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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商业保洁职责(商业街保洁岗位职责)

2023-09-06 09:00:49     来源:www.dxfbab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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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1. 商业街保洁岗位职责保洁主管岗位职责1  1、负责现场管理工作,及时解决疑难问题;  2、严格按照清洁要求和工作程序,实行工作检查制度;  3、合理配备保洁人员,确保现场

1. 商业街保洁岗位职责

保洁主管岗位职责1

  1、负责现场管理工作,及时解决疑难问题;

  2、严格按照清洁要求和工作程序,实行工作检查制度;

  3、合理配备保洁人员,确保现场卫生不留死角;

  4、检查保洁用具的库存量,减少损耗,控制成本;

  5、负责保洁员工管理工作的安排与实施;

  6、负责员工每月的考勤和排班工作; .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洁主管岗位职责2

  岗位职责:

  1、辖区保洁工作计划制定,按计划实施,并对保洁卫生的效果进行监督;

  2、保洁第三方管理,根据合同审核分包单位的保洁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安排,实施分包单位进行评价;

  3、制定本部门新员工入职引导计划,实施培训,确保新员工能快速适应工作;

  4、与甲方保持良好沟通,并能够对甲方的要求及时落地实施,确保客户满意度。

  任职要求:

  1、中专及以上学历;

  2、有医院保洁同等职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具备基本的office操作能力。

  保洁主管岗位职责3

  1.保洁主管应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热爱楼宇管理工作, 热心为业主服务,团结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 保洁主管应对清洁的管辖区域了解,对环境清洁卫生负全面责任。

  3. 保洁主管每天例行巡视检查制度,对管辖楼宇的各个楼层、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以及设施的状态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客服,并督促及时解决。

  5. 为保持辖区的清洁卫生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洁主管每天应全面检查两次,填写检查登记表。将检查结果填入考核表格内,每月总结一次,报项目经理评定。

  6. 每月发放卫生工具及清洁材料,工具及材料的'领用应本着满足工作实际需要, 努力降低消耗,节约成本,从严控制的原则。

  7. 组织员工参观学习先进单位在清洁、卫生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改进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和缺陷,提高管理水平和清洁标准。

  保洁主管岗位职责4

  保洁主管在物业管理中心经理的指导下,全面负责项目的整体环境卫生工作,对项目经理负责。具体工作如下:

  1、负责保洁工作的现场管理,及时了解保洁员的思想和工作动态,解决疑难题,并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

  2、熟悉项目内的楼栋数量,楼座排列,道路分布及面积,绿地分布及面积,公用设施设备的数量及分布。

  3、合理配置住宅区内保洁器具及清扫工具的数量,合理配置保洁人员,确保项目内不留卫生死角。

  4、严格按照保洁操作规程,操作标准及评分标准进行检查。每天巡视项目两遍,有效制止违章操作,现场指导保洁工作,使考核结果与员工绩效挂钩。

  5、负责保洁用具、材料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

  6、负责保洁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7、负责每周保洁例会的组织工作,宣传公司的企业文化及各项规章制度。

  8、带领保洁组完成物业处安排的临时工作。

  保洁主管岗位职责5

  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管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保洁工作。

  3.保持所管辖区域的清洁达到标准。

  4.保持工具及工具间干净整洁。

  5.正确使用清洁剂及清洁工具设备。

  6.与其他同事保持良好的合作,互相协作做好工作。

  7.严格按照清洁程序操作。

  8.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清洁水平。

  9.报告特殊情况及维修情况。

  10.同管理人员及业主保持合作态度。

  11.礼貌对待业主及同事。

  12.保管好所使用的工具,避免丢失及损坏。

  13.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工作。

  保洁主管岗位职责6

  保洁主管岗位职责标准

  保洁主管在服务中心主管领导下,负责实施住宅区的保洁工作,美化、净化居住环境。其职责如下:

  一、保洁工作的现场管理,及时了解保洁员的思想和生活动态,解决疑难问题,并定期向服务中心主管汇报。

  二、严格按保洁管理作业程序和保洁标准及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实行工作检查制度,包括:自查、互查、主管检查、抽查、服务中心定期检查等检查制度,考核结果切实与员工工资挂钩。

