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洁的依据(保洁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1. 保洁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保洁的正确方法就是每天上班打扫的干干净净保洁的正确方法就是每天上班打扫的干干净净,这是基本的原则
2. 保洁的工作原则是什么意思
开始清洁之前要先把准备工作做好,这样也避免来回取拿工具浪费时间、造成二次污染。开始动手前先将必要的保洁用具如水桶、毛巾、拖把、洗涤剂准备好,清洁的时候也可以在房间中间铺上小垫子放置这些用具。
第一步:先用扫把、吸尘器等将家里表面的灰尘清扫一遍。
第二步:根据从里到外的原则,一般先从位置最里边的主卧开始清洁;拖地板的时候要注意从角边往中间、从里边往外边的原则来进行。
备注:卧室内的衣柜等家具,也要遵循由上而下的清洁原则。
第三步:主卧、次卧清洁之后,再做书房的清洁。
第四步:阳台的清洁应先从护栏开始再到玻璃;清洁玻璃时,先将纱窗拆卸下来清洗干净放置晾干,随后再从上至下清洁玻璃框,随后用玻璃刮清洁玻璃表面;此时纱窗基本晾干,再装回原处。
第五步:转至厨房开始进行厨房清洁,厨房清洁要注意用随身携带的小工具擦拭高处、边角以及平时容易忽视的地方。
第六步:回到客厅进行客厅部分的清洁。
第七步:最后将公共卫生间进行全面清洁。
关于家庭保洁:几个有用的小窍门
1.热杯盘会在家具漆面留下一圈烫痕,用煤油、酒精、花露水或浓茶蘸湿的抹布擦拭即可;也可涂抹一层碘酒或凡士林油,隔两日再用抹布擦拭即可。
2.家具上的商标擦掉后会留下不干胶的残留物,可用粗橡皮擦去,效果不错。地板上的口香糖也尝试这种方法。
3.家中白色桌面、白色椅子很容易弄脏,不妨试着用牙膏挤在干净的抹布上轻轻一擦污痕便会去除。但注意用力不要太大,以免勿伤漆面。
4.如果家具漆面擦伤但未触及木质,可用同家具颜色一致的蜡笔或颜料在创面涂抹覆盖,再用透明的指甲油薄薄抹一层即可。
3. 保洁管理的原则
1、严格遵守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上下班乘坐消防电梯及走员工通道,不准使用业用电梯;
2、不得在大堂、走廊跑动,大声说笑,聚堆聊天等;
3、同事之间要团结友爱,不制造事端;
4、对业户要有礼貌,不能与业户发生争执;
5、非工作需要,不准进入业户房间或向业户索要物品;
6、捡拾业户的物品、钱币等,一律要上缴;
7、对小区的设施,设备要有责任心,精心爱护、保养,不能有短缺、损坏等;
8、清理办公室时,不准翻阅领导的文件,更不准将文件内容传播出去;
9、不得将小区内的任何物品私自带出;
10、不得在工作时间干私活;
11、自己负责区域内的卫生,须达到保洁标准;
12、不得损坏保洁物品,如有损坏要赔偿;
13、上岗前不吃有异味的食物,保持良好形象;
14、下班前,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检查一遍,如有异常,马上向上级领导汇报;
15、每天的工作必须完工,将工具收好后,方可下班。
以上各项,保洁部员工一定要认真执行,如有违反上述条例者,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二、保洁设备领用制度
1、保洁设备要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
2、领用设备时,领用人自行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因检查不细,造成病机出库而影响工作的,由领用人自行负责;
3、使用设备工作时,物业管理圈。如设备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因操作不当,发生机具、附件等人为损坏者,按规定照价赔偿;
5、归还设备时,必须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内外干净,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在领用簿上注明损坏情况及原因;
6、为了计划各部门收入支出,增收节支,使各项物品物尽其用,发挥其最大效率。
三、清洁用具及消耗品物料使用制度
1、常用清洁工具由保洁班长办理领用手续,按实际需求分配给保洁员;
2、申领的工具可存放于工具间,所用工具自行保管,需要使用时自行取用;
3、使用工具中,应爱护清洁工具,如工具损坏影响使用的,可再行领用,领用时需以旧换新;
4、工具使用完毕后清理干净及时放回工具间,不可随意放置或丢弃;
5、对于消耗品物料(各种清洁剂、空气清新剂、香皂、卫生纸等)物业管理圈,由保洁班长办理领用手续,按实际规定分发给保洁员使用;
6、批准领取的清洁用品必须为清洁专用,不能挪为他用或者私用,一经发现,接受处罚;
7、所领取物料若一次使用未完,可暂时存放于工具间内,待下一次使用时取出再用,应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不可随意浪费。
四、设备操作制度
1、在设备使用前,了解设备的性能、特点、功率;
2、操作前,先清理场地,防止接线板、电机进水或因电线卷入正在操作的设备中而损坏设备;
3、各种设备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正确使用;
4、设备使用后,按要求做好清洗、保养工作。
五、保洁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一)设备保养制度
1、吸尘器每次用完后,擦去表面浮尘后,将电线缠好放到指定地点,每周将尘袋清理一次;
2、多功能单擦机,每次用完后将剩余的保洁剂倒掉并用清水冲净,用抹布将机器里外擦干净,以防碱性保洁剂损伤机器;
3、吸水机使用完毕后,将污水倒掉,用清水冲洗里外用抹布擦干、上盖打开通风、以防潮气腐蚀电机;
4、玻璃器使用后需清洗干净,上水器要晾干,清点无短缺后,放回袋内。
(二)抛光机使用注意事项
1、抛光前先检查底盘是否上紧,以防抛光垫未夹紧而造成抛光垫变形,或底盘磨损地面;
2、在抛光过程中注意不要碰到花盆、玻璃门、家具、墙等等一些坚硬物品,防止碰坏物品或滑破抛光垫;
3、抛光机在工作中发现有异常声音,要立即停机检查,如强行工作会造成机器损坏;
4、打蜡时,蜡水不易过多。正常一滴蜡水能抛一平米左右的地面;
5、机器工作中要将电线放在操作者的身后,防止电线缠进机器里;
6、机器用完要将表面浮尘抹干净,电线缠好收回工作间;
7、一到两月检修一次(找机器维修人员)物业管理圈。
(三)吸尘器使用注意事项
1、使用吸尘器时,不可吸潮湿地面。吸尘时要注意避开地面的潮湿部分;
2、吸尘器不得吸大件物品(如,塑料袋、纸屑、铁丁、瓶盖等异物);
3、吸尘袋和过滤网需定期清理,两台吸尘器相互吸尘;
4、使用时要轻拿轻放,不能碰撞,以免损坏机器。
