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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爱告状怎么办 父母需慎重对待,慎重对待市场上的婴儿辅食

2022-03-16 19:42:00     来源:www.dxfbab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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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爱告状怎么办 父母需慎重对待

孩子爱告状怎么办?家里有两个孩子的父母,总是很苦恼孩子因为一些小事跑来找大人进行理论与告状,对于这种现象,家长一定要平心静气

1、孩子爱告状怎么办 父母需慎重对待

孩子爱告状怎么办?家里有两个孩子的父母,总是很苦恼孩子因为一些小事跑来找大人进行理论与告状,对于这种现象,家长一定要平心静气地处理。接下来就一起来看看孩子告状的动机与处理方法吧。

小孩子:告状"是一种常见的儿童行为现象。父母应该正确对待这种现象,让孩子和其他小朋友和谐有好的相处,培养孩子多观察其他人的优点,淡化告状意识。

孩子:告状"的动机和目的

一是受了欺负想寻求大人的保护。

二是检举他人,希望成人对他的是非判断作出肯定。

对待:告状"的孩子,必须持慎重态度

如果对孩子的告状不予理睬,或不分青红皂白批评:告状"的孩子,这可能使一些有危害的事得不到及时的补救,而且会混淆孩子的是非界线,挫伤孩子的正义感和同情心,并给其他儿童带来消极影响。

如果鼓励孩子:告状",则儿童会争相模仿,什么鸡毛蒜皮的事也告到老师、家长那里,孩子独立处理一些小朋友之间的小纠纷的能力会被削弱。更严重的是会使一些小孩子养成时时窥视他人秘密、监视他人行为、检举揭发他人的极不正常的心态。

如何正确对待儿童的:告状"呢?

一是要使孩子体验与小伙伴友好相处的快乐,会耐心善意地帮助别人,也会高兴乐意地接受别人的帮助。

二是在游戏评价时,应把孩子的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工作成果及取得成果的过程上,集中在称赞别人的优点和成绩上。

三是少数经常无故欺负同伴的孩子,要进行批评教育,千万不能迁就。

四是对孩子实事求是的告状,要认真对待,及时予以正确的处理,若置之不理或处理不公,就会使孩子感到迷惘、沮丧、打击其积极性,损害自信心。

五是要防止有些孩子因寻求表扬或怀有嫉恨而乱告状的行为,以免滋生不良心理,导致孩子人格的畸形发展。

六是常给孩子以自己解决争端的机会,启发孩子寻找自己解决问题的方法,鼓励孩子自己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对这种能力的充分发展和肯定来淡化孩子的告状意识,矫正告状行为。

2、慎重对待市场上的婴儿辅食

  市售辅食有其优点,最主要的是加工方便,妈妈在比较忙的时候可以选购一些给孩子食用。但是,市售辅食品质良莠不齐,选购时还需慎重。

  尽量选择大品牌。相对来讲,大品牌选料、制作、包装等环节都更安全卫生,而配料、营养等也更科学、合理,所以应尽量选购大品牌产品。

  外包装符合国家规定,国家规定,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商标、净含量、配料表、营养成分表及食用方法等项目,如果有缺少,说明不规范。外包装都不规范,产品质量更不能保证了。

  选择营养元素全面的产品。好的辅食一般在每个阶段都会添加孩子当时最需要的营养素。营养丰富、合理的是最好的辅食。

  每个阶段的婴儿辅食都应该有相应的咀嚼难度:初期细腻,中期略粗,后期接近成人食品。这样慢慢增加咀嚼难度的才是好辅食。

  给孩子食用市售辅食也要注意观察他的反应,如果有过敏等不良反应,要暂时停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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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孕前需慎重对待的几类疾病

孕前需慎重对待的几类疾病,只有科学备孕,才能生出健康的宝宝。

一、肺结核病

肺结核病是结核杆菌引起的一种传染病,它主要是通过呼吸道传染,这种病没有遗传性。对于结核病患者尤其是开放性结核病患者来说,发病期不仅有细菌排放,会传染他人,而且病人本身由于体内营养的大量消耗,体能明显下降,只有经过很好的休息,加强营养,及时进行治疗,才能使病情好转。女患者如果婚后怀孕,会使身体许多器官的负担加重,同时出现的早期妊娠反应也会影响病人的营养供应,而且随着腹内胎儿的生长,所需的营养增加,会使母亲变得更加虚弱,抵抗力下降,病情加重。另外治疗结核病的药物还能使胎儿发生畸形,比如先天性耳聋,甚至死胎。因此处于开放期的结核病人不应当怀孕,必须治愈肺结核病后,调理好身体再怀孕。