  三、合理配置住宅区内保洁和清扫工具的数量,合理配备保洁人员,确保住宅区内不留卫生死角。

  四、坚持每天巡视住宅区2次,有效制止各种违章现象,现场督导保洁工作。

  五、经常检查商场、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严禁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六、负责保洁内务管理工作的安排和实施,每月组织召开保洁情况分析会,总结一周保洁工作。

  七、负责保洁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八、负责业主家庭钟点服务的安排及落实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九、带领保洁各班完成服务中心安排的临时任务。

  保洁主管岗位职责7

  1、在管理中必须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尽其职责

  2、负责监督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部门规定。

  3、对项目经理负责,具体指挥下属完成清洁工作和人员管理。

  4、负责制定各种清洁管理和设备养护管理的实施方案。

  5、负责编制人员的计划安排。

  6、负责核实工具用品的申购计划。

  7、主持当班早会,对下属领班、员工培训,负责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8、负责检查实施计划卫生、日常保洁工作的完成情况。

  9、合理调配人力,提高工作效率,保持楼层清洁卫生和服务标准。

  10、定时巡查督导领班工作,检查卫生达标情况,处理突发事件。

  11、填写工作日记,参加例会,如实反映工作中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

  12、检查库存,核准数量账目是否准确、清楚、领用手续是否完备,品种是否齐全。

  13、处理客人遗留物品,督导有关员工按规定上交。

  14、项目经理外出、休假,代替项目经理工作与公司联系。

  15、按时上报员工考勤、工作计划总结。

  16、负责处理涉内外纠纷、投诉。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洁主管岗位职责8

  1、每天早会安全交底会议,员工出勤情况监管;

  2、张贴停水通知,水池清洗前摸底,贴水质;

  3、带队清洗水池,合理安排人员完成当日清洗任务;

  4、设施维护(如换排水阀,浮球阀,止回阀)等,处理投诉如需污水排放,排空等填写完工资料;

  5、物料损耗登记上报;

  6、监督水池保洁员工是否违规操作;

  7、填写完工资料,每日将清洗确认书寄回公司;

  8、审核保洁员提交清洗照片及视频素材是否格

  9、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

  保洁主管岗位职责9

  1、负责保洁工作的现场管理,及时了解保洁员的思想和生活动态,解决疑难问题,并定期向业主服务助理汇报。

  2、严格按照保洁管理作业程序和保洁标准及检查考核标准,实施工作检查制度包括:自查、互查、主管检查、业务助理抽查、管理处定期大检查五级检查制度,考核结果切实与员工工资挂钩。

  3、合理配置保洁人员、保洁器具及清扫工具的数量,合理配备,确保住宅区内不留卫生死角。

  4、坚持每天巡视管理区两遍,有效制止各种违章现象,现场督导保洁工作。

  5、经常检查商场、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严禁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6、负责保洁各班的内务管理工作的安排和实施,每月组织召开保洁情况分析会,总结一周保洁工作。

  7、负责保洁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8、负责业主家庭钟点服务的安排及落实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9、带领保洁各班完成管理处安排的临时任务。

  保洁主管岗位职责10

  1、在公司的和乙方的合同要求下负责部门的具体工作;

  2、制定每月的、培训计划,并付诸于实施;

  3、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和思想素质考核;

  4、制定保洁工作流程和标准,并进行检查和技术方面的指导与示范;

  5、制定本部门的突发性应急预案;

  6、制定本部门每月的物料采购计划,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和维护清洁用品;

  7、鼓励员工积极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个人素质修养,培养有潜质的员工;

  8、忠于职守,以身作则,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9、每月发放卫生工具及清洁材料,工具及材料的领用应本着满足工作实际需要,努力降低消耗,节约成本,从严控制的原则;

  10、为保持辖区清洁的卫生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洁主管应每天全面检查两次,填写检查登记表。将检查结果填写考核表内,每月一次;

