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幼儿园教育教学中合理应用蒙台梭利教学法
蒙氏教育强调动手操作和细致观察,并重视教具操作。您可以借鉴这样的理念,取其精华发扬一下。首先要了解蒙氏的精彩之处,运
一、如何在幼儿园教育教学中合理应用蒙台梭利教学法
蒙氏教育强调动手操作和细致观察,并重视教具操作。您可以借鉴这样的理念,取其精华发扬一下。首先要了解蒙氏的精彩之处,运用得当即可。
二、什么是蒙太梭利教育?
蒙台梭利教育是由饮誉全球的教育家玛利亚·蒙台梭利创办并命名的,该教育方法强调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必要性,创新了儿童改革成果,近百年来一直对幼儿教育产生积极的影响。蒙台梭利教育主张以儿童为中心,结合有“准备的环境”和教师三者互动来开发幼儿的心理和生理的潜能,为此,蒙台梭利精心设计了一套教具,涉及到幼儿日常生活训练、感官训练、数学、语言、科学、历史、地理、美术、音乐、体能教育和社会性发展培养等广泛领域,让孩子有步聚、有秩序的思维及做事的方法,通过孩子动手操作,使其变得更加手巧心灵,正如蒙台梭利所说的“手是最重要的老师,手是智力的器官,外显的大脑。”
三、幼儿园让幼儿操作的目的是什么
幼儿通过看,偿,听,嗅,触摸认识世界。动手操作的目的也是锻炼综合能力和协调能力,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
四、上蒙氏课就是让孩子操作玩具?
蒙氏课最早的教育对象是智障儿童,蒙台梭利是一名医生,后来为智障儿童研发了玩教具,希望通过操作玩教具来促进智障儿童的发展,所以,蒙氏课最大的缺陷就是不利于儿童创造能力的发展。
五、蒙台梭利教育的儿童教育方法讲了些什么内容
[编辑本段]蒙台梭利教学法
蒙台梭利教学法是一种全面提升儿童素质,发展儿童潜能的教育方法。她巧妙的利用儿童自身的成长要求,在不损害儿童自由与快乐的前提下实现教育的目的。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存在着与生俱来的“内在生命力”,这种生命力是积极的、不断发展的、具有无穷的力量;而教育的任务是激发和促进儿童的“内在潜力”的发展;儿童不是成人灌注的容器,也不是可以任意塑造的泥和蜡,教师和父母必须认真研究、观察儿童、了解儿童的内心世界,在儿童自由与自发的活动中,帮助儿童获得身心发展。据此,蒙台梭利为学前儿童设计出一整套有效引导儿童迅速成长的训练方法。
蒙台梭利把幼儿学习活动称为“工作”她认为工作使儿童肌肉和肢体动作协调,手脑并用,促进身心协调发展。通过儿童自由选择工作,独立操作,专心致志,从而磨练了幼儿的意志,增强了自制力、勇气和自信心,培养了独立自主精神,并且受到了严格的纪律训练,同时也满足了儿童的心理需要。蒙台梭利教育发妥善解决了孩子的纪律问题。通过儿童连续完成手头分级推进的工作,儿童完善了自己,磨练了自己。随着能力的增长,儿童满足其愿望的自由度也增加了,儿童的纪律与自由意识也获得共同成长。
蒙台梭利非常重视儿童智力早期开发,但是反对教师为中心的填鸭式教育,蒙台梭利学校主张以自我教育为主,在教育活动中,儿童是主体、是中心,主张从日常的训练入手,配合良好的学习环境,丰富的教具,让儿童自发的主动学习,独立思考,自我发现,自我教育和成长。教师和家长只是儿童活动的观察者和指导员。这种教师不教,孩子自己探索的教育模式比灌输式教育其效果要好得多。蒙台梭利班的孩子在6岁前不但轻松、愉快地掌握了阅读及计算的基本能力,还掌握了相当多的自然知识,而且更重要的是对学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蒙台梭利有一个重要的发现,即儿童智力发展的“敏感期”问题,这对儿童早期教育具有重要意义。蒙台梭利发现儿童在6岁之前的不同阶段对语言动作、细节、程序、阅读、书写等会分别表现出强烈的敏感,这段时期相关的学习十分容易、迅速,是教育的绝好机会,但是这段时间过后,这种强烈的兴趣就会消失。抓住时机,进行教育就可以奠定孩子一生的发展基础。
蒙台梭利教学法乃是意大利第一位女医学博士玛丽亚•蒙台梭利女士(Maria Montessori)所提倡的教学方法、着重于孩子秩序感、专心度、手眼协调和独立能力的培养。在教室中就像一个温暖的“家”、而孩子来到学校也只是从自己的家庭到另一个“家”、养成孩子喜欢上学、喜爱学习的态度。
一、日常生活教育:训练孩子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以培养独立、自主的人格和良好 的习性。
二、感官教育:孩子藉由感官教具的杰作、可精练孩子的视觉、触觉、味觉、嗅觉,使孩子五官更敏锐、进而更聪明有智慧。
三、数学教育:由少至多量的比较,最后引入加、减、乘、除等具体操作,而进入四则的运算、建立教学基础。
四、语文教学:蒙台梭利博士发现儿童语言的敏感期在六岁之前;因此我们不但强调母语教学、同时培养多种语言、特别是英语的发展。
五、文化教育:在蒙台梭利的教室里配备了动物、植物、历史、地理、天文、地质等玩教具,让孩子学习如何照顾动物、植物,了解自己所居住的大环境、了解宇宙万物的奥秘、认识各种矿物等。
六、提出感觉教育以及手脑并用的动作训练理论是谁
蒙台梭利教育法中占突出地位的是感觉教育,以及手脑并用的动作训练。
法基本原则
1、 以儿童为中心。反对以成人为本位的教学观点,视儿童为有别于成人的独立个体。
2、 不教的教育。反对填鸭教学,主张从日常生活训练着手,配合良好的学习环境、丰富的教具,让儿童自发性地主动学习,自己建构完善的人格。
3、 把握儿童的敏感期。顺着敏感期学习的特征,得到最大的学习效果。
4、 教师扮演协助者的角色。教师须对孩子的心灵世界有深刻的认识与了解,对孩子发展的状况了如指掌,才能提供对孩子适性、适时的协助与指导。
5、 完全人格的培养。幼教的最大目的是协助孩子正常化。
6、 尊重孩子成长步调。没有课程表和上下课时间,使孩子能够专注地发展内在的需要。
7、 混龄教学。不同年龄孩子会相互模仿、学习,养成儿童乐于助人的良好社会行为。
8、 丰富的教材与教具。教具是孩子工作的材料,孩子通过“工作”,从自我重复操作练习中,建构完善的人格。
9、 摒除奖惩制度。采取尊重孩子的方式,培养孩子正在萌芽的尊严感。
10、 爆发的教学成果。采取尊重孩子内在需求的方式,让孩子适时、适性地成长,短期内不易察觉成果,但却会在某一时间以爆发的力量彰显出孩子内在心智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