二、肝炎

择中止妊娠。因为继续妊娠会增加肝脏的负担,使肝炎不易好转,这对孕妇和胎儿都有一些不良影响。对孕妇来说,如果怀孕早期患了肝炎,可使呕吐、厌食等反应加重,增加孕妇的体能消耗;如果是在怀孕晚期患了肝炎,则容易合并妊娠中毒症,严重威胁母子生命;分娩时也可能因为肝炎病人的凝血功能障碍而发生产后大出血。对胎儿来说,由于肝炎病毒可以通过胎盘直接损害胚胎或胎儿,可造成流产、早产、死胎、死产及新生儿窒息等。而且,若在怀孕早期患肝炎,可能会导致胎儿畸形,应加强产前宫内诊断来决定是否引产;如果怀孕晚期患病,应注意防治妊娠中毒症,以免加重肝脏负担。

所以,怀孕前最好做一次彻底的健康检查,确认身体没有肝炎后方可怀孕。

三、糖尿病

糖尿病病人在病情较重或病情不能控制时不宜生孩子。因为糖尿病对孕妇和胎儿以及妊娠对糖尿病均有复杂的相互影响。糖尿病在妊娠时容易合并尿路感染、羊水过多和妊娠毒血症,甚至诱发酮症酸中毒。对在妊娠时才出现或已息的妊娠期糖尿病人,在整个妊娠期都需要对孕妇的血糖水平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成熟情况进行密切预防监护,并给予饮食治疗,控制好血糖水平。若饮食治疗不能控制血糖水平,对绝大多数病人都应采用胰岛素来治疗,不宜选用口服降糖药治疗,因为这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在妊娠32—36周时宜住院治疗直到分娩。

四、高血压

患有高血压的妇女在怀孕后血压可能升高较多,这种高血压妇女很易得合并妊毒症,且症状较重,因此,应该注意定期测血压、产前检查并进行积极治疗。

患高血压的妇女在怀孕5~6个月后,如果血压只是比原来增高30/15mmhg,在医生指导下合理使用降压药,是可以继续怀孕的。其中绝大多数孕妇在胎儿出生后血压很快恢复正常,而且对孕妇和胎儿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同时出现下肢水肿、蛋白尿、血压顽固不降,一般要住院治疗,听从医生决定继续怀孕还是中止妊娠。

有的孕妇血压高是由肾脏疾病、内分泌疾病等引起的,这种高血压,随着原有疾病的治愈,血压可恢复正常。因此,这种患者应首先积极治疗原发病,然后再考虑怀孕问题。如果原发病在短期内无法治愈,那也要使身体维持在最好状态时怀孕。

特发性高血压妇女如果怀孕会使循环系统增加不少负担,可导致孕妇出现脑溢血、心力衰竭等症状,且早产、死胎、妊毒症、胎盘早剥亦多见。只有在年轻并且血压可控制在正常范围内时才可考虑怀孕,否则不能妊娠。

五、贫血

贫血是指血液中红血球的数量或红血球中血红蛋白的含量不足。孕妇如果贫血,不仅自身会受到影响,而且还会影响到胎儿的健康发育。所以,孕妇一旦患上贫血,必须尽早治疗。

怀孕中的妇女容易贫血。这是因为胎儿发育需要吸收大量的氧和铁质的缘故。也有人一开始怀孕就贫血,那是因为她们在怀孕之前就已经贫血了。

贫血的人即使处在平常的状态下,气色也不太好,而且容易疲劳,甚至身体稍微摇摆一下,就会产生心悸的现象。怀孕又贫血的人,特别容易罹患妊娠中毒症,因此贫血的孕妇必须注意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果不幸患了妊娠中毒症,母亲和胎儿均会受到不良影响。

一方面,妊娠中毒症会造成母体生产时的宫缩微弱,使得生产时间拖长,出血量增多,容易昏厥,并且产后母体的恢复也较缓慢。

另一方面,胎儿也会因为氧气不足而发育不良,出生后1至2个月,还会产生贫血的现象。

因此,孕妇在怀孕初期就应检查有无贫血的现象,到了怀孕中期仍须再检查一次。假如不幸患有贫血,就必须依照医生的指示,服用铁剂或其他药品。

“药补不如食补”,在食物方面孕妇应该多摄取蛋白质和铁质多的食品,如:蛋类、大豆、豆腐、动物的内脏、绿色蔬菜和文蛤、蚬等贝类以及鲣鱼等。

六、心脏病

轻度心脏病女子婚后是可以生育的,不过最好能在妇产科大夫和内科大夫的指导下怀孕,并且整个妊娠期间要定期检查,及时治疗可能发生的并发症,还要注意休息和营养,特别在临产前一个月应卧床休息,不宜运动;心功能一、二级者,可妊娠,但应密切观察,防止发生心力衰竭。