  11、负责制定项目部成本控制、作业安排、质量改进、技术进步、物资等的周、月、并组织实施;

  12、在大检查、大面积环境污染、节假日环境污染加重等紧急情况下,负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方案,并做好与相关部门及人员的沟通协调工作;

  13、负责定期或不定期、不定时地对辖区内的作业难点区域、重要环节、保洁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抽查,对发现的不合格情况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纠正和改进,保证辖区作业质量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2. 商业街保洁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标准

1. 医院保洁员的岗位职责是负责医院内部的清洁工作,包括清扫、擦拭、消毒等。2. 原因是医院是一个特殊的工作环境,需要保持高度的卫生和清洁,以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保洁员的工作任务相对较多,需要保持医院内部的整洁和卫生。3. 此外,医院保洁员还需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如佩戴防护用品、按照规定的清洁流程进行工作、保护医院内的设备和物品等。他们还需要与医护人员进行良好的沟通合作,确保医院内部的清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保洁员的工作对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患者的健康起着重要的作用。

3. 商业街保洁岗位职责内容

1. 尽职尽责按照操作规程及保洁标准所要求做好本责任区工作;

2. 因任何原因离开工作岗位事先征得主管同意,如对上级做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应先完成再进行讨论;

3. 对客人遗忘物品妥善保管经确认交还客人或在前台登记;

4. 根据客流量多少随时做好保洁工作,并定时巡视重点区域;

5. 爱护保洁设备,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延长使用寿命。

6. 积极参加卫生突击工作,如:会馆迎检、门前积雨、积雪的清扫突击工作。

7. 向客户宣传卫生常识,劝阻并制止不卫生,不文明的现象和行为。

8. 有义务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状况,在保洁过程中,如发现公共设施有损坏,应及时上报。

9. 清洁时,尽量回避客户,对客户提出的要求和建议尽量帮助解决或反馈主管领导。

4. 商业街保洁人员配置标准

保洁员的收入相对较低,一个月的收入不多做为城市的中央商业区,道里区中央大街的保洁工作非常的繁重,需要保持地面的清洁卫生,雪天需要扫雪铲冰,所有保洁员需要长时间的站立和劳动,而且工作时间也很长,除了国家的法定节假日之外大部分时间都要工作所以一个保洁员的工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当前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的管理和环境保洁成为了城市的重要任务,保洁员的工作也越来越受到了社会和政府的重视,相信未来他们的收入也会得到提高

5. 商业街保洁卫生标准

 道路等级划分及清扫保洁要求

  一、道路清扫保洁等级的划分标准

  一级道路:

  (1)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总长度不少于70%的繁华闹市地段;

  (2)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的主干路及其所在地路段;

  (3)公共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场所所在路段;步行商业街;

  (4)平均人流为100人次/分钟以上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

  (5)主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

  (6)对城市市容有重大影响的道路。

  二级道路:

  (1)城市主、次干路及其附近路段;

  (2)商业网点较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60~70%的路段;

  (3)平均人流量为50~100人次/分钟的路段

  (4)有固定公共线路的路段。

  三级道路:

  (1)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

  (2)居民区和单位相间的路段;

  (3)城郊结合部的主要交通路段;

  (4)人流量、车流量一般的路段。

  四级道路:

  (1)城郊结合部的支路;

  (2)居住区街巷道路;

  (3)人流量、车流量较少的路段。

  城中村道路(特殊的、过渡性类型):

  (1)城郊结合部或城中村的人流量大、车流量大、设施条件差、管理难度大的路段;

  (2)城中村的支路和巷道。

  二、道路清扫保洁要求

  (一)清扫保洁作业制度

  地面的环卫作业制度实行:普扫+保洁的作业方式。

  一、二级道路实行:普扫+全天保洁;

  三、四级道路及城中村道路实行:普扫+巡回保洁;

  公共场所地面按一级道路标准实行;

  居住小区地面按二级道路标准实行;

  农贸市场地面按三级道路标准实行。

  (二)普扫时间:

