。“育儿假”与“公休假”属于不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包含关系,不与公休假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