六、清洁工安全操作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2、清洁人员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双脚踏在凳子上,不得单脚踏在凳子上,以免摔伤;
3、清洁人员在使用机器时,人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4、清洁人员不提私自拔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清洁人员在不会使用清洁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清洁人员应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随意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7、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七、物品摆放标准
1、灭火器:与墙面一拳距离;
2、立式垃圾桶:桶口与墙面平行,摆放在电梯按键正下方;
3、窗户:窗户开放两边大小10cm,约一手掌宽;
4、劳动工具:日常使用工具摆放在地下一、二层休息室;大件工具使用后放置在保洁库房;
5、拖布、扫帚、撮子:放在卫生间角落隐秘处;
6、垃圾桶:统一放置在楼道左侧墙角;
7、纸篓:放置在便池右侧;
8、随身使用工具:不得在人员离开时摆放在公共区域。
4. 保洁服务工作原则
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保温保洁原则
一摸:摸幼儿额头、颌下和腮部。检查额头是将手心放在婴幼儿的前额,感受婴幼儿前额的温度,是否明显高于自己的手温,判断是否发烧。摸颌下,是为了了解下颌部淋巴结是否肿大,将手指轻触下颌骨的下缘向下至颈部两侧,检查是否肿大。摸腮部是要了解婴幼儿的腮部是否有肿大的现象。
二看:精神状态、面色、咽部有无异常,皮肤有无皮疹及某些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可疑者及时报告,以便隔离、观察、确诊。
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有无异常情况;(提醒须注意问话艺术)
四查:查看一裤兜内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迅速处理。
5. 保洁的工作原则是什么呢
为促进全县物业管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全面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切实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群众居住质量,创建文明、整洁、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县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出的建设“生态之县”、“宜居之县”为目标,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群众居住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建立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新机制为根本,全面提高住宅小区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总体按照“解决突出问题,完善服务功能,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的原则,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并推行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物业综合管理机制。
(二)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推行招标,招标率达到100%。《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签订率达到100%,《业主临时公约》签订率达到100%。
(三)县物业供热办接管城区内无人管理小区,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
(四)物业管理企业全部取得《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人员经过培训,经理持证上岗。
(五)加强业主自律行为,年底前入住的小区80%以上成立业主委员会。
(六)建立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制度。
(七)开展县城内裸地硬化和绿化。
(八)县城内100处二次供水水箱在8月25前100%完成清洗消毒。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完成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工作
1. 现有的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当限期改造,短期内不能改造的应当加强卫生管理,加大监督检测力度,并适当增加检测频次。(责任单位:卫生局)
2. 二次供水的产权单位应当保证供水设施及设备完好,建立健全清洗消毒制度。二次供水设施每年清洗二次。消毒清洗后,经县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责任单位:产权单位)
3. 负责对全县100处水箱的责任单位清洗消毒工作完成情况检查验收。全面检验水质,对水箱内水质不合格的责任单位立即整改,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物业供热办)
(二)完成裸地硬化和绿化任务
具备绿化条件的采取绿化方式覆盖,不具备条件的采取硬铺装方式覆盖。对车行道裸土地面,根据道路等级和承载能力,采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结构,按照道路施工标准进行硬化。对人行道裸土地面,从路边石或人行道边缘至建筑物间进行硬铺装。不具备停车场功能的,采用普通人行步道板进行硬化;具备停车条件的,一律铺水泥或沥青混凝土。
1. 城关镇所有街路、巷道、游园广场、城乡接合部、出入城口。(责任单位:建设局)
2. 20个物业小区裸地9月末完成硬化和绿化。(责任单位:建设局)
3. 企事业单位自有庭院、自管居住区范围内和道路。(责任单位:产权单位)