  清扫保洁范围内,每日进行的全面、普遍的清扫称为普扫。

  普扫的作业时间一般应为夜间作业:每日0:00~6:00(冬季:7:30)之间,开扫时间不作统一要求,但普扫完成时间应在6:00(冬季:7:30)前。实行一日三次清扫的路段,第二次清扫的时间为:12:00—14:00。第三次时间为:22:00时以前。

  在普扫结束之后,如果地面出现小面积的不清洁,要及时进行保洁清扫和清理。

  (三)保洁时间:

  一、二级道路:6:00(冬季:7:30)至24:00的18小时保洁;三、四级道路及城中村道路:6:00(冬季:7:30)至19:00的13小时保洁。7:00—9:00、12:00—14:00、17:30—20:30,在一、二级道路、三、四级道路及城中村道路必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标准配备保洁人员对路面实施保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四)住建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人工清扫保洁定额标准

m2/班次.人

项目 一级道路 二级道路 三级道路 四级道路 步行街 公共广场

清扫保洁面积 3125 3125 3250 3375 2750 4000

  说明:1、道路等级的划分按照住建部颁布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制定。

  2、本道路清扫、保洁的班次定额是按清扫和保洁混合作业组织方式计算的,一、二级道路按每人每小时清扫1250m2、三级道路清扫1300m2、四级道路清扫1350m2、步行街清扫1300m2、公共广场清扫1600m2.清扫时间设定为2.5h,其余时间为该清扫面积内的巡回保洁时间。清扫时间在2.5h以外的,班次定额由各地市容环卫部门另行计算。

  3、按以上定额确定的,每班次有效工时为6.5h。

  4、如班次定额为单一(是指在有效工时内将道路清扫一遍)道路清扫的,班次有效工时为6h,一、二级道路清扫班次定额为7500m2,三级道路清扫班次定额为7800m2,四级道路清扫班次定额为8100m2.

6. 商业街保洁工作内容

1:++中端环卫可以理解为介于高端和低端环卫之间的一种环卫服务水平。中端环卫主要针对一些城市或地区,在环卫设施和服务上相对较为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待改进的地方。1. 中端环卫的划分通常是根据城市自身的经济发展、资源分配、人口密度等因素来决定的。一方面,中端环卫城市或地区相对于高端环卫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和设备可能相对简单,环卫服务规模和质量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另一方面,相对于低端环卫城市,中端环卫城市或地区在环境卫生设施和设备、环卫人员培训和管理等方面可能更加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善。2. 中端环卫城市或地区在保洁作业、垃圾分类、废物处理等环卫服务方面应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此外,中端环卫应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绿色环保理念,提高环卫服务质量,不断改善城市的整体环境卫生水平。总之,中端环卫城市或地区在环卫设施和服务水平上相对比较中等,既有较好的基础,也有改进和提升的空间。

7. 商业街保洁工作计划

小区物业保洁主管每日工作计划就按平时各岗位区域分配工作来写就行了。比如该保洁公司应物业要求务必要完成五栋楼层卫生及周围垃圾桶,草坪,花埔,厕所及办公室里的清结卫生,分配每个保洁员管理区域工作任务。作为保洁主管应计划每个人每天的工作任务来写就好了!

8. 商业街保洁服务方案

你好,卖水的方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卖水方法:

1. 摆摊卖水:选择一个繁忙的路边位置,摆放一个小摊位或桌子,上面摆放水瓶或水桶,标明价格和品种,吸引路人购买。

2. 推车卖水:使用一个推车或手推车装载水瓶或水桶,沿街推销,可以走动到不同地点,增加销售范围。

3. 提供送水服务:在路边设立一个小型水站,提供各种类型的瓶装水,顾客可以自行选购或预定,也可以提供送货上门的服务。

4. 利用便利店或小超市:与附近的便利店或小超市合作,将水瓶或水桶放在店门口或柜台附近,提供给顾客选择。

5. 利用网络平台:在各大电商平台或社交媒体上开设线上水站,提供在线选购和配送服务,提高水的销售量和覆盖范围。

6. 吸引顾客:可以给顾客提供优惠价格、打折活动、赠品或折扣券等,吸引更多的顾客购买。

7. 维持产品质量和卫生:保持水的质量和卫生,确保水的新鲜度和安全性,提高顾客的信任和回购率。

8. 做好宣传:可以通过广告牌、宣传单页、口碑传播等方式宣传自己的水质好、价格实惠等优势,吸引更多的顾客。

以上是一些建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和创新。

9. 商业街保洁岗位职责是什么

保洁员的岗位职责:

