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保洁标准(办公楼保洁标准)
1. 办公楼保洁标准
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中,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合理确定办公用房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加强管理和监督’,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审查工程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及似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办公用房(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新建工程。改建、扩建工程参照执行。
第四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必须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步完善的原则进行建设。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使用单位的级别和编制定员,按照本建设标准规定的建设等级、建筑面积指标确定。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地、州、盟)、县(市、旗)同级党政机关及其直属机关办公用房宜集中建设或联合建设,充分利用公共服务和附属设施。
第六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建筑性质、建筑造型、建筑立面特征等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节约用地、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等规定。
第七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水平,应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功能适用、简朴庄重。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应设置或预留办公自动化等设施的条件。
第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应坚持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方向,充分利用社会服务设施。集中建设或联合建设办公用房的公共服务和附属设施,应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共同使用。
第九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除应符合本建设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建设等级与面积指标
第十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级分为三级:
一级办公用房适用于中央部(委)级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二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市(地、州、盟)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三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县(市、旗)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第十一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包括:办公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各类用房的内容如下:
办公室用房,包括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和领导人员办公室。
二、公共服务用房,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资料室、收发室、计算机房、储藏室、卫生间、公勤人员用房、警卫用房等。
三、设备用房,包括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制冷机房、通信机房等。
四、附属用房包括食堂、汽车库、人防设施、消防设施等。
除上述四类用房之外的特殊业务用房,需要单独审批和核定标准。
第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6—3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19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400人时,应取下限。
二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0—2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15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200人时,应取下限。
三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
寒冷地区办公用房、高层建筑办公用房的人均面积指标可采用使用面积指标控制。
第十三条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中央机关:
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地方机关
(一)省级及直属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
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平方米:
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三)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
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
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第十四条
本建设标准第十二条中各级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未包括独立变配电室、锅炉房、食堂、汽车库、人防设施和警卫用房的面积。
需要建设独立变配电室、锅炉房、食堂等设施,应按办公用房需要进行配置。警卫用房的建设应按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
第十五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人防设施,应按国家人防部门规定的设防范围和标准计列建筑面积。人防设施建设应做到平战结合、充分利用。
第十六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汽车停车设施应包括地面停车场和汽车库。汽车停车设施建设应充分利用社会停车设施,确需建设独立汽车库时,应注意节约用地,充分利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第十七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编制定员人数,对照本建设标准规定的建设等级,按每人平均建筑面积指标乘以编制定员数,并加上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中需要或者按规定设置的其他用房建筑面积计算总建筑面积。
第三章 选址与建设用地
第十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地点应选择在交通便捷、环境适宜、公共服务设施条件较好、有利于安全保卫和远离污染源的地点,应避免建设在工业区、商业区、居民区。
第十九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应节约用地,所需建设用地面积应根据当地城市规划确定的建筑容积率进行核算。
第二十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应符合当地城市有关基地绿化面积指标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汽车库和高层办公建筑的消防水池、水泵房等用房的建设,应充分利用地下室空间。
第四章 建筑标准
第二十二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应按照本建设标准第十一条的规定设置办公室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等。办公用房建筑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使用方便、布局合理。办公用房区应与机关住宅区分开设置。
第二十三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应合理确定门厅、走廊、电梯厅等面积,提高使用面积系数。办公用房建筑总使用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不应低于60%,高层建筑不应低于57%。
第二十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宜采用大开间,提高办公室利用率;需设置分隔单间办公室的,标准单间办公室使用面积以12—18平方米为宜。
第二十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会议室宜以中、小会议室为主,小会议室宜朵用1—2个标准间,中会议室宜采用3—4个标准间。大会议室应根据编制定员人数并结合机关内部活动需要设置。