4. 临街商家业户门前破损踏步。(责任单位:业户、行政执法局)
5. 基建工地内的裸土地面(包括已硬化出现破损形成的裸露地和未硬化的土路)进行分类硬化。(责任单位:建设局)
(三)加大物业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1. 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责任单位:建设局)
2. 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责任单位:建设局)
3. 强化物业管理监督。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建设局)
4. 依据《哈尔滨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指导程序》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建设局)
5. 加大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力度。严格按照依政办发〔2007〕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加大力度足额收取,按照业主所有、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切实收好、管好、用好维修资金,逐渐形成“资金依法交,问题有人管,故障有人修,设备有人换,物业质量优,生活环境好”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建设局)
6. 依据《哈尔滨市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规定》收取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对物业企业承接物业项目、提供物业服务的,应当交纳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保证金由县建设局统一监管,专项用于物业企业擅自退出管理,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置等。(责任单位:建设局)
(四)建立县、乡(镇)、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
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要接受建设局监督指导,各乡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1. 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方式。
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管理率达到100%;对达不到要求、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无人管理的小区,统一由建设局物业供热办接管,提供基本的卫生保洁和二次供水服务。(责任单位:建设局)
2. 建立责权明确的工作体系。
县建设局为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认证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住宅区(楼)有关噪音、油烟污染的治理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销售广告内容,加大对虚假销售广告的查处力度,对有减免、赠送物业管理费而损害其他业主利益的违规销售广告不予审批。治理和规范住宅小区(楼)各类经营行为。
县法院对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案件,应依法予以支持。对事实清楚、无争议的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案件应依法采取支付令形式予以执行;对物业公司胜诉、业主拒不履行的生效判决应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县公安局负责住宅区(楼)安全防范工作,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管理单位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提高物业企业安全防范服务能力和水平。督促落实住宅小区(楼)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大力推广电子摄像监控系统、门禁对讲系统为主要内容的安防技术,建立健全以管理单位为主体的群防群治工作制度,构建住宅小区(楼)安全防范体系。及时对住宅小区(楼)发生的治安、犯罪案件进行侦破。
县行政执法局负责物业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社区居委会负责根据辖区内住宅小区的划分,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协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
水、电、有线电视、燃气等供应单位作为经营和受益单位,负责住宅小区(楼)相关管网、线路的铺设、维修及费用的收缴工作,一律实行收费到户。物业企业必须与相关部门签订委托代收协议后,方可代收水、电、有线电视、燃气等费用。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成立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代赵长满任组长,副张树文、王国柏、李继东,助理王迎春任副组长,副李继东为常务副组长。县建设局、法院、房产住宅局、卫生局、环保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工商局、依兰镇等为成员单位。建立县、乡(镇)、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县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县政府相关部门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县政府相关部门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定期检查。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