一、保洁员根据行政后勤部制度的工作时间进行日常保洁工作;

二、负责公司办公区过道、电梯内、电梯间、茶水间等公共场所卫生的清扫,保持所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地面干净、无尘土、无卫生死角;

三、负责会议室、贵宾厅会前、会后的清扫、整理工作;

四、负责打扫各独立办公室的地面卫生,清扫办公室和公用走道之垃圾,清洗痰盂;

五、保持公共场所楼梯扶手、窗台表面无灰尘,光洁明亮,做到每天擦两遍,保持环境美观;

六、保持所有公共场所玻璃窗在视线内无灰尘、蜘蛛网、印痕,每周擦一遍以上。

七、洗手池无皂迹、无污点,无污垢,做到经常擦拭,保持表面光亮、整洁;

八、墙面天花板卫生,整洁美观,无蜘蛛网、灰尘、印痕、脱皮、污迹,做到每周至少清扫一遍;

九、所有公共场所痰盂位置设置合理、数量充足、无外溢现象,表面干净无污迹,做到每天擦洗痰盂两遍;

十、垃圾箱位置设置合理、数量充足,无外溢现象,表面干净无污迹,每天清理两次。

10. 商业街保洁岗位职责有哪些

保洁领班一天要做的工作也就是监督小组的保洁员负责好自己区域的卫生,与其他部门做好协调工作等……

一般保洁员领班的岗位职责为:

(1)领班要带头工作,以身作则,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2)协调本班组与各相关部门的关系,合理调配人力和物理资源。

(3)负责定期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4)负责保洁工作的质量检查和员工的日考核,纠正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合格服务。

(5)负责保洁用品采购计划的制定和进货物品的验证工作,并控制其合理的使用,协助仓库管理员合格储存和保管。

(6)对发生在管辖区内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

(7)负责对楼内外保洁、垃圾清运等服务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质量记录。

结合岗位职责,熟悉基本流程,处理好同事的关系。

11. 商业街保洁工作流程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繁荣、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各项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城市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设区的城市在坚持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可以实行分区管理;不设区的城市,实行统一管理。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依法查处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城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有关职责。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导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七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城市实际,积极推行合同工、临时工和季节工等环境卫生用工制度改革。

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必须出示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有关证件。

第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新产品的开发和利用,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

第十条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

第十一条城市内的建筑物,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具有不同风格及历史价值的建筑物,应当保持原的风貌特色。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的造型和外部装饰,应当与环境相协调。

市政公用、邮电、通讯和交通等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第十二条在城市内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标志牌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形美观,用字规范。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按期拆除。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必须报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大、中城市的干道和繁华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前,应当根据需要与可能,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池)、草坪等作为与街道的分界。

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应当保持整洁、美观。在户外进行栽培、修剪树木、花草或者其它作业遗留的渣土、枝叶等,管理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四条城市的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不得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确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或者摆设摊点的,必须报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在城市内行驶的交通运输车辆,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货运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货物(包括垃圾),应当密封、包扎、覆盖,避免漏撒。

第十六条城市内的工程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临街工程施工工地,应当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档;工程停工时,应当及时整理场地并作必要的覆盖;施工场地的渣土,应当及时清运;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第十七条城市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以及树木,禁止涂写、刻画。

在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以及树木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必须按《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城市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第十九条城市人民政府进行城市新区开发或者旧区改造,应当依照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所需经费纳入建设工程概算。

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二十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有关标准,建设、改造或者支持有关单位建设,改造公共厕所。城市内应当发展水冲式公共厕所。