第二十六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宜建多层;一级、二级办公用房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可建高层。
第二十七条
多层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超过3.3米,高层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超过3.6米;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米。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耐久年限不应低于二级(50—100年);建筑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防火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五章 装修标准
第三十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筑装修应遵循简朴庄重、经济适用原则,兼顾美观和地方特色。装修材料选择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不应进口装修材料。
第三十一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外部装修,一 级办公用房宜采用中级装修;二级、三级办公用房宜采用普通装修,主要入。部位可适当采用中级装修。外门窗应按当地城市规定的节能指标要求采用密封和保温、隔热性能好的产品。
第三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内部装修,一级办公用房的门厅、电梯厅、贵宾接待室、重要会议室、领导人员办公室等重要部位可采用中、高级装修;二级、三级办公用房的上述重要部位宜采用中级装修。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以及其他房间和部位应采用普通装修。
第三十三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装修标准,参照本建设标准附表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装修标准》;装修选用材料,参考本建设标准附表二《建筑装修材料选用举例)。
第三十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内部装修费用占建安工程造价的比例:应按下列数值控制:
砖混结构建筑:不应超过35%;
框架结构建筑:不应超过25%。
第六章 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
第三十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办公室、会议室应采用直接采光。办公室照明应采用普通节能灯具,门厅、会议室可根据需要采用节能装饰灯具。
第三十六条
采暖地区的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优先采用区域集中供热采暖系统。
第三十七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办公室应采用自然通风换气方式。夏季需要进行人工降温的地区,可设置空调,包括采用分区或集中空调系统。
第三十八条
新建的五层及五层以上的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应设置电梯或预留安装电梯的空间。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通讯与计算机网络设施应能满足办公自动化的要求,并应根据办公自动化及安全、保密、消防管理等要求综合布线、预留接口。
第四十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卫生间应设置前室,卫生间洁具应采用易于清洁的卫生设各,并应设置机械排风设备和垃圾收集存放设施。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的采暖设备、空调设备、电梯设备及卫生设备均应采用国产设备。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建设标准发布后,国家计委原颁布的《行政办公楼建设标准(试行)》(计标[1987]154号)和《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及业务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6)2984号)停止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建设标准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建设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办公楼保洁工作标准
要彻底打扫,清除,消毒。不留死角,保证优美的工作环境。
3. 办公楼保洁员工作标准
保洁人员配备标准,每名保洁员和保洁公寓五千米平方米,商场900平方米,办公楼两千平方米
4. 办公楼保洁流程及标准
站姿,微笑,头上顶着一本书练习走姿
5. 办公楼保洁标准是什么
深度保洁就要求保洁人员打扫的比较细致,方案要包括保洁员的人数安排,班次安排,需要清洁的具体位置,定日定时的清洁次数,清洁要达到的标准等,还要制定适当的考核方案。
6. 办公室保洁标准
一般公司卫生打扫是有一套通用标准的。通常以“5S”,即整理,理顿,清扫,清洁素养为基准。
1s整理 :区分要与不要的东西,空间腾出来活用
2S-整顿 :要的东西定位摆放整齐,确定数量,标示清楚
3S-清扫 :清除车间工作场所现场内的垃圾、脏污、灰尘, 保持干净
4S-清洁 :将上面3S实施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持续保持
5S-素养 :养成好的工作习惯,遵守工作规章制度,注意自己仪容仪表,文明礼貌,上进,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等
7. 办公楼保洁标准化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卫生管理制度从以下几方面制定:
1、卫生管理的范围
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2、、卫生清理的标准
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3、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
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4、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5、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6、奖惩结合。
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8. 办公大楼清洁卫生标准
1.清洁区凡未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区域称为清洁区。如更衣室、值班室、配膳室及库房等。2.半污染区有可能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区域称为半污染区。如医护办公室、治疗室、化验室、内走廊及出院卫生处置室等。3.污染区凡被病原微生物污染或被病人直接接触和间接接触的区域称为污染区,如病室、厕所、浴室等。污染区内的物品未经消毒不准带出它处。
扩展资料:
根据病人获得感染危险性的高低,分为4区:低危险区(清洁区)---行政管理区、教学区、图书馆、生活服务区等中等危险区(半污染区)----普通门诊、普通病房高危险区(污染区)----感染疾病科门诊、感染疾病科病房极高危险区----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
9. 办公楼保洁标准规范
(一)办公室卫生标准
1、办公室地面干净整洁,无尘土、水渍和杂物。
2、门窗、玻璃、电扇、电灯干净整洁,无尘土和污垢。
3、墙壁、天花板无蛛网、污迹和脚印,无乱写乱画。
4、桌、椅、沙发、茶几、办公电话、清洁工具及柜内物品等摆放有序,干净整洁。
5、持续室内空气清新、流通。
6、室内有足量的洗刷用品,并做到卫生整洁。
7、卫生间持续洁净卫生,盥洗池无积水、无水垢。
8、按照消毒规范定期消毒。
(二)办公室卫生制度
1、务必有值日安排,职责落实到人。公司采取轮流值日方式,当天值日人员需提前十分钟到公司完成地面基本清扫擦洗工作。
2、每周六进行一次“搬家式”卫生大扫除,不留卫生死角。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搞好个人及室内卫生。
4、办公室垃圾由当天值日人员下午下班时带出公司。
4、如遇员工特殊状况,不能及时值日时需提前找好替岗人员,或告之公司,由公司重新安排调整。
办公室卫生标准范本(2):
一、明确职责划分
院内各办公房间及其对应的走廊、地面和窗户的卫生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清扫擦拭;领导办公室及大厅公共卫生及室外环境卫生由专人负责。
二、认真及时清扫
室内卫生清扫包括以下事项:
1、室内办公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及文卷柜上无杂物,室内无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2、棚顶无灰吊,墙上及墙上的粘贴悬挂物上无灰尘,墙上不得乱钉乱挂;
3、门窗及玻璃干净、明亮,室内、外无污渍;
4、地面清扫及时、干净;?
5、桌椅、板凳、书柜、卷柜等易落灰尘的物品随时擦拭;房门拉手处、灯开关无污渍;?
6、饮水机、水杯等物品和微机显示屏、主机、键盘上无灰尘污渍;?
7、室内卫生应坚持做到每日清扫地面,擦拭桌椅,办公物品整理摆放有序;每月大扫除中应包括以上所列各项,要物见本色,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无卫生死角。卫生清扫要坚持高标准,以用心的态度认真对待,按照要求和时限完成,并自觉维护和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