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保洁分包(保洁劳务分包)
1. 保洁劳务分包
不属于劳务派遣合同, 这是属于企业间的服务合同, 由保洁公司派人进驻需要保洁服务的公司, 保洁员属于保洁公司的员工。
2. 劳务合同保洁
建议签订劳务合同. 因为首先保洁工作的性质与一般的建立劳动关系不一样,而且清洁人员是不用遵守用人单位日常工作中的一些规章制度的,清洁人员的权利义务是单独在合同中约定的. 最重要的是,劳务合同单位的义务要少很多. 因为如果清洁人员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合同,就受劳动法调整,那还要为清洁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他们还可能享受工伤待遇,单位责任很大啊.
3. 保洁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可以签订,但不是承包合同,应该是雇佣合同。发生工伤情况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 保洁劳务分包协议书
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
除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外,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和劳务作业承包人都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连分包给别的单位都不行,更何况个人了。。。。必须不行啊,更别想具有法律效力了。
不过说回来,就包个劳务而已,还为什么要再分包啊?
只要你有这个资质,那你让别人干,就说是你的人不就可以了么?国家也不查。。。
你要是再签个分包合同,别想有法律效力了
5. 保洁劳务分包协议
劳务分包施工必须按分包合同中关于质量方面的约定组织施工,并对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所施工的部位的质量负责(劳务分包对一般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要承担责任,而不对材料方面导致的质量问题负责,比如砌砖,如果是砌筑的砖墙不符合验收标准,那砌筑的班组要对此承担责任,进行返工返修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但如果是由于水泥不合格导致的质量事故,就应该由总包单位负责)。相应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6. 清洁劳务承包合同
保洁费,是卫生清理费用,不属于劳务报酬。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7. 保洁劳务外包
1、减少因保洁人员较多而带来的管理混乱、管理成本增加、管理低效率、低效果等。物业公司一般都是自招保洁员,大多来自各个地方的外出打工者,素质不一,容易出乱,这就大大增加了公司的管理成本,造成人员资金的浪费,并且达不到应有的保洁效果,给公司的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2、减少因保洁工作购买专业保洁设备的成本,降低公司的劳动力,减轻公司管理成本。
3、转移因保洁员工伤而带来的成本,转移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4、物业实现由管理者到监管者的转变,实现保洁工作有繁杂向简单的转变。
5、实现保洁工作的专业化,提高物业公司管理水平,服务单位小区的效果,让业主以及单位充分感受到物业公司的高质量服务,从而也提高了物业公司的整体实力与竞争力——江阴利民劳务综合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