水冲式公共厕所的粪便,应当排入城市污水系统;其它公共厕所的粪便,应当排入贮(化)粪池。

旅游景点、繁华商业区等公共场所设置的较高档次的公共厕所,可以适当收费。收费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物价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城市内的多层和高层建筑,应当设置封闭垃圾通道或者垃圾贮存设施,并建设垃圾清运车辆通道。

收集垃圾应当逐步实行袋装化。

第二十二条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坏、拆除城市的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确需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拆迁方案,报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城市的干道、繁华街道、广场及公共水域的环境卫生,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居住区和街巷等区域的环境卫生,由街道办事处负责。

第二十四条城市内的飞机场、火车站、公共汽车始末站、港口、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由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负责。

第二十五条城市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和企事业单位,负责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分区域的环境卫生(包括扫雪)工作。

第二十六条城市内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由集贸市场的主管部门负责。

摊点的环境卫生,由摊点的经营者负责。

第二十七条城市内港口客货码头作业范围内水面的环境卫生,由港口客货码头的经营单位负责。

在城市市区水域行驶或者停泊的船舶上的垃圾、粪便等废弃物,由船舶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城市市区内铁路沿线的环境卫生区域,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铁路部门确定,其环境卫生由铁路部门负责。

第二十九条城市内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和处理生活废弃物的,必须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城市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等废弃物。

垃圾、粪便等废弃物应当及时清运,并逐步实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第三十一条委托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城市废弃物的,应当暂按下列标准缴纳服务费,并由省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每两年调整一次:

(一)居住区卫生服务费,每人每月0.05元至0.5元;

(二)粪便清掏服务费,每吨10元至15元;

(三)垃圾清运服务费,每吨每公里2元至5元;

(四)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每吨1元至2元;

(五)建筑垃圾堆放服务费,每吨0.5元至1元;

(六)生化垃圾处理服务费,每公斤0.3元至1元;

(七)门前环境卫生清扫服务费,每平方米每月0.5元至1元;

(八)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服务费,每人每月0.5元至1元;

(九)市场外摊点环境卫生服务费,每平方米每日0.3元至0.5元。

按照前款规定缴纳的环境卫生服务费,必须专项用于发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二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发展燃气事业,改变燃气结构。

城市内的饮食摊点,应当使用燃气、型煤等清洁燃料。

第三十三条城市内的医院、疗养院、屠宰场和生物制品厂的废弃物,必须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公民应当爱护公共卫生环境,禁止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城市内的公共场所和街道禁止焚烧树叶、杂物。

第三十五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狗等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以及特殊需要确需饲养的,必须按《条例》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罚则

第三十六条城市内的建筑物和设施,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强行拆除,并可处以相当于其工程项目投资总额千分之五至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按照本条规定的标准处以罚款:

(一)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城市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以500元至2500元的罚款;

(二)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城市的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影响市容的,按照占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2元至10元的罚款;

(三)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城市的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以相当于工程项目投资总额千分之五至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

(四)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照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以相当于其工程项目投资总额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五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本条规定的标准处以罚款:

(一)在户外进行栽培、修剪树木、花草或者其他作业遗留的渣土、枝叶等,不及时清除的,处以每平方米0.5元至2.5元的罚款;

(二)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城市的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摆设摊点的,处以10元至50元的罚款;

(三)货运车辆运输液体、散装货物,造成漏撒的,按照污染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元至5元的罚款;

(四)临街工程施工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围布遮档,工程停工时不及时整理场地并作必要的覆盖,或者工程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五)在城市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处以20元至100元的罚款;

(六)不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不足一吨的,处以8元至50元的罚款;一吨及其以上的,处以每吨50元至250元的罚款;

(七)不履行卫生区域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照规定清运、处理垃圾、粪便的,处以5元至25元的罚款;

(八)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的,处以1元至10元的罚款;

(九)在城市内的公共场所和街道焚烧树叶、杂物的,处以4元至20元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10元至100元的罚款。

第四十条损坏城市的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恢复原状外,可以并处200元至1000元的罚款;盗窃、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缴纳罚款时,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

罚款全额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

第四十二条污辱、殴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职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未设镇建制的城市型居民区,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河北省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