冠心病二尖瓣狭窄者必须先进行矫治,待心脏功能恢复正常后再怀孕;药物不能控制心功到一级或二级者,应手术后再怀孕,以免发生心力衰竭。

二尖瓣闭锁不全者肺水肿少见,心功好可产后再手术,但整个孕期中应加强休息。

先天性心脏病,轻症心功好者可怀孕。重症需矫治后视心功而定,一般心功在二级以下方可怀孕。

七、肾病

肾炎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疾病,主要表现有尿蛋白、水肿、高血压等症状与不同程度的肾功能障碍。患者怀孕以后,会使肾脏的负担加重,上述症状很易出现且病情加重,使患者无精打采、全身乏力、腰酸、头痛、眩晕、视力障碍、食欲差,严重时还会引起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严重危害孕妇的身体健康。孕妇患有肾炎对腹内胎儿也有不利的影响,因为胎盘毛细血管发生变化,使母亲供给胎儿的血液和营养物质不能满足胎儿正常发育的需要,同时胎儿体内代谢的一些有毒产物也无法及时排泄,使胎儿死亡率高达50%,并且早产儿多,出生后小儿生命力也很弱。

八、各种性病

1.梅毒

梅毒是由苍白螺旋体主要通过性接触而传染的一种慢性传染病,其症状与体征较复杂并反复时隐时现。梅毒可分为先天胎得性梅毒和后天获得性梅毒两种,前者是由母体内的梅毒螺旋体通过胎盘殃及胎儿而引起的一种性病,后者多由不洁性交引起。后天显性梅毒可分为一、二、三期梅毒。

患有梅毒的妇女应避免或中止妊娠,这是因为:

(1)梅毒破坏性强,对妊娠影响很大,常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死产或分娩梅毒婴儿。

(2)梅毒孕妇可通过胎盘使胎儿感染。未经治疗的早期潜伏梅毒的母亲,可将梅毒胎传给40%的婴儿,且婴儿的死亡率高。即使未死亡,除皮肤黏膜和骨骼病变外,以后还常有发育不良、智力障碍、视力和听力受损以及留下有损美容的永久性标记的可能,也可发生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总之,梅毒婴儿不死即残,这真是一个可怕的疾病,对后代的影响远比其他性病严重。故不宜妊娠。

(3)患梅毒的母亲一旦怀孕,将影响病情,如有心血管梅毒者,将加重心脏负担。

医治梅毒有特效药,即青霉素,妇女一定要彻底治愈梅毒才可怀孕。

2.淋病

淋病是由淋球菌通过性接触而传染的一种性病。成年人患淋病,主要通过不洁性交而传染,一次不洁性交的感染率达60%—90%。孕妇一旦患有淋病,会由母体产道分泌物传给新生儿,出现新生儿淋病性眼结膜炎。患此病的新生儿在出生后两三天会出现眼睑红肿,有大量黏稠脓性分泌物等症状。

因此,患有淋病的妇女,应速去治疗,其配偶也应一同治疗,以防交叉感染,待夫妻两人都治愈后再怀孕。

3.尖锐湿疣

尖锐湿疣是由人类乳头瘤病毒感染而引起生殖器或肛门周围的菜花状、乳头状赘生物。主要表现为在患者外生殖器及其周围皮肤、黏膜或皮肤黏膜交界部产生柔软、粉红色的乳突瘤状的增生,多数通过不洁性交引起。部分感染本病毒的孕妇,可通过自然分娩,经产道而传染给婴儿。故患本病妇女不宜怀孕。

近年发现本病与某些恶性肿瘤的发生有某些内在联系。生长在阴道、阴茎及肛门周围的尖锐湿疣,个别可能变为癌,这种转变约需5—40年时间。因此,患本病的妇女应尽早治疗,避免在病情恶化时必须进行的外阴彻底切除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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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瘢痕子宫产妇应慎重对待引产

有些妇女因过去做过剖宫产、子宫肌瘤摘除术或因子宫畸形做过矫正手术,子宫上留下疤痕,这在现代医学上称为“瘢痕子宫”。临床实践经验证明,瘢痕子宫产妇引产极容易发生子宫破裂,破口以后,不仅增加感染概率,还会造成胎心音消失,甚至导致胎儿死亡。

所谓引产,通常是指应用药物或手术等人工方法,引起子宫收缩而结束妊娠,多用于母体或胎儿方面有某些原因不能继续妊娠者。科学地讲,瘢痕子宫产妇选择分娩方式应从实际出发,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上次剖宫产的原因仍存在,此次须再次剖宫产;如果未发现不良因素,且瘢痕愈合良好、胎位正常,但若产程不顺利,仍须进行剖宫产。瘢痕子宫产妇不宜引产的理由主要是:进入临产后,子宫壁原有的瘢痕由于强烈的子宫收缩,而随着每次一阵阵宫缩不断地牵拉、产程进展以及宫腔内压力的升高,分娩时容易在病变处发生子宫破裂;而当子宫发生破裂以后,产妇易出现休克的状态,影响母子安危。在临床上,休克以面色苍白、出冷汗、呼吸浅、脉搏细数、血压下降等